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周转困难,老闆晚一天发薪可以吗?
- 匿名
- 劳动法
- 2024-03-0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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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侬特利速食店的员工申诉公司积欠薪资、角子虎水饺馆也被员工指控近几个月的薪水都迟发。有的公司因为遇到连假作业不及,或临时现金周转不灵,以为晚1-2天发薪水没有关係,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可能会让自己吃亏!!
劳基法§23Ⅰ规定,在施行细则§7Ⅲ更进一步规定。目前台湾常见公司和员工特别约定每月5号或10号一次发放,但没有按期发薪却仍是雇主违反法规的排行榜前几名(可参考劳动部违反劳动法令事业单位查询系统)。
雇主如果逼不得已须晚发薪水,也必须经过个别员工同意,又发薪日如果是遇到例假日或国定假日,若事先已和员工约定遇假日顺延一天发放,按民法规定并未违法;然而,员工如果遇雇主擅自延后发薪,可向当地主管机关申诉、要求雇主限期给付,或依劳基法§14Ⅴ、§14Ⅵ规定自提离职,并依法向雇主请求资遣费(参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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