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报复性订单和旅游潮,企业赶工加班要注意4个重点
- 匿名
- 劳动法
- 2024-02-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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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时国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回稳,中央规定大解封,许多产业纷纷出现报复性的需求。举凡製造业出现报复性的订单回补、业绩回升;自行车业及车市出现购车潮, 需要员工加班赶工;疫情这段期间民众也因为待在家闷坏了,搭上政府的振兴政策,纷纷外出消费、规划出游,餐厅、饭店旅宿、观光业者营业额大增,更有洗衣工厂接订单接到手软,需要员工天天加班洗衣接单。
而公司在面对报复性的订单与消费,若本身并未实施变形工时,或来不及补足人力,需要员工支援加班时,有哪些重点需注意呢?让我们用以下这个案例向您说明。
故事情境:
熊班老闆在宜兰新开了一间民宿,没想到民宿开没多久就遇到了疫情爆发导致生意十分惨淡,他只好先让员工放无薪假或暂时留职停薪。未料端午节期间民宿订房量暴增,导致民宿人手不足忙不过来,事后员工也向熊班反映加班时数太长、加班费太少。有了这一次的经验,熊班老闆已预备好迎接下一波国庆日的报复性旅游潮,他希望当个好老闆并尽到照顾员工的责任,因此想了解目前法令上有哪些加班规定是要注意的…….。
问题一:加班几分钟要给加班费?加班费又是如何计算?
答案:
加班相关规定订定在劳基法中,而劳基法里用的法定名词叫做。在平常日每天的正常工时是8小时,因此工作第8小时以后就算加班时间,要发给员工加班费;而每週正常工时为40小时,超过的工时也算加班(劳基法施行细则§20-1)。而有些老闆会误会要加班满整数才发给加班费,虽然目前劳基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如果回归到民法规定来看,保险起见即便员工加班未满30分钟,应该也要换算成0.5小时来计算才不至于违法。
另外,依照员工当天出勤的性质不同,会适用不同的加班费率计算方式。因此若熊班老闆要计算员工的加班费,必须依照每位员工当天排班性质不同来分别计算,下面例子以月薪制劳工为说明(说明中的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
1.当天出勤的班表为工作日:
依照劳基法§24Ⅰ规定,平日的加班费是从第8小时开始计算。从第8小时以后,第9-10小时=时薪*时数*1.34倍、第11-12小时加班费=时薪*时数*1.67倍。
2.当天出勤的班表为休息日:
依照劳基法§24Ⅱ规定,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费,前2小时=时薪*时数*1.34倍、第3-8小时=时薪*时数*1.67倍,第9-12小时加班费=时薪*时数*2.67倍(因无本薪)。
3.当天出勤的班表为休假日(特休日、国定假日):
依照劳基法§39规定,特休日或国定假日加班,在8小时内不论上班多久都得加发1天薪水,因此即便加班1小时,也要发给1天薪水,加班费8小时以内=时薪*8。加班费第9-10小时=时薪*时数*2.34倍、第11-12小时=时薪*时数*2.67倍。
问题二:雇主有权利要求员工加班吗?
答案:
依劳基法§32Ⅰ规定,雇主要让员工加班的话,无论平常日、休息日等加班,都需要经员工同意才能安排,例假日则一律不能要求员工上班;另外,依劳基法§42规定,员工如果有正当理由如身体不适不能接受加班的话,也有权利拒绝,雇主不能强制员工加班。
因此熊班老闆有让员工加班的打算,应该提早和员工说明、取得员工同意,如果员工有身体状况不适或其他合理理由无法配合,熊班老闆也能够事先找临时人力来支援。
问题三:怎样才算超时加班?员工加班时数有上限规定吗?
答案:
依劳基法§32Ⅱ规定,劳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加上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能超过12小时,超过就算违法;而每个月的加班时数上限是46小时,但如果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每月上限可延长到54小时、连续3个月总时数不可超过138小时。
目前会列入每月加班时数46小时的情况有这些:
1.平日加班超过第8小时开始计算
2.休息日加班全部要列入加班时数
3.特休日、国定假日、例假日出勤超过第8小时开始计算
熊班老闆若国庆日前已让某位员工加班超过138小时,则国庆连假期间就不建议再让该名员工加班,应该让员工好好休息,协商由其他员工支援加班。
问题四:可以一律要求员工加班费换成补休吗?
答案:
许多长工时的服务业、银行业常有加班时数一律换成补休的,其实依劳基法§32-1规定,员工加班可自行选择要拿加班费或补休,雇主不能片面要求员工加班时数都换补休。如果员工选择补休,是按照加班的时数,1比1换给补休时数。而补休期限原则上是劳资双方协商约定,如果补休未休完,要按照特休假约定的年度最后一天当作补休期限,若年度未用完就应按照原本的加班费倍率发给加班费。
另外,补休相关规定要依照劳基法施行细则§22-2内容,按照加班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给予补休,例如:熊班老闆的员工在端午节期间6月25日、6月27日各加班4小时,共8小时都选择换成补休,则补休顺序优先为6月25日的4小时,再来是6月27日的4小时;而熊班老闆也可在劳工出勤纪录上注记补休使用的原加班时数是哪些才不至于搞混。
根据劳动部的统计显示,全台企业中最常触犯的法规,加班费仍然是历年排行榜第一名,因此小编也要提醒老闆们,违反加班费规定不仅裁罚金额为2-100万不等、可能比发给员工的加班费用来的高,甚至还会被公布负责人和企业名,恐影响到企业声誉,是不能不留意的重要法规阿!(我想你还喜欢:下班休假时间LINE员工,老闆要给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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