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施WFH、远距上班、分流办公,出勤时间如何认定?5重点提醒
-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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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6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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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台湾本土疫情再次扩大,许多企业担心员工上班途中受感染,改採让员工居家工作或分流上班(distributed work)。但是,企业若要实施在家上班(work from home)、远距工作(telework),仍要留意法令中针对出勤纪录的要求,以免受罚!
一、在家上班,免打卡仍要有出勤纪录
一名网路创业家崴爷为了让员工弹性、自由上下班而未打卡,却被劳检开罚2万元,他无奈的表示,没想到会因为给员工方便却被罚钱,甚至申诉无效。在劳基法之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即便是在家工作,公司仍然要提供出勤纪录,因有工作时间记录才能认定薪水、加班费等金额的计算,也才能保障劳资双方权益。
以下是劳基法有关出勤的相关法规:
出勤纪录的记载方式并非以打卡为限,任何可用来检验、查核员工出勤时间的工具都可以当作出勤纪录。因此,雇主可以事先和员工约定好如何记录出勤时间,例如:行动软体、电子邮件、GPS纪录、远端打卡等方式。
而薪水的部分,即使员工在家工作,也不能未经员工同意就减薪或其他不利的调整。又如果雇主平时已定额给付交通津贴作为工资,也应该照给,除非是补贴性质的车资,才可让员工检附收据核销。
二、在家上班,加班、职灾如何认定?
因应近年来的产业变化及工作型态转变,劳动部在106年已订定劳工在事业场所外工作时间指导原则。其中的,就是指不用到公司上班,可以用电脑、网路等通讯设备软体完成约定工作,并透过电子科技回覆工作的人,像是目前的政务委员唐凤就是一位20年的资深远距(在家)工作者。
电传劳动工作者因自主性较高,能自行调配工作、休息时间和工作地点,因此有部分的电传劳动者是属于在家(远距)工作的劳工,劳动部也建议这类型的劳工要自己纪录工作情形和确切休息时间(像是工作日誌等),并透过电子设备(如线上登录系统等)来记录并回传给雇主记载。
另外,在家工作如果有加班的事实,雇主仍然要给加班费。如果是雇主提出加班,应告知员工加班的起迄时间,让员工可以记录下来,再用对话、通讯纪录或相关文件辅助回传给雇主补登;如果是员工自行提出的,因为雇主比较难管控,应採事前申请或约定等方式。
以下整理雇主实施远距工作、居家办公时,对于劳工的出勤记录、工作时间应注意事项共5点,老闆们可以存下来当作提醒喔!
三、总结:雇主实施居家办公应留意这5点
相较于国外针对在家工作或电传劳动者已有规範和保障,台湾则还没有订定明确的专法,目前还是依劳基法及劳动法令来保障。因此,员工在家工作时若受伤或跌倒,是否属于职灾,在认定和举证上可能有困难,但雇主仍需要依职安法§5规定,在合理可行的範围内採取必要预防设备、措施,避免员工在家工作发生职业灾害。
疫情让企业对公司文化、运作模式重新思考,提供弹性在家工作是一种因应的方式,但企业数位化的程度与否,以及行业别性质也是影响能否实施远距工作的原因,另外在确定实施前,事先评估好管理及作业方式,并注意到法令是否遵守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想你还喜欢:接触确诊者怎么办?新冠肺炎应对守则保护你与家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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