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职赔偿违约金合法吗?报到时要求自愿离职、最低服务年限怎么办?并非雇主说了算!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1-0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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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彭成翔律师
年后转职潮到来,紧接着就是毕业季、暑假,不论是初入职场的新鲜人还是在学弟子为了生活或是零用钱,想必都会开始进行、、三大程序。
现在大环境因为疫情的关係,企业徵才机会保守许多,求职者在这种环境下找工作肯定显得特别焦虑,拿到报到机会也可能因为着急上工而未看清楚资方到底拿了什么合约或是表单给您签。
小编在新闻上看到企业端有许多令人讶异的不合理规定,例如:竟有资方要求报到员工提前签署自愿离职书,夸张的是还规定员工要做满几年,否则就要付多少元的赔偿金,听到便不禁想问各位老闆,若没有给予员工任何专业培训,还要规定员工要做多久?!
资方以此类说法强迫签名,这些规定和要求到底有没有违法?身为劳工有没有其他方法能够捍卫自身权益?至于资方违反了甚么法律,以及我们能够用什么方法去保护自己,就让我们继续看下去吧!
新鲜人签劳动契约前眼睛睁大,别傻傻什么都签!
上面提醒新鲜人遇到的求职问题,涉及了两个劳工的重要权益:与
✅ 自愿离职书:
雇主必须在发生如歇业、亏损或业务性质变更等特定事由时,才可以合法资遣员工,除了预告期外还需要支付资遣费,倘若员工签署自愿离职书,相当于是自愿放弃资遣费及政府相关补助,权益影响非常重大。
而上面提到恶雇主要求员工事先签署自愿离职书,解释上是雇主和员工约定日后可以不依法预告资遣,也不发资遣费,但这项约定因违反《劳基法》规定,应被认定。虽然如此,还是提醒新鲜人,遇到此种劳动契约前,仍要先看清楚,来保障自身权益!
✅ 最低服务年限:
雇主不可以无条件要求员工服务满一定期间,甚至搭配违约金条款。
依据《劳基法》规定,雇主只有在两种条件下,才可与劳工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1) 提供培训费用为劳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 提供合理补偿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最低服务年限及违约金的约定也都是。
求职的路上很辛苦没错,但如果怕失去工作机会而签错合约或表单,进而丧失了自己的权益,后续只会更辛苦,因此录取报到后不管公司拿什么文件要您签名,请务必记得一定要看清楚再签名,对于文件内容有任何疑虑也请一定要向雇主提出询问、或向他人请教,不要傻傻地什么都签!
若劳工朋友真的发生了资方强迫不得已而签名的情况,请不要慌张,直接询问专业律师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最后,小编也要提醒企业主们,为了留住人才需要约定,务必留意法律相关规定,以免人财两失。(我想你还喜欢:劳动契约如何约定?注意这2点避免劳资争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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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彭成翔律师,目前担任许多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关于处理劳资权益(纠纷)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拥有良好外语能力,亦曾协助外商企业内外部的合约审阅以及修改。
无论资方或劳方,彭律师都会成为您争取最佳权益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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