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给薪资单、薪水晚发、工资清册未保存》误触这3地雷重罚百万!
- 匿名
- 劳动法
- 2024-01-17 21:00
- 创业
- 创业的难度
- 为什么不创业
劳工去上班最在意的就是薪水何时可以拿到,但如果老闆以为就好了,却没有注意到发薪水的大小眉角,一不小心将会触法!举凡等,都是许多小公司老闆容易忽略的地方。
公司财务状况多少会影响发薪日,只要不违反法令最低标準也就不违法,因此雇主、人资们务必了解劳基法中的,以下整理3重点,避免您误触法令而受罚。
一、公司如何发薪水才正确?事后补发可以吗?劳动部最新解释这样说
劳动部在前些日子(3月15日)针《劳基法》薪水发放规定发布新函释,补充说明以下2点:
1️⃣依《劳基法》第22条第2项规定。也就是说,若雇主在约定发薪日未给薪、或只发给部分薪资给员工,事后补发给差额,仍算是违反规定。
2️⃣ 又《劳基法》第23条第1项规定,指为了保障劳工能维繫基本生活,雇主和员工约定发薪日期和频率以为最低标準。
雇主约定以下发薪方式都可能涉及违法:
❌约定每2个月5号发薪(发薪时间间隔超过1个月)
❌约定每40天发放薪水1次(发薪时间间隔超过1个月)
❌每月上旬发薪(没有明确约定日期)
❌约定15号发薪,15号先发一半薪水,下个月才补发剩下一半薪水(事后补发给差额)
《劳基法》规定适用所有僱佣关係的劳工,因此公司只要僱用正职、兼职、论件计酬员工,都应按照上面的规定来发给薪水,违反以上规定,可开罚2-100万元罚锾。
公司若迫不得已因为连续假期来不及计算出缺勤,或会计做帐等因素导致必须迟发薪水,实际作法也应该先取得员工个别同意,并说明延后发薪原因、表示歉意,这样的做法也能让员工比较能够理解,而非直接公告晚发薪水,影响到员工家庭生计或财务上的规画;反之,公司如果优于劳基法规定,採预先给付薪资的方式,例如每月1号、5号发给当月薪资,或是提早发给下2个月的薪资,也都是可行的。
二、发薪日遇到例假日、连续假期怎么办?晚给会被罚吗?
在劳动部这次解释中,并未提及如果发薪日遇到国定假日,或连续假期等特定节日延后发放是否违法。雇主、人资可参考先前我们报导过的文章,内文提到若按《民法》第122条规定,雇主和员工约定发薪日当天遇到或,顺延到休息日结束的隔天再发放,并不违法。
因此假设公司和员工约定的发薪日是每月5日,而4月5日遇到清明连续假期(4月5日清明节),则延至连假放完第一天上班日4月6日发薪是没有问题的。
三、老闆一定要提供薪资单给员工吗?薪资明细内容应包含什么?如何提供和保存?
(一)薪资单内容应包含四大项目
根据《劳基法》第23条第2项及《劳基法施行细则》第14-1条规定,雇主应置备劳工工资清册,并将发放工资、工资各项目计算方式明细、工资总额等事项记入,而工资清册(薪资明细)内容应包含这4点:
1️⃣ 工资总额(本薪)
2️⃣ 工资各项目给付总额(包含全勤奖金、绩效奖金、伙食津贴、职务津贴、加班费、特休补休未休完折现金额(注)等)
3️⃣ 依法令规定或劳雇双方约定可扣除项目的金额(包含员工劳健保自付额、职工福利金、二代健保补充保费、代扣税款、劳退自提金额、迟到时间换算金额、请假扣薪金额、法院强制执行金额等)
4️⃣ 实际发给员工的最后金额(扣除项目后员工能实领的金额)
薪资明细应提供的项目性质都属于,也就是员工因为工作取得的报酬原则上都要列入;而若是,例如:三节、年终奖金、公司额外发放的结婚津贴、生育奖励等恩惠性给与,因性质不算是,就没有强制须列入在薪资明细中。但是为了避免员工对奖金、扣薪计算有争议,还是会建议雇主们一律放入薪资单中。
声明: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