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如何约定才合法?3重点快速了解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2-2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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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资经常佔企业人力支出成本最大宗,此外,薪资计算也会连带影响其他支出成本,像是雇主须负担劳健保费用、加班费、资遣费、退休金等,所以搞懂如何订定薪资及发放的方式十分重要。而大家俗称的一词,在劳基法中主要是用来规範,为了避免老闆们混淆,今天我们还是用工资这个词来说明,并用3个重点来解释工资是什么,以及如何约定才合法。
一、工资怎么认定?加班费、全勤奖金算工资吗?
工资是劳工因工作获得的报酬,包含用现金或实务方式给付的奖金、津贴或其他任何名义的经常性给予(依劳基法§2规定)。因为计算投保薪资、加班费、资遣费时,会将所有的工资项目加总来计算,因此需要先定义工资和非工资分别为哪些项目:
然而,实务上在判断雇主发给员工的是不是工资,和名称无关,还是会依照实质(是否符合劳务对价)和发放条件来认定(注1)。因此,在和新进员工约定给薪方式及发给薪资单时,都应该清楚述明工资总额、工资中应扣的金额项目以及实际金额等(依劳基法施行细则§14-1规定)。
二、包吃包住也能计入工资?
依劳基法§2及劳基法§22规定中,可得知工资原则上是发给现金,但也可以用方式给付,实物包含了雇主提供给劳工的膳宿、水电费用(注2),因此也可以约定包吃包住当作工资给付,但必须要在劳动契约中明订清楚,且实物折算为现金金额应合理、实物加上现金总额也不能低于基本工资,雇主也不能之后擅自变更条件。
三、工资该如何约定?怎么计算?
了解以上有关工资的定义,我们进一步来了解关于薪资发放方式的规定。法令中规定可用计月、计时、计日、计件等方式来发放薪资(依劳基法§2规定),下图让您了解它们的计薪最低标準:
以上是和工资较相关的法令基本规定,相信您如果清楚工资的基本定义和内涵,相关衍生的问题一定也难不倒你啰!而薪水绝对不是老闆说了算,无论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都不能低于劳基法的标準,再加上许多劳工朋友们也都会主动关心自身的劳动权益, 老闆们或许也需要花点时间了解基本的法令规定,就能避免员工对薪水有争议了!(我想你还喜欢:员工在补班后到(离)职,公司如何处理出勤薪水?)
注1:请参考最高法院105年2月3日台上字第220号民事判决
注2:请参考劳委会87年04月13日台劳动二字第014421号函
注3:依劳基法§30Ⅰ规定:
注4:依劳基法施行细则§12规定,
注5:请参考劳动部劳动条105 年02月02日第1050130240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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