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来不当解僱炎上争议,劳动局初步认定违法!一文看懂承揽契约和僱佣差在哪?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1-0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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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书店疑似利用清洁员看不懂合约,以方式剥削员工劳动权益,并要结束已在公司任职20年的清洁阿姨合作关係,使其无法得到资遣费、退休金等保障,在任职期间也从未有劳健保、员工福利等权益。此举在律师陈又新脸书揭露后,引发网路一片舆论,网友纷纷扬言抵制、拒买。虽争议延烧24小时内博客来便发出声明表示不解雇了,最后也支付百万元和解金和李姓清洁员达成和解,但台北市劳动局后续派员劳检认定博客来!
博客来违法在哪里?
劳动局在12月26日派员劳检博客来,经查清洁人员除了上班时间、地点有受到拘束,契约内容也明示需受公司指导指示,且清洁工作使用的相关耗材也是由公司提供,因符合劳动契约特有的从属性,认定双方具有劳雇关係,应受到《劳基法》拘束,但公司没有置备劳工名卡、工资清册,也没有依照清洁阿姨年资给特休假,因此初步认定公司违法,若后续确认违法事实,可处2-100万元罚款,至于劳健保未投保部分还会另外派员稽查。
承揽契约 VS.僱佣契约 差在哪?
其实,这件的劳资争议并非单一事件,但纠纷发生也引发民众对劳权关注,不少人都好奇承揽和僱佣究竟差在哪?简单来说,劳工是公司内部的人,适用僱佣契约(劳动契约);承揽人则非公司编制的人,适用承揽契约。而个人若以员工或承揽人身分帮公司工作,两者权益保障可说是非常不同,以博客来清洁阿姨为例,若用承揽工作20年,劳健保、退休金通通都没有,详细可参考此篇文章。
近几年的商业模式改变,不同于传统需打卡上下班的工作型态,有许多短期、自由的工作需求纷纷出现,像是直播主、美食外送员、网路写手等,这些自由工作者多半是承揽人,因为和一般劳工的工作方式、领取报酬方式都不同,因此也不适用《劳基法》。但适不适用劳动契约雇主说了就算吗?公司只要和员工签承揽契约,就可以不用管《劳基法》的规定了吗?一起透过以下3重点来了解承揽契约和僱佣契约两者规範大不同。
一、承揽和僱佣契约性质不同
承揽契约是一种契约的形式,和僱佣契约(包含劳动契约)的性质不同。假设公司有文案需求,将业务外包给花花,则花花可以在家上班,在公司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品质符合要求,就可以领取报酬,花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接案、接的案量;反之,公司如果开出文案人员职缺,并录取叶叶为文案人员,约定好每月薪水,叶叶则须进公司打卡上班,并接受主管的监督。公司和花花、叶叶签订的契约不同,可参考下图:
原则上,承揽人可以自由决定工作地点、时间、方式与内容,具备高度自主性,但因为不是,并不适用多数劳动法令规定,也无工时上限、劳(就)保、健保、劳退等权益,当工作发生意外时便缺乏保障。
二、承揽契约不是签了就有效
劳雇双方是何种关係,不能只看契约内容或是单方面说了算,仍然要看两人之间的来认定。曾有一则新闻报导指出,有物流公司跟司机签订,约定上下班不需打卡、有做才有钱,因此报酬是,后来司机被解僱便向法院申诉,法院认为司机工作时需要被督导、管理、指派工作、每日写报表,认定双方是,因此物流公司仍须赔偿司机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劳工退休金和劳保费(注3)。
三、承揽关係不具备从属性
实务上会发生争议,通常是公司有的情形,若有争议时,法院通常会依个案来认定双方属于承揽还是僱佣关係,而认定方式主要会参考下列三种从属性内容,只要劳工具备三个从属性(如下图),且通常只要符合一个,法院就会从宽认定。
这里举2个例子让你了解两者差异:
⭐例一:某科技公司聘请小八担任财会人员,上班时间为9:00-18:00、周休二日,薪资是月薪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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