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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1-05 19:41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写“关于法律法规的作文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的文章,希望能帮助你:
"驾驭法律之舟:撰写关于法律法规作文的注意事项"
法律法规,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和公平正义的准绳,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探讨法律法规,不仅是法律专业人士的职责,也是公民素养的重要体现。然而,对于许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或普通读者而言,撰写一篇关于法律法规的作文可能会感到有些棘手。要想写出一篇高质量、有深度的文章,以下几方面的注意事项至关重要:
"一、 明确主题,聚焦核心"
法律法规体系庞大复杂,从宏观的宪法原则到具体的部门法细则,涉及面极广。在动笔之前,首要任务是"明确你的写作主题"。是探讨某一特定法律(如《民法典》)的意义?分析某一法律现象(如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评论某项立法的利弊?还是阐述法律精神(如公平正义)?主题越清晰,文章的结构就越严谨,论证也越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力求在一个小切口上深入挖掘。
"二、 准确理解,掌握精髓"
写好关于法律法规的作文,"准确性是生命线"。你必须对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概念、原则有准确的理解。
"查阅权威资料":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法律文本、权威的法律解释、学术专著或可靠的新闻报道。避免使用过时、错误
有的学校门口经常会有一些文具店,与其说是文具店,倒不如说是垃圾食品店,里面的垃圾食品琳琅满目,都是些5毛、1块的小零食,虽然便宜。但都是些危害学生健康的三无食品。
我曾经问过店里:“叔叔,你不知道这些都是三无食品,对身体有害吗?”那位叔叔:“我不管这些,我只知道有人喜欢。”这样的让我大吃一惊,难道他们不知道这种做法违法吗?中国的食品安全一直倍受人们关注,这里上演的是哪一出?
前些日子,合肥的一名学生在校门口买了一袋零食吃后中毒,经抢救无效身亡。我想这应该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至少有一段时间学校门口不会卖这种食品吧。然而,这些店老板仍然熟视无睹地销售这些三无产品。
食品安全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那些“黑心小贩”难道不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关部门为何视而不见?
一个不知法、不懂法的人,是不会成就一番大事业的,甚至还会危害他人和社会。让我们携手起来,让所有人都知法,让所有人都守法,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今年我们班好多同学都参加了焦作日报小记者,报社小记者中心组织了一项活动——小记者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每个班挑选一名小记者参加,我很荣幸被老师挑选前去参加此项活动。
4月15日,我们几个小记者来到焦作监狱,参加小记者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首先,狱警带我们来到服刑人员食堂,一进门,我就看见整齐的凳子摆放在干净的地板上,狱警们告诉我们,服刑人员都是自己做饭,这是为了更好地改造。接着,狱警们带我们到服刑人员的宿舍,走进去,看见整洁的床铺,狱警们给我们介绍了服刑人员的生活习惯。最后,跟着狱警们来到电教室,小记者警示教育基地活动在这里举行,一同前来的老年记者团的叔叔、阿姨为服刑人员准备了好多节目,有豫剧、相声、舞蹈、独唱等节目,一个接着一个演出,一个比一个精彩。
通过此事让我明白了,时时刻刻要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事情一定要把它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能意气用事,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失去自由,失去幸福,到时后悔莫及!
记得我还是在上幼儿园的时候,看过一部叫《黑猫警长》的动画片。幼儿时的我只觉得黑猫警长很勇敢、聪明。其实在那时我已经不知不觉的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心中播下了“法”的种子。
上了小学后,“法”在我心中慢慢的萌芽了。我在1818黄金眼的新闻栏目上,经常看到因为酒后开车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而失去生命的人,也有因为闯红灯和别的车相撞,发生的惨剧。看到这一幕幕的惨状,让我心惊胆颤。使我对交通意识有了更深的认识。我深深的体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句话的含义了。
有句话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实就是在告戒我们,要从小事做起。虽然我们是未成年人,不用担负法律责任,但我们也必须要遵守法律。从小养成好习惯。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可能你今天拿了别人的一枝笔,明天你拿了另一个人的一个本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果这种苗头得不到纠正,发展下去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所以我呼吁大家,要从小事做起,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要因为争强好胜,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而追悔莫及。让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提起法律,大家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也许许多同学都认为:我们还小呢,能范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的。有些现象我们在学校中也常听到,比如:一些同学从偷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到偷钱等等。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年龄小、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所以,我向大家提一些建议:
一、不沉迷网络。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以免失手,以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
我们大家都知道,由于小毛病发展到大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争做讲文明、懂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当今这个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正如孟子所说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要使祖国强盛起来,着先就得制定各种法律、法规。作为一个现代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知法、守法,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个人修养才会提高,我们的生活才会得到保障。
虽然这是一个法制社会,到处都在提倡守法,但许多家长的法律意识仍很淡薄,也不善教导自己的子女,以致他们的孩子误入歧途。
小时候,爸爸给我讲过一个故事,回想起来,我仍记忆犹新,它在我的脑海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它时刻提醒着我要遵守法规,做个诚实的人。
从前,有个孩子聪明伶俐,因为父亲死得早,所以他就和母亲相依为命。小的时候,他经常去油坊玩,看到那一缸缸黄灿灿的油,便情不自禁地动起了歪脑筋。他把一个用海绵做的小球拿在手里玩,再故意装作不小心把球掉进缸里,然后赶紧把它捞起来。此时的海绵已吸了满满一下油了。于是那小孩提着小球沾沾自喜地跑回家去。回到家后,母亲居然没有批评他,反而对他赞不绝口,夸他聪明。也许是因为得到了母亲的肯定,他变得更肆无忌惮。不论走到哪儿,他都要顺手牵羊,捡点便宜。俗话说:“从小偷米,长大偷金。”果不其然,由于长期的小偷小摸早已使他养成了十分恶劣的习惯。长大后,他竟真的去偷金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律面前,他不得不低下了头……
由于母亲的一贯纵容,促使一位本应风华正茂的青年误入歧途,真让人感到惋惜!可见,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在这里,我郑重地向广大父母呼吁:作为长辈,就应当以身作则,知法、守法,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希望每个中小学生能从小树立起一个知法、守法的观念,不再重蹈故事中那位青年的覆辙!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我们学校也举行了好几次法制讲座,使同学们受益匪浅。生活在这样一个法制的社会中,我们是幸福的!为了美好的生活,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携手努力吧!
千万别忘了——知法,守法,要从小做起哦!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最近,我阅读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一书,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有法必然治国,无法必然乱国;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还知道了许许多多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人生自由权、姓名权、财产权、休息权等;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还有受教育权、隐私权、受监护权、名誉权等。家庭生活、学校教育、社会环境以及安全自护都是通过法律来保护的。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同时,现代社会也是一个充满法则的社会。可并非所有人都有强烈的守法意识。
有些司机为了“争抢”那短短的.一秒钟,便把脚下的油门踩到底,直向马路另一边冲去,可这样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我就亲眼见到过一起:当时,天上飘着蒙蒙细雨,我坐在大巴上,看着窗外,我们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当时,还有一秒钟,那信号灯上的绿灯就要变成红灯了,巴士停了下来,但我看见对面竟有一辆大卡车像离弦的箭似的,直朝我们这“扑”来,那时,已是红灯了,可卡车司机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时,正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阿姨从十字路口的左边驶来,直到卡车和自行车快到同一条路上时,卡车司机才发现前面有人,他便立马用脚踩下刹车,可因为下着雨,路面滑,即使他踩下了刹车,车子也因为惯性,向前面滑去,这时,我闭上了眼睛,接着就是一声惨叫。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在这短短的两三秒间便成了恶梦……
所以说,法律,它不是摆设,如果,我们不遵守它,就很可能发生事故。
如果,司机叔叔们能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毒贩子们不再贩毒品;如果,小偷们不再偷东西。人人都能遵守法律,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请遵纪守法!
做游戏有游戏的规则,学校有学校的规则,国家也不例外,众所皆知,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其它的一些法律都是宪法的补充。一个国家,之所以有法,就是为了更好得维护国家和更广大人民的利益,若你违法,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我们表少年更应该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然而,就在一个法制的世界里,仍然存在着违法行为,组帮结队,打架斗欧,进网吧……在前几天,就出现了打群架的肮脏现象。两个帮派相互对视着。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解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他们人人都准备开战了。这样的场面,仿佛只在网络游戏中才出现。
还有一些违规行为,如上网吧等,网络是学习的好地方,然而却有许多人不会利用它,他们整天旷课打游戏,最后,口袋空了,只得被网络逼着去抢劫,甚至杀人灭口。
当然,在这个法律世界里,也有知法守法的人。
那一次,走在农村的小路上,看见两个小田地里偷地瓜,我看到后,心急如焚,心里想,他们偷别人家的地瓜,是违法的行为啊!我一定要让他们知法守法。想到这里,我跑了过去,愤怒的说:“你们怎么能不遵守法律呢?那两个孩子听后,羞愧的点了点头。
还有那一次,一辆小轿车撞了一截护栏,护栏被撞得满地都是,周围没有几个人,他完全可以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把车开走,但他没有。这不也是守法的行为吗?
人生好似一场游戏,法律好似是游戏规则,何必要违规被罚出局?我们何时才能知法、守法?让我们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在当今制法中,人人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制能保障社会安定、人类进步。法律是一盏明灯,照耀人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大道上,奋勇前进!
有些人嘴里常常说什么遵法守法,法律的重要性等,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做到。很多青少年因为沉迷网络游戏,因而家里一贫如洗,但贪婪把他逼上了犯罪的道路。据最新消息,近期一名中学生因没钱去网吧,便杀死了一个小女孩,一个如花的就这样逝去。
我还记得一件事,就在几个月前,一个村庄里多户人家的钱财被盗,后来经监控录像显示,竟是一群8至13岁的女孩!其中,最大的女孩13岁,被称作“大姐大”。每次的偷窃计划,由她来制定。刚听到这消息时,我大惊失色,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就开始盗窃、偷东西?这么小就开始干这些事,那长大了还了得?
我多想和她们说:“犯罪会让你满足自己的愿望,但别忘了,犯罪就像一棵长满了刺的!外表看似美丽,但是他会让你流血,后悔莫及!”
多少人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地位,干些令人厌恶的事;还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作为小学生,要好好学习,靠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愿望,千万不能用不好的手段去实现,更不能犯法。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律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武器。
当然,要做一个“知法、懂法 、守法”的好少年,也不容易。要做好这些,当然要从小做起,从我做起。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平安幸福。相反,一个无知的学生,因为一时的邪念就会变成抢劫犯。
我曾经看过电视的,上面述说了一个在读的大学生,去到银行取钱,当她发现有一张未取出的银行卡时,心中便出现了两个念头:取出钱吧!反正周围没人看见。别!你要做个好人,把卡交给警察吧!但她还是取出了钱。后来她被警察抓住了,还好她主动承认了错误,但处罚是不能免的,她取的钱正是五千元,而五千元以上,包括五千元就得罚金二万元。但对她的主动认错,民警感到很欣慰。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做个分清好坏,善辩美丑的好学生,做一个“知法、懂法 、守法”的好少年 。
知法律 做新人 法律是人人知,也是人人必须知的。假如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会全乱了套。假如没有了法律,乱闯红灯不会遭到处罚;犯了罪也不用担心;小偷自然也会越来越猖狂......总而言之,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小学生对法律并不是十分了解,但要做到知法、遵法和护法。所谓知法,就是认识法律,知道法律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重要性;遵法就是遵守法律,不违反法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至于护法嘛,就是保护法则,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虽然我们还小,但可以让周围的人受益。保护法律,人人有责呀!
由于时代发生着变化,更多的高科技产品诞生了,小偷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下手越来狠。记得不久前我与妈妈一起逛街。妈妈的手向衣口袋里一伸,本来是想掏手机打电话的;却不想摸着了一只冷冰冰的手。妈妈吓了一跳,幸亏反应快,当小偷刚要拿起手机拔腿跑时,妈妈猛然抓住手机,用力夺了过来。小偷慌忙松手,转身溜走了。我想:他为什么要偷别人的东西呢?原来“偷”与其它嗜好一样,时间一长会上瘾,一旦养成了这种坏习惯,是很难改掉的。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小时候偷些铅笔、橡皮等,经过一次次成功,胆子越来越大,长大后就偷钱、手机一些贵重物品,甚至是抢….在家里,我们是勤劳听话的好孩子;在学校,我们是成绩优越的好学生;在社会,我们是遵守法律的好公民!
今天早上,天气格外晴朗,检察院的张阿姨来到我们学校,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张阿姨讲述的一个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制故事,我受益无穷。
我记得最牢的是发生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东沙中学的一个16岁的初中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他叫刘某,每天逃学去附近的网吧打游戏,开始时,向父母要钱,可是父母给的零花钱越来越满足不了他的欲望,于是,他起了向小学生要钱的念头。一次,他拦了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要钱,小朋友心里害怕,就把钱给了他,又不敢跟父母和老师说,怕他报复。有了一次,就有了两次、三次。一次,他又拦住那个小朋友要钱,小朋友没带钱,于是,他就把小朋友逼到一个小胡同,用玻璃划伤了小朋友的手掌。后来,那个小朋友的父母终于知道了这件事,报了警,刘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听完了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起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
有一天,妈妈给我十元钱去商店买东西,我买了东西后拿着剩下的5元钱回家去,路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初中生突然拦住我,要我把钱给他。我看见他人高马大,心里特别害怕,就乖乖地把钱给了他。
通过这堂法制课,我明白了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我一定会报警。我也不会像他那样去抢劫别人。
“你可以在家里后悔,在学校里后悔,在社会上后悔,但不可以在监狱里后悔。”张阿姨的话深深地印在我心里。是啊,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我们头顶上的这片天就会更蓝、更亮。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大家都不陌生吗。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因为法律,法律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井然有序。
比如说交通法律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到生命安全。记得有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着许多的人,旁边停着好多亮机动车,原来是看非机动车违法。我们的自行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老志愿者拦住了,爸爸莫名其妙地问:怎么拉?那名老志愿者指着我说:“自行车不许带人。”爸爸的他笑了笑说:“你不知道自行车是可以带一名12岁以下的人坐的,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自己搞错了。”爸爸说:“小孩长的实在是太快了。你们也是为了我们好。”之后,我上网查了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因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容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的人才能骑自行车,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自行车了。
社会真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要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自从学了小学生守则后我感受很深,由其是第6段: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因为我对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深有感触:记得我上三年级期末的一次,我的同学借了我的钱说好在考试后还我,但那一天他了。我想他是还不了我的钱了,可那天我是走路来学校走路回家去的,可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暴雨:只坐车才不会被淋成“落汤鸡”。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那位同学的妈妈及时的赶来还了那个同学借我的钱说:“他生病他后一直挂念着这些钱,三帆四次的让我来还你。我没办法,只好来了。”这时我感到这钱不止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还是一个人的诚信的问题。从此我再也不会答应别人的事不放在心上了,因为我知道诚实守信是衡量一个人的“尺子”,没有了它一切都无法实现。
同学们我呼吁:让我们都诚实守信起来吧!我相信:我们大家都诚实守信起来后,世界将变的更美丽!
现在的报纸上、电视上都展开普法教育,要求所有人都要遵纪守法。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没有很好地遵守法律。比如说交通法规在生活中和我们息息相关。要求在过人行道时汽车应该礼让行人。在去年的报纸上报道一辆公交车没有遵守交通法规,在人行道上没有礼让行人,结果撞die了六个人,害得别人家庭破裂。
有一次,我过马路时看见一个人看车不多的时候闯红灯。因为红灯停留的时间太长了,所以我也想闯过去。但是我又想:平时老师教我们不能闯红灯,要等绿灯亮了才能走,所以我还是再等等吧。
我们大家不仅要遵守交通法规,还有其他的法律法规我们也要遵守。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小的如偷盗、打架,大的如抢劫、杀人,就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就会造成许多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让家人悲伤痛苦。如果大家都遵守法律法规,不但自己安全,家庭平安,社会也就安稳了。
我们不但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小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主人。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是: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发现在一小部分同学身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良行为。例如,在我们的校园内、教室里、楼梯上总能见到废纸、用完的笔,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碰到过的练习本也随处可见;有的高年级学生,觉得自己有势力,就欺负弱小;有些同学老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斗嘴、打架;还有的同学在教学楼走廊上追逐打闹;一些同学甚至相互之间讲脏话、粗话、给别人起绰号;还有人随意攀爬栏杆,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这些都不是一名学生所要做的,我们要学做规范的学生,学做守则的学生。
在我们班里,我开始渐渐发现同学们都十分不爱惜自己的书桌。有些同学经常在上面画画;有的同学经常在上面写字……弄得桌子乱七八糟的,十分难看。
怎样才算是一个遵纪守法学生呢?我认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一定要尊老爱幼、勤奋学习、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这些都是作为一名好学生的必备条件。
只要我们做一个爱学习,讲文明,讲礼貌的好学生。社会就会逐渐兴旺、发达,家庭也就会更幸福、美满。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人生就像一本书,我们的行为就是一个个小故事,我愿用动人的故事来填满精彩的故事书。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和表妹一同来到公园游玩。进门不远处,是一片茂盛的草地,远远望去,绿油油一片,像一块绿地毯,让人看了就像躺在上面。这时,表妹对我说:“表姐,我们进去玩玩吧!坐在草地上,一定很舒服的!"我刚要她,忽然看见草坪旁边竖起的警示牌,上面写着“小草青青,请勿践踏”几个大字。于是,我摇摇头,用手指了指旁边的牌子。可表妹却毫不在乎的说:“哼!又没有人看见,破一次例怕什么? ”“人们既然亮出 了警示牌,我们就应该按照要求做。再说了,老师平时不是经常对我们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吗?”我反驳道。表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言之有理,听你的。”我看着表妹不情愿的样子,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通过这件事,使我想起了很多很多……遵纪守法不仅关系到社会,而且关系到每一个人。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少,但是同时我们也需注重精神文明。“敬廉崇洁,诚信守法”这八个字一定要牢记在心。
所谓“廉”就是廉洁的意思,我们做官要廉洁,当老板也要廉洁。古时候,廉洁的清官被老百姓们捧在心间,而贪官则被老百姓唾弃、憎恨。不论是今天,还是古代,都有许多“贪官”。这些贪官一见到金钱就两眼放光,不分青红皂白,真是眼睛一红心就黑。也有一些清官却视金钱为粪土,那些赃物与不易之财,他们都一概不收,公公正正地为百姓办事。
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更应该记住“廉洁”二字,不仅如此,我们还应诚信守法。我们做人首先就要讲究诚信,你如果不讲究诚信,那么你也无法取得别人的信任。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说到就要做到,而不是口出狂言,一天到晚只会吹牛。守法呢?也应该做到。作为一个小公民怎能不守法?我们在学校应认真学习,遵守《小学生守则》,出了校门应马上回家;不要买马路边质量无保证的小吃、零食、饮料……
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从我做起!
最近,在我们村上经常会回荡着一阵阵打麻将时发出的声音,我一直在为这事而纳闷着。妈妈告诉我:最近,有一家小卖铺家成了赌博的游乐场,每天连夜连日地赌,天哪,在我身边竟隐藏着这样一颗危险的炸弹。我的目光不由转向了那件小卖铺,转向了那间“灯火通明”的房屋。
每天,放学路过他家门口总回会听到那阵熟悉的噪音。时间一长,顾客当然越来越多,输赢打闹当然也很平常。这不,前几天由于赌博,一对夫妻竟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起来,女的被打哭,男的则面红耳赤,口吐脏话。悲剧在这里一天天上演着,一个又一个村民沉迷于赌博之中。终于有一天,一位头戴警帽,身披警服的警察坐在车中透过玻璃窗看着车外的情况随着一阵警报的拉响,他们被带回了派出所。
当代社会是充满竞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的人们难免有一份自私,一份贪婪,与这自私所引发的动乱。而在这乱成一团的的社会中,正需要法律站出来维护公道,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让那些丑恶的人为自己所做的丑恶之事而付出代价。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可以防止大部分犯罪的发生,因为法律有严重的处罚措施。只要你犯了法,你就会有一定的处罚。因为法治人们惩惩恶扬善。因为法治使这个社会更加的公平。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青少年有时也会被一些物质所迷惑双眼,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得不偿失。青少年的思想还没成熟,网络却给青少年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青少年对待事物并没有那么长远。他们常常会被一些利益所诱惑,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不及时改正,他们将会走错了人生道路而终身后悔。这时需要父母加强教育,好好教导孩子们不要去知法犯法,而是要知法和守法。只有做守法的好公民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法律对未成年的态度是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可见在铁面无私的法律面前,对青少年还是有一定的宽容的。所以说青少年一定要学好法律,你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懂得法律之后你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别人的侵犯。只有法律才能使国家变得更加的廉洁公正。
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学法律,因为法律在对你以后的生活中有非常大的帮助作用。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老师、爸爸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要做一个守法的人。
怎么做一个守法的人呢?首先要知法,知道什么样的事情不能做,做了就是触犯法律。如果你连法都不知道,何谈懂法、守法呢?
曾经,我在书中看过一个小故事:一个男孩在他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顺手”拿了一支粉笔,妈妈见了,夸他“懂事”;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顺手”又拿了邻居家晾在外面的一件大衣,妈妈夸他“孝顺”。后来,这个男孩长大了,去偷了金店的首饰,结果被警察抓了。在被警察抓走前,他要求见一下自己的妈妈,说要告诉她一件重要的事情。警察同意了,把他妈妈叫来,妈妈刚把耳朵伸过来,他便咬下了妈妈的耳朵,对她说:“小时候,我拿粉笔的时候,你如果狠狠地骂我一顿,那现在我也许就不会是这样。就是因为你的纵容,所以我才成了现在的样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劣的事情小就去做,这样就会促成他以后做更大的坏事。小男孩就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才会犯法,所以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优秀文章分享(二)
全文约5880字左右,预计阅读需要11分钟。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成功举办了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本次大赛以“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探索与实践”为主题,旨在通过广泛征集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共同推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
为此,我们遴选了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优秀获奖文章,和大家一起分享。
文章名称:《从东莞观音山实践看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完善路径》
作者:李星潭
单位:中新在线网
简介:文章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法治实践为例,深入分析了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现状与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和建议,为民营企业法治保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正文:
摘要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民营生态文旅企业的典型代表,其二十余年发展历程中遭遇的规划调整受限、经营自主权受干预、产权保护不力等问题,集中反映了民营企业在法治保障领域的普遍性困境。本文通过剖析观音山在应对行政干预、维护经营权益、推动法治对话等方面的实践探索,提炼出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三大核心启示:强化产权保护的刚性约束、构建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边界。基于此,从观音山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提出借助上级政府部门力量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建议,为观音山及同类民营企业破解法治困境提供实践参考。
关键词
民营企业;法治保障;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观音山实践
一、引言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活力与韧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民营企业法治保障提供了根本政策遵循。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截至2024年二季度,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已突破50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3%,贡献了56%的税收、65%的GDP和70% 以上的技术创新,民营经济的 “五六七八九” 特征愈发显著。
然而,在实践中,民营企业仍面临着系统性的法治障碍:产权纠纷案件中行政干预占比超30%,市场准入领域存在的“隐性壁垒” 导致民营企业在高端制造业、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参与度不足20%,行政诉讼案件中民营企业胜诉率仅为18.7%,显著低于国有企业的35.2%。这些数据揭示了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公平竞争、权利救济等方面的结构性困境。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 “观音山”)作为我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自1999 年成立以来,在生态保护与文旅开发的双重使命下,累计投入超12亿元用于林地保育与设施建设,年接待游客量稳定在120万人次以上,创造了民营资本参与生态保护的成功范例。但其发展历程中遭遇的规划修编受阻、门票政策调整冲击、基础设施建设受限等多重挑战,使其法治困境备受关注。深入剖析观音山的实践经验,对于破解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共性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二、观音山法治实践的核心困境与应对探索
(一)核心法治困境的具象化呈现
1. 产权保护的边界模糊性:观音山通过出让方式取得18平方公里林地50年使用权,持有完整的《林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权属证明,但在实际运营中,经历了三次重大规划调整导致的权益受损。2010年,某片区规划将核心景区230亩林地划入 “生态保护红线”,导致已完成前期投资的“森林科普基地”项目搁置,直接损失达5200万元;2016年,周边市政道路扩建占用园区 87 亩林地,补偿标准按农用地而非旅游用地核算,较国有景区同类项目低 43%;2021 年,某房地产项目违规侵占景区缓冲带,虽经法院判决企业胜诉,但执行周期长达 27 个月,期间景区生态环境持续受影响。这些案例反映出民营企业产权在行政规划中的 “脆弱性”—— 法定权属证明难以有效抵御行政权力的实质侵害。
2. 经营自主权的行政干预:作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观音山的经营决策多次遭遇行政权力的直接干预。2020 年,东莞市某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辖区内4A级以上景区每月设置3 天免票日”,而观音山作为民营景区,门票收入占年度营收的68%(约1.2亿元),用于支付320名员工薪酬(年均4800万元)、森林消防与病虫害防治(年均2300万元)及设施维护(年均1900万元)。该政策若严格执行,将导致年度亏损约9000万元。更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制定过程中未征求企业意见,且对国有景区设置了 “财政补贴对冲亏损” 的配套措施,形成对民营企业的差异化对待,实质构成对企业自主定价权的剥夺,暴露出行政决策中“重公益轻私权”的倾向。
3. 公平竞争环境的隐性壁垒:在基础设施配套与政策支持方面,观音山长期面临“玻璃门”现象。2019年,为解决山区供电不稳问题,企业计划投资1500万元建设光伏发电站,项目符合国家“双碳”政策且通过环评,但相关部门以“民营资本不得涉足能源供应领域”为由拒绝审批;而相邻的国有景区同年获批建设同类项目,获得政府补贴300万元。在政策扶持方面,2023年东莞市“文旅产业升级资金”申报中,观音山的“智慧景区建设项目”因“民营企业资质门槛”未获通过,而规模更小的国有景区项目却获得500万元补贴。这种差异化对待使得民营企业在运营成本(年均增加柴油发电支出620万元)与发展机会上处于双重劣势,违背了《反垄断法》确立的公平竞争原则。
(二)观音山的实践应对与突破
1. 以合规经营夯实维权基础:观音山构建了“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设立专职法务部门(5人)与产权管理部(3人),对18平方公里林地划分12个管理网格,建立“一林一档”电子档案,详细记录每块林地的权属证明、开发状态、投入成本等信息,形成可追溯的证据链。在项目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投资超500万元的项目均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审查,2022年“高空滑索项目”因涉及林地保护红线,经合规审查后主动终止,避免潜在法律风险。这种规范化操作在2021年的林地侵占诉讼中发挥关键作用,提交的132份原始凭证成为法院裁判的核心依据。
2. 借法律途径强化权益救济:针对行政干预与侵权行为,观音山形成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组合维权模式。2020年门票政策争议中,企业先向市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提交《成本收益测算报告》《员工薪酬明细》等26份证据,证明政策将导致经营危机;复议未果后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裁定“政策未兼顾民营企业经营特性,程序存在瑕疵”,促成相关部门修改政策为“民营景区可自主确定免票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23年针对某企业仿冒“观音山祈福文化节”商标的行为,通过诉前禁令快速制止侵权,最终获赔320万元,较同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0%。
3. 搭平台推动法治共识形成:2018年起,观音山创新开展“观音山论剑”年度论坛,累计法学专家(如中国政法大学刘俊海教授)、企业家代表(如华为、腾讯法务负责人)、媒体记者(30余家)等300余人参与,围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行政干预边界”等议题形成12份《共识报告》。其中2022年《民营景区法治保障建议》被全国工商联采纳,部分内容纳入《关于促进民营文旅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通过《南方周末》《法治日报》等媒体披露典型案例,形成社会舆论监督,2021年林地侵占案经媒体报道后,推动当地开展“涉企行政行为专项整治”,整改问题23项。
三、观音山实践对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启示
(一)产权保护需强化 “刚性约束”,明确行政权力边界
观音山的三次产权纠纷案例表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存在“三重矛盾”:法定权属的明确性与行政干预的随意性矛盾、投入成本的确定性与补偿标准的模糊性矛盾、维权证据的完整性与裁判执行的滞后性矛盾。这要求产权保护必须从“形式确权”走向“实质保障”:
行政机关在规划调整、征收征用等行政行为中,应建立“尊重前置”审查机制,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作为决策的“第一顺位”考量。具体而言,需在法律中明确“三不原则”:非因公共利益不得调整民营企业产权;非经法定程序(听证、评估、补偿)不得实施调整;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市场公允价值。参考观音山林地补偿案例,应建立“同类资产同价”制度,对民营与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的评估标准与补偿体系,消除“所有制溢价”。
(二)公平竞争应破除 “隐性壁垒”,构建统一规则体系
观音山在基础设施与政策支持中的不平等待遇,揭示了公平竞争领域的“双重标准”:表面上的“一视同仁”与实践中的“差别对待”并存,显性的市场准入壁垒与隐性的资质门槛交织。这要求将公平竞争从“口号”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规则。
法律层面应明确“无差别对待”原则,禁止任何基于所有制的歧视性规定。具体而言,需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删除“民营企业限制条款”,对电力、通信等公用事业领域,实行“竞争中性”原则,允许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参考观音山光伏电站审批案例,应建立“政策合规性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否则不得出台。
在政策执行层面,需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问责机制。对存在歧视性条款的政策,实行“一票否决”;对已出台的政策开展“回头看”,2023年广东省开展的涉企政策清理中,废除类似“民营企业资质门槛”的条款137项,这种做法值得推广。同时,建立“公平竞争举报平台”,对企业反映的隐性壁垒线索,30日内必须核查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三)行政行为要恪守 “比例原则”,平衡公共利益与企业权益
观音山门票政策争议反映出行政决策中存在“公共利益绝对化”倾向,忽视民营企业的经营特性与合法权益,导致“公益”与“私权”的失衡。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恪守比例原则,实现公共利益与企业权益的动态平衡:
行政机关在制定涉企政策时,应履行“四步评估”程序:一是必要性评估,判断政策是否必须干预市场;二是最小损害评估,选择对企业影响最小的方案;三是成本收益评估,测算企业的合规成本与社会收益;四是补偿机制评估,明确受损企业的救济途径。观音山案例中,若门票政策制定前开展此类评估,就能避免“一刀切”带来的经营危机。
程序正义方面,需建立“企业参与式决策”机制,对涉及民营企业重大利益的政策,必须召开听证会,企业代表占比不低于40%;政策出台前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0日,吸收合理意见。2022年佛山市在制定“景区管理办法”时,10家民营景区代表参与起草,最终方案增设“经营自主权保护条款”,这种做法体现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四、针对观音山问题的具体解决建议
(一)解决观音山产权保护问题的建议
1.申请上级政府介入规划调整协调:鉴于观音山多次因规划调整导致产权受损,建议观音山整理历次规划调整相关的权属证明、投入凭证、损失核算等材料,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上级部门介入协调林地规划调整事宜。上级部门可组织专项工作组,对观音山的林地规划历史与现状进行全面核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调整方案,确保补偿标准参照同区域国有景区林地市场价值,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于2010年“森林科普基地”项目搁置造成的损失,可在上级部门的协调下,由当地政府与观音山协商确定补偿方案并落实。
2.寻求上级法院监督执行产权纠纷案件:针对2021年林地侵占案执行周期过长的问题,观音山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监督申请,详细说明案件执行进展缓慢的情况及对景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上级法院可对案件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当地法院加快执行进度,制定明确的执行时间表,每月向上级法院和观音山反馈执行情况。通过上级法院的监督,确保判决内容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完毕,维护企业的产权权益。
(二)保障观音山经营自主权的建议
1.向上级文旅部门反映经营政策问题:针对2020年门票政策对经营的影响,观音山可将门票收入构成、经营成本核算、政策影响评估等材料整理成册,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报,反映门票政策对企业经营的具体影响。上级文旅部门可组织调研小组,实地了解观音山的经营状况,依据国家关于景区门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协调当地政府调整门票政策,允许观音山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合理确定免票日及相关安排,必要时可从省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2.借助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优化项目审批:针对“生态科普馆”项目审批周期过长的问题,观音山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提交项目审批进度查询与协调申请,说明项目的合规性及市场机遇。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可督促东莞市相关审批部门加快审批进度,协调解决审批中出现的问题,推行“容缺受理”和“并联审批”,将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月内。同时,通过省级平台实时更新审批进度,让企业及时掌握审批动态。
(三)改善观音山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议
1.向上级能源与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政策协调:对于光伏发电站建设审批受阻的情况,观音山可依据国家“双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广东省能源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项目审批协调申请,说明项目的合规性与必要性。上级部门可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若符合政策要求,督促当地能源部门和审批部门依法批准项目建设,并协调落实与相邻国有景区同等的补贴政策,保障企业在能源建设领域的公平参与权,降低运营成本。
2.通过上级工信或文旅部门争取政策扶持:针对“文旅产业升级资金”申报未获通过的问题,观音山可准备完善的项目资料,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文化和旅游厅提出政策扶持申请,详细说明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上级部门可对项目进行评审,若符合扶持条件,可协调东莞市相关部门将项目纳入扶持范围,或直接从省级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同时,上级部门可指导观音山完善申报材料,提高未来政策扶持的申报成功率,确保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红利。
(四)完善观音山维权救济渠道的建议
1.申请上级工商联介入纠纷调解:观音山在与行政部门发生纠纷时,可向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提出调解申请,说明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诉求。上级工商联可组织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或法学专家参与,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通过上级工商联的介入,为企业与行政部门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2.借助省级法律援助平台降低维权成本:针对维权成本较高的问题,观音山可通过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线上平台,申请专业的法律指导与援助。上级法律援助中心可指派优秀律师为观音山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服务,减免部分法律服务费用。同时,上级部门可协调相关机构,对观音山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保障企业的合法维权权益。
五、结论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法治实践反映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共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借助上级政府部门的力量,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民营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与保障,不仅能帮助企业化解当前困境,更能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通过上级部门的协调、监督与支持,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公平竞争权,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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