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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0-26 15:26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回乡下的作文,可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来描绘乡土风情、回忆童年时光或反思生活。以下是一些在写作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帮助你写出一篇生动、真挚的作文:
"一、 确定中心思想 (Determine the Central Theme)"
"明确目的:" 你想通过这篇作文表达什么?是怀念童年的无忧无虑?是感叹家乡的变化?是对比城乡生活?还是表达对家乡和亲人的思念?确定一个核心主题,能让你的作文更有深度和条理。 "聚焦内容:" 不要试图写所有关于家乡的事情,选择一两个具体的方面深入描写,比如一次回乡的特定经历、家乡的一处景物、一种味道、一位亲人,或者家乡的变化等。
"二、 精心选择素材 (Carefully Select Materials)"
"回忆与观察结合:" 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同时也要观察现在的家乡,找到过去与现在的对比点。 "细节是关键:" 运用感官细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来描绘乡村的景象、声音、气味、味道和感觉。例如,泥土的芬芳、田埂上的青草味、奶奶做的饭菜香、乡村的鸡鸣狗吠、溪水的潺潺声等。 "选择典型事例:" 选择那些能最能体现你中心
一、新居
那年春天,是四月初?我记不太清了。但我一定记得那个上午阳光可人,春寒已经收起了尾巴,我们一家正式迁进了新居。
我还记得,法桐叶子绿意已经开始张狂,栾树也逐渐葱茏起来。这两种树,也仅仅在昭示春天的时候,才让人感觉友好而宜人。再过一个月,法桐将开始抛撒飞絮。而那飞絮并不诗意,像雪花而没有雪花的意境。它们飘飘洒洒,肆意粘上行人的脸,钻入鼻孔,搔得人心烦意乱,喷嚏连天。而栾树呢,特别是到了盛夏,从叶子上滴下的粘稠汁液,在路面上形成一层厚厚的黏膜。一旦踩上去,就和鞋子产生无限的亲和力,走路的时候长时间摆脱不掉鞋子和路面那种“擦擦擦”的撕扯声。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区会种如此多这样的树,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我要做的,是在这个四月搬入了新居。
对于四月,人们有不同的注释。艾略特说,四月是一个无望的季节。而林徽因则认为,四月是暖,是希望。那年我比较倾向于后者,因为我终于告别了租房的日子,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套体面的房子。这是我曾对妻子和女儿许下的承诺,而今终于实现了。我信誓旦旦地说,这两年一定让她们住上咱自己家的楼房,不让她们跟着我再过那种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我兑现了诺言,所以那个搬家的四月初,我信林徽因说的,妻子和女儿的心里肯定是暖的,充满希望。
做事没有计划性且精神上的疏懒无比,让我在任何方面都落下别人一大截。奶奶在世时常唠叨的那句话,“吃不穷,喝不穷,盘算不到就要穷。”似乎在我这里得到了应验,在房子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当初单位分福利房时,论资排辈,我就差那么一丁点儿。可是“差一点儿也不能抽烟卷儿。”说的没错,我终归没有分到房子。等待下一批的分房过程中,政策突变,单位没有了福利房这一说。分到房子的人,通过“房改”享受到政策的红利。而我,还像一个游击队员一样,拖妻带女地到处租房度日。
在当时,如果稍有一点活泛心眼儿,就还有翻身的机会。当初的城边村现在已经高楼林立,成为新城的一部分。如果我那时候像别人一样,在城边村任何一个地方,花少许钱买一处民宅,现在肯定能补偿到至少两套楼房。可是,关键时候目光短浅,优柔寡断让我吃了大亏。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囊中羞涩,致使机会一次次白白地流失,往后的日子,房价涨得比黄河的水都快,直到一切都成了“如果”。
眼看周围熟悉的同事、同学、朋友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依然原地踏步。那时女儿已经上小学三年级,她老是问我:“爸爸,为什么咱们总是住别人的房子?为什么同学家里都那么宽敞明亮?”我的心猛然一缩。妻子之前曾非常难过地说,因为我们家的简陋,女儿拒绝她的同学来家玩。当时我还只以为这是一个孩子的虚荣。可当听到女儿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真正感到了不安。
是呀,这些年来,除了拥有一些书和她娘俩外,我都做了些什么?每天我把大部分的时间应付在工作的繁琐之上,回家就把自己埋到纸堆里寻找虚无缥缈的慰藉。我最大的财产,除了几件简单的家具就是这些书了。每次搬入新址,好几箱子的书就会占据狭窄空间的一大部分。我好像一个不体面的出轨者,把自己的一部分身心,移情别恋到书籍里而忽略了我的妻儿。
从另一个角度说,我应该感谢这些书,当初,正是因为它们,才让我成功“骗取”了妻子的感情。当她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我们漫步于城西湿地岸边,水鸭子悠闲地领着它的孩子们嘎嘎嘎地漂浮在湖面,路灯初上,淡红色的光芒照在路两旁婆娑的柳树上,恰似升腾起一股红色的尘烟。我随口溜达出一句诗:“红尘飘不到,时有水禽啼。”她睁大了眼睛回头看着我,“你还会作诗?”她惊讶地问。我羞赧地笑了一下说:“这是别人的诗,随口念出来而已。”我以此捕获了妻子的芳心,成了她一辈子所托付的人。在妻子看来,爱读书的人,都会有个好前程。那时,已经是找对象困难户的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我给她发誓许愿,将来一定谋一个好前程,给她幸福的生活,以不辜负她对我的情义。
可是,许多年过去了,我终于以我的颓废,成功地违背了我的誓言,并没有给自己,给这个家带来引以为傲的好前程,致使她和以后我们的女儿常年跟着我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而爱人,终以她的善良和勤劳,默默地履行着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从来没有嫌弃过家里的陋壁破帚。
二、长大的过程
我打小就比同龄小孩矮半头,这种先天缺陷意味着好多问题都比较糟心。比如,上体育课的时候,排头兵的位置非我莫属,致使我总是以一个男人的名义混迹于前排女人的队伍,引得后面男生们咯咯咯地嘲笑。又比如,课桌最前排挨近讲台的位置我又当仁不让,致使老师的教杆随时都可以杵到我头上。
同桌小燕也落井下石,她把我们共同的的课桌用铅笔刀划出了一道楚河汉界,以宣示她的主权。留给我的那一部分空间,不足桌面的三分之一。我只能局促地蜷缩着胳膊写字,一不小心越界,就会招来一顿胳膊肘子。即使拍个班级全体照,我也只能和最矮的女生们蹲在第一排,手抚膝盖,单腿跪地,强颜欢笑地看着前面的镜头。而后排高大的男生们,则潇洒地背着双手露着自信的微笑。不信,你看照片就能感觉到,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的模样。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班里个子最高的罗天扬成了我最大的敌人,他常以他的高来对比我的矮。教室里,他常常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学着我走路的样子,用手掌虚压着我的头顶,以显示我的头顶仅能挨到他的下巴,引来女生们嗤嗤的笑。
罗天扬继续着他的狂欢,我注定活不过课间休息时间,每次课间休息就是我最难过的时候。当我上完厕所回教室的时候,他倚着左门框,一根腿高高地搭在右门框上,要想进屋,必然要从他的胯下钻过去。我不想受胯下之辱,只好等着上课铃响,小心翼翼地步着老师的后尘快速踅进去。
凡此种种,让我对罗天扬他们恨之入骨。可又打不过他,仇恨让我在胸腔中好像憋着一股大火。某次放学路上,我记得很清楚,理由如下:我来到村北的关坑,折下一根藤条,使劲抽打着水面和岸边的野花。水面腾起一股水雾,水滴们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看着我,野花们也被抽得惊声尖叫,花容失色,流出了鲜红的血液,随即残花败柳随波逐流。我把它们当成罗天扬,当成小燕儿,当成所有嘲笑我的人,我要把它们打得落花流水才能解心头之恨。
我回到家中问奶奶,什么时候才能长高,奶奶颠着小脚一边给鸡撒高粱米,一边说,小啊(当地对晚辈的昵称),你只是晚发身量,以后会长高的。我信奶奶的话,就像信她说的月亮上有个“月姥娘”一样。爷爷在一旁拾掇着牛套,他说,孩子,人活一口气,牛活一把力。高矮是老天爷给的,走上千条路,就会沾一身土。爷爷说的我不太明白,但有一点我好像听懂了,无论高的矮的只要走在路上,都会沾上一层土,这层土不会因为谁高就飞不到他身上。我好像得到一种安慰,他罗天扬除了比我高一点,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爷爷赶牛去往他的庄稼地,那是他终日留恋的地方。后来想想,他对土地的依恋不亚于我对书的喜欢。由此看来,爷爷对奶奶来说也是一个移情别恋者——土地就是他的另一个爱人。他和他的老牛踏在乡路上,六只脚踩出一股尘土遮掩了他们的身影。多年以后,我知道,那股尘烟叫——“红尘”。
自从听奶奶说我是晚发身量以后,我就用铅笔刀在院子的槐树上比着头顶刻了一道线。每天上学前必站在树旁比量,看看是否过线。可是,事非我愿,几年过去了,并没长高多少。没有长高的我终于摆脱了罗天扬这个魔鬼,也告别了那道线,我去了县城里上高中。
在高中,我的境遇并没有改善多少。一个农村来的孩子,一个矮小的小不点儿,不管是城里学生的小团体,还是农村学生的小团体,我不属于任何一个,他们都不和我交往。我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没有朋友可言。我渴望班里的班花可以顾盼我一眼,可她总是像风一样飘过。
我的自卑感越来越重。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书的。孤独的我偶然发现县文化宫是个好去处。文化宫里有一个阅览室可以借书,我在那里流连,迷上了小说,在书籍的海洋里,我好像一条快要干死的小鱼,找到了可以游泳的水。周末、假期,我泡在那里,就像爷爷泡在庄稼地里一样。我发现,我可以和书说话,在书里可以找到和我一样遭遇的人,甚至和他们成了朋友。那些分散的文字排列起来就是一个人,他们不嘲笑我的矮小,他们对我知无不言。我不愿回到学校去,宁愿在那里待上一辈子。
最让我讨厌的是班里搞集体活动,因为我又要当排头兵混在女人堆里,尴尬且无助。负责排练的老师大呼小叫地指挥着队形的排列,我站在那里分了神。当他第二次叫我名字的时候,我依然发着愣。他快步走到我面前,厉声喝到:“你死了?!”当我抬头看到他脸上聚起的肉疙瘩和发红的眼珠时,不由得打了一下寒噤。我像木偶一样被他拽着到了第一排最前头的位置。“真是一块死木头!”他小声嘟噜了一句,可还是被我听到了。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里响了几十年。
站在最前排第一个位置,在犹如白昼的舞台灯光下,我依然回味在老师那一声断喝里。那时,嘈杂的教室突然鸦雀无声 ,大家一起把目光投向了我。一直以来被无视的我,终于被所有眼睛结结实实地注视了一回。
我们的队伍被拉到主席台上,灯光骤然亮起,我望向台下,感觉那千百双眼睛只盯着我自己。我看不到身后的同学,觉得只有我自己站在台上。合唱声在大厅盘旋,回荡,唯独听不到我自己的声音,舞台上的灯光箭簇般穿过我全身。穿过我全身的,还有台下那一双双眼睛。
三、腾起的尘烟
我必须承认,这些年确实没有长高。但我已经很难受到挫伤。在一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农业银行工作。
这是一家农村网点居多的银行,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再回到农村工作。本来,一个乡下长大的孩子,回到乡下,也许正是适合他的位置。一向如此,对于这个安排,我比较心安理得。我熟悉乡下,就像熟悉我的身体一样。
班车载着我们来去,在车上闭着眼,只听路边的村里传出的狗叫,我就能分辨出这个村是辛庄,那个村是马庄。因为辛庄村小,狗的叫声清脆响亮,还不足以被树和房子遮掩得瓷实。马庄村大,狗的叫声模糊、黏稠,就像穿越时间的长河,从另一个时代传来。
我所熟悉的,还有那些来往穿梭的客户。有一对聋哑夫妇,每次来办业务,都打着手势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据说他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同病相怜,就成了夫妻。二人开了一家绣品小店,从网上销售,生意很红火。还有一位老大娘,已经九十多岁,每逢集上,都要来取她的养老补助。她蹒跚着脚步,不知道从家里到银行要走多久。每次来,或者在口袋里抓出一把花生,或者拿出来一个石榴给我。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像我一样的秘密。有吧,我想。我自己的故事也许就是每个人的故事。
你绝对想不到,我和罗天扬成了好朋友。多年以后,他辗转找到我,我们喝酒抽烟,聊起他小时候欺负我的事,聊起他开办的企业,把我们那些“没本事”同学收拢到他的麾下。这家伙依然在同学之中是“老大”。他依然嘲笑我个子矮,聊着聊着我们就笑出了眼泪——也许曾经的青春一去不复返了。
有一次,我在锦东公园见到那位“凶”的老师。他已经很老了,似乎听力也不好。我凑近他的耳朵大声说:“王老师,您还认得我不?”他凑近我仔细看了一会儿,说,呀,是太义啊,你还是没长个啊!你作文好,但是偏科太重,要是数学好点,能考个好大学。我听着听着感觉眼睛里热热的。总以为我是一个被忽略的同学,三十多年后,他还记得那么清楚。我们肉眼看到的东西,未必清晰。就像我的这前半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能看得更加细微而全面。
黄昏,我从班车里往外看,路面在车轱辘的碾压下腾起一股烟尘,夕阳映照,是散漫的红色。那烟尘追着班车一路翻腾。我脑海里突然想到一个词,“滚滚红尘”。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就到家了,我定然又进入到另一种红尘里去。
壹点号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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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嫂子林秀莲终于决定把那片玉米地卖了。
签合同的时候,她用那支我哥留下的英雄牌钢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递给我,说:“建军,你也签一个吧,这地,有你一半。”
从大哥建国走了,到那天,整整十年。十年里,我开着那台东方红拖拉机,在这条颠簸的土路上来来回回,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拖拉机后面的车斗,载过化肥,载过粮食,也载过侄子小明发烧时焦急的嫂子。我以为我只是在履行一个弟弟的责任,守着我哥留下的这个家。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我守着的,还有一个埋在玉米地里的承诺。
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秋天,同样是这片玉米地,同样是我开着拖拉机,送嫂子回乡下……
第1章 旧屋与尘埃
拖拉机的“突突”声,是村里人最熟悉的声音。
那年秋天,玉米刚掰完,地里光秃秃的,只剩下半截高的秸秆,像一片沉默的卫兵,守着这片贫瘠又充满希望的土地。我开着拖拉机,车斗里装着嫂子林秀莲的一些行李,还有刚上小学一年级的侄子陈明。
大哥陈建国走了快一年了。
他是镇上的建筑工,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没送到医院人就没了。留下孤儿寡母,还有一屁股债。嫂子在镇上租的房子到期了,实在是撑不下去,只能带着小明,搬回村里那栋我们从小长大的老屋。
拖拉机在老屋门口停下,扬起一阵尘土。我跳下车,把小明抱下来。小家伙大概是坐累了,揉着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栋泥坯瓦房。院墙是石头垒的,墙角长满了青苔,一扇褪了色的木门虚掩着,像是很久没人推开过。
“嫂子,到了。”我回头对车斗里的林秀莲说。
她应了一声,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了院子里的尘埃。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罩衫,头发用一根黑色的头绳简单地扎在脑后,露出一张清瘦但干净的脸。她的眼睛总是微微垂着,好像总有化不开的愁绪。
我把行李一件件搬下来,一个半旧的皮箱,两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还有一个装着锅碗瓢盆的竹筐。东西不多,却是她们娘俩在镇上生活的全部家当。
“建军,歇会儿吧,我自己来。”嫂子说着,就要上手来提那个最重的蛇皮袋。
“嫂子你别动,我来。”我一把抢过来,那袋子沉甸甸的,估计是些书本和过冬的衣物。我不敢去看她的眼睛,总觉得那里面藏着太多我无法分担的苦。
推开木门,一股混合着霉味和尘土的味道扑面而来。堂屋里光线很暗,桌椅上都落了厚厚一层灰。阳光从破了一个小洞的窗户纸里透进来,形成一道光柱,无数细小的尘埃在光柱里上下翻飞。
小明大概是没见过这么旧的房子,有点害怕,紧紧攥着嫂子的衣角。
嫂子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轻声说:“小明,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放下行李,找来扫帚和抹布,开始打扫。嫂子也默默地加入进来,我们俩谁也没说话,只有扫帚划过地面的“沙沙”声,和抹布擦拭桌面的沉闷声响。
这栋老屋,承载了我整个童年的记忆。我和大哥就是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的。我们一起在院子里的那棵老槐树下掏过鸟窝,一起在门前的河里摸过鱼。大哥比我大五岁,从小就护着我。谁要是敢欺负我,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用他那并不宽厚的肩膀把我挡在身后。
后来,他去镇上打工,认识了当时在纺织厂上班的嫂子。他们结婚那天,大哥喝多了,拉着我的手,一遍遍地说:“建军,以后你嫂子就是你亲姐,咱们家,有盼头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在灰尘中忙碌的、沉默的女人,心里一阵阵地发酸。大哥,你说的盼头呢?怎么就把这么重的担子,扔给了她一个人。
打扫了整整一个下午,屋子总算有了点人样。我从家里拎来一桶干净的井水,嫂子用这水淘米做饭。她从行李里翻出一个小小的煤油炉,点上火,昏黄的火光映着她的脸,让她看起来更加疲惫。
晚饭很简单,白米粥,配着从我家带来的咸菜。小明饿坏了,埋着头呼噜呼噜地喝着。
“建军,你也吃点吧。”嫂子给我盛了一碗。
“我回家吃,我妈做好了。”我推辞道。
“吃一碗再走,天都黑了。”她的语气很轻,却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坚持。
我只好接过来,蹲在门槛上,慢慢喝着。晚风吹过,院子里的老槐树发出“哗啦啦”的响声。我看着屋里昏黄灯光下那对母子的身影,心里暗暗发誓,哥,你放心,只要有我陈建军在一天,就绝不会让嫂子和小明受半点委屈。
吃完饭,我帮着把碗筷收拾好。临走前,我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票子,塞到嫂子手里。
“嫂子,这点钱你先拿着,给小明买点文具什么的。”
嫂子像被烫到一样,猛地把手缩了回去,连连摆手:“不行不行,建军,我不能要你的钱。你盖房子也欠着债呢,我……”
“嫂子!”我加重了语气,把钱硬塞进她的口袋,“这是我哥的钱,他走之前托我给你的。”
我撒了个谎。大哥走得突然,一句话都没留下。
嫂子愣住了,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她低着头,手指紧紧地攥着衣角,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不敢再待下去,怕看到她掉眼泪。
“我先回了,有事就去家里找我。”我转过身,快步走出了院子。
身后,传来嫂子带着浓重鼻音的一声“欸”。
我发动拖拉机,在夜色中往家的方向开去。老屋的灯光在身后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黄点。我知道,从今天起,那个黄点,就是我的另一份责任。
第2章 沉默的约定
日子就像村口那条被拖拉机车轮碾压过无数次的土路,平淡,颠簸,却也一天天地向前延伸。
嫂子是个勤快又坚韧的女人。她很快就把老屋收拾得井井有条,院子里那些荒废的菜畦被她重新翻整出来,种上了青菜、萝卜。她还养了几只鸡,每天清晨,都能听到她打扫鸡舍的声音。
她很少主动找我帮忙,总是什么事都想自己扛着。家里的水缸空了,她就一个人去井边挑,瘦弱的肩膀被扁担压得弯成了弓。屋顶漏雨了,她就自己爬上梯子,想用旧瓦片堵上。
每次我看到,都会抢过她手里的活儿。
“嫂子,这种力气活,你喊我一声就行了。”我一边说着,一边轻松地挑起两桶水。
她总是站在一旁,有些局促地搓着手,低声说:“你也有自己的活要干,我不想老麻烦你。”
“什么叫麻烦?我哥不在了,我就是小明的亲叔,这些事我不干谁干?”我话说得有点冲,其实是心疼她。
她便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跟在我身后,等我把水倒进缸里,她会立刻递上一条干净的毛巾。
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沉默的默契。我每天干完农活,都会绕到老屋那边看一眼。如果看到她院子里的柴火快没了,第二天我就会拉一车劈好的柴送过去;如果看到小明在院子里写作业时光线太暗,过几天我就会买个亮堂的灯泡给她换上。
我做的这些,从不跟她说。她收下这些,也从不跟我说谢谢。但她会把家里养的鸡下的蛋攒起来,等我来的时候,硬塞给我;或者在我帮她修好拖拉机后,给我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面。
我们就像两只相互取暖的刺猬,小心翼翼地靠近,用行动表达着关心,却又因为那份尴尬的身份,始终保持着一丝距离。
村里人闲话多。有人说我傻,自己家还没顾好,倒把寡妇嫂子家当成自己家了。也有人说得更难听,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子龌龊。
我娘听说了,气得在家里摔了碗。她把我叫到跟前,红着眼圈说:“建军,娘知道你心善,可你不能为了你哥,把自己一辈子都搭进去啊。你今年都二十五了,也该说说媳妇了。你天天往你嫂子家跑,哪个好人家的姑娘敢嫁给你?”
我闷着头,一言不发。
“建军,你跟娘说句实话,你对你嫂子,到底……”
“娘!”我猛地抬起头,打断了她的话,“你胡思乱想什么呢?那是我嫂子,是我亲哥的媳妇!哥不在了,我这个当弟弟的,不该管吗?要是连他们娘俩都护不住,我陈建军还算个人吗?”
我娘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终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知道我娘的担心,也知道村里人的闲话。但我不在乎。我只知道,大哥临走前,最后见的人是我。在医院的走廊里,他紧紧抓着我的手,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张着,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最后就那么咽了气。
我总觉得,他那时候是想跟我交代什么。他最放心不下的,肯定是嫂子和小明。他没说出口的话,我得替他办到。这是我们兄弟之间,一个没有说出口的约定。
秋去冬来,小明也渐渐适应了村里的生活。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从不吵闹,学习也用功。每天放学,他都会先帮着嫂子喂鸡、扫地,然后才趴在堂屋那张旧桌子上写作业。
有一回,我去看他们,正好看到小明在写一篇叫《我的叔叔》的作文。
他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的叔叔叫陈建军,他会开拖拉机,拖拉机的声音很大,像打雷。叔叔力气也很大,可以一次挑两桶水。他还会修电视机。我们家的灯泡,就是叔叔换的,很亮。我喜欢叔叔,他对我很好,像爸爸一样。”
看到最后那句“像爸爸一样”,我的鼻子猛地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悄悄退了出去,没让他发现我。
坐在院子里的石墩上,我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我突然觉得,村里人说的那些闲话,我娘的那些担忧,都不重要了。只要小明能健健康康地长大,只要嫂子能安安稳稳地生活,我做什么都值。
我哥,陈建国,你在天上看到了吗?你放心吧,家,我给你守着呢。
第3章 玉米地的风声
日子在拖拉机的“突突”声和庄稼的枯荣交替中,不紧不慢地滑了过去。
一晃,十年了。
侄子小明,已经从一个需要我抱下车斗的小不点,长成了一个比我还高半个头的半大小子。他在县里的重点高中上学,成绩拔尖,是嫂子和我最大的骄傲。
我的婚事,拖了又拖,最后在我三十五岁那年,娶了邻村一个同样家庭困难的姑娘,叫张兰。张兰是个本分人,不嫌我穷,也不嫌我家里有个需要照顾的嫂子和侄子。婚后,她对我嫂子和小明也很好,把他们当成自家人。这让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而嫂子林秀莲,十年岁月似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只是那双眼睛里的愁绪,仿佛更深了。她依然沉默寡言,每天操持着家务,把那栋老屋和院子打理得一尘不染。
我们两家的关系,很近,又很远。逢年过节,我会让张兰把嫂子和小明接到家里来一起吃饭,热热闹notao。但平日里,除了必要的农活帮忙,我们之间依然保持着那份客气和距离。那栋老屋,就像嫂子内心的孤岛,她守着,不让外人轻易踏足。
唯一不变的,是那片玉米地。
那是我哥和嫂子结婚后,用全部积蓄买下的三亩水浇地。地很肥,位置也好,就在村口的大路边上。大哥走后,这地就一直是我在种。每年春天播种,夏天除草,秋天收获。掰下来的玉米,一部分留作口粮,剩下的卖掉,钱我一分不少地交给嫂子,作为小明的生活费和学费。
这片玉米地,就像我们家沉默的成员,见证了我们十年的风风雨雨。
变化,是从去年开始的。
县里要搞开发区,看上了我们村的地理位置。一个姓李的老板,带着几个人,开着小汽车,在村里转了好几圈。最后,他们的目光,就落在了我们家那片玉米地上。
他们想征这块地,建一个农产品加工厂。
村长把李老板带到我家,唾沫横飞地讲着征地的好处。李老板出手很大方,一亩地给八万块钱,三亩地就是二十四万。
二十四万!
这个数字,像一颗炸雷,在我脑子里轰地一声炸开。我和张兰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别说二十四万,连两万块的存款都没有。有了这笔钱,我们可以在县城里买套房子,让小明以后上大学、找工作,都能有个落脚的地方。甚至,我还可以换掉那台开了快二十年的东方红拖拉机,买一台新的。
我激动得手心都在冒汗。
张兰也两眼放光,一个劲地给我使眼色。
但我知道,这地是嫂子的,事情得她点头才行。
我带着村长和李老板,去了老屋。
嫂子正在院子里喂鸡,看到我们一群人进来,愣了一下,把手里的鸡食盆放到一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她说了一遍,特意强调了那个“二十四万”的数字。我以为她会和我一样激动,至少会动心。
然而,她的反应却出乎我所有人的意料。
她静静地听我说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她抬起头,目光越过我们,望向院墙外那片玉米地的方向,缓缓地,却异常坚定地摇了摇头。
“这地,不卖。”
三个字,轻飘飘的,却像三块巨石,砸在了我们每个人的心上。
村长急了:“秀莲啊,你是不是没听清楚?二十四万啊!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们家小明以后上大学、娶媳妇,哪样不要钱?”
李老板也笑着说:“大嫂,价钱方面,我们还可以再商量。我们是真心想为村里做点贡献,带动大家致富嘛。”
嫂子却只是重复着那句话:“李老板,谢谢你的好意。但这地,真的不能卖。”
她的语气很平静,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村长和李老板面面相觑,最后只能悻悻地离开。
人一走,我心里的火气就“噌”地一下冒了上来。
“嫂子!你这是为什么啊?二十四万!你知道这笔钱能干什么吗?能让小明少奋斗二十年!能让咱们家彻底翻身!你守着这块地,一年到头累死累活,才能挣几个钱?”
我第一次用这么重的语气跟嫂子说话。
嫂子被我的话噎了一下,脸色白了白。她垂下眼帘,手指又开始无意识地绞着衣角。
“建军,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但是……这地,有特殊的意义,真的不能卖。”
“什么特殊的意义?比小明的前途还重要吗?”我追问道。
她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那是我十年来,第一次和嫂子发生争执。我们不欢而散。
接下来的几天,我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我觉得嫂子太固执,太不为孩子的将来考虑。张兰也在我耳边念叨,说嫂子是不是脑子糊涂了,这么好的机会都不要。
村里人也议论纷纷,都说林秀莲是个死脑筋,放着金元宝不要,非要守着那几根玉米秆子。
我心里烦躁,决定再找她谈一次。这一次,我必须让她明白,我们不能为了守着一块地,耽误了小明一辈子!哥在天有灵,也一定是希望我们过得好的!
那天下午,我骑着摩托车去了老屋。
我到的时候,她正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手里拿着一件衣服在缝补。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却显得更加孤单。
我把车停好,走到她面前。
“嫂子,我想再跟你谈谈地的事。”
她手里的针线停顿了一下,没有抬头,只是轻声说:“建军,别说了。我意已决。”
“为什么?”我的火气又上来了,“你总得给我一个理由吧?是不是因为我哥?我哥要是知道有这个机会,他会比谁都高兴!他一辈子就希望你们娘俩过上好日子!”
我的话,像一把刀子,狠狠地扎在了她的心上。
她猛地抬起头,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泪水,通红一片。
“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她声音发颤,带着哭腔,说完这句,就站起身,快步走进了屋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我被她这突如其来的激烈反应给震住了,愣在原地。
门里,传来她压抑的哭声。
那哭声,像一记重锤,一下一下地砸在我的心上。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真的错了。这片玉米地背后,一定藏着一个我不知道的秘密。一个比二十四万块钱,比小明的前途,都更重要的秘密。
第44章 秸秆与承诺
那次争吵之后,我和嫂子之间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冷战。
我去老屋的次数少了,即使去了,也只是把该干的活干完就走,两人几乎没什么交流。她也变得更加沉默,看见我来,只是点点头,然后就自顾自地忙自己的事。
家里的气氛很压抑。张兰看我天天愁眉苦脸,也不敢再提卖地的事。
我心里憋屈,又愧疚。憋屈的是我不明白嫂子为什么那么固执,愧疚的是我那天的话可能真的伤到她了。十年来,我自认为把她当亲姐姐一样尊重,却没想到会为了钱的事,把她逼到落泪。
这天,我正在地里开着拖拉机翻地,准备种冬小麦。手机响了,是小明打来的。
“叔,我妈让你有空了去老屋一趟,她有话跟你说。”小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小心翼翼。
我的心“咯噔”一下。嫂子主动找我,这还是头一遭。
我关掉拖拉机,连身上的土都来不及拍,就骑着摩托车赶了过去。
我到的时候,嫂子正站在院门口,像是在等我。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
“嫂子。”我有些不自然地喊了一声。
“建军,你来了。”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你开上拖拉机,送我回趟乡下老家吧。”
我愣住了。嫂子的娘家在几十里外的另一个乡,自从她嫁给我哥,就很少回去。她父母早些年就去世了,那边也没什么亲人了。
“现在去?”
“嗯,我想去看看。”她点了点头。
虽然心里疑惑,但我没多问,立刻回家开来了拖拉机。她抱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坐在了驾驶室旁边的空位上。这还是她第一次坐在这个位置,以前她总是和小明一起坐在后面的车斗里。
拖拉机“突突”地发动起来,沿着那条熟悉的土路,向村外驶去。
我们俩一路无话,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声在耳边回响。
当拖拉机路过那片属于我们家的玉米地时,地里的玉米秸秆已经被我用机器打碎,均匀地铺在了地里,等着翻进土里做肥料。
嫂子一直望着窗外,目光就落在那片光秃秃的土地上。
车子快要驶过地头的时候,她突然开口了,声音有些犹豫,又有些沙哑。
“建军,停下车。”
我下意识地踩了刹车,拖拉机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停在了路边。
我扭过头,不解地看着她。
她没有看我,而是推开车门,自己跳了下去,径直朝着地里走去。
我犹豫了一下,也跟着下了车。
秋日的阳光已经不那么灼热,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嫂子踩着松软的土地和粉碎的秸秆,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地中间走。她走得很慢,像是在寻找什么。
最后,她在靠近地头的一棵歪脖子老柳树旁停了下来。
她蹲下身,用手轻轻地拂开脚下的碎秸秆,露出了下面湿润的黑土。她抓起一把土,放在手心,细细地看着,眼泪,就那么毫无征兆地,一滴一滴地砸在了泥土里。
我站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心一下子揪紧了。我感觉,那个困扰了我许久的谜底,就要揭晓了。
她哭了很久,才慢慢地站起身,转过来看着我。
她的眼睛又红又肿,脸上挂着泪痕,却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
“建军,对不起,前几天……是我不好。”她开口说道,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
“嫂子,你别这么说,是我说话太冲,伤了你。”我连忙说。
她摇了摇头,泪水又涌了上来。
“这地不能卖,不是我固执,是我答应了你哥。”
我的心猛地一跳。
“你哥走的前一年,就是在这里,”她指了指脚下的这片土地,“我们种下了第一批甜玉米。那年收成特别好,我们俩高兴坏了。你哥拉着我的手,就站在这棵柳树下,跟我说,‘秀莲,这地是我们家的根,是我们家的念想。以后不管多难,这块地你都得帮我守着。’”
“他说,‘这地不光是地,等小明长大了,成家了,这是我留给他成家立业的本钱。如果……如果我有什么万一,’他看着我,眼睛特别亮,‘建军是个实诚人,他肯定会帮你。这地,就算是我们俩,留给你们娘俩和他的。’”
嫂子一口气说完,已经泣不成声。
而我,则像被雷击中了一样,僵在原地,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地……有我一半?”我喃喃地重复着她转述的话。
“是,你哥的原话。他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你。爹娘走得早,他作为大哥,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还让你为了这个家,耽误了自己。他说,这三亩地,就算是他这个当哥的,给你的一点补偿。”
嫂子的声音断断续续,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锥子,狠狠地扎进我的心里。
我终于明白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宁可自己受苦,也绝口不提卖地的事。她不是固执,她是在守护一个承诺。一个她和我哥之间,关于亲情、关于未来的承诺。
而这个承诺里,竟然还有我。
我一直以为,我照顾她们娘俩,是出于一个弟弟的责任,是出于对大哥的愧疚。我从没想过,在大哥心里,我早就是这个家的核心,他甚至在为我的未来做打算。
而我,却为了那二十四万块钱,那样逼她,那样误解她。
一股巨大的愧疚和感动瞬间将我淹没。我这个七尺高的汉子,再也忍不住,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
我走到嫂子面前,看着她满是泪痕的脸,郑重地、深深地鞠了一躬。
“嫂子,对不起。是我混蛋!”
嫂子连忙扶住我,摇着头说:“不怪你,建军,不怪你。是我没早点告诉你。我……我怕说了,你觉得是负担,是拖累。”
我抬起头,看着她,哽咽着说:“嫂otter子,这不是负担。这是我哥……留给咱们最宝贵的东西。”
那一刻,我们俩站在空旷的玉米地里,任由眼泪流淌。十年的委屈、隐忍、误解,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秋风吹过,卷起地上的碎秸秆,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一个关于爱与守护的漫长故事。
第5章 新的种子
从玉米地回来后,一切都变了。
我和嫂子之间那层看不见的隔阂,彻底消失了。我们开始像真正的家人一样,坐在一起商量事情。卖地的事,我们再也没提。那个李老板后来又来过几次,都被我们客客气气地回绝了。
村里人很不理解,都说我们陈家两姐弟,都是一根筋的傻子。
我不在乎他们怎么说。因为我知道,我们守住的,远比二十四万块钱更珍贵。
周末,小明从学校回来,嫂子把他叫到跟前,第一次完整地,把那段埋藏了十年的往事,告诉了他。
小明听完,这个一米八的小伙子,眼睛红得像兔子。他走到我面前,什么也没说,就是紧紧地抱住了我。
“叔,谢谢你。”他的声音闷闷的。
我拍了拍他宽厚的背,笑着说:“傻小子,跟叔客气什么。”
从那以后,小明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学习更加刻苦,还利用课余时间去做兼职,说要自己挣大学的学费,减轻家里的负担。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的轨道,但每个人心里,都种下了一颗新的种子。
第二年春天,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来了。
县里的农业技术站推广一种新的高产玉米品种,据说抗病能力强,产量是普通玉米的一倍还多。但是因为是新品种,大家都不敢轻易尝试,怕种砸了血本无归。
我动了心思。
晚上,我把嫂子和张兰叫到一起,开了个家庭会议。
“我想把那三亩地,都种上这个新品种。”我开门见山地说。
张兰第一个反对:“建军,你疯了?万一不成,咱们一年就白干了!”
嫂子也有些犹豫:“建军,这风险是不是太大了?”
我看着她们,认真地说:“风险肯定有。但我想试试。哥把地留给我们,是希望我们过上好日子,不是让我们抱着它穷守着。现在有这么个机会,说不定能闯出一条新路子。要是成了,小明上大学的钱就不用愁了。就算不成,大不了我们苦一年,我出去打短工,也饿不着你们。”
我的目光很坚定。这些天,我查了很多资料,也向技术站的专家请教了好几次,心里已经有了一些底。
嫂子看着我,沉默了很久。最后,她点了点头。
“建军,我信你。你想怎么干,就放手去干。嫂子支持你。”
有了嫂子的支持,我心里像注入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几乎是吃住在了那片玉米地里。选种、育苗、施肥、灌溉,每一个环节,我都亲力亲为,严格按照技术员教的方法来。嫂子和张兰也成了我的好帮手,除草、打药,从不叫苦。
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好。我们家的三亩玉米,长得比别人家的要高出一大截,叶子墨绿,玉米棒子个个饱满得像个小胖小子。
村里人路过我们家地头,都忍不住停下来看,眼神里充满了羡慕和惊讶。当初说我们是傻子的人,现在都改口说我陈建军有眼光、有魄力。
秋天,收获的季节到了。
当金黄的玉米棒子堆满我们家院子的时候,我们全家都笑得合不拢嘴。经过测产,新品种的亩产,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一千八百斤,是普通玉米的两倍!
除了留下足够的口粮,剩下的玉米全部卖掉,我们家一下子就有了将近三万块钱的收入。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拿着那沓厚厚的、带着墨香的钞票,我第一时间交给了嫂子。
“嫂子,这是小明上大学的钱。”
嫂子看着那笔钱,眼圈又红了。但这一次,是喜悦的泪水。她没有推辞,而是从中抽出了一半,递给我。
“建军,这是你应得的。没有你,就没有这个家。”
我看着她,又看了看站在一旁的张兰和小明,他们都在对我笑。我心里暖洋洋的。
我们用这笔钱,给小明交了大学的学费,剩下的,我添了点钱,把那台老掉牙的东方红拖拉机,换成了一台崭新的四轮拖拉机。
有了这次成功的经验,我们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我牵头成立了村里第一个农业合作社,带着大家一起种新品种玉米,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我们的收入,一年比一年高。
几年后,当初想征我们地建厂的那个李老板,又找到了我。不过这一次,他不是来买地的,而是来跟我们的合作社谈收购的。他想把我们种出的优质玉米,加工成玉米汁和玉米面,销往全国。
我们签订了一份长期的供销合同。
签合同那天,我特意把嫂子和小明都叫上了。小明已经大学毕业,在县农业局工作,成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
当我在合同上签下“陈建军”三个字的时候,我抬头看了一眼嫂子。她正微笑着看着我,那双曾经盛满愁绪的眼睛里,如今闪烁着明亮而温暖的光。
第6章 最好的传承
又是一个秋天。
我和嫂子,还有放假回家的小明,一起走在那片我们无比熟悉的玉米地里。
地里的玉米已经收获,只剩下金黄的秸秆在风中摇曳。我们没有卖地,也没有离开这里。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在这片承载着承诺和希望的土地上,种出了属于我们的好日子。
我们家的老屋,在合作社赚到钱后,翻新成了一栋漂亮的二层小楼。我和张兰也搬了过来,和嫂子、小明住在一起,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
走到那棵歪脖子老柳树下,我们停住了脚步。
嫂子从口袋里拿出一瓶白酒,拧开盖子,缓缓地洒在树下的土地里。
“建国,你看到了吗?”她轻声说,“小明长大了,毕业了,有出息了。建军也很好,他带着全村人过上了好日子。你放心吧,我们都很好。”
小明也蹲下来,对着土地,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我站在他们身后,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感慨万千。
我想起了十年前,我开着拖拉机,载着失魂落魄的嫂子和年幼的小明,回到那栋破败的老屋。又想起了那个下午,嫂子在这片地里,哭着向我讲述那个深埋心底的承诺。
十年,弹指一挥间。
这片土地,见证了一个家庭的离散与重聚,见证了我们的泪水与欢笑,也见证了我们从困境中一步步走出来的坚韧。
大哥留下的,不仅仅是三亩地,更是一种信念。他相信亲情的力量,相信土地的回报,相信善良和坚守的价值。而我们,没有辜负他的这份信任。
“叔,嫂子,”小明站起身,看着我们,眼睛亮晶晶的,“我跟单位申请了,过完年,我就调回咱们镇上的农业技术站工作。”
我和嫂子都愣住了。
“傻孩子,你好不容易才留在县城,回来干什么?”嫂子心疼地说。
小明笑了,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回来,把咱们的合作社办得更大,把咱们的玉米,种得更好。我爸把这片地留给了我们,我想,这就是最好的传承。”
我看着眼前这个已经长成男子汉的侄子,欣慰地笑了。
是啊,最好的传承,不是守着一块地,也不是守着一笔钱,而是把那份对家人的爱,对土地的情,对生活的希望,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满大地,给这片收获后的田野,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晕。
我仿佛看到,大哥陈建国就站在这片地头,像十多年前一样,咧着嘴,憨厚地笑着。
我知道,他一定很欣慰。
因为他用生命守护的家,如今,枝繁叶茂,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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