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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购买混凝土合同》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2-07 19:57

怎么写《购买混凝土合同》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购买混凝土合同写作注意事项的作文:
"精明选购,规避风险:撰写混凝土购买合同应注意事项"
混凝土作为现代建筑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其质量的优劣、供应的及时性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败与安全。在购买混凝土时,签订一份严谨、清晰的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规避潜在风险的关键环节。一份完善的混凝土购买合同不仅明确了交易的基本要素,更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因此,在撰写和审阅合同时,必须注意以下关键事项:
"一、 明确核心条款:标的物与数量质量"
1. "标的物清晰界定:" 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混凝土的品种、标号(如C30、C40)、强度等级、坍落度等技术指标。这些指标直接决定了混凝土的性能,必须与工程设计要求完全一致。 2. "数量准确无误:" 明确混凝土的供应总量,并约定计算方式(如按方计量)。最好能约定一个合理的误差范围,或明确超出误差范围的结算方式。同时,考虑是否需要分批供应,并明确各批次的数量和时间。 3. "质量保证承诺:" 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质量保证条款。除技术指标外,还应约定质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责任主体(通常由买方或双方共同检验)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如退换货、降价等)。明确质量保修期

混凝土合同应该这样签!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难的现象普遍,部分混凝土企业应收账款甚至能占到企业营业收入的一半左右。由此可见,如何快速、高效的收回混凝土应收账款,将是摆在混凝土企业面前的头号难题。

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首要注意的就是企业如何签好混凝土买卖合同,因为如果合同是完备没有任何瑕疵的话,那我们就根本不需要担心对方拖欠货款,因为就算是拖欠,我们也可以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充分了解你的合作方

在签约之前必须对对方的经营状况、工商注册登记及年检情况、商业信誉情况作必要的调查,同时还要对对方的负责联系业务的人员、负责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员、负责收货的人员的身份情况、有无授权等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要草率签约。同时签合同时也要形式完备,最好是既要有签字,又要有盖章。而且对于在合同中盖的章,也必须仔细审查。首先,必须审查章的真假,假章自然是无效的;其次,审查所盖的是公章、还是私章,如果是公章,是项目部的章,还是技术资料章,这些都是需要仔细审查的。

(二)不可忽视的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上这些条款都应当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约时必须具备这些条款,合同才完整。同理,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的时候,自然也要具备上述条款。不过混凝土买卖合同有其独特性,所以在合同当中除上述款项外,对于混凝土货款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也要仔细约定。

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负责签字验收的人员的名单,要么应当由买方单位向卖方出具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明确收货人员的名单,而且最好还要附上收货人员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变更收货人要及时出具变更手续。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将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在履行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供货之前应当让对方提供一套图纸。在合同中约定按图纸结算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对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如此我们就能够大致了解工程使用混凝土的部位、数量等基本情况。在发生纠纷时,有效地保护自己。此外,对于合同、供货单、要货通知单及其它结算手续的原件必须妥善保管。供货单都是原始的供货凭证,对供货的时间、数量等都有一定的证明作用。所以,应当妥善保管供货单。而且最后至少长期保存两份以上有对方签字的收货单,留作备用。

(四)关于混凝土款与工程款支付进度挂钩的“背靠背”条款问题

有的施工企业为了防范自身风险,会强行在混凝土供应合同付款时间中加入“背靠背”条款,即将甲方支付工程款作为施工单位支付混凝土款的前提。这种合同约定诉讼实践中被认定有效条款,而工程款的支付往往是混凝土企业难以控制,这就很容易导致施工企业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混凝土款。对此,混凝土企业应当特别注意,遇到此种情形,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与甲方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便确定工程款的付款周期是否为混凝土企业能承受。其次,应当在混凝土供应合同中注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甲方主张工程款”以防止施工单位怠于主张权利损害混凝土企业的利益。

(五)留意诉讼有效期

混凝土企业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诉讼时效期间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将不予保护。提起诉讼,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几种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同时诉讼时效还有中止、中断的情况。混凝土企业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起诉。

在追款时要注意保存有关的文字资料,比如对方提出暂时不能付款,但承诺在一定时期内给付,就应当让对方出具签字盖章的还款计划或承诺书等文字资料。

这样因发生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就能有证据证明时效曾中断,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之日重新计算。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它包括从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生效直到合同失效为止的整个过程,具有系统性、动态性的特点,是企业经济往来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到混凝土企业的方方面面,必须有严格的程序来规范,以规章制度来约束合同参与者和执行者的行为,从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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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买卖合同霸王条款分析与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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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第二届第五次会员大会召开之际,旷真法律集团广州分所首席客户律师张斌先生在现场进行授课,为大家讲解混凝土买卖合同霸王条款分析与应对方案。内部分享的培训课件被多家微信公众号盗用为文章素材,甚至故意隐匿文章来源、修改标题。

除此外,多篇旷真法律集团微信公众号的原创文章被同行非法转载至网站、微信公众号。我司在此明示:旷真法律集团发布原创内容之知识产权为旷真法律集团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等任何使用。

混凝土买卖合同霸王条款分析与应对

商品混凝土企业为了打通销售渠道,大多采取赊销的信用政策,在建筑行业中处于较弱势的地位。旷真法律集团广州分所首席律师张斌先生强调,可以通过规范混凝土买卖合同来提升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话语权,从而保护其合法利益。

01 结算单价确定

商品混凝土公司在供完货之后,双方为结算问题极易产生纠纷,造成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在混凝土行业处于卖方市场的情况下,合同常约定“合同单价(信息价为基准)=所有成本+费用+税费”。

在此项条款中应特别注意运输费成本,合同单价包含了运输费,各区域之间政策或交警道路管控的差异,会导致各区域间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以番禺区为例,混凝土的运输成本已经大大的增加。张斌首席律师建议,各区企业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合同单价在洽谈时关于运输成本进行统一调整,或将运输成本不直接计入合同单价内,进行单独约定。

02 订货与发货环节

常有合同规定混凝土企业应24小时随时待命供货的条款也是有失公平的。例如双方约定:“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需要混凝土时,乙方应确保24小时随时供应。乙方不能造成甲方工地停工待料,否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停工待料的经济损失。”

此时,混凝土企业可在合同条款中另做声明:“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提供混凝土,如无法及时供应,双方应协商解决;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停工待料经济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

03 计量方法

甲方对单次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进行抽查,抽查方式采取过秤验斤。甲方抽查时,必须有乙方现场人员在场,抽查结果经双方签字认可为准。如抽查结果误差在 ±2% 以内,双方互不追究,按送货单载明数量签收结算。

若在约定误差以外,条款常约定:“如抽查结果误差在 ±2% 以外,否则该月混凝土方量按本月送货单累计数量乘以“抽检批的实际数量除以抽检批的送货单数量。”然而,较为合适的应对之策是将条款改为:“该批次混凝土方量按误差平均值比例计算后扣减。”

04 质量问题异议

混凝土的质量是否合格是由很多综合因素决定的,不仅取决于商品混凝土企业原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诸如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砂石等,还有原材料的配合比是否规范以及生产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都直接影响了混凝土的质量,同时还取决于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如 :随意加水、振捣不密实、养护不到位等都将严重降低强度。也就是说,要使混凝土最终的结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均应尽相应的义务。

然而霸王条款的约定则经常撇清了乙方的责任,如:“甲方对乙方混凝土的质量有异议时,乙方须2小时内到现场核实,在核实过程中保障正常供应。有质量问题的混凝土,甲方拒绝签单,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专家律师建议,相关条款中涉及双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则应交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05 质保期与质保金

霸王条解读:“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为质保期),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对此,专家律师建议对验收合格进行进一步明确(合同项下的分项工程);缩短质保期时间。

06 履约保证金

专家律师提醒,招标文件及合同中需需特别注意有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的约定。大多数招标文件以及合同中均未明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混凝土企业应最好协商不支付履约保证金,如若不能,建议明确约定退还时间。

07 争议管辖

霸王条解读:(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三方约定向广州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2)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向需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专家律师建议解决争议方式约定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条款变更为向需方注册地、供方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08 建议增加条款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非因供方原因而需方中途停工,导致需方停止使用供方混凝土的,需方应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双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4、如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调,混凝土单价由双方按照市场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如双方对混凝土单价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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