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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1-04 23:46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学法守法作文,以及写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学法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石。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更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学法是守法的前提。" 只有了解法律,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才能自觉避免违法行为。学习法律知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例如阅读法律书籍、观看法治节目、参加法律培训等。通过学习,我们可以了解宪法、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触犯法律。
"其次,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我们的身份地位如何,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守法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约束。如果我们违反了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受到批评教育,重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法律的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最后,学法守法,从我做起。" 我们要从小培养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
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敢于追梦的民族。在古代,有孔子礼乐文明的智者之梦,有秦始皇天下一统的征服之梦;在近代,有发愤图强,救亡图存的觉醒之梦,有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英雄之梦;在现代,承载着亿万中国人的“中国梦”开启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旅。
虽然没有“中国梦”深远,但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普法梦”。我梦想成为这样一种人,不畏强权、不被诱惑,骨子里透着刚正与坚韧,却也能流露出亲切与温柔;我梦想担当这样一些事,能坚持公平正义的处事原则,让基层的纠纷得以化解,让和谐的旋律充满人间;我梦想拥有这样一种能力,
让善良的眼睛不再流泪,让罪恶的灵魂永远忏悔;我梦想成就这样一种现实,人人守法友爱,社会公平和谐。
怀揣着梦想,刚刚大学毕业的我踏上了基层司法行政之路,不知不觉已走过了3000多个日日夜夜。刚到山亭的时候,看到这里的条件,我抱怨过、埋怨过,试图想要放弃过、逃脱过;可就在我真正想要放弃的那一霎那,我才发现我不能,不能这样做。在心底的一个声音告诉我:要坚持,为了梦想,再坚持一天。渐渐地,我意识到了我已经放不下了,因为我深深的爱上了这个职业,爱上了这里的父老乡亲,爱上了山亭这片土地。
难忘第一次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连我们前来调解的工作人员也被无辜的骂了一通,“这是俺家的事,你们这些人来能干吗,赶紧走!”看着仍然笑呵呵给双方做工作的所长,我的心里有百般地不愿和不解。最后,经过我们四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调解,两家人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事后,我问所长为什么挨了骂还强忍着调解,所长语重心长地给我说:“咱的工作是什么,调解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纠纷吗,不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知道法律的意义吗,只要能让老百姓都和和睦睦的过日子,咱受点委屈不算啥。”“是啊,咱受点委屈不算啥”,所长质朴的话语折射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腔热情,也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让我明白“普法梦”的伟大不在于起点有多高,而在于对基层群众的感情有多深;不在于意境有多美,而在于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有多深,为了梦想我必须坚持!
记忆犹新的还有这样一个下午:我和所长接受委托,来到辖区一名服刑人员家庭进行社会调查。家中两位老人都已年过六旬,老人的儿子因犯罪在江苏省某监狱服刑,一年多来除了收到了一张逮捕通知书外,老人与儿子没有任何音讯往来。他们担心的并不是自己老无所依、老无所养,而是儿子的现状。在了解情况后我们立即联系到老人儿子所服刑的监狱,经协调一家人终于互诉了思念之情,挂断电话后老人紧紧握住我们的手放声大哭,我知道这泪水,是积压心底对儿子太久的无比牵挂,同时也是对我们由衷的感激。此时此刻,此刻此景,我也感动地留下了眼泪,这眼泪是发自内心对司法为民的忠诚践行,为了群众必须坚持!
还有这样一件发生在我身边事情:2014年7月,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满面愁容的来到了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原来这个小伙子叫小陈,23岁。他告诉工作人员,1991年,在山亭区冯卯镇的一条公路旁,当地村民老陈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名手脚均有残疾的婴儿被抛弃在路边,在四处打听婴儿的亲生父母均无果的情况下,好心的老陈将其带回家中抚养长大,这名婴儿便是小陈。2013年,已经长大成人的小陈,多方打听,了解到亲生父母的下落,原来自己的亲生父母就在邻村。当年父母之所以抛弃他,就是嫌弃小陈身患残疾。后在邻居的帮助下,小陈找到了亲生父母,亲生父母在老家为其置办了酒席确认了亲子关系,并带领小陈到南通打工。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小陈与亲生父母在南通生活了一个月后,亲生父母嫌弃小陈没有劳动能力,认为他只能吃饭不能挣钱,是个累赘,便将他赶出家门。无奈的小陈只得回到山亭老家,可是养父老陈渐渐年迈,自己的生活都已经很困难,更别提继续照顾陈某了。经鉴定,小陈的双手和右脚残疾属二级残废,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而小陈的亲生父母对陈某却不管不问,小陈和养父今后的生计都成了问题,可怜的小陈被抛弃23年后遭受二度抛弃,无奈之下,小陈和养父只好将其亲生父母告上了法庭。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小陈来到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小陈的情况后,主动向处在困境中的小陈伸出援手,委派相启涛律师全权处理此案,此后的日日夜夜里,相律师看现场、找证据、析案情、跑协调,对小陈的亲生父母法情并用,据理力争,用时一个月,为这起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当相律师将抚养费送到小陈手上的时候,小陈已然泪流满面:“没收一分钱,没抽一根烟,帮俺要来了钱,感谢相律师,感谢法援中心,感谢政府!”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十年来,我和同事们几乎走遍了山亭的村村落落,每一户都有我们答疑解惑的声音,每一家都有我们法治宣传的身影,每走一户都能听到她们发自肺腑的感谢,每去一家就能感受洋溢在脸上的笑容,我的内心说不出的感动和满足,感动自己就像一个织梦者,为他们带来了法律,带来了希望,能让每一名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懂法,付出再多的辛苦都值得!
如果你问我,普法的意义是什么,我会告诉你,让每一名受到伤害的群众首先想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普法的意义;让每一名弱势者不至于陷入走投无路的绝望,这就是普法的意义;让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能够顺利回归社会,这就是普法的意义;让每一起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这就是普法的意义;让每一个有困难的群众谈到政府时是满怀期待和信任的,这就是普法的意义。
当我们在村居搭台进行法治宣传,群众争相阅看普法读物,纷纷咨询法律问题时,我感受到了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渴求是多么地急迫;当我们成功解决一件件矛盾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连声对我们说着“谢谢,谢谢”的话语时,我感到了由衷的欣慰;当我们为那些贫弱群体伸张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时,他们对我们是多么的感激,我感悟到了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正是这一桩桩、一件件平凡的事,让我们心甘情愿为司法行政事业付出不竭的动力和冉冉的激情!
闲暇之余,伫立在险峻的抱犊崮顶,遥望着松山林海,清风徐来,万籁轻扬。畅游在碧绿的紫云湖畔,感受着人间仙境,举酒属客,共述盛世。屈指算来,我到山亭工作已经十年了,这十年山亭的变化很大,昔日的贫穷落后,而今的欣欣向荣;昔日的茅檐瓦舍,而今的欧情山城;昔日的穷乡僻壤,而今的千里果香。十年对我来讲,说长很长,说短很短,长的是岁月,短的是珍惜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我的青春书本没有太过华丽,没有太过激情,但花样的年华也有别样的精彩。在工作中,我用心感受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带给我的喜悦与艰辛,用心咀嚼着奋斗与拼搏的滋味,用心承载着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和使命。有人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你们所从事的司法工作位不高、权不重,是什么让你们心甘情愿地坚守着这份清贫?你们所从事的工作点多面广,职能软,是什么让你们对这份事业的感情历久弥坚?我想,这是一种大爱,一种对苍生百姓的热爱;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心系百姓、情系百姓的精神。当百姓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会用最真挚的情感给他们送去温暖;当百姓感到无助和绝望的时候,我们会用最大的努力为他们带去希望和力量。一路跌撞、一份执着、一行脚印,我们用心血和汗水换来了一方平安,维护了一方稳定,促进了一方和谐,这是多么神圣而伟大的职业!
万物速朽,但梦想永在。万物诞生,因梦想不灭。普法梦,我的梦,宠辱不惊,熟视岁月如流,只为梦想绽光彩。百姓情,普法情,情润人心,熟视万物更替,只为大爱满人间!
(本文荣获山东省“我与普法”主题征文比赛三等奖 作者: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 褚蕾)
一直以来,在我内心深处,我想成为像他们这样的人,他们用正义维护社会公平,他们用忠诚铸就法治灵魂,他们用热血浇灌幸福之花,他们用生命托起时代重任。他们……他们是谁,他们是这土地上站着的人,站着的大写的普法人。
习主席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愿社会公平正义,愿人民幸福安康”,这就是我的梦,我们普法人的梦。哪怕山崩地裂,哪怕冰火遮天,都不能改变他神圣的初衷,他已在血液里流淌,在骨髓中成长。
七年前,年轻懵懂的我,告别大学校园;怀着对法治的虔诚,对正义的渴望,来到家乡,来到大山深处。我想套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的经典台词,来形容基层普法工作,“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基层普法,那里是锻炼的熔炉;如果你恨他,也把他送到基层普法,那里是痛苦的深渊。”七年来,顶烈日,冒严寒,披星辰,踏泥泞,我们始终奋斗在基层普法的第一线。七年来,我们始终与群众肩并肩,手牵手,驱走三伏炎热,温暖数九寒天。
那是去年中秋节,就在大家还都沉浸在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节日氛围里,深夜11点半,我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里,孙某哽咽着说:“孙主任,我老婆带着孩子跑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话还没说完,电话就挂断了。我感到孙某情绪极不稳定,很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立即向司法所王所长汇报。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深夜,空中飘着小雨,王所长骑着摩托车载着我,穿过四十多公里蜿蜒曲折的山路,直奔孙某家。孙某是刚接收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父母去世较早,从小跟着爷爷长大。由于自小疏于管教,久而久之恶习缠身,后因赌博败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自己也因此被判处缓刑三年。孙某妻子对他十分失望,感觉生活难以为继,遂决定与其离婚并带走不满周岁的孩子,一个家庭面临着支离破碎、妻离子散的悲剧。
那天深夜,我们找到村委会并发动全村群众进行寻找。最终,在后山的悬崖边找到了他,一个人躺在那里,醉醺醺地,手里还攥着一个酒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想方设法先稳定好孙某的情绪,向他讲解法律知识,并开解孙某。我们一边做孙某的思想工作,一边与孙某妻子娘家那边的司法所对接,同时我们不断地通过电话、微信等各种方式与孙某妻子和她的娘家人进行联系,对他们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希望看在丈夫能够改过自新以及年幼的孩子份上,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重新做人,也让孩子有一个温暖的家!
一个星期后,我们陪着孙某来到贵州省清镇市平寨村——孙某妻子的娘家。面对迎面而来的种种辱骂和各种阻挠,我们没有却步,我们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向他们灌输法理和情理。最终,当看到面容憔悴的妻子怀抱着哇哇大哭的孩子时,孙某万分悲痛;面对妻儿,他弯下了双膝,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回来的路上,漫漫长夜,望着窗外那万家灯火,我仿佛眼前又浮现起女儿那熟睡的面孔,仿佛睡梦中又萦绕着那稚嫩的声音,“爸爸……爸爸”。是啊,我的乖女儿,爸爸多想陪陪你,可爸爸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但爸爸的心会永远陪着你。
这件事过去不久,我们帮孙某找了一个小吃培训班;现在孙某和妻子正经营着一家小吃店,虽然收入不高,但足够维持一家人的开销。后来,孙某说:“之前我不懂法,以至于犯法,害了自己,更害了家人。若没有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教育,不仅这个家早没了,我也可能早已走上了不归路。孙主任,谢谢你,我今后绝对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孙某只是山亭区全区在管278名社区服刑人员的一个缩影。在这个“学校教不好,家庭管不了”的特殊群体里,他们每个人的家庭背景不同,成长经历不同,犯罪成因也各不相同;我们则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综合分析,分别制定矫正方案,改正他们的不良思想,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也许三年,也许五年,我们会陪他们一起走过。如果说,做好服刑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线,那向人民大众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则唱响了维护社会和谐的主旋律。
说起普法化解纠纷,这不得不提全国普法宣传能手,我们山亭区的孙学平主任。走进“学平普法工作室”,里面堆满了各级普法荣誉证书和奖章。别看他平时嘻嘻哈哈,干起工作来那可是不要命的主。还记得今年春节前的一个下午,天气非常寒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女孩搀扶着父亲找到我们。“同志啊,麻烦你们……麻烦你们赶紧给俺想想办法吧……”话没说完,泪已落下。
原来,女孩的父亲高大哥以前在临沂打工,在一次事故中双腿受伤,赔偿款却迟迟没有解决。高大哥说:“我现在也不能挣钱,孩子还在上学,以后这日子可怎么办呀。你们是管法的,你们最懂法律,你们可一定要救救俺呀!”这是一个跨地市的赔偿款矛盾纠纷,化解难度非常大。针对工地老板“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态度”,我们没有简单的训斥,而是不断用法律事实约束他,用各种真实案例教育他,告诫其如不能及时悔悟,将有可能一错再错,最终不仅丧失做人的底线,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半个月来,我们不断往返于山亭与临沂这条承载着家庭命运的维权道路上。面对推诿耍赖,我们据理力争,面对艰难坎坷,我们动情说法。最终,在除夕夜那天,在法理与情理面前,工地老板低下了头,高大哥拿到了全额赔偿款。那天,孙学平主任,一位在基层工作了35年的老同志,病倒了。分别时,高大哥饱含热泪,用那粗糙却温暖的双手拉着我说:“你们……你们真不容易啊,谢谢……谢谢你们!”此刻,汩汩暖流充盈着每个人的心田,也温暖着这个冬天。
基层普法工作就是这样,跑断腿,磨破嘴。有人曾经这样问我:你们这碗饭不好吃,有酸、有辣、也有苦;你们这份工作不好干,没职、没权、也没钱,你们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鸿鹄展翅是为了飞向蓝天,百花绽放是为了争奇斗艳;作为工作在基层的普法人,我们就是为了不相往来的邻居能够握手言和;为了孤苦无助的老人能够露出笑容;为了脚下这方热土能够多一份安定、祥和。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作为基层的普法人,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用最简洁有效的的方式,将深奥晦涩的法理教给老百姓,做到人人知法、懂法,用实际行动让老百姓守法、护法。让法治中国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个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基层普法工作就是这样,他不是简单的在大街上发发传单,也不是利用宣传日挂几条横幅;而是要真真切切地把它落实在每天的工作中,落实在具体的实践中,落实在咱老百姓的心坎上。
就在前不久,城区驻地村的徐大娘来到山亭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寻求帮助,原来徐大娘有两个儿子,但都不愿意赡养老人。交谈中,徐大娘一边向我们诉说着自己的委屈,一边眼泪不由自主的滚落下来。我们不断安慰徐大娘:“大娘,您千万别担心,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您儿子必须要赡养您,我们一定会好好给他们谈的。”同时,我找来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书籍,将相关的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给徐大娘听。当我们紧紧地握住徐大娘颤抖的双手,看着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时,其实我们的心都是酸酸的。
紧接着,我们和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并将相关法律规定和现实生活中的经典案例清清楚楚的告知徐大娘的两个儿子,毕竟血浓于水,两个儿子最终心服口服,友好地达成了赡养协议,徐大娘将在两个儿子家交替地生活各半年,就这样老人的晚年有了保障。一个星期后,徐大娘再一次来到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感谢我们普法人员的帮助。我们工作人员语重心肠的对徐大娘说,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担心,法律永远是您的坚强后盾。我还清楚地记得徐大娘走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那一刻,望着她蹒跚的背影,我们都在心里默默为她祝福着。
这看起来似一件微不足道的家庭琐事,但我们在化解时没有照搬冷冰冰的法条,而是转化为老百姓最能听懂,最能接受的话语;用耐心、细心和诚心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也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这就是我们的工作,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我们普法人不是铁打钢铸之躯,我们也有血有肉。谁不想在母亲生病时递上可口的饭菜?谁不想在父亲生日时端起祝福的美酒?谁不想除夕夜与家人共守温暖,共享团圆?但我们忘不了,忘不了耄耋老人因我们而得到赡养,忘不了日夜兼程维护民工的血汗钱粮……
每当山里的夜色降临,在昏暗的灯光下,在寂静的小路上,我总在想,有一种信仰,我们对此无比忠诚;有一种责任,我们为它敢于担当;有一种使命,我们为之无私奉献。在价值多元化和各种思潮相互激荡的今天,我们不能忘记:党和政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咱们普法人永远的挂念!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基层普法人;我骄傲,因为无论艰难困苦,我们风雨同舟,为百姓排忧解难;我感动,因为无论严寒酷暑,我们默默耕耘,付出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我赞叹,因为无论沧海桑田,我们奋斗不息,用那正义的画笔勾勒出不朽的传奇。
今年,是“七五”普法攻坚之年,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条流金岁月的历史长河中,一代又一代的普法人,写进了多少坎坷与荆棘,融入了多少汗水和泪水,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格局,形成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古有愚公移山志,而今迈步从头越。作为党之利剑、国之坚盾,我们的誓言始终如一,我们的步履坚定不移;作为新时代的普法人,我们是神州大地上维护法治的天使,我们愿做咱老百姓离不开的幸福守护神。
(本文荣获山东省“我与普法”主题征文比赛三等奖 作者: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 孙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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