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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喜糖果广告词》小技巧(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31 19:12

写一篇《喜糖果广告词》小技巧(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喜糖果的广告词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广告词能够吸引目标受众、有效传达品牌信息并最终促进销售:
1. "明确目标受众 (Identify the Target Audience):" "谁来买?" 是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还是老年人?是家庭主妇、学生还是白领? "谁会吃?" 喜糖果的口味和形式(如棒棒糖、巧克力、软糖)可能吸引不同年龄段或性别的人群。 "需求是什么?" 他们是寻求解馋、放松、分享、庆祝还是特定场合(如生日、节日)的需求? "心理画像:" 他们是追求新奇口味,还是偏爱经典、安全的选择?是注重健康,还是更看重口味和体验? 注意: 广告词需要与目标受众的兴趣、语言习惯和消费心理相契合。
2. "突出产品特点与优势 (Highlight Product Features & Benefits):" "口味独特性:" 喜糖果是否有特别的口味?是经典口味还是创新口味?强调其独特之处。 "口感体验:" 是脆、软、糯、滑,还是其他特殊口感?用生动的词语描绘。 "品牌历史与声誉:" “喜”作为品牌名,是否暗示了喜庆、快乐?可以结合品牌历史、品质

广东人过年最爱吃的5种糖果,包装奢华,送礼体面,年货必备

很快又到农历年了,真是想想都开心。中国的农历年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年中最大的一个节日,浓浓的年味洋溢在气氛里,还能吃在嘴里、留在心里……

一顿团圆的年夜饭催促着游子归家的脚步,而除了丰盛的年夜饭,过年还有一大堆的年货要准备。在广东,每家都会准备一个大存盒,里面放上各种糖果、瓜子,放在茶桌上接待亲朋,这样才够礼貌周到。

而广东人过年必备的糖果几乎每年都一样,这5种包装奢华、送礼体面的糖果简直占据了广东人存盒的半壁江山,与大家唠一唠广东人年年都会买的糖果都有哪些……

1、利是糖

只有新年才会出现的利是糖,从名字到包装都是一片喜庆洋洋,绝对是存盒必备的王牌,没有它的新年都差了点气氛。

虽然世上味道特别的糖果有千千万,但唯有利是糖的味道几乎是不可复杂的。其实我更想把几乎两字去掉,因为除了它,真的没有别的糖果能做出这种香味。

2、瑞士糖

小朋友最爱这种软硬适中的瑞士糖,有多种水果口味,但草莓和葡萄味永远是最抢手的。小时候每吃完一颗都喜欢把它的包装纸抹平还原,总觉得把色彩缤纷的糖纸留下来日后会有用处的。

3、金莎巧克力

金莎是小汐小时候过年最盼望收到的年货,毫不夸张地说就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那时它的广告很多,每个广告都把它包装成只应天上有的奢侈。正如它的广告语一样“凡人不可抗拒”!

但每一个喜欢吃金莎的小伙伴绝对是被它的层层惊喜所吸引,香脆榛果碎加香浓巧克力,中间有酥脆威化包着幼巧克力酱,核心还是一颗完整的榛果……awsl,就问你怎么可以不爱它!

4、乐家杏仁糖

论“拖肥糖”乐家杏仁糖必须有姓名!它的优秀之处在于,糖果竟然能做出巧克力的味道和干果的质感。

明明是硬质糖,却酥脆到可以像嚼果仁一样轻松,松松脆脆一点都不嗑牙,这是唯一一款你不可能有耐性把它含化的果糖,必须嚼着吃,不然就对不起它独一无二的质感了!

5、瑞士莲巧克力

这款连包装都像专为过年而设的瑞士莲巧克力,用来送礼也是超级体面的哦!

有些长辈不喜欢吃有果仁的巧克力,送这款就最适合不过了。而且瑞士莲的巧克力是出了名的香浓幼滑,小朋友看到都两眼放光!

除了糖果,饼干和曲奇等等也是“走亲戚佳品”,再给大家安利几款从包装到味道都很perfect的好年货!

丹麦蓝罐曲奇

老广们对这款曲奇一定最熟悉不过。蓝罐曲奇酥脆可口,牛油味的纯正和香味完胜很多同类曲奇。

其实它的品质并没有改变,但及至长大后对它的兴趣仅剩于里面的加伦子曲奇,只要这款一吃完,感觉整罐曲奇都没有了灵魂。但幸运的是,家人们却没有这个讲究,他们觉得哪块味道都差不多,就形状不同而已。

这种你喜欢蛋清,恰好别人喜欢蛋黄的关系,实在是一种小确幸呀!

嘉顿杂锦饼干

“嘉顿饼干,新春一罐红”,除了蓝罐曲奇,广东人过年最少不了的还有红当当的嘉顿“红罐饼干”也是过年必备的年货之一。

御品皇蛋卷

蛋卷也是过年宅家、送礼人气之选。无论是蛋卷还是凤凰卷小汐都喜欢,品质好的蛋卷刚开罐就能闻到浓浓的鸡蛋和牛油香。其实过宅家,小汐吃蛋卷比饼干吃得还多,因为蛋卷好吃而且不占胃。

夏威夷果仁

没有果仁和瓜子的农历年连年味都不够浓,过年在家煲剧看电影,手边当然得有瓜子果仁在坐阵才安心。毕竟有时候不是肚子饿而是嘴皮饿而已。

俗语说“每逢过年胖三斤”,小汐今天分享的内容好像全是增肥的垫脚石,不过,小汐身边的“损友”总是说,过年不胖留待何时胖?SO,希望大家都能过一个吃得甜蜜又过得开心的

“恶搞糖果”,莫把低俗当“卖点”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深圳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疑似“计生用品”的盒子,仔细一看,里面装的竟是一种“恶搞糖果”。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发现,有几十家店铺将零食包装成恶搞礼物,这些零食的售价在几块钱到十几块钱不等,美其名曰“整蛊、恶搞”,包装上往往没有备注生产厂家等信息。

所谓恶搞,就是恶意的搞笑。近年来,网络让我们见识了不少恶搞现象,比如有人恶搞见义勇为者,有人恶搞经典作品。虽然一些恶搞现象屡屡受到舆论谴责,但网络上的恶搞之风依然不止。如今,恶搞之风又刮进网售食品领域。上述未成年人拥有的“计生用品”就是一种“恶搞糖果”,在网上公开销售,其包装上有“延时”等辣眼睛的字眼。

无疑,这类商家把恶搞当成了“创新”和“卖点”,盯上了那些性格叛逆或者喜欢恶搞的消费者。如果给这个消费群体画个像,年龄大概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和20岁左右的年轻人。这个年龄段的人群有几个特点:一是,相对来说比较爱吃糖果之类零食;二是,性格上比较叛逆喜欢搞怪或者恶搞;三是,未意识到“恶搞糖果”的危害。

未成年人接触“恶搞糖果”,很可能受到多种毒害。比如,部分未成年人在性启蒙教育不到位的情况下,突然接触低俗、露骨的“恶搞糖果”,就有可能影响其对于性的认知,甚至会因此怀着好奇心“犯错误”。再如,市场经济本该文明规范,但“恶搞糖果”会给未成年人造成误导:商家可以胡来,可以低俗。这是种不良教育。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某些电商平台上出现的“套套糖”等,从广告语到外包装等,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反法律规定。

“恶搞糖果”还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标准。比如这类糖果包装上没有备注生产厂家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再如,《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商家打着情趣的旗号卖糖果,显然是在挑战法律。

无论是经营“恶搞糖果”的商家,还是为其提供宣传和销售的电商平台,都涉嫌违规,理应受到查处。前者销售违规产品并进行违规宣传,后者没有尽到审查、把关责任也难辞其咎。有关部门应当要求所有电商平台全面排查“恶搞糖果”,并严防这类产品改头换面。

不管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还是从捍卫法律红线的角度,都应该对“恶搞糖果”严加治理,使其从此没有作恶的胆量。(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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