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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挑选《故乡的 读书笔记》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12 19:13

精心挑选《故乡的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故乡的读书笔记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才能写出既符合“读书笔记”要求,又饱含真情实感的文章:
1. "明确“读书笔记”的定位:" "核心是“读”:" 这篇作文不是自由随想的散文,而是围绕你所读的某本书(关于故乡的)展开的。你需要明确你读了哪本书,作者是谁。 "重点在“记”:" 记录的不是对书内容的全面复述,而是你阅读过程中的思考、感悟、触动,特别是那些与“故乡”主题紧密相关的部分。
2. "选择合适的书籍和切入点:" "确定阅读对象:" 明确你写的是哪本书。是某位作家的故乡散文集(如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中关于江南的部分,或更专门的如《故都的秋》),是某位亲人的回忆录,还是其他涉及故乡主题的小说、诗歌等。 "聚焦核心内容:" 不要试图涵盖整本书,选择一两个最让你触动、最能体现“故乡”在你心中的分量、或者与作者观点最契合的片段、章节或主题作为重点来写。例如,作者描写的故乡的某个特定场景、某个人物、某种情感,或者作者对故乡变迁的思考等。
3. "深入挖掘个人感悟与联系:"

故乡在我心中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家乡”和“故乡”这两个词都是指人居住的地方。家乡是说自己家庭世代居住,故乡是说自己出生或曾经长期居住。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故乡这个词就宽泛得多。对于一个远离家乡的游子,如果说家乡是嵌入在记忆深处的老屋,是童年以及老屋周围的一切,是实体,是具象的。那么故乡这个词便稍显虚饰,里面就有一种情怀,就有生命情感的外泄。

我觉得现在离乡的人很少有着浓郁的故乡感。而我,曾经是有过的。那时,我的故乡感是父母的担心与叮咛,是贴了8分钱邮票的一封封平信、是手摇的电话,是哐当哐当的绿皮火车,是不经意慢下来的时光赋予的。我离开家乡是上世纪90年代,尽管其时社会正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远离家乡,陌生的环境、异乡生活还是让我对老家顿生一种故乡感。也就在那时,我几乎深切地知道“故乡感”既有时间的距离,又有空间的距离。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足使“家乡”这两个亲切的字,一下子变得遥远与陌生,同时演绎出一种情结,生出别样的乡愁。

那真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愁啊!如果那“愁”有着音乐的浸润与作为背景,真的就让离乡的游子愁绪万千,愁肠百结。我永远忘不了那样的愁绪。那时我刚到异地生活。那时每到黄昏,我所在的有着上千人办公的大楼人走楼空,空荡而落寞,而对面街道一家小饭馆里却适时地响起萨克斯。萨克斯本就是一种极其孤独哀伤的乐器,偏偏那时,他们每天傍晚重复播放的就是萨克斯《回家》。回家,回家——《回家》这首乐曲自始至终浸透了无与伦比的经典的孤独和哀伤,如水一般覆盖了我整个的身心,让我一听就有种“游人一听头堪白”的凄凉。记得在那段时间里,每天听着这支乐曲,我就仿佛走向了不可预知的人生。特别是当一阵声嘶力竭后,一段低低的抽泣,思念故乡的情绪立即灌入胸间,让我产生无可名状的忧伤,有一种“吹向别离攀折处,当应合有断肠人”的味道……

当年拼命地离开家乡,原也是为了回故乡。也许在别人看来,这种体验虽然奇妙而真实,却有一种矫情。但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这是一种情结。生活在这种有故乡情结的时代是幸福的。这幸福便是我们矫情得有故乡可想,有故乡发生的一切不可知的东西可念。读鲁迅的小说《故乡》,现在我能依然感觉他笔下的故乡感的强大和深沉。“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说“故乡好多了”,但说起故乡的美丽,说出故乡的佳处,却又没有影像,没有了言辞。“故乡本也如此”,他在故乡一边说,一边面对自己的母亲、8岁的侄子宏儿,还有那一个个走马灯似地晃在眼前的“豆腐西施”、闰土、水生,他的心情竟是那么的沧桑、隔膜,苍黄的天空和苍黄的故乡几乎调成了同一个色彩与格调……时间与空间的遥远,赋予天地苍黄和人性的沧桑、隔膜,世态炎凉也赋予他一种巨大的“故乡”感。尽管鲁迅与闰土的“隔膜”并不仅仅是时间与空间带来的。

现代的人将一切生活变得便捷和容易得多了。我们与故乡也许还是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但网络空前的繁荣、信息空前的畅通,却使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感消失殆尽。我们说距离产生美,也产生故乡感。“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但现在若问腊梅开没开,仅仅靠在手机上用一个指头点一下就解决了。时代的飞速发展,我们早已不再用写信、捎信的方式问“君”;交通变化的日新月异,也将家乡与异乡的路连接得紧紧,朝发夕至,甚至几个小时就能回到自己出生和成长的地方——道是故乡即家乡。如我,北京到我的家乡现在就开通了几条高铁,当我一次次坐着高铁回到家乡,我只能说,我的“故乡”感消融得无影无踪了。徐 迅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乡土社会的“清明上河图”——评余松《故乡》

余松的长篇小说《故乡》是一部书写乡土的作品,作者借助米村这个极其微小的地方,深刻展现了中国乡村30余年来的变迁。作品着笔于代、陈、张、段四家,涵盖了中国几乎所有样貌的乡村人物,有着近乎白描般的自然、真实、冷静、细微。小说将社会的巨大变革嵌入普通个体的日子中去,家长里短与时代裂变交相辉映,历史的大潮起起伏伏,人们的生活状态却亘古不变,不管面对怎样的社会变迁,有很多东西一直传承了下来。由于时间跨度大、人物众多、描写细致入微,《故乡》被批评家誉为“一部厚重的乡村编年史”,“中国乡土社会的‘清明上河图’”。

近年来,大部头的历史作品成为小说书写的热点,不少小说热衷于史诗书写,时间跨度动辄三四十年,甚至百余年,比如刘醒龙的《黄冈密卷》、关仁山的《大地长歌》、何顿的《幸福街》等,百科全书式的小说成为常态。《故乡》亦是如此,林林总总,包罗万象,反映了一种生活的总体性。但是《故乡》有意识地避开了那种刻意的强塞,不猎奇,也不有意制造矛盾冲突,而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故乡》很好地将东北乡土风貌呈现出来,景物本身也是有灵魂的,是主人公之一。地域性是其鲜明的特征,比如语言的地域性在小说中就很明显,随处可见歇后语和方言;小说中偏方治病的书写,也是源于东北的地域性特征。但是,鲜明的地域性其实也反映了很多共通的东西,东北或者米村是整个乡土中国的缩影。作家将人物的命运不露声色地描绘于纸上,个中滋味读者在字里行间能体会得到,而非一种外在的强加。

小说细节的刻画十分到位,比如蒸狸猫的描写、关于肉的记忆、偷集体的稻子互骂的场景,都极为形象生动。人物塑造方面,出场人物众多,小说开篇关于人物的介绍有名有姓的就多达几十位,除了几大家族的主要人物,还有章宝福、邓大屁股、刘歪脖子、狗女、大麻子等。描写人物的笔墨有多寡,但是作者的感情倾注似乎没有差异,更切合作者书写芸芸众生的主题。人性刻画方面也极为冷静客观,每位个体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作者将人性的复杂与本真平铺在纸上,没有掩饰,也没有夸张,将其原貌呈现。

乡土书写免不了关于现代性问题的探讨和城市化的反思,作者对此也有涉及,但并没有过多的宏观大论,而是将小人物的生活如实反映出来。“他们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生存,繁衍,死亡,走出去,又回来,一代一代,就那么活着”,生生不息,绵延不绝。随着文字的流淌,人物、景物就这么跟随着时间前行,没有铺垫,没有高潮,也没有消退。有意思的是,小说的首尾有一种对比和呼应,这种呼应也暗示了乡村的走向。到最后,老一辈的人几乎都已不在人世,在老人的眼中,无论是地里的庄稼还是社会的风俗,都大不如前了,似乎有一种批判或惋惜的意味。但小说最独特的价值不是现代性之类的反思,不是对历史的深描,而是对生命坚韧的讴歌,对人本身的讴歌,回归到“文学就是人学”这一原点。就连人们对待历史的态度也只是一种很自然的平和心,比如“瞎宋”宋卫东是历史的遗留物,但是他并没有对自己的命运心生厌恶,泰然面对大家的各种玩笑,而人们也没有对这样一个外来人产生真正的嫌弃。

历史的进程带来的社会变迁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小说多次写到“变”的主题,很多时候可以说是剧变,比如包产到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城市化浪潮等,但是人们面对变化始终是一种泰然处之的心态。说乐观、豁达、坚韧也好,无动于衷也罢,以不变应万变是这块土地上人们的普遍心态。

在《故乡》中,既有历史的经验,也有感情的召唤,作者写出了史性和诗性,更写出了日常性和世俗性,写出了生活的本来面目。余松穿行在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用文字记录下历史的一帧帧原始画面,既有温馨的一面,也有极为残酷的一面。温馨和残酷,都是生活本身的色彩。

文学作品中关于东北的书写一向以生命的呐喊与坚韧为主旨,无论是萧红的《生死场》,还是迟子建的《伪满洲国》《白雪乌鸦》,都写出了东北这块土地上芸芸众生面对灾难的坚韧、面对死亡的强大生命力,展现出一种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而《故乡》是近期乡土书写的良篇佳作,既有对乡土的审视,也有非想象的和解,作者并没有简单地为逝去的乡村唱挽歌,而是超越了一般的苦难和批判书写,用文学长镜头将故乡的面貌真实呈现出来。时间是流动的,也是静止的,生命的呐喊在文字间流淌,这是属于东北的“活着”,也是属于整个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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