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劳检开跑!老闆应注意什么?
- 匿名
- 求职攻略
- 2024-03-0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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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在台北有间麵店老闆被劳检时,因为没有準备员工的出勤纪录表而被开罚,虽然老闆主张自己是小店家,不懂法令,且员工只有2位,但诉愿仍然被驳回。依劳基法§30Ⅴ规定,老闆应準备员工的出勤纪录并保存5年,违反规定可处9-45万元罚锾,并公布公司名称和负责人姓名。
早餐店、饮料店等规模较小的店家,人力较有限,店家老闆不熟悉劳动法,或未注意到法令修正,常因此被申诉受罚,劳动部因此在108年订定,针对30人以下小企业进行实地访视、给予辅导改善建议,协助小企业熟知法令内容并实际落实。
今年的劳检有新的政策,和往常较不一样,小编特别整理出劳动部劳检的三大重点,提醒企业老闆们因应与準备:
一、扩大劳检规模
∎ 劳动检查不会事先通知,劳检员执行职务时企业必须配合、不得拒绝。
∎ 针对高违规(如保全服务/清洁/部分工时劳工等)、高工时(如运输/金融广告等)的行业已列专案检查。
∎ 劳检时企业须提供基本资料、保存资料(出勤纪录、工资清册、工作规则、责任制约定书等)和其他必要文件(劳动契约、排班表、 劳资会议纪录等)。
∎ 过去常见的企业违法情形有。
(更多详细资讯可点这里了解→108年度劳动条件宣导会劳动检查实务说明简报)
二、新增法令遵循访视
∎ 劳动部会事先通知,前往企业访视并给予改善建议。
∎ 对象以低风险、30人以下小企业为主,但申诉案件仍会依程序查核处罚。
三、劳检纪录做为评核机制奖励
∎ 劳检纪录做为评核机制,将影响企业申请政府各部会的资源、奖励补助和评鉴换照等。
企业们可以依上面的重点逐一检视公司是否已适法,期盼老闆们都能够重视员工的劳动权益,共同让台湾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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