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98聘
更新日期:2025-10-30 03:26

写作核心提示:
## 论作文当注意之事
夫作文者,欲以笔墨达意,传情,辅教化,通神明也。其要在于有物有序,言简意赅,尤以文言作文为甚。盖文言精炼,意蕴深长,用字遣词,必当审慎。欲作一篇佳文,当注意以下数端:
"一曰识文义,明题旨。" 作文之前,必先细读题目,领会其意,知晓所限范围、中心思想。或言志,或记事,或说理,或咏物,其体各异,其法亦不同。不明题旨,则下笔茫然,不知所云,纵有华丽辞藻,亦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终成空泛之作。
"二曰立意高,观点明。" 文之灵魂,在于立意。立意高远,则文章境界自高;观点鲜明,则读者易于领会。或褒善贬恶,或针砭时弊,或抒发情怀,皆需有明确之立场,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立意既定,则全文围绕此意展开,方能结构严谨,主题突出。
"三曰选材料,须典型。" 文以载道,道需物承载。选材得当,则文章生动有力;
今者,岁在甲辰,时维仲冬。吾为职所累,心疲身倦,遂作此文以诉其苦。
吾乃师者,朝起而赴庠序,暮归而不得息。案牍之劳形,事务之繁琐,如丝如缕,缠绕吾身,不得解脱。日则劳于授业解惑,应对上官之命,下抚学子之劳,周旋于众人之间,不得片刻之闲。夜则思于明日之课,辗转反侧,难以成寐。
且夫为师之责,重如泰山。学子之未来,系于吾身。故吾不得不勉力而为,精心备课,以启学子之智;悉心教导,以正学子之行。然学子之资质各异,有聪慧者,一点即通;有愚钝者,反复教导而不得其要。吾心忧之,力有不逮,常感疲惫不堪。
又有上官之严责,同僚之纷争,更使吾心力交瘁。呜呼!为师之劳,何时而止?吾愿得一闲暇之地,远离尘世之喧嚣,享山水之乐,得心灵之宁静。然此愿难遂,唯以文诉吾苦,冀得诸君之共鸣。
“作”和“做”这两个字,是一组同音字,且在意义与用法上,又有交叉互通之处,所以也就经常有误用的情况发生。确实,此二字在一些用法上有相通之处,但也不可简单化地把它们混为一谈。故有必要作点分析说明。
其实,这一组同音字的古今用法就存在差异。
先来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作”和“做”的字源不同。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有“作”而无“做”,可见“做”乃后起之字。《说文解字·人部》释“作”曰:“作,起也。从人从乍。”可见,“作”的本义是指人的某种行为,即起来之义。“坐”的其他义项,多少都与其本义有关联。
在古代,“作”的义项有如下几条:(1)起来、起立。《论语·先进》:“舍瑟而作。”就是放下瑟站起来的意思;这就是其本义的用法。(2)兴起。《管子·法法》:“曹党起而乱贼作矣。”(3)开始。《老子》六十三章:”天下难事必作于易。”(4)创作、制造。《尚书·益稷》:“帝庸作歌。”就是创作歌曲之义;(5)工作、劳动。《吕氏春秋·孟夏》:“命农勉作,无伏于都。”“勉作”义即“努力劳作”;(6)为、充当。《尚书·舜典》:“汝作司徒。”即担任某职位义;(7)及、等到。《尚书·无逸》:“作其位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
以上几个义项,除(7)外,略与今同,只是在充当动词的细微意义上,有所差别而已,其基本词性词义,并无实质变化。
“做”的基本词性,也是动词性的。在文言文中常用的义项,有:(1)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邵雍《和人留题张相公庵》:“做了三公更引年,人间福德合居先。”此义项沿用至今。(2)使。秦观《江城子》词:“便使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此义今已不用;(3)形成。苏轼《《虞美人》词:“帘外潇潇微雨,做轻寒。”词中的“做轻寒”,即为使有轻寒之义,这个义项,于今也不再用;(4)担任。《鹤林玉露》甲编卷:“范文正公云:常调官好做,家常饭好吃。”这个义项,今天大致也还在用。
从“做”的几个义项来看,其(4)似乎也包含在其(1)之中了: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当然也包括“担任(某职务)"了吧,只不过,”担任“义,乃义项(1)的具体化罢了,二者并无抵牾之处。包括”作“的(4)(5)义项,与”做“的(1)义项,也无明显区别,只是概括和具体的不同罢了。再从词典中对”做“所引述的例句来看,也佐证了”做“字乃后出的结论。
我们再看此二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资与前述对比。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作“的释义为:(1)起。振作;这是该字的本义。如:日出而作;一鼓作气;枪声大作;(2)做某事,从事某种活动。作孽;自作自受;(3)写作。著作;作曲;(4)作品。佳作;杰作;成名作;(5)装。装模作样;作态;(6)当成,作为。作保;作废;认贼作父;(7)写成,写为。(8)发作。作呕;作怪;(9)同“做”(4)------(6)义项。
再来看“做”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义项。
做(1)制造。做衣服;用这块木头做张桌子;(2)写作。做文章;(3)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做工;做事;做买卖;(4)举行庆祝或纪念活动。做寿;做生日;(5)充当,担任。做母亲的最疼孩子;做官;今天开会并由他做主席;(6)当作。树皮可以做造纸的原料;这篇文章可以做反面教材;(7)结成(某种关系)。做亲;做对头;做朋友;(8)假装出(某种模样)。做样子;做鬼脸;做痛苦状。
这样来看“作”和“做”的义项关联,二者是既有区别又有关联的。再具体的义项上,它们各自承继了在文言文中的基本用法,并在此基础上,又衍生了新的义项。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它们通用的情况。也就是说,“做”的(4)(5)(6)义项,同样适用于“作”,在此情况下,二字可以通用。也许是处于此原因,《康熙字典》里释“做”,谓“(做)俗‘作’字。”也就是是说,“做”是“作”的俗字,也就是人们习惯所用之字。“作”字先出,“做”字后出,故“做”为“作”之俗字,也就不难理解了。
有些词语的写法,二字亦同样,不可不知:“作证”亦作“做证”;“作秀”亦作“做秀”;“作声”亦作“做声”。除此而外,其他的词语不能是随意互换的。
仔细研究,“作”的义项(2)与”做“的义项(3)也是相同的,皆为”从事某项活动“义。但在一般情况下,隶属于此义项的一些词语却不通用,如”作孽“,一般不写为”做孽“;而“做买卖”一般也不说是“作买卖”。从它们相同 的这个义项来看,其实是可以互换通用的,因为表达的是同样的一个意思。类似的情况还有“作”的(8)和“做”的(8),即装或假装出,基本义同。如此,则“作态”,亦可写为“做态”等,不过,看着不习惯,可能还是一个使用频率问题,从词义上来看,并无舛误,是可以这样用的。
汉语之妙,妙在其微也。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