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就不能请生理假吗?不懂这3点恐罚30万
- 匿名
- 劳动法
- 2024-01-3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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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新人妹在饮料店打工,某天因为生理期不舒服想请假,于是传讯息向B老闆请假:
以上虽然是短短几句劳工和雇主间的请假对话,却有4点错误陈述和错误观念,你有找到吗?公司中若有女性劳工,身为雇主、主管的您不能不清楚规定,以免犯了和B老闆相同的错误。
最近就有一位女性打工族向公司请生理假,被店长以为原因回绝,她因此向劳动局申诉,如果查明属实,该公司可能会被开罚2万至30万元,还会被公布负责人姓名!
究竟部分工时劳工(打工族、工读生、计时人员)生理假和正职人员有何不同?让小编用3点说明让您快速了解:
一、劳工请生理假,雇主不能拒绝或强迫改请其他假别
新人妹说生理假规定在劳基法中其实是错的,有关生理假规定是在《性平法》§14中:。
在上述案例中,B老闆请新人妹改请特休也是错误的做法,因为劳工有权利申请生理假,雇主不能拒绝,或要求劳工用其他假别来取代。
二、部分工时劳工和全时人员同样有生理假,请假单位以为原则
劳动部曾说明,部分工时劳工也适用性平法§14规定,和全时人员一样,每月可请生理假1日,每年最多可请12日生理假,另外因女性生理情况较特殊,一次给予为原则(注1),也就是依照部分工时劳工当天排班时数来给假,例如:新人妹请生理假当天排班6小时,B老闆给假一天为6小时的生理假。当然雇主如果优于法令规定,给予员工较弹性的请假时数(以时数请假)也无不可唷!
在薪水计算部分,请生理假和病假一样为半薪,全年请假天数超过第3天会併入有薪病假天数(一年上限30天)计算,只是有薪病假的时数是依部分工时劳工的工作时数依比例计算。
三、劳工请生理假,雇主要医师证明恐违法!
在《性平法施行细则》§13中有提到女性在请产假、安胎假、育婴假等假别时,雇主必要时可要求员工提出相关证明文件,但其中唯独未提到此规定,而劳动部也曾提出声明表示劳工请生理假时,可以不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2),因此我们可知道生理假有别于一般假别,而上述案例中B老闆请新人妹提供就医证明也已明显触法!
其实打工族和正职人员享有的请假权益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因为工作时数相对较少,请假时数或薪水计算上会有些许不同,后续我们也会再整理打工族的请假规定和薪水计算一览表,帮助雇主、主管、人资们在管理员工出勤、薪水计算上更方便,别忘了持续follow职场熊报最新文章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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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参考劳动部民国 105 年 06 月 27 日劳动条 4字第 1050131141 号函
注2:请参考劳委会民国80年07月01日(80)台劳动三字第16614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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