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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0-26 23:41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法律作文的范文,以及写作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帮助你:
"范文:法律,社会秩序的基石"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规范社会行为的基石。它像一座无形的桥梁,连接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像一把公正的利剑,斩断邪恶,守护正义。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法律的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它通过制定一系列明确的规则和条文,规范人们的行为,明确了权利和义务的边界,使社会生活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例如,交通法规规定了行人和车辆的行为规范,保障了交通秩序的安全和顺畅;刑法则明确规定了犯罪行为及其后果,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安全。
其次,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法律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它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享有平等、自由、公正的权利。例如,民法典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债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为公民的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劳动法则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了劳资关系的公平。
再次,法律具有教育作用。法律通过其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人们进行道德教育,弘扬社会正气,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法律的每一次公正的判决,每一次对违法行为的惩处,都在向人们
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当三线城市的六旬老人捧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读天书,当农民工为追讨2万元欠薪奔波百公里却因证据不足败诉,当家庭暴力受害者因不懂诉讼流程最终挥刀相向……这些场景折射出中国法治建设的深层矛盾:法律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却在与民众的接触中频频出现“最后一公里”梗阻。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超3600万件,而基层法官人均年办案量突破300件,司法资源的结构性失衡与民众日益增长的权利保护需求形成尖锐对立。更严峻的是,当百姓试图拿起法律武器时,却因文本晦涩、诉讼成本高、执行乏力等困境被迫“放下法律,拿起武器”——这种现象背后,是法律从“人民公器”向“专业壁垒”的异化风险。
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后,法律体系的“可及性”“便利性”“公正性”成为衡量法治文明的核心标尺。现行291部法律、600余部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律丛林”,与基层司法服务半径过大、审判监督透明度不足、执行到位率仅45%等现实,共同指向一个亟待破解的命题:如何让法律从“殿堂中的圣火”变为“照亮街角的明灯”,真正成为老百姓手中“众生平等”的维权利器?
二、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理论层面,本研究突破传统法治理论对“制度供给”的过度关注,首次构建以“服务效能”为核心的分析框架——通过解构法律文本、诉讼程序、审判监督、执行机制与民众需求的断层,论证法治现代化必须完成从“专业精英导向”到“人民需求导向”的范式转型。实践层面,研究提出的“五位一体”服务体系(文本简化、诉讼下沉、审判透明、执行刚性、教育普及),既整合了浙江“移动微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等地方创新经验,又通过“派出所旁设法庭”“法律AI助手”等制度设计,为破解“法律白条”“同案不同判”等痛点提供可操作路径。
第一章 法律文本体系的平民化重构:从专业垄断到大众共享
一、现行法律文本的结构性矛盾:专业壁垒与认知鸿沟的双重困局
1. “法律丛林”的认知壁垒
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达291部,行政法规600余部,司法解释更是浩如烟海。以《民法典》为例,1260个条款中充斥着“要约”“承诺”“不当得利”等专业术语,即便经过法典化编纂,普通民众仍需借助专业解读才能理解核心要义。北京某基层法院调研显示,82.3%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无法准确理解诉讼程序,67.5%的劳动者因证据规则认知偏差败诉——这种“法律文盲”现象并非个体能力不足,而是体系性专业垄断的必然结果。
2. 知识壁垒衍生的权利救济成本失衡
法律专业主义正在异化为新的权力形态。某省会城市律协数据显示,律师代理费年均增长率达15%,远超居民收入增速:医疗纠纷领域,专业律师咨询费每小时可达3000元,相当于普通护工半月工资;农民工讨薪案件平均维权成本占追回欠款的37%,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周期长达542天。当“请律师”成为维权前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便沦为形式正义——正如六旬老人张建军面对拆迁条例时的茫然,本质上是权利救济门槛对弱势群体的系统性排斥。
二、文本简化的三大实施原则:以“可懂、可用、可信赖”为核心
1. 语言体系的通俗化重构:从“法言法语”到“市井白话”
- 3000汉字基础规范:参考德国《民法典》通俗化运动(将“意思表示”改为“内心想法的表达”),建立以常用3000汉字为基础的法律用语库。例如将《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转化为“家庭要弘扬尊老爱幼、相互扶持的好风气”,使文本可读性提升40%。
- 案例化解释机制:通过“条文+生活场景”对照模式,如在“不当得利”条款后附“拾到他人钱包不归还”的具体案例,中国裁判文书网实践表明,通俗化判决的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提高23.6%。
2. 裁判标准的可视化呈现:打破“同案不同判”的想象空间
- 类型化案例库建设:按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20个领域,提炼标准化裁判要素。例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将“过错程度”细化为“闯红灯”“超速”等可量化行为,通过可视化图表展示责任比例计算方式,使法律适用从“专业推理”变为“直观比对”。
- 裁判规则透明化:参考法国《民法典》“公民可懂”原则,在法律文本后附“裁判指引”,明确同类案件的常见裁判尺度,减少司法裁量的不确定性。
3. 法律解释的动态化更新:构建“活的”法律释义体系
- 实时响应机制: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热点事件(如“扶不扶”“高空抛物”)及时生成法律释义,避免文本滞后性。例如2023年“电梯劝烟猝死案”后,最高法迅速发布司法解释,将“合理劝阻”行为纳入免责范畴,通过官方平台以问答形式解读,阅读量超10亿次。
- 公众参与式解释:建立法律释义反馈渠道,允许民众对条文理解歧义提出建议,经专业论证后纳入官方释义库,形成“立法-释法-用法”的闭环。
三、技术赋能的文本革新实践:AI如何破解“法律巴别塔”困境
1. 智能问答系统:让法律条文“开口说话”
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发的自然语言处理系统,可将《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计算”等复杂条款转化为“入职3年被辞退能拿多少补偿”的口语化问答,当事人自助生成仲裁申请书的成功率从35%提升至89%。上海浦东试点的法律AI咨询机器人,能识别85%的常见民事纠纷需求,自动生成起诉状要点,使法律服务成本降低70%。
2. 区块链+法律文本存证:确保通俗化解释的权威性
采用区块链技术对官方通俗化释义进行存证,防止非专业解读的误导。例如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条文旁,同步链接最高法发布的“离婚财产分割通俗指南”,通过哈希值确保内容不可篡改,民众扫码即可获取权威解读,避免自媒体碎片化信息造成的理解偏差。
3. 可视化法律图谱:让权利义务“看得见”
北京某法治APP开发的“法律关系图谱”功能,以流程图形式展示“买卖合同纠纷”的维权路径:从“协商-发律师函-起诉-执行”各环节,标注所需材料、时间成本及风险点,使原本需要专业律师指导的流程转化为可自主操作的“法律地图”,用户使用率超500万次/年。
第二章 诉讼服务体系的下沉再造:从程序壁垒到触手可及
一、基层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梗阻:资源失衡与程序困境的双重挤压
1. 司法资源配置的结构性矛盾
我国司法体系呈现显著的“倒金字塔”形态:94%的法院集中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而承载60%人口的乡镇地区仅拥有不足6%的司法资源。这种失衡导致农村群众诉讼成本畸高——在云南某偏远山区,村民为追讨2万元债务,需辗转100多公里至县城立案,交通、误工等隐性支出往往超过债务本身;西部地区群众平均到最近法庭的距离达50公里,而东部发达地区每10万人口仅配备10.4名法官,基层法院人均年办案量突破300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2. 诉讼程序的专业门槛与权利救济断裂
北京法律援助中心调研显示,78%的受访者因不熟悉诉讼流程放弃维权,45%的当事人因举证不当导致败诉。在某地农民工欠薪案例中,当事人虽持有欠条,但因缺乏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最终被法院驳回诉求。这种“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割裂,使得大量纠纷被迫滞留于非司法渠道——派出所日均处理的30余起纠纷中,仅有不足5%转化为正式诉讼,67%的重复报警民事纠纷最终演变为刑事案件,形成“小矛盾拖成大隐患”的恶性循环。
二、“半小时司法服务圈”的制度创新:空间重构与效率革命的双重突破
1. 物理空间的战略下沉:从“法庭远在天边”到“正义近在咫尺”
借鉴广东佛山“驻村法官工作室”经验,提出“派出所旁设法庭”的基层司法网络重构方案。通过将一审法庭嵌入派出所,构建“治安防控—矛盾化解—司法裁判”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直接受理,民事纠纷可在比邻法庭即时立案。数据显示,佛山试点后当地万人成讼率下降24%,信访量减少38%,当事人平均维权距离从30公里缩短至3公里,真正实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2. 程序效率的革命性提升:从“马拉松式诉讼”到“司法便利店”模式
- “即诉即立”制度:江苏某开发区法庭推行标准化材料清单与智能导诉系统,将立案平均耗时从3天压缩至2小时,83%的简单民事案件实现当日立案;
- 数字化诉讼服务:浙江“移动微法院”整合在线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功能,使诉讼效率提升40%,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流程诉讼;
- “要素式审判”改革:成都法院将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案件分解为标准化要素,当事人只需填写关键信息(如事故责任比例、欠费金额),系统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自诉成功率提升至71%。
3. 司法资源的协同配置:从“单兵作战”到“三师联动”
上海浦东将30%的法官派驻街镇法庭,同时建立法官、调解员、律师的“三师联动”机制:法官负责裁判,调解员前置化解纠纷,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形成“分层递进”的解纷模式。该模式使调撤率达到65%,远超城区法院42%的平均水平,实现司法专业化与本土化的深度融合。
三、制度创新的实施路径:法律赋权、技术支撑与质量管控的三维保障
1. 顶层设计的突破: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必要性
现行法律对法庭设置的严格限制已难以适应基层需求,需通过特别授权或试点立法,建立弹性化的法庭设立标准。参考深圳前海“巡回审判点备案制”经验,允许省级法院根据人口密度、案件量等因素灵活布局司法资源,为制度创新提供法律依据。
2. 数字化赋能的深化:构建“一庭多点”的智慧司法网络
借鉴浙江“共享法庭”模式,利用5G、区块链等技术实现“物理法庭+虚拟法庭”结合:每个实体法庭可辐射3-5个派出所辖区,通过远程视频设备开展巡回审判;开发“司法地图”APP,实时显示附近法庭位置、排队情况及服务指南,使群众可“一键导航”至最近司法服务点。
3. 质量管控体系的构建:确保“下沉不下降”的司法公信力
- 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类案裁判指引库,自动提示法官参考类似案例,避免同案不同判;
- 全程留痕监督:对庭审、调解、执行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
- “双随机”评查机制:苏州工业园区法庭推行的案件质量抽查制度,使案件改判发回率从1.8%降至0.6%,有效保障基层司法质量。
第三章 审判监督与公信力建设:从封闭运行到阳光司法
一、司法公信力的“塔西佗陷阱”挑战:透明缺失与信任危机的交织困境
1. 信息公开不足导致的公众质疑
全国法院2022年庭审直播率仅14.7%,裁判文书上网率徘徊在68%,这种半透明状态与公众对司法知情权的期待形成巨大落差。北京某基层法院调研显示,未直播庭审案件的当事人质疑率是直播案件的3.2倍。典型如南京彭宇案,因庭审信息披露不充分,判决结果引发“扶不扶”的全民道德争议,暴露出封闭化司法可能引发的社会信任危机。
2. 司法裁量差异削弱法律权威性
最高人民法院近五年司法巡查发现,同类案件在不同地区量刑差异超30%的占比达18.6%。某省高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评查显示,精神损害赔偿金存在6种不同计算模型。这种裁量标准的不统一,导致公众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产生怀疑,司法公信力面临“同案不同判”的严峻考验。
3. 专业话语与社会认知的断裂
当“电梯劝烟猝死案”等裁判文书陷入专业主义的封闭表述,未能充分回应公众对“情理法”平衡的期待时,司法判决容易被贴上“机械司法”的标签。问卷调查显示,仅43.6%的受访者认为法院判决充分考虑了社会常识,这种认知断层加剧了司法与民众之间的疏离感。
二、“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构建:透明化、智能化与民主化的协同创新
1. 全流程庭审直播:让正义“看得见、听得懂”
- 技术保障:搭建全国统一庭审直播平台,除法定不公开情形外实现100%直播。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直播数据不可篡改,开发延时系统保障信息安全。北京互联网法院实践表明,庭审直播率从30%提升至95%后,当事人对审判程序的投诉率下降72%。
- 教育价值:将直播庭审转化为全民法治教育资源,例如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抖音账号直播典型案件,单场观看量突破500万人次,推动司法过程成为普法课堂。
2. 裁判文书智能校验:用技术约束裁量权
- 知识图谱应用:构建包含3000万份裁判文书的数据库,通过机器学习算法自动识别类案裁判尺度偏差。某智慧法院试点显示,系统对类案检索准确率达89.3%,可实时预警“同案异判”风险。
- 说理量化评估: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裁判文书的说理充分性进行量化评分,推动法官从“简单援引法条”转向“情理法融合说理”。
3. 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让“市井智慧”融入司法判断
- “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上某海中级法院推行“事实清单”制度,将案件事实认定环节交由陪审员主导,使其参与度从32%提升至78%。通过“普通人视角”校准法律事实,增强判决的社会认可度。
- 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体系,结合模拟庭审、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参审能力,确保民主监督的专业性与实效性。
三、阳光司法的实践成效与制度张力
1. 改革红利的释放
北京互联网法院全流程在线审理模式实现98%的服判息诉率,背后是268项在线诉讼规则创新与技术深度应用;杭州互联网法院将庭审直播与文书校验系统对接后,类案裁判偏离度下降41%;广州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参与文书校验”机制使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认可度提升25个百分点。这些实践证明,多维监督体系显著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2. 现实挑战与应对策略
改革进程中需直面多重困境:庭审直播可能催生“表演性司法”、智能校验存在算法歧视风险、陪审员参审面临专业门槛等。对此,可通过建立直播内容合规审查机制、引入第三方算法审计、开发陪审员智能辅助系统等方式,平衡改革力度与制度温度。
第四章 执行保障机制的刚性重构:从司法困境到国家责任
一、传统执行模式的制度性困局:权力缺位与机制失灵的双重枷锁
1. 执行权配置的先天不足
法院执行部门面临“有责无权”的尴尬境地:既缺乏公安机关的侦查权限(如定位被执行人行踪、调取通讯记录),又不具备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如直接冻结银行账户、限制出境)。某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坦言,“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需逐家发函,等待周期长达15天,而财产转移仅需几分钟”。这种权力配置的滞后性,导致大量执行案件陷入“程序空转”,全国法院年均650万件执行案件中,实际执结率不足70%。
2. 财产变现机制的设计缺陷
司法拍卖流程冗长复杂,平均周期达180天,流拍率超60%,且评估费、保管费等成本常蚕食债权人权益。不动产处置中的税费承担争议、特殊动产(如股权、知识产权)变现困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剧“执行不能”风险。例如,某企业胜诉后申请执行对方股权,但因评估标准不统一、交易市场不活跃,导致股权长期无法变现,债权沦为“法律白条”。
3. 拒执罪追诉机制的虚化
刑事手段对拒执行为的威慑力严重不足。2021年全国法院以拒执罪判决的案件仅占执行案件的0.03%,大量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隐匿财产、变更股权等手段逃避执行,而法院因缺乏侦查权和专业取证能力,难以有效追责。某案例中,被执行人通过“假离婚”转移房产,法院虽认定其恶意逃避债务,但因证据不足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导致司法权威受损。
二、“大执行”格局的制度突破:权力重构与机制创新的深度变革
1. 执行权的结构性再造:设立独立强制执行机构
借鉴德国司法执达官制度与美国法警署模式,建议将执行实施权从法院剥离,组建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强制执行总局”。该机构可跨部门整合资源,赋予金融账户实时查询、边控限制、强制搜查等行政强制权,彻底解决法院“执行手段疲软”的困境。同时推行“审执分离”,避免法院既裁判又执行的角色冲突,提升执行专业化水平。
2. 拒执罪追诉机制的革新:打通刑民程序壁垒
- 双轨制追责:建立“自诉转公诉”机制,当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转移资产等初步证据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侦查。深圳龙岗区试点“执行警务室”,由公安经侦支队派驻专员协助查控,使拒执罪立案数提升300%,该经验可全国推广。
- 降低入罪门槛:将“隐匿行踪超过3个月”“虚假申报财产两次以上”等行为纳入拒执罪规制范围,扩大刑事打击覆盖面,强化法律威慑力。
3. 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升级: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网络
当前44家单位签署的失信惩戒备忘录存在信息孤岛与标准差异问题。需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限制措施从高消费扩展至职业准入(如禁止失信者担任企业高管)、金融服务(限制贷款额度)、公共服务(暂停社保补贴)等领域。广东“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通过联动银行、通信、交通等部门,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实时监控,使执行到位率提升至85%。
三、技术赋能与社会化协同:执行生态的数字化转型
1. 智慧执行系统的深度应用
- “执行大脑”平台:浙江法院整合3900类政务数据(包括不动产、工商登记、税务信息),通过AI算法自动识别财产线索,财产查控效率提升80%。例如,系统可通过分析被执行人的消费记录、出行轨迹,精准定位其隐匿财产。
- 区块链技术应用:电子封条、拍卖溯源等场景引入区块链,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不可篡改。某房屋拍卖案件中,区块链技术实现从查封、评估到成交的全流程存证,成交周期缩短40%。
2. 社会化辅助执行网络的构建
- 专业机构参与:引入审计公司清查被执行人隐性财产,律师事务所协助调查取证,形成“司法+市场”协作模式。上海试点律师调查令制度后,律师调取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证据的成功率提升60%。
- 公众参与机制:推行悬赏执行保险,申请人支付小额保费即可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提供线索;建立“执行志愿者”队伍,协助社区排查被执行人行踪,形成全民监督氛围。
第五章 法治教育与全民法商培育: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
一、法律教育的社会化转型:从专业殿堂到市井街巷的范式革新
1. 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启蒙
日本中小学开设的“社会生活与法”课程,通过模拟法庭、案例辩论等实践活动,将法律知识融入校园生活。中国可借鉴其经验,在义务教育阶段增设法治教育模块:例如,设计“校园欺凌防治”“网络安全”等主题课程,以动画、情景剧等形式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学生参观法院、参与庭审旁听,增强对司法程序的直观认知。雄安新区试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成效显著,通过两年时间使社区居民法律素养达标率从12%提升至58%,证明系统性教育对基层法治意识的提升作用。
2. 成人普法的精准化与常态化
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定制普法内容:对农民工群体,聚焦《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用方言短视频、工地宣讲等形式普及维权渠道;对企业经营者,开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培训,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法律风险。广东省“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法律顾问定期坐诊、举办法律讲座,使农村地区法律咨询量增长3倍,凸显常态化普法的实效性。
二、诉讼程序的去神秘化实践:降低门槛与提升参与感的双向赋能
1. 可视化诉讼指引系统的推广
深圳前海法院开发的“可视化诉讼指引系统”,以动画演示、流程图解等形式拆解立案、举证、庭审等环节。例如,将“证据提交规则”转化为“如何用手机拍摄有效借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保存方法”等实用指南,使首次诉讼当事人的程序认知准确率提升65%。成都法院推行的“要素式审判”,将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案件分解为标准化要素,当事人只需填写事故时间、损失金额等关键信息,系统即可自动生成起诉状和答辩要点,自诉成功率提高至71%。
2. 法律援助制度的普惠化转型
浙江省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最低工资的1.5倍提高至2倍,覆盖人群扩大40%,使更多低收入群体能够获得免费法律服务。上海市试行的“法律保险”创新模式,用户每月支付10元保费,即可享受全年不限次数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参保人数已突破百万。这些实践打破了法律援助的“经济门槛”,推动法律服务从“选择性福利”向“普惠性保障”转变。
三、全民法商培育的长效机制:技术赋能与文化浸润的协同推进
1. 数字技术驱动的自主学习生态
开发“全民法律素养提升”APP,集成法律知识问答、案例库检索、风险自测等功能。例如,用户输入“租房纠纷”关键词,系统自动推送相关法律条文、相似案例及维权步骤;设置“每日一法”打卡模块,通过积分奖励机制激发学习积极性。北京某社区试点“法律AI助手”,可24小时解答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常见问题,居民使用率达82%,有效缓解专业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
2. 法治文化的社会渗透与价值共鸣
通过影视剧、短视频等大众媒介传播法治理念。如《底线》等法治题材电视剧,以真实案件改编展现司法温度;抖音平台“法官说法”账号通过情景短剧解读《民法典》,单条视频播放量破亿。同时,鼓励地方打造“法治文化公园”“社区法治角”等实体空间,将法律知识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场景,使法治精神潜移默化成为社会共识。
结论
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新方位,让法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需要构建“文本通俗化、诉讼便捷化、审判透明化、执行刚性化、教育常态化”的五位一体法治服务体系。这不仅是对司法体制的系统性革新,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简化法律文本打破专业垄断,到下沉法庭缩短服务半径;从智能监督重塑司法公信力,到全民法商培育厚植法治土壤,每项改革都指向一个核心目标: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让法律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坚实保障。这场静悄悄的法治革命,终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迈向更高境界。
第十二个烈士纪念日前夕,安徽省肥东县石塘镇一所小学师生来到该县王铁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开展缅怀祭奠活动。
“曾经,纪念碑风化严重,年久失修,后来,军地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进行修葺整治,如今面貌一新。”带队老师介绍。
这是安徽军地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用公益诉讼形式开展英烈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多年来,合肥军事检察院联合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形成英烈保护工作合力。
迁一处坟,让英烈忠魂安归净土
【典型案例】安徽省濉溪县,曾经是淮海战役的主战场,许多革命先烈长眠于此。在濉溪县铁佛镇梁楼村的一处田野间立着3座孤坟,埋葬的是淮海战役中牺牲的3名无名烈士,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籍贯、生平。
数十年来,每逢清明、春节,当地村民都会自发前来祭奠、清扫。但寒来暑往、风侵雨蚀,碑体受损严重。
2024年5月,接到线索后,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报合肥军事检察院,军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并召集职能部门展开磋商,督促将3名烈士遗骸尽早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
“如何确认3名墓主的革命烈士身份,是迁坟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办案检察官介绍,为此,军地检察机关会同职能部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广泛走访村民,制作20余份询问笔录,并党史专家召开论证会,形成了100多页的证据材料,最终确定墓主的烈士身份。
2024年10月28日,在当地村民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的见证下,3名烈士的遗骸正式迁入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安葬,集中统一保护。
【新闻延伸】岂曰无声、河山即名,魂归净土、山川同念。近年来,推动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让无名烈士“归队”,安徽军地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他们已办理相关案件10余起,推动200余处散葬、无名烈士墓集中安葬或就地修缮维护。
护一处遗址,让英烈事迹历久弥新
【典型案例】蜈蚣山,坐落于安徽省泾县云岭镇汀潭村,距离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仅6公里。1940年,这里发生了惨烈的汀潭阻击战,新四军以牺牲600余人的代价粉碎了日军“扫荡”企图,保护汀潭村免遭敌人屠戮,也在蜈蚣山留下了由70个单兵掩体、2个双兵掩体和10处战壕组成的,总长度近600米的战场遗址。经专家认定,该遗址是我国现存较为完整的战场遗址之一。
80多年的风雨侵蚀,遗址中的部分战壕及掩体被山土、杂草掩盖,难以辨认,存在毁损、灭失的风险。2024年初,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新四军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急需抢救性保护的建议和提案。
接到线索后,军地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多次赴现地察看走访。他们了解到,汀潭阻击战在当地百姓中口口相传,村里的一些老人提到这场战斗仍不禁泪目,村民们上山劳作时,会自发清理战壕内杂草,部分参加当年战斗的新四军的后代也多次赴蜈蚣山缅怀先人,大家都对战场遗址保护问题十分关心。
2024年5月8日,军地检察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听证会,检察官围绕文物保护法以及遗址保护现状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最终,与会各方达成一致共识,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向有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加强战场遗址保护。
检察建议发出后,军地检察机关积极跟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打出了一套“抢救性修复+常态化维护+保护性开发”的组合拳,战场遗址焕发新颜。
截至发稿前,好消息再次传来,“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入征求意见建议阶段,若申请成功,遗址就有了专项保护资金。
【新闻延伸】每一段英雄事迹都不应该被忘却,每一位烈士名字都值得被传扬。2021年以来,在安徽军地检察机关的携手努力下,一段段感人肺腑的英烈事迹被充分挖掘并广泛传播。在长丰,检察机关通过府检联动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开展红色资源认定工作,重现“淮西独立团”的英勇事迹;在铜陵,检察机关督促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宣讲新四军第三支队老五团的光辉历史,擦亮“永不磨灭的番号”……
修一座墓,让英烈精神薪火相传
【典型案例】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海口小学内的一座烈士墓,牵出一段70余年前的鱼水情深故事。
1949年4月21日,渡江战役正式打响。为了引开敌机掩护主力部队顺利渡江,解放军某连连长和4名战士在海口镇壮烈牺牲。战斗结束后,百姓们自发收集烈士们的遗物遗骸,将他们就地安葬,立下渡江战役烈士墓碑。海口小学筹建时,为缅怀先烈,将校址选在了烈士墓旁。
军地检察机关现场勘察时发现,渡江烈士墓墓冢因长期遭雨水侵蚀,红砖裸露在外,墓碑文字模糊褪色……
“渡江烈士墓凝结着当地百姓深深的爱军拥军情怀,是特殊的红色地标,是开展党史军史教育的鲜活教材,必须尽快修缮。”办案检察官表示。
为凝聚保护合力,军地检察机关组织职能部门、学校代表、村民代表召开听证会,会上,海口小学校长动情地讲述这些年来,他多方奔走呼吁修缮烈士墓的经历,令与会人员动容。
“在开学前把烈士墓修缮好”“让孩子们上好新学期第一堂红色教育课”成为大家共同的心声。会后,一系列保护利用措施接踵出台,半个月后,职能部门筹集修缮资金,对烈士墓进行了抢救性维护;半年后,当地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整体修缮,将其打造成安庆市革命文物纪念活动基地、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今,原本沉寂在校园一隅的渡江烈士墓已成为安庆市的著名红色地标,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前来缅怀先烈。
9月上旬,海口小学校长给合肥军事检察院检察官发来了一组图片:修葺一新的渡江烈士墓前,小学生们胸戴鲜艳的红领巾,祭奠英雄、重温入队誓词……
【新闻延伸】安徽军地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注重挖掘英烈精神内涵,发挥英烈文化的育人功能,以案件办理为抓手,锲而不舍跟进整改,多方聚力深挖潜能,向社会传递了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鲜明导向。(何南杰、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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