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要求员工参加庆生会,老闆应发薪水?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3-0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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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北有间公司要求全部的员工在休息日参加庆生会,公司却没有发加班费,被处罚锾和公布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公司因为不服提起诉愿,主张休息日办庆生会、发送生日礼金,和工作并无相关,但经过诉愿审议委员会审理后仍然被驳回。
公司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办活动,该如何认定是否为工作时间呢?这里归纳出简单的认定规则供老闆们参考:
另外再用实际小测验带你一起来了解喔:
花花在贸易公司上班,週休二日,月薪为3万6千元。
问题一:3/29(五)花花早已安排特休假,但当天公司举办教育训练活动一天(8小时),花花被要求只好出席,则教育训练当天是花花的工作时间吗?
答案:是。因为教育训练是公司要求参加的,花花非自愿参加,因此算是工作时间,公司需要依规定给她加班费。
问题二:3/30(六)公司举办迎新聚会,那天是花花的休息日,但如果花花自愿参加活动,则当天活动是花花的工作时间吗?
答案:不是。因为花花自愿利用休息日参加聚会,该活动时间不算是工作时间,公司不需要另外发给她加班费。
提醒老闆们,公司只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办理活动,举凡庆生会、教育训练、迎新会等,只要员工非自愿参加,则活动时间会被认定是,需要依法按时数发给加班费喔!公司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可处 2 -100 万元罚锾,并公布公司名称和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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