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面议恐触法!3重点快速搞懂就服法薪资刊登规定
- 匿名
- 求职攻略
- 2024-02-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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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员工在脸书和人力银行上帮公司刊登职缺,因薪资都写,被劳动机关裁罚2万元。公司提出诉愿主张因网站未即时更新,目前小编职缺已达每月4万元以上,但主管机关期间曾以求职者身分向公司查证,该职缺薪资实际不到4万元,因此被驳回诉愿。
以上为真实案例,根据就服法§5Ⅱ(6)规定,徵才的经常性薪资如果未达4万元,必须揭示薪资範围,违反规定者最高可罚6-30万元。因此,雇主在徵才时应该把薪资写出来,且职缺如果每月给薪不到四万元,应该写出实际给薪多少,或写出薪资範围。
许多公司会请人资、主管或其他员工帮忙刊登职缺,提醒雇主们也务必将此法令规定告知协助刊登人,避免不知法令造成公司错误刊登而被罚!台北市劳动局最近接到不少民众申诉企业徵才薪资不透明,也表示将不定时查核企业薪资揭露状况!
实务中,企业职缺薪资该如何刊登才合法呢?以下给企业在刊登职缺时的3个小提醒:
一、企业商家在网路、门市张贴徵人启事、徵才布条,也要揭示薪资範围吗?
劳动部表示(注1),只要雇主在公开的场合徵才,不论是透过人力银行,或是利用各式管道招募,都应该揭露职缺薪资範围。小编常看到许多餐厅、小商家、摊贩在门市或营业场所外张贴徵人启事,写上,却未写明薪资待遇。提醒这些小商家们还是尽量配合此规定,避免遭到检举受罚、影响营运生计,若要进一步提出诉愿也十分劳费心力。
二、薪资未达四万要揭示,但哪些薪资项目算经常性薪资?
有些企业发给员工薪水包含许多名目,像是本薪、伙食津贴、职务津贴、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加班费、三节奖金等,企业必须釐清这些薪资项目哪些是经常性给予、哪些是非经常性给予,如果是固定、按月发给的经常性薪资未达4万元,就应该在招募时将实际薪资写出来,也建议雇主写清楚本薪、奖金计算方式,避免求职者误解。
举例:
A公司招募人员,此职务每年预计发放的薪资项目有这些:
本薪:35,000元
全勤奖金:3,000元
三节奖金:20,000元
年终奖金:20,000元
因每月固定经常性薪资为,因总额不到4万元,A公司应在助理职缺写明薪资为,并建议可在职缺中补充说明全勤奖金、三节奖金、年终奖金发放方式。
三、薪资如何刊登才合法?可以刊登薪资範围吗?
劳动部先前已发布解释令(注2),针对薪资範围刊登方式进一步说明:
1. 用区间方式刊登:例如
2. 用实际给薪金额刊登:例如
3. 用最低给薪金额刊登:例如
举例:B公司徵绘图人员,薪资刊登方式可以是或或。
另外,雇主如果是用区间的方式来呈现薪资,则劳动部也要求薪资範围不能超过,虽然这项要求不具备法律上强制力,劳动部不能以企业违反规定直接裁罚,但是雇主千万不能认为没有强制效力就将薪资範围任意拉大,因主管机关还是有机会认定企业薪资刊登不合理、是否有规避就服法§5Ⅱ(6)规定的可能,也失去法令订定的用意。因此,建议雇主还是可以在职缺中适当说明核薪条件,也可以免除应徵者多次询问往来回覆的时间。
再来,薪资行情会因为和内在因素而有不同,例如产业、行业别及地区,或求职者个人的学经历、工作经验而有所差异,如果企业真的因应不同人才给薪不同,可分别刊登在不同的职缺,就能免除在一笔职缺中显示过大的薪资範围,可进一步参考此刊登提醒。
这项法规是为了让薪资透明化、劳雇双方资讯对称,加上社会新鲜人少有议价薪资的经验,为了避免雇主隐藏低薪、造成求职者工作权益受损,而要求雇主在招募时就要告知薪水,如此一来,劳资双方也能节省应徵的时间成本。企业如果劳动条件合理,其实毋须担心求职者比较,毕竟除了薪资,求职者在选择应徵公司时,一定也是评估了公司的多方条件来做选择的。(我想你还喜欢:薪资如何约定才合法?3重点快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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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参考劳动部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2项第6款薪资揭示规定常见问答集。
注2:请参考劳动部公告解释令及雇主招募员工公开揭示或告知职缺薪资範围指导原则内容。
注3:请参考518网站公告【重要】职缺月薪不到4万,薪资範围宜5000元内,最新指导原则,避免触法请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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