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错了,原来下班后,面对老闆可以已读不回...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3-1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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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通讯软体越来越发达成为工作上用来沟通、联繫的利器,近几年也不断地有人提出质疑,认为有不少公司高层、主管藉这种沟通之便,随时想到就可以交办工作,反而让员工处于下班后没有私人时间,处于随时都在加班的状态。
对于这种状况,其实早在在2014年,劳动部就已经做出函释(劳动部103年10月20日劳动条3字第1030132207号函),认为、
意思是,只要是老闆、主管交办事情,员工需要花时间处理,就是所谓的。所以如果你在非上班时间收到老闆、主管交办事情的讯息,你可以先判断,这件事情的紧急性,是否被要求立马在非上班时间处理?如果是的话,那就是属于法规上所规範的,公司就要依照法规给付相应的酬劳。
但有时候老闆、主管只是怕隔日上班时间自个儿会忘记交代,因此先赶紧把想到的事项立即交办下去,把通讯软体当成Memo、笔记用。此时若可以等到上班时间再处理,这样就不是所谓的在非工作时间外进行工作。
最重要的,员工并没有要马上、的义务。若因此遭到公司老闆、主管的处罚,现今无论是在仲裁或是民事诉讼上都已经有裁决、判决出现指出这样的惩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老闆、主管们也千万要注意,小心不要因为一时急于得到回覆而触法犯法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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