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工读生加条件 ,小吃饮料店遭罚10万?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3-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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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4月,就服法修正草案初审通过,雇主以、做为徵才条件,恐涉及就业歧视,可罚30-150万。揪竟就业歧视是什么?看似平常用来了解一个人的基本条件为什么也会算是违法呢?
先来说说什么是就业歧视,也就是雇主不能因为特定条件而让求职者、员工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应该要以工作能力来决定是否录取、升迁等。经过劳动部调查,台湾以歧视为最常见的情况,像是常常在找人时写到、、,这些都算常见的年龄歧视徵才条件,是企业最常忽略但最常发生的违法情况,这些都是不行的!
像是之前台南有一间木瓜牛奶店,徵才写到'限定18岁到30岁',就被开罚10万元!!
年龄还只是就业歧视的其中一角,还想知道徵才面试问什么会涉及到就业歧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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