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员承揽契约签了就有效?3张图让你秒懂僱佣承揽差在哪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2-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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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的商业模式改变,不同于传统需打卡上下班的工作型态,有许多短期、自由的工作需求纷纷出现,像是直播主、美食外送、网路写手等,这些自由工作者多是承揽人,因为和一般劳工的工作方式、领取报酬方式都不同,因此不适用劳基法。
劳工是公司内部的人,适用僱佣契约;承揽人非公司编制的人,适用承揽契约。但公司只要和员工签承揽契约,就可以不用管劳基法的规定了吗?其实,运用承揽人员有许多地方须注意避免触法,以下整理3点让你了解:
一、承揽和僱佣契约不同
承揽契约是一种契约的形式,和僱佣契约(包含劳动契约)的性质不同。假设公司有文案需求,将业务外包给花花,则花花可以在家上班,在公司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品质符合要求,就可以领取报酬,花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接案、接的案量;反之,公司如果开出文案人员职缺,并录取叶叶为文案人员,约定好每月薪水,叶叶则须进公司打卡上班,并接受主管的监督。公司和花花、叶叶签订的契约不同,可参考下图:
原则上,承揽人可以自由决定工作地点、时间、方式与内容,具备高度自主性,但因为不是,并不适用多数劳动法令规定,也无工时上限、劳(就)保、健保、劳退等权益,当工作发生意外时便缺乏保障。
二、承揽契约不是签了就有效
劳雇双方是何种关係,不能只看契约内容,仍然要看两人之间的实际关係来认定。几个月前一则新闻报导指出,有物流公司跟司机签订,约定上下班不需打卡、有做才有钱,因此报酬是,后来司机被解僱便向法院申诉,法院认为司机工作时需要被督导、管理、指派工作、每日写报表,认定双方是,因此物流公司须赔偿司机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劳工退休金和劳保费(注3)。
三、承揽关係不具备从属性
实务上会发生争议,通常是公司有的情形。然而,法院会依个案来认定双方属于承揽还是僱佣关係,劳工具备三个从属性(如下图),且通常只要符合一个,法院就会从宽认定。
这里举2个例子让你了解两者差异:
|例一:
某科技公司聘请小八担任财会人员,上班时间为9:00-18:00、周休二日,薪资是月薪35000元。
|解析:
1、小八必须亲自去上班,并依公司规定正常上下班,接受监督管理等。
2、公司须依规定帮小八加劳健保、提拨劳退金。
3、小八準时上下班,即便工作没有达到预期公司预期的标準,公司仍然要付每月薪水。
4、科技公司和小八是僱佣关係。
|例二:
某新创公司和小五约定每月几天到公司记帐、报税,完成案件后以月结给予报酬,每月2500元。
|解析:
1、小五必须处理完成案件才能领到当次的报酬。
2、小五不须进公司打卡或接受公司指挥管理。双方没有从属关係。
3、公司不须帮小五加劳健保、提拨劳退金。
4、新创公司和小五是承揽关係。
透过上面的例子,相信您对已经比较有概念了,但如果仍不确定工作是否适用承揽制的老闆,建议可向当地劳工局或洽律师谘询,避免后续有争议喔!想了解更多劳动法令资讯的老闆们,别忘了加入518企业LINE官方帐号,就能随时掌握最新的法令消息喔!
注1:民法§482有关僱佣规定:
注2:民法§490有关承揽规定:
注3:参考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106 年劳诉字第 2 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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