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上班出车祸算职灾?通勤族不可不知的4大理赔条件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2-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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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逢,一向都是劳资双方最不愿意发生的状况,但无论是哪一种工作型态,其实都有面临职业伤害的风险。日前就曾发生一起案例,有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但新北地院却以他提早3小时出发,已超过客观,判决该案不符职灾条件,北捷承包商免赔定谳。而此案除了引发外界热议,也让不少民众好奇,到底上下班途中受伤,该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符合职业灾害的认定呢?
首先,需要先釐清的是,职业灾害其实牵涉到许多法令,而劳工在上下班发生意外的情况又被称为。此外,台湾理财规画产业发展促进会理事长叶俊佑也曾指出,通常被视为需符合以下4大条件:
1.地点
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
2.时间
上下班时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而合理的通勤时间为1小时以内,举例来说,当表订的工作时间是早上9点到下午6点,因此,从住家至上班地点的合理车程,就是早上8点后以及下午7点前。
3.原因
此类事故非出于劳工私人行为而违反法令者,像是无照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或酒驾等,就不算在职灾的範围内。
4.仍可视个案认定
一般来说,发生仍应就个案发生之事实情况予以认定;也就是说,若劳工发生意外的地点是不能先到家→公司以外的第三地点,例如:长官要求上班前先去某地方拿取文件再进公司,此意外的发生是因雇主要求的情况下,也可算是。
至于法规上的认定,其实仍有相当多的可议之处。比如说,若上下班途中去买早餐、接送小孩上下学、接送配偶上下班等,并非在认定的工作场域发生意外,其实目前劳保局都可通融,属于的部分。不过,如果是劳工至邮局提款后于返家途中发生灾害,又或者是与无照驾驶者在下班途中共乘车辆时发生事故,则不被视为是职业灾害。
最后,小编想再提醒所有劳工朋友们,在职场上工作,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使身体受伤,但发生职业灾害时,大家却常因资讯不足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甚至因而错过申请补偿的时机。因此,一定要记得勇于争取自己的权益,或是到各县市的劳工局、相关单位求助,千万别让自己的权利睡着!(我想你还喜欢:没工作也能保劳保?2张图秒懂原来这些情况都可以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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