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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1-06 18:36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信任的500字作文,并附带写作注意事项:
"信任"
信任,是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情感纽带,是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它如同空气和水,虽看似无形,却对生命至关重要。缺乏信任,社会将陷入猜忌与隔阂;拥有信任,人与人之间才能相互依靠,共同前行。
信任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时间、耐心和真诚的付出。它源于彼此的了解和认可,始于点滴的积累和考验。当我们第一次向他人敞开心扉,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就在播撒信任的种子;当我们信守承诺,言出必行,我们就在浇灌信任的花朵;当我们相互扶持,共同面对困难,我们就在收获信任的果实。
信任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够化解矛盾,消除隔阂,让彼此的心更加贴近。当我们彼此信任时,我们可以放心地将自己的弱点暴露给对方,可以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可以毫无保留地付出爱和关怀。信任让我们感受到安全感和归属感,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再孤单。
然而,信任也是脆弱的。一旦被破坏,就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去修复。谎言、背叛、欺骗,这些行为都会侵蚀信任的根基,让原本亲密的关系变得疏远甚至破裂。信任的破坏往往比建立更加容易,但修复却更加困难。即使最终修复了信任,它也留下了难以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在这个登高望远、孝亲敬老的传统佳节,当我们为家中长辈准备祝福与陪伴时,也需警惕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老年群体。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从“虚假保健品”“养老投资陷阱”,到“冒充子女借钱”“免费旅游套路”,不少长辈因信息相对滞后、防范意识较弱,成为诈骗分子的重点目标。一旦中招,不仅辛苦攒下的养老钱打了水漂,更对老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沉重打击。
佳节更需守好“安全关”。小编整理了一期涉及老年人诈骗的案件,希望看到的大家多给家中长辈科普提醒,多花点时间陪伴沟通,帮他们筑起一道“反诈防火墙”。
01
5万元买“金条”次年数倍回收?多名老年人被骗
基本案情
李某霞最初因购买某公司股权、完成推销业绩,获得该公司奖励的一批“金条”。后因其他项目投资失败,便开始向他人推销手中的“金条”,对外虚构“某公司响应国家‘藏金于民,利国利民’政策”的说法,以低价出售“金条”,并赠送高额数字资产,次年再高价回收。其中1000克“金条”每根售价5万元,500克“金条”每根售价3万元,200克“金条”每根售价2万元,50克“金条”每根售价1万元,回收价格均为买入的十倍。2021年至2024年期间,李某霞通过上述方式先后诈骗唐某某、戴某某等多名老年人共计29.36万元。案发后,经专业机构检测,所谓的“金条”实际是其他合金产品,并非真金。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所卖的“金条”是假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霞多次诈骗多名老年人的财物,且李某霞有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法院遂综合考量,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霞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邵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2
冒充“亲友”骗走养老钱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初,赖某某通过手机软件联系到电诈团伙,约定由电诈团伙选定被骗老人,通过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或冒用亲人身份,谎称其孙子、孙女因打架、伤人急需赔偿来骗取钱财,并由赖某某帮忙线下拿取被害人准备好的现金,与申某某一同现场接头取现,并将现金换成虚拟货币转移给诈骗团伙,事成之后获取现金的35%作为报酬。
7月中上旬,被告人赖某某、申某某在株洲市荷塘区、石峰区收取诈骗款4次,共计9.5万元。赖某某、郝某某(已被山东省公安机关抓获)在山东省潍坊市收取诈骗款2次,共计12万元,其中6万元未遂。赖某某非法获利4万余元,申某某非法获利3000元。
2024年7月16日,赖某某、申某某再次准备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到案后,二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没有认罪认罚。赖某某、申某某分别赔偿了被害人程锦屏1800元、1100元。
法院判决
株洲市荷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某、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诈骗共同犯罪中,相对于电信诈骗团伙上游犯罪,被告人赖某某、申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赖某某诈骗被害人李某某,在与同伙郝某某第二次去取钱时,郝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初抓获;赖某某逃跑,此6万元钱款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赖某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赖某某、申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综合全案被告人赖某某、申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申某某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03
高额利息做饵,数名农村老人被骗买保险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在某保险公司临武支公司多年从事保险销售业务的身份取得他人的信任,虚构在指定银行存款、投资或购买保险可获得高额利息的事实,并向被害人隐瞒真实意图,诱使众多文化较低且不熟悉银行存取款和投资业务的农村老人自愿将钱交付给陈某购买保险或委托陈某存入指定银行。
陈某将收取的保险费予以侵吞,或以存折本需要复印、存入利息、存钱、取钱等理由,向被害人拿取存折本、身份证用于转账或取现,或者用于私下办理银行卡后再转账或取现,并将收取的保险费及钱款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或其他被害人的本息等,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案发后,仍有共计81.56万元未予退还被害人,法院最终认定财产损失金额为81.56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81.56万元,依法返还被害人。被告人陈某不服提起上诉,郴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防范养老诈骗,从来不是一时一事的提醒,而是日复一日的守护。以上案件中诈骗分子抓住老年人重视家庭、关爱晚辈的情感软肋,利用老年人对现代通讯技术、司法程序不熟悉等特点,以“金条”“数字资产”等实物或新概念为载体,制造“看得见的价值”假象,诱导老年人陷入骗局,给受害家庭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与精神伤害。
守护好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犯罪,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织密防护网,用关爱与责任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综合:邵阳中院、郴州中院、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临武县法院
来源: 湖南高院
租住别墅、穿戴奢侈品
自称父母为体制内干部
……
男子通过精心包装的“成功人士”形象
从女房东处骗得五百余万元
日前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以诈骗罪对孙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9月,孙某通过中介租下朱女士名下的别墅,并预付一年租金,以此初步建立“有实力”的形象。此后,他便以“被诬陷涉嫌诈骗需打点关系”“承包工程缺资金周转”等为由,多次向朱女士借款,累计金额达500余万元,其间还出具借条承诺还款,进一步获取信任。
朱女士之所以多次放心出借巨款,源于孙某精心包装的“精英人设”。据其回忆,孙某不仅住着高档别墅,日常穿戴全是奢侈品,还常提及自己父母是体制内干部,在外地有多项大额工程项目,称很快就能获利还款。更让朱女士放松警惕的是,她知晓孙某曾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调查,主观上认为“有过前科的人不敢再作案”,即便孙某未归还首笔借款,仍持续出借资金。
直至孙某屡次推脱还款
朱女士才幡然醒悟
2024年10月25日
朱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到案后,孙某如实供述了
自己明知无偿还能力
仍通过虚构需求
骗取朱女士5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经查,孙某的“精英人设”全是精心编造的骗局。其实际家庭条件普通,无稳定收入来源,却为撑场面租别墅、开豪车、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购买奢侈品,营造“出手阔绰”的假象。为让人设更逼真,他还虚构了“司法部工作的父亲”“省公安厅任职的姨夫”“烟草专卖局工作的姑姑”等亲属身份,谎称能借助“人脉”搞定各类事项。
凭借这套虚假人设和“千万工程项目”的说辞,孙某曾吸引不少人主动或经介绍与其接触,希望从合作中分利,最终却因骗局败露,在多地陷入多起民事纠纷,甚至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调查。除朱女士外,孙某还以“承接项目需提前交保证金”为由,骗取唐先生10万元。
警方进一步核查确认,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期间,孙某通过虚构“涉嫌诈骗需打点关系缴罚款”“承接项目需交保证金”等事实,共计骗取朱女士、唐先生556.4万元,所有钱款均被其用于高额消费、归还个人旧债,未投入任何所谓“项目”。
2025年7月24日
润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
以涉嫌诈骗罪对孙某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转自:法治日报-法治网
来源: 最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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