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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1-08 22:11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帮助过你的人的作文,要写好,确实需要注意一些关键事项。这篇作文的核心是表达感激之情,并展现那位帮助者以及这次帮助对你的意义。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 选题与立意 (Topic Selection & Theme):"
1. "明确核心人物:" 你要写的是哪位帮助你的人?这个人可以是家人、朋友、老师、陌生人,甚至是一个动物。要选择一个你真正感激、有具体事例可以写的人。 2. "确定帮助事件:" 重点是写哪一件或哪几件具体的帮助?这件帮助应该是显著的,对你产生了积极影响。避免泛泛而谈,选择一个有“故事性”的事件。 3. "提炼中心思想:" 你想通过这篇作文表达什么?是感谢对方的无私,是赞扬对方的品质(如善良、勇敢、智慧),还是强调这次帮助对你成长的意义?明确中心思想能让文章更有深度。
"二、 结构安排 (Structure):"
1. "引人入胜的开头 (Engaging Introduction):" 可以用时间倒叙、场景描写、或者直接点明主题(例如,“在我人生的某个阶段,有个人像一束光,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 简要介绍这位帮助者,以及你为什么选择写他/她。 可以设置悬念,引出你要讲述的关键事件。 2
那套位于市中心老城区的四合院,我最终还是没有要。
从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夜,我把郑伯从雪堆里扶起来,到我做出这个决定的初夏,不过短短半年。但这半年,却像过了一辈子。
我无数次在深夜里摩挲着那把沉甸甸的黄铜钥匙,还有那份足以改变我一生的房产赠与合同,问自己,我,陈实,一个靠蹬三轮车送货的普通人,凭什么能接住一位老人在生命尽头,抛过来的这整个沉甸甸的人生?
周围所有人都说我傻,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郑伯留给我的,从来就不是那套房子。
一切,都得从那场十年不遇的大雪说起。
第1章 大雪夜的相遇
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凶。刚入冬,北风就跟不要钱似的,卷着铅灰色的云,把整座城市压得喘不过气。到了腊月,一场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地下来,连着下了三天三夜,整个世界白得晃眼。
我叫陈实,名字是我爸给起的,希望我做人老实,做事踏实。我这前半辈子,也确实没辜负他的期望。三十五岁,没啥大本事,在城西的建材市场给一家叫“宏发瓷砖”的店送货,每天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穿梭。老婆张岚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儿子刚上小学,日子算不上富裕,但一分一厘都是我们夫妻俩用汗水换来的,心里踏实。
雪下得最大的那天晚上,我送完最后一单货,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路上的积雪没过了脚脖子,三轮车的轮子在雪地里打滑,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推着走。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疼得厉害。我把脖子缩进棉衣里,只想着赶紧回家喝口热汤。
路过街角那个废弃的公交站台时,我下意识地瞥了一眼。昏黄的路灯下,一个黑乎乎的人影蜷缩在候车椅上,身上盖着几张破纸板,几乎要和雪堆融为一体。
这种天气,在外面待一晚上,人就没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迟疑了片刻,还是推着车走了过去。走近了才看清,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胡子拉碴,嘴唇冻得发紫,身上那件破旧的棉袄又薄又脏,根本挡不住这样的严寒。他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又像是……
我不敢往下想,壮着胆子推了推他:“大爷?大爷,醒醒!”
他没反应。我又加大了力气,声音也高了八度:“大爷!不能在这儿睡!会冻死的!”
他这才缓缓睁开眼,浑浊的眼珠看了我半天,才聚焦。他的声音嘶哑得像破风箱:“……我没事……歇会儿……”
“这哪是歇会儿的事!”我急了,“您家在哪?我送您回去。”
他摇了摇头,眼神黯淡下去,没再说话。
我明白了,这是个流浪的老人。我心里一阵发酸。这么大年纪,本该是儿孙绕膝享福的时候。
“您跟我走吧,”我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家离这不远,有个地方能给您遮遮风雪,喝口热水。”
他抬眼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戒备和不解。我猜他这些年,可能没遇到过多少善意。
我把自己的棉手套摘下来,硬塞到他冰冷的手里,语气尽量放得温和:“大爷,我不是坏人。你看我,就一送货的。这么大的雪,谁见了都不能当没看见。走吧,先暖和过来再说。”
或许是我的坚持,或许是他真的冻得撑不住了,他沉默了半晌,终于扶着椅子,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把他扶到我的三轮车车斗里,用送货的油布把他裹严实,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推着车往家的方向走。雪地里,车轮压过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身后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
我住的地方是老城区的筒子楼,房子小,一家三口住着都嫌挤。要把老人带回家,张岚那边肯定不好交代。我想了想,推着车拐进了建材市场。
我租的那个小仓库,就在“宏发瓷砖”店的后院,平时用来放三轮车和一些零碎工具。仓库里头隔了一个小小的里间,大概四五平米,我放了张行军床,中午累了就在那眯一会儿。虽然简陋,但至少能挡风。
我把老人安顿在行军床上,从家里拿来一床旧棉被给他盖上。仓库里没有暖气,我找出一个旧的电暖气,插上电,对着他吹。昏黄的灯泡下,屋里很快有了一丝暖意。
我又跑回家,跟张岚撒了个谎,说今晚市场有批货要看着,得睡在仓库。张岚虽然抱怨了两句,但也没多想。我用保温桶装了满满一桶刚炖好的排骨汤,又拿了两个馒头,揣在怀里,匆匆赶回仓库。
当我把热气腾腾的排骨汤递给老人时,他捧着碗,那双满是褶皱的手抖得厉害。他没说话,只是低着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滚烫的眼泪“吧嗒吧嗒”掉进汤里。
那一晚,我在仓库外间守着,听着里间老人平稳下来的呼吸声,心里说不出的踏实。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我只是觉得,在这样一个大雪封城的夜晚,能让一个走投无路的老人有个温暖的落脚地,喝上一碗热汤,这是我该做的事。
我以为这只是一次萍水相逢的善举,天亮雪停,他就会离开。我万万没想到,这位我顺手“捡”回来的老人,会从此和我的人生,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第2章 一碗面的情分
第二天雪停了,太阳出来了。我一早去仓库,老人已经醒了,正坐在床边,把我那床破旧的棉被叠得整整齐齐,像块豆腐干。
“大爷,您好点没?”我笑着问。
他点点头,看着我的眼神不再那么戒备,多了几分感激。“小伙子,谢谢你。我……我叫郑翰林。”
郑翰林。这名字听着就透着一股书卷气,不像个流浪汉。我心里犯嘀咕,但没多问。谁还没点难言之隐呢。我给他买了热豆浆和包子,他吃得很慢,很斯文。
吃完早饭,我以为他要走了。他却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小伙子,你看……我能不能在你这……再待两天?等路上的雪化了,我就走。我帮你干活,看仓库,扫雪,都行。”
看着他恳切的眼神,我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我想,反正仓库空着也是空着,就让他先住下吧。
“行,郑伯,您就安心住着,啥活都不用干。”我答应得很干脆。
就这样,郑伯在我的小仓库里住了下来。
日子久了,我才慢慢发现,郑伯根本不是我想象中那种普通的流浪老人。他不抽烟,不喝酒,爱干净,每天把小小的里间收拾得一尘不染。他话不多,但偶尔开口,引经据典,条理清晰,看问题比我这个年轻人还透彻。他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有时候会捡些废报纸,用一支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秃笔蘸着清水,在水泥地上练字。那字写得,龙飞凤舞,气派得很。
我每天从家里给他带饭。张岚很快就发现了端倪,我只好跟她坦白了。她一听我把个来路不明的老人安置在仓库,当场就炸了。
“陈实,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他是个骗子,或者有什么病,赖上我们家怎么办?我们自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你还往身上揽事!”她叉着腰,数落了我半天。
我理解她的担心,只能好声好气地劝:“你看郑伯那样子,也不像坏人。再说,这么大年纪了,看着可怜。咱们就当积德行善了。他说了,等雪化了就走。”
张岚拗不过我,最后只能扔下一句:“我不管你,出了事你自己兜着!”但从那天起,她每天都会多做一份饭,让我给郑伯带去。嘴上说着不管,心里还是软的。
郑伯在仓库里一住,就住到了开春。雪早化了,但他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我也不好意思赶他。他就每天帮我看看仓库,打扫打扫卫生,我们俩之间形成了一种奇特的默契。我喊他“郑伯”,他喊我“小陈”。
我送货回来,他总会给我递上一杯早就晾好的温水。我给他带去热腾腾的饭菜,他会默默地吃完,然后把饭盒刷得干干净净。我们俩话不多,但彼此都觉得安稳。
有一次我送货回来晚了,又累又饿,晚饭也没吃。郑伯看我脸色不好,什么也没问,转身出去了。过了半个多小时,他端着一个大碗回来了,碗里是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上面还卧着两个金灿灿的荷包蛋。
“快吃吧,暖暖胃。”他说。
我愣住了:“郑伯,您哪来的钱?”
他笑了笑,没。后来我才知道,他把附近工地上丢弃的废铜烂铁捡了,卖了十几块钱。那碗面,是他身上所有的钱换来的。
我埋头吃着面,热气熏得我眼睛发涩。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一碗面。从那天起,我心里就认定了,郑伯不是我的负担,他是我的亲人。
我跟张岚商量,想把郑伯接回家里住。仓库毕竟太潮湿,对老人身体不好。张岚这次没怎么反对,只是叹了口气:“你决定吧。就是家里小,委屈他了。”
我本来想把儿子的房间让出来,我们夫妻俩睡客厅。郑伯知道后,说什么也不同意。
“小陈,你的心意我领了。我就在仓库住着,挺好。离得近,还能帮你看着店。你每天给我送口热饭,我就心满意足了。”他态度很坚决。
我拗不过他,只好把仓库的里间又拾掇了一下,给他换了新的被褥,还装了个排气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平淡又安稳。我从没问过郑伯的过去,他也没主动提过。我只知道,他是个值得尊敬的长者,也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家人。我当时天真地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第3章 那个旧木盒
转眼到了夏天,天气越来越热。郑伯的身体却像是被春天抽走了所有力气,一天不如一天。他开始咳嗽,起初只是几声,后来咳得整夜睡不着。人也迅速消瘦下去,眼窝深陷,脸色蜡黄。
我带他去社区医院看了看,医生说是老毛病,气管炎,加上年纪大了,底子虚,得好好养着。我给他拿了药,每天盯着他吃。张岚也知道了,天天煲各种汤,让我给他送去。
但郑伯的身体还是不见好转。
七月的一个傍晚,天气闷热得像个蒸笼。我送完货回到仓库,看见郑伯半躺在床上,呼吸急促,额头上全是冷汗。我吓坏了,赶紧打了120。
在医院里,经过一系列检查,医生把我叫到办公室,表情凝重。
“病人是肺癌晚期,已经扩散了。”医生的话像一记重锤,砸得我头晕眼花,“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准备后事吧。”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我怎么也无法把“癌症晚期”这几个字,和那个每天为我准备温水、给我煮面的郑伯联系在一起。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病房,郑伯已经醒了。他看着我,眼神异常平静,仿佛早就知道了自己的结局。
“小陈,别难过。”他朝我招了招手,声音微弱,“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能活到今天,多亏了你。这几个月,是我这辈子过得最舒心的日子。”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刷地一下流了下来。
“郑伯,您会好起来的。”我哽咽着说。
他笑了笑,摇了摇头,然后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巴掌大的旧木盒,递给我。那盒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边角都磨得光滑,上面刻着一些看不懂的花纹。
“小陈,这个……你帮我收着。”他喘了口气,继续说,“如果我……过不去这道坎,你就打开它。记住,无论里面是什么,都是我给你的。跟你没关系,是我欠你的。”
“郑伯,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您好好的!”我把木盒推回去。
“拿着!”他的声音突然严厉起来,眼神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决,“这是我最后的心愿。你要是不答应,我死不瞑目。”
我只好含泪接过了那个沉甸甸的木盒。
接下来的日子,我放下手里的活,和张岚轮流在医院照顾郑伯。我们给他请了护工,买了最好的营养品,希望能留住他。但他的身体,还是像漏了气的皮球,一天天瘪下去。
他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偶尔清醒过来,就拉着我的手,断断续续地讲一些他年轻时候的事。他说他年轻时是个教书匠,最喜欢读史书。他说他有个儿子,很出息,在国外做大生意,只是……只是很多年没联系了。他说到这里,总是长长地叹一口气,然后就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一个星期后的凌晨,医院打来电话,说郑伯走了。走得很安详,没受什么罪。
我赶到医院,看着那张盖着白布的病床,整个人都像是被抽空了。我为他办理了后事,联系了殡仪馆。因为不知道他的家人在哪,身份证上的地址也早就拆迁了,我只能以家人的名义,为他操办了一切。
火化那天,只有我、张岚,还有“宏发瓷砖”的老板王哥三个人。骨灰盒是我挑的,最普通的那种。我捧着那个冰冷的盒子,心里空落落的。
我把郑伯的骨灰,安葬在了城郊的一片公墓里。墓碑上,我只刻了“郑翰林”三个字。
处理完郑伯的后事,我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拿出了那个旧木盒。
第4章 惊天秘密
那个旧木盒,静静地躺在我的手心,却感觉有千斤重。我摩挲着上面光滑的纹路,郑伯临终前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
张岚推门进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打开看看吧,这是郑伯的一片心意。”
我点点头,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盒盖。
盒子里没有我想象中的金银珠宝,也没有一沓沓的现金。最上面是一封用牛皮纸信封装着的信,信封上用毛笔写着三个字:陈实收。
信的下面,是一串看起来很旧的黄铜钥匙,还有一个红色的绒布袋。
我先拿起了那封信。信纸是那种很老的宣纸,泛着淡淡的黄色。郑伯的字迹,一如既往地苍劲有力,只是在笔画的末尾,能看出微微的颤抖。
“小陈,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走了。请不要为我难过,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能在这最后的岁月里遇到你,是我此生大幸。”
信的开头,就让我鼻子一酸。
“我一生坎坷,老伴走得早,唯一的儿子郑伟,自小聪慧,我倾尽所有供他读书,送他出国。他确实出人头地,成了大老板,却也离我越来越远。他觉得我这个当老师的父亲,思想陈腐,跟不上时代,给不了他事业上的任何帮助,反而成了他的拖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是他让我卖掉祖上留下的老宅,支持他的生意。我没同意,他便与我断了联系,至今已有五年。”
“我心灰意冷,便从家里出来,四处流浪。我想看看,这个被儿子奉为圭臬的金钱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我看尽了人情冷暖,也尝遍了世态炎凉。直到那个大雪夜,遇到了你。”
“你给了我一个遮风挡雪的屋檐,给了我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你从不问我的过去,也从不图我什么。你给我的,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不掺任何杂质的善意和尊重。这份情,我无以为报。”
“那串钥匙,是老宅的钥匙。那个绒布袋里,是老宅的房产证明,我已经通过律师,办理了赠与手续,将它赠予你。不要拒绝,这是你应得的。这套房子,留给那个不孝子,只会变成他生意场上的数字。但留给你,我知道,它会有一个温暖的归宿。”
“小陈,请原谅我的自私。我并非想用这套房子来‘报答’你,而是想通过你,完成我最后的一点心愿。我希望这世上,像你这样的好人,能过得好一点。如果可以,将来有能力了,多帮帮那些像我一样,在风雨中飘摇的人。如此,我便死而无憾了。”
信的最后,是郑伯的签名和日期。
我拿着信,手抖得厉害。张岚也凑过来看完了,她捂着嘴,眼睛瞪得大大的,满脸都是难以置信。
我颤抖着手打开那个红色的绒布袋,里面果然是一本暗红色的房产证,和一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财产赠与公证书。房产证上,地址那一栏赫然写着:东城区,柳荫胡同,18号。
柳荫胡同!那可是市中心最核心的地段,离故宫就几步路。那地方的四合院,早就不是用钱能衡量的了。我之前送货路过,听人说,那里随便一间小破房,都得上千万。而郑伯留给我的,是一整套四合院!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仿佛被炸开了一个窟窿。我一个送货的,一年到头累死累活,也就能挣个七八万。现在,一套价值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四合院,就这么砸在了我的头上。
这已经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了。
“发财了……陈实,我们发财了!”张岚激动得声音都变了,她一把抢过房产证,翻来覆去地看,眼泪都笑出来了,“我就说好人有好报!你看!你看!郑伯真是个大好人!”
她抱着我又哭又笑,开始畅想未来的生活。换大房子,换好车,送儿子去最好的学校,再也不用看人脸色过日子了。
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坐在床边,脑子里乱成一团。郑伯的信,那套四合院,像两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收留郑伯,照顾他,从来没想过要什么回报。这份“礼物”太贵重了,贵重到让我觉得烫手,让我觉得不安。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偷,窃取了本不属于我的东西。
“陈实,你怎么了?不高兴吗?”张岚看我半天没反应,推了推我。
我摇摇头,苦涩地说:“阿岚,这房子……我们不能要。”
张岚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她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你说什么?陈实,你是不是傻了?这可是白纸黑字写着给你的!是郑伯的心意!我们为什么不能要?”
“这不一样!”我提高了声音,“这是郑伯和他儿子的家事!我们一个外人,凭什么拿这套房子?郑伯的儿子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别人会怎么看我们?会说我们是图谋不轨的骗子!”
“他儿子五年都不联系他,爹死了都不知道,他还有脸要这房子?”张岚也激动起来,“郑伯信里写得清清楚楚,就是给你的!你不要,难道要便宜那个不孝子吗?”
那天晚上,我们夫妻俩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张岚觉得我迂腐,假清高,放着天大的好事不要。我觉得她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忘了我们收留郑伯的初衷。
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张岚抱着枕头去了客厅,留下我一个人,对着那个旧木盒,一夜无眠。
第5章 不速之客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张岚陷入了冷战。她不再跟我说话,每天板着一张脸。家里的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我知道她是为了这个家好,但那套房子,就像一根刺,深深地扎在我的心里。
我拿着那串钥匙,偷偷去了一趟柳荫胡同。
那是一座非常气派的二进四合院。朱漆的大门,门口蹲着两只石狮子,虽然有些斑驳,但依然能看出当年的威严。我用钥匙打开了门上的铜锁,推开那扇沉重的木门,一股尘封的、带着书香和木香的气息扑面而来。
院子里种着一棵海棠树,枝繁叶茂。正房、厢房的门窗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屋里的家具都是老式的红木家具,上面落了薄薄的一层灰。书房的架子上,摆满了线装的古籍。
这里的一切,都印证了郑伯的身份。他果然出身于书香门第。
我站在这座寂静的院子里,更能感受到郑伯晚年的孤独和悲凉。他守着这么大的家业,却无亲人相伴,最终选择离家出走,在寒风中流浪。
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这套房子,承载了郑家几代人的记忆,我一个外人,没有资格拥有它。
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里?”
我回头一看,一个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四十多岁的男人正站在门口,一脸警惕地看着我。他身后还跟着一个提着公文包,像是律师的人。
男人的眉眼之间,和郑伯有几分相似。我心里咯噔一下,猜到了他的身份。
“请问,您是郑伟先生吗?”我试探着问。
男人愣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你认识我?你是谁?为什么会有我家的钥匙?”他的语气充满了质问和不善。
“我叫陈实,”我定了定神,从口袋里拿出那封信,“是郑翰林老先生的朋友。”
“我爸?”郑伟的表情变得复杂起来,他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里的怀疑更重了,“我爸失踪了五年,怎么会和你这种人是朋友?”
他话里的轻蔑,刺得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我还是忍住了,平静地说:“郑伯他……已经过世了。”
郑伟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但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太多悲伤,更多的是一种烦躁和不耐烦。“什么时候的事?在哪?怎么死的?”
一连串的问题,听不出半点儿子对父亲的关切。
我把郑伯从生病到去世的经过,简单地跟他讲了一遍。他身后的律师一直在做着记录。
听完之后,郑伟沉默了片刻,然后冷笑一声:“朋友?我看没那么简单吧。一个送货的,平白无故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说吧,你图什么?我爸是不是给了你什么好处?”
他的话像一把刀子,戳在我心上最柔软的地方。我收留郑伯,照顾他,完全是出于本心,却被他说得如此不堪。
我强压着怒火,把那封信和那个装有房产证的绒布袋,一起递给了他。“这是郑伯留下的,你看完就明白了。”
郑伟狐疑地接过信,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当他看到房产赠与那部分时,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一把抢过绒布袋,拿出里面的房产证和公证书,双手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
“荒唐!简直是荒唐!”他把信纸揉成一团,狠狠地摔在地上,“他宁愿把祖宅给一个外人,也不留给我这个亲生儿子?他疯了吗!”
他身边的律师扶了扶眼镜,冷静地说:“郑先生,您先别激动。这份赠与公证书,我们需要核实其法律效力。”
郑伟指着我的鼻子,厉声说道:“我不管什么公证书!这房子是我郑家的,跟你没有半点关系!我告诉你,陈实是吧?你别想打这套房子的主意!我怀疑你就是个骗子,用花言巧语骗取了我父亲的信任!我现在就可以报警抓你!”
面对他的指责和威胁,我心中那股压抑了许久的委屈和愤怒,终于爆发了。
“郑先生!”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在你眼里,是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在你失踪的这五年里,你有关心过你父亲是死是活吗?你知道他在大雪天差点冻死在街头吗?你知道他生病的时候,咳得喘不过气有多难受吗?你知道他临死前,最想念的人是谁吗?”
“我照顾他,不是图他的房子!是因为在那个下大雪的晚上,他是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而我,恰好路过!就这么简单!”
“这套房子,我从一开始就没想要!今天我来,就是想把这些东西物归原主!既然你来了,那正好,你自己处理吧!”
说完,我把那串黄铜钥匙放在门槛上,转身就走。
我的身后,传来了郑伟错愕和复杂的咆哮声。但我没有回头。那一刻,我感觉压在心头的那座大山,终于被搬开了。
第6章 一封信的重量
我回到家的时候,张岚正坐在沙发上生闷气。看到我两手空空地回来,她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什么。
“你……你把东西都给他了?”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我点点头,走到她身边坐下,握住她冰冷的手。“阿岚,对不起。我知道你很失望。但那本来就不是我们的东西。拿着它,我一辈子都不会心安。”
“可是……那本来是郑伯给你的啊!”张岚的眼泪掉了下来,“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图个啥啊?好不容易天上掉下个馅饼,你还亲手给扔了!陈实,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我把她揽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阿岚,钱是好东西,但不是最好的东西。我们没那套房子,日子也一样过。我们有手有脚,靠自己挣钱,花得踏实,睡得安稳。这比什么都强。”
“郑伯之所以把房子给我,不是让我变成一个有钱人,而是他觉得我懂他。他想要的,不是儿子多有钱,只是需要一点家人的温暖。可他儿子给不了。如果我拿了这套房子,就变成了和他儿子一样的人,那我就辜负了郑伯的信任。”
张岚在我怀里哭了很久,哭声渐渐小了下去。我知道,她其实都懂,只是心里那道坎,一时过不去。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从我们刚认识,到结婚生子,再到这些年一起打拼的辛酸。我们想起了很多虽然贫穷但快乐的日子。聊到最后,张岚擦干眼泪,对我说:“陈实,我听你的。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
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两天后,郑伟竟然找到了我们家。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开着一辆黑色的豪车,停在我们破旧的筒子楼下,显得格格不入。他换下了一身西装,穿了身便装,手里提着一些高档的礼品,神情看起来有些憔悴和尴尬。
我和张岚把他请进了我们狭小的客厅。
他局促地坐下,沉默了半晌,才开口说道:“陈先生,陈太太,我是来……道歉的。”
他站起身,对着我们深深地鞠了一躬。
“那天……是我太冲动了。对不起。”
我跟张岚都愣住了,不知道他这是演的哪一出。
他坐下后,从包里拿出我扔下的那封信,信纸已经被他重新抚平,但上面的褶皱依然清晰可见。
“我回去后,把这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我还去了你们说的那家医院,找到了当时的主治医生。我还去了……我爸的墓地。”
他顿了顿,眼圈有些发红。“我一直以为,我爸是在跟我赌气。我以为他过得很好。我总想着,等我生意再做大一点,稳定一点,就把他接过去。我没想到……我这五年,都在忙着赚钱,忙着应酬,却把我最重要的亲人给弄丢了。”
“信里,他说的都对。我确实是个不孝子。我只看到了房子的价值,却没看到他晚年的孤独。他把房子给你,不是在惩罚我,而是在点醒我。”
郑伟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感激,有愧疚,还有一丝敬佩。
“陈先生,说实话,如果换成是我,我做不到像你这样。这套房子,市值至少在一个亿以上。你明明可以拿着它,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但你却选择了还给我。你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他把那份房产证和赠与公证书,重新推到了我的面前。
“这套房子,我不能要。按照我爸的遗愿,它就是你的。这是你应得的。”
我摇了摇头,把东西又推了回去。“郑先生,我说过,我照顾郑伯,不是为了这个。你能明白郑伯的苦心,我想,他在天之灵,也会感到欣慰的。”
我们俩推来让去,最后,郑伟提出了一个建议。
“既然我们都觉得不该独自拥有它,那不如,我们一起完成我父亲最后的心愿。”他看着我,认真地说,“‘如果可以,将来有能力了,多帮帮那些像我一样,在风雨中飘摇的人。’这是信里的原话。”
“我的想法是,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就用我父亲的名字命名,叫‘翰林基金’。我们把这套四合院卖掉,所有的钱都注入基金会,专门用来帮助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寡老人。而你,陈先生,我希望你能来担任这个基金会的名誉理事,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我出钱,你出力,我们一起,把这份善意传递下去。你觉得怎么样?”
我看着郑伟真诚的眼睛,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它既没有辜负郑伯的嘱托,也让这份沉重的财产,变成了一股温暖社会的力量。
我点了点头,郑重地伸出了手:“好。”
郑伟也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那一刻,我们两个身份、地位天差地别的人,因为一位逝去的老人,达成了一种超越金钱的共识。
第7章 好人有好报
翰林基金会很快就成立了。郑伟的办事效率很高,他请了专业的团队来运作。四合院最终以一个非常可观的价格,被一位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的商人买下。所有的款项,一分不差地全部转入了基金会的账户。
我依然做着我的送货工作,张岚也还在超市当收银员。我们的生活,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发生任何改变。我们没有得到那笔巨额的财富,依然住在那个小小的筒子楼里。
但我们心里都清楚,有些东西,已经永远地改变了。
我成了翰林基金会的名誉理事。每个周末,我都会去基金会参与的几个敬老院和流浪者救助站做义工。我不再只是一个旁观者,而是成了一个真正的参与者。每次看到那些老人在我们的帮助下,能吃上一口热饭,能有一个温暖的住处,我都会想起郑伯。我想,这才是他最希望看到的“好报”。
郑伟也变了。他把国内的生意交给了副手,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扑在了基金会的工作上。他不再是那个浑身铜臭味的商人,眼神里多了几分温情和责任。我们俩成了很好的朋友,经常一起去墓地看望郑伯,跟他聊聊基金会的近况。
张岚也成了救助站的常客。她不再抱怨生活的拮据,反而常常因为能帮助别人而感到快乐。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因为共同经历的这件事,变得更加牢固和默契。
周围的邻居和朋友,知道了这件事后,反应各不相同。有人说我傻,放着亿万富翁不当。有人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说我是个真正的爷们。
“宏发瓷砖”的王哥,拍着我的肩膀说:“陈实,你小子,牛!哥佩服你!”后来,他也成了基金会的第一个捐款人。
儿子在学校的作文里写道:“我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他教会了我,善良比金钱更重要。”班主任老师特意给我打了电话,把这篇作文念给我听,电话那头的我,哭得像个孩子。
那年冬天,又下了一场大雪。
我送完货回家,路过那个废弃的公交站台。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爱心驿站”,是翰林基金会出资修建的,里面有暖气,有热水,有干净的床铺,专门为流浪者提供一个临时的庇护所。
透过玻璃窗,我看到里面有几个像当初郑伯一样的人,正捧着热气腾腾的泡面,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站在雪地里,看着那温暖的灯光,心里忽然明白了“好人有好报”的真正含义。
它不是指你付出了一分善意,就一定会收获十分的财富。而是指,你播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它会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庇护更多的人。而你,会因为这棵树的存在,内心感到无比的富足和安宁。
这种富足,是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的。
我裹紧了衣服,迎着风雪,继续往家的方向走去。我知道,家里有张岚温好的饭菜,有儿子温暖的笑脸。
那是我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人生最好的回报。
那扇挂着“闲人书店”木牌的玻璃门,被推开时,门上的铜铃会发出一声清脆又疲惫的“叮铃”。
就像一个睡眼惺忪的老人,被人从午梦里摇醒,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
二十年了,这声音没变过。
我也没怎么变。
守着这家从我爸手里传下来的书店,守着一屋子旧纸张和灰尘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那味道像时间的尸体,闻久了,人也会变得陈旧。
那天下午,天气闷得像口倒扣的锅,把整个城市都蒸在里面。
阳光从高高的窗户斜着切进来,把空气里的微尘照得一清二楚,像一群金色的、无家可归的微生物,在光柱里漫无目的地漂浮。
我正拿着鸡毛掸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一排排书脊,假装自己很忙。
其实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
“叮铃——”
门又响了。
我头也没抬,习惯性地说了句:“随便看。”
脚步声停在了门口。
那声音很奇怪,不是街坊邻居拖鞋的“啪嗒”声,也不是游客好奇张望的犹豫脚步。
那是一种非常笃定的声音,皮鞋鞋底和这老旧的水泥地摩擦,发出沉稳又陌生的“沙沙”声。
我终于抬起了头,眯着眼穿过那道刺眼的光柱。
一个男人站在那里。
西装笔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站在门口,逆着光,像一张曝光过度的人像照片,看不清五官,只有一个轮廓。
但他身上那股气场,和这家小破书店格格不入。
就像一杯顶级的红酒,被错倒进了一只豁了口的搪瓷缸子。
“找书?”我问,声音有点干。
他没说话,只是慢慢地朝我走过来。
光线从他身后转移到了他脸上,那张脸,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的是轮廓,是眉眼间那股挥之不去的执拗。
陌生的是岁月刻下的痕迹,是那种被社会打磨过的精明和疏离。
我的心,毫无预兆地漏跳了一拍。
鸡毛掸子从我手里滑了下去,掉在地上,扬起一小团灰尘。
“陈默?”我试探着叫了一声,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他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算是笑了。
“是我。”
他说。
声音低沉,和我记忆里那个细声细气的少年,判若两人。
空气仿佛凝固了。
那群金色的微生物也停止了舞蹈,悬停在我和他之间。
二十年。
整整二十年。
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了。
自从高三毕业,他像人间蒸发了一样,QQ是灰的,手机号是空号,同学聚会也从不参加。
有人说他出国了,有人说他家里出了事。
众说纷纭,但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他成了我们班一个悬案,一个偶尔会被提起的、面目模糊的符号。
而现在,这个符号,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
“你……”我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里像堵了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想问什么呢?
问你这些年去哪了?过得好不好?为什么不联系大家?
可这些问题,在二十年的时间鸿沟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窘迫。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目光扫过那些泛黄的书页,落满灰尘的窗台,最后,又回到了我身上。
“你还守着这里。”他说,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嗯。”我点了点头,“我爸走得早,总得有个人守着。”
“挺好。”他淡淡地说。
这两个字,像两颗小石子,投进我心里,没激起什么波澜,只是慢慢地沉了下去。
是啊,挺好。
不好又能怎么样呢?
我们俩就这么站着,沉默像藤蔓一样,迅速爬满了整个空间。
我能听到墙上老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一下,又一下,敲打着这尴尬的寂静。
我甚至能听到自己有点紊乱的心跳声。
我不知道他来干什么。
叙旧?
我们之间,除了那件事,好像也没什么旧可叙。
炫耀?
看他这身行头,确实有炫耀的资本。
可他脸上,又没有一丝炫耀的神情。
那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像是愧疚,又像是释然,还夹杂着一丝我无法理解的沉重。
终于,他先开了口。
“我找了你很久。”
“找我?”我愣了一下,“找我干嘛?”
“有件事,我想跟你说清楚。”
他的眼神很认真,认真得让我有点发慌。
那件事。
我知道他说的是哪件事。
那件事像一根刺,在我心里扎了二十年。
不疼,但一直都在。
偶尔想起来,还是会觉得有点硌得慌。
那是高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前。
班主任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姓王,我们背地里都叫他“王阎王”。
他教学水平高,但脾气极差,尤其见不得学生搞“歪门邪道”。
他总说:“学习是唯一的出路,别把心思放在没用的地方!”
他所谓的“没用的地方”,包括但不限于看小说、打篮球、以及……画画。
而陈默,就是那个把所有心思都放在画画上的“问题学生”。
他上课画,下课画,连吃饭的时候,都在餐巾纸上画。
他的课本,边边角角全都是各种各样奇怪的图案和精巧的机械构造。
我不懂画,但我看得出来,他画得很好。
不是那种小孩子涂鸦式的好,而是一种……有灵魂的好。
他画的那些机械,仿佛下一秒就能从纸上站起来,变成活物。
但他家里条件不好,父亲又是个极其专制的男人,觉得画画是“不务正业”,撕了他无数本画册,甚至把他关在家里打。
所以,画画成了他唯一的、也是最隐秘的出口。
而我,是唯一知道他这个秘密的人。
因为我是他同桌。
我见过他因为画不出一个满意的零件而整晚不睡,眼圈黑得像熊猫。
我也见过他因为完成一幅满意的作品,眼睛里亮得像有星星。
那是一种近乎信仰的痴迷。
出事那天,是“王阎王”的数学课。
他在讲一道复杂的解析几何,唾沫星子横飞。
所有人都埋着头,奋笔疾书。
只有陈默,低着头,在草稿本上飞快地画着什么。
他的表情很专注,甚至有点狂热,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我偷偷瞥了一眼,那是一张极其复杂的、类似飞船内部构造的设计图。
线条繁复,结构精巧,充满了想象力。
我敢说,那是我见过最牛逼的画。
“王阎王”讲完了题,习惯性地在教室里巡视。
他的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像死神的脚步。
每一步,都踩在我们的心尖上。
他走到了我们这排。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下意识地用胳膊肘碰了碰陈默。
可陈默画得太投入了,完全没有反应。
完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
“王阎王”的影子,像一座山,笼罩了我们的课桌。
“陈默!”
一声怒吼,像平地惊雷。
全班同学的目光,“唰”地一下,全都聚焦到了我们身上。
陈默如梦初醒,猛地抬起头,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和茫然。
“王阎王”一把夺过他的草稿本,看了一眼,气得脸都绿了。
“好啊你!马上就要考试了,你还在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把那本草稿本高高举起,像展示一件罪证。
“不务正业!不知悔改!你这种学生,就是我们班的害群之马!”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整个走廊都能听见。
陈默的脸,一瞬间变得惨白,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看到他放在桌子底下的手,紧紧地攥成了拳头,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我知道,这本画册对他意味着什么。
那几乎是他的半条命。
如果被“王阎王”没收,甚至交给他爸,后果不堪设想。
“王阎王”似乎还嫌不够,他拿着本子,走到讲台上,用力地拍着桌子。
“今天,我就要让全班同学都看看,什么叫自甘堕落!”
他作势要一页一页地撕掉。
陈默的眼睛瞬间就红了。
他“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王阎-王”,那眼神,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狼崽子。
我知道,他要冲上去了。
以他的性子,他真的会跟“王阎-王”拼命。
那样一来,他就彻底完了。
开除,都有可能。
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
也许是那瞬间,我想起了他眼睛里亮晶晶的星星。
也许是,我觉得那些画,不应该就这么被毁掉。
也许,什么都没想。
就是一种本能。
在陈默冲出去的前一秒,我猛地站了起来,大喊了一声:
“报告老师!那本子是我的!”
整个教室,瞬间安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所有人都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我。
包括陈默。
他愣住了,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嘴巴张成了“O”型。
“王阎王”也愣住了。
他扶了扶眼镜,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怀疑。
“你的?”
“是!”我挺直了腰杆,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颤抖,“是我上课无聊,乱画的。”
“你?”“王阎王”显然不信。
我是班里的中等生,成绩不好不坏,性格不张扬不内向,属于那种扔进人堆里就找不着的类型。
平时上课,我连头都不敢抬。
所有人都知道,我连画个圆都画不圆。
“对,就是我。”我硬着头皮说,“我……我最近对这个感兴趣。”
我说谎说得脸都红了。
“王阎王”死死地盯着我,想从我脸上找出破绽。
我不敢看他,也不敢看陈默。
我只能盯着黑板上那道还没擦掉的解析几何题,假装自己很镇定。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终于,“王阎-王”冷笑了一声。
“行啊,周宇,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
他把那个“本事”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你,还有你,”他指了指我和陈默,“都给我去教导处!”
去教导处的路上,我和陈默一前一后地走着,谁也没说话。
夏天的蝉鸣,叫得人心烦意乱。
我能感觉到,他一直在我身后看着我。
那目光,很复杂。
有感激,有不解,还有一种我读不懂的东西。
到了教导处,教导主任是个地中海,挺着个啤酒肚,一脸官僚气。
“王阎王”把事情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把那本画册拍在桌子上,定了性:上课搞小动作,屡教不改,影响恶劣。
主任翻了翻那本画册,也被里面的画震惊了。
但他和“王阎王”是一丘之貉。
他把本子往桌上一扔,看着我,慢悠悠地说:“说吧,怎么回事?”
我还能说什么?
只能把刚才的谎话又重复了一遍。
“是你画的?”主任问。
“是。”
“行,那你现在,照着这个,给我再画一个。”他随手翻开一页,指着一个复杂的机械臂。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一片空白。
完了。
这下彻底穿帮了。
我拿着笔,手抖得像筛糠。
冷汗顺着我的额头,一滴一滴地往下掉。
我看到陈默的脸色,比我还难看。
他几次想开口,都被我用眼神制止了。
我不能让他开口。
他一旦承认,所有的一切都白费了。
我咬了咬牙,拿起笔,在白纸上胡乱地画着。
那画出来的东西,与其说是机械臂,不如说是一堆缠在一起的蚯蚓。
主任冷笑了一声。
“王阎王”也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还不老实交代?”主任一拍桌子。
我吓得一哆嗦。
就在这时,陈默突然开口了。
“主任,老师,本子是我的。”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我猛地回头看他。
他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决绝。
他说:“是我画的,跟周宇没关系。”
我急了,赶紧说:“不是!是我的!他……他是我好朋友,他想帮我顶罪!”
我们俩,就在教导处,当着两个老师的面,争先恐后地承认“罪行”。
那场面,现在想起来,有点滑稽。
但当时,我们俩都急红了眼。
最后,主任不耐烦了。
“行了!都别演了!”
他指着我:“周宇,对吧?我看过你的档案,平时表现还算老实。这次,肯定是被人带坏了。”
然后,他又指着陈-默:“你,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但人家周宇,讲义气,愿意替你扛。你呢?”
陈默低着头,不说话。
“这样吧,”主任沉吟了一下,“念在周宇是初犯,态度也还算‘诚恳’,就给他一个记过处分,全校通报批评。”
“至于你,”他看着陈默,“这次就算了。但如果再有下次,两罪并罚,直接开除!”
我愣住了。
陈默也愣住了。
我们都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我替他挨了处-分。
而他,安然无恙。
从教导处出来,天已经快黑了。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我们俩走在操场上,还是没说话。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我。
“为什么?”他问,声音有点沙哑。
“什么为什么?”我假装不懂。
“为什么要帮我?”
“我们不是朋友吗?”我笑了笑,想让气氛轻松一点。
但他没笑。
他只是很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有水光在闪。
“周宇,”他一字一句地说,“这个情,我记一辈子。”
说完,他朝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然后,转身跑了。
我看着他消失在暮色里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我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
一个记过处分,会跟着我一辈子,写进我的档案里。
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画画梦,值得吗?
我不知道。
但那天晚上,我 strangely 睡得特别香。
那之后,陈默变了。
他不再上课画画了。
他开始拼命地学习,像换了个人。
他的成绩,坐着火箭一样往上蹿。
我们之间的交流,也变少了。
有时候在走廊上碰到,他也只是匆匆地朝我点点头,就过去了。
我能感觉到,他在刻意地疏远我。
我有点失落,但也能理解。
也许,他觉得亏欠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
也许,他是想用这种方式,和我划清界限,让我不要再被他“连累”。
高三毕业那天,我们拍毕业照。
全班同学都笑得很灿烂。
只有他,站在角落里,没什么表情。
拍完照,大家互相留联系方式,写同学录。
我拿着同学录,犹豫了很久,还是走到了他面前。
“给我写一个吧。”我说。
他接过本子,低着头,写了很久。
还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他眼圈有点红。
我翻开他写的那一页。
上面只有一句话:
“谢谢你,保护了我的梦。后会有期。”
字迹很用力,几乎要穿透纸背。
那一别,就是二十年。
没想到,所谓的“后会有期”,会是在二十年后,在我这家快要倒闭的书店里。
“你想说什么?”我把他拉回现实,也把我从回忆里拽了出来。
他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个平板电脑。
他打开一个软件,递给我。
屏幕上,是一个极其酷炫的三维设计界面。
各种工具栏,参数设置,复杂得让我眼花缭乱。
“这是我们公司开发的一款工业设计软件,叫‘启明’。”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
“全球市场占有率,百分之三十。”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百分之三十?
那是什么概念?
我虽然不懂商业,但也知道,这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你……你现在是……”
“我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和CEO。”他平静地说。
我彻底愣住了。
我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再是那个躲在课桌后面,偷偷画画的瘦弱少年。
他成了一个……商业巨头?
这二十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震惊,滑动屏幕,调出了一张图片。
那是一张设计图。
线条,结构,风格……
我瞳孔猛地一缩。
这张图,和我记忆里,二十年前,他草稿本上那张飞船内部构造图,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它不再是铅笔画的草稿,而是一个精致的、可以360度旋转的三维模型。
“这是‘启明’软件的第一个DEMO,也是我们公司的起点。”
他指着屏幕,看着我,眼神灼灼。
“而它的原型,就是当年,你替我保下来的那本画册里的其中一页。”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像被重锤砸了一下。
我呆呆地看着屏幕,又看看他。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当年那个冲动的、甚至有点傻气的举动,竟然……
竟然催生了这样一个商业帝国?
这太魔幻了。
魔幻得像一部三流网络小说。
“那本画册,我一直留着。”
他说着,又从包里拿出一个被牛皮纸包得很好的、方方正正的东西。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
里面,正是那本熟悉的、边角已经泛黄的草稿本。
他翻开,一页一页地给我看。
那些熟悉的机械,那些天马行空的想象,都还在。
只是纸张,已经变得脆弱。
“当年,如果不是你,它早就被撕了。”
“我爸后来还是发现了,又打了我一顿,把我关了起来,逼我把所有画具都扔了。”
“我当时,真的快绝望了。”
“但是,一想到你替我挨了处分,我就觉得,我不能放弃。”
“你的那个处分,像一根鞭子,一直在后面抽我。”
“它提醒我,我的梦想,是有人用代价保护过的,我没有资格糟蹋它。”
“我偷偷地跑了出去,一边打工,一边自学编程和设计。”
“我睡过天桥,吃过别人剩下的盒饭,被人骗过,也被人坑过。”
“最难的时候,我就拿出这本画-册,看看你的名字。”
他翻到同学录的那一页,指着我的名字。
“我就告诉自己,陈默,你不能倒下。你倒下了,怎么对得起周宇?”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我从来不知道,我那个微不足道的举动,竟然成了支撑他走过那段黑暗岁月的精神支柱。
我一直以为,那个处分,只是我人生档案上一个不起眼的污点。
是我年少轻狂,付出的一个愚蠢的代价。
可现在,他告诉我,那个代价,有意义。
而且,意义非凡。
“我成功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你。”
“我找了很多同学,都说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
“我甚至雇了私家侦探。”
“他们查到你一直守着这家书店,生活……不太如意。”
他说到“不太如意”的时候,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用词。
我苦笑了一下。
何止是不太如意。
这些年,电商崛起,实体书店一家接一家地倒闭。
我这家小店,全靠一些老街坊和情怀撑着,每个月都在亏本。
为了维持生计,我晚上还要去开网约车。
日子过得,确实挺狼狈的。
当年那个处分,对我影响也很大。
高考的时候,我本来想报军校,结果政审没过。
后来读了个三本,毕业后找工作,也处处碰壁。
很多好单位,一看到档案里那个“记过”,就直接把我刷了。
我不是没怨过。
尤其是在夜深人静,开着车,看着窗外万家灯火的时候。
我也会想,如果当年,我没有那么冲动,我的人生,会不会是另一番景象?
但这种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
我这人,没什么大出息,但优点就是想得开。
过去了,就过去了。
路是自己选的,没什么好后悔的。
“周宇,”他突然很郑重地叫了我的名字。
“我今天来,是想还你当年那个人情。”
我摆了摆手:“都过去了,还提那个干嘛。再说了,我们是朋友,互相帮忙,应该的。”
“不。”他摇了摇头,眼神很坚定。
“这不是帮忙,这是你应得的。”
他把平板电脑推到我面前。
屏幕上,是一份拟好的合同。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陈默。
乙方:周宇。
转让内容:启明科技集团百分之十的原始股份。
转让价格:壹元整。
我看着那一长串的零,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停滞了。
启明科技。
百分之十的股份。
那意味着什么?
我不敢想。
那是一个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无法企及的数字。
“你……你这是干什么?”我的声音都在发抖。
“我说过,这是你应得的。”
“启明,有一半是你的。没有你,就没有启明。”
“我不能要!”我猛地把平板推了回去,像是被烫到了一样。
“这太贵重了!我受不起!”
“你受得起。”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周宇,你可能不知道,当年你保护的,不只是一本画册。”
“你保护的,是一个人的梦想,尊严,和未来。”
“这份恩情,用多少钱都还不清。”
“这百分之十的股份,不是施舍,也不是补偿。”
“这是,合伙人的凭证。”
“我希望,你能成为启明真正的合伙人。”
我愣住了。
合伙人?
我一个开破书店的,连电脑都玩不转,怎么当他那个高科技公司的合伙人?
“我……我什么都不懂。”
“不懂可以学。”
“我……”
“周宇,”他打断了我。
“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中的时候,梦想是什么?”
我愣了一下。
我的梦想?
好遥远的一个词。
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想过这个词了。
是啊,我的梦想是什么?
我想起来了。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看书,喜欢写东西。
我的作文本,经常被语文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念。
我那时候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
写一本,能流传下去的书。
可是后来……
后来,生活一地鸡毛。
梦想,早就被我扫进了垃圾堆。
“我记得,你的偶像是余华。”陈默说。
我心里一震。
他……他怎么会记得?
连我自己都快忘了。
“你当时说,你想写一本像《活着》那样的小说。”
“我……”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你现在,还在写吗?”他问。
我摇了摇头,脸上火辣辣的。
羞愧。
无地自容。
他,为了梦想,九死一生,百折不挠。
而我,早就把梦想,当成了一个笑话。
“周宇,钱,只是一个数字。”
“它买不来时间,也买不来梦想。”
“但这笔钱,可以让你不用再为生计发愁。”
“你可以关掉这家书店,或者,把它开成你喜欢的样子。”
“你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看你想看的书,写你想写的故事。”
“你可以,重新把你那个被生活打断的梦想,捡起来。”
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真诚。
“当年,你帮我圆了梦。”
“现在,换我来,帮你圆梦。”
“这,才是我今天来,真正想给你的东西。”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地往下掉。
我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就这么站在自己家的书店里,哭得像个孩子。
我哭的,不是那笔天文数字的钱。
我哭的,是那句“换我来,帮你圆梦”。
原来,我那个被遗忘在角落里的梦想,还有人记得。
原来,我这看似失败、一事无成的人生,在另一个人眼里,竟然有那么重要的意义。
原来,二十年前那个夏天的下午,我挺身而出的那个瞬间,不仅改变了他的命运,也悄悄地,为我自己的未来,埋下了一颗种子。
这颗种子,在黑暗的土壤里,沉睡了二十年。
今天,终于,要发芽了。
我愣住了。
我彻彻底底地愣住了。
我看着眼前的陈默,看着他递过来的那份合同,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空气里那些漂浮的微尘,仿佛都变成了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在我耳边奏响了一曲荒诞又感人的交响乐。
我该怎么办?
接受?
那可是我几辈子都赚不来的财富。
有了它,我的人生将彻底改变。
我不用再每天为了几块钱的水电费发愁,不用再在深夜里开着网约车,看着别人的生活,羡慕嫉妒恨。
我可以去环游世界,可以买下所有我喜欢的书,可以把这家书店装修成我梦想中的样子,只卖我自己喜欢的书,不为盈利,只为情怀。
我甚至可以……重新开始写作。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一簇小火苗,瞬间点燃了我心里那片早已荒芜的草原。
写作。
多么奢侈,又多么诱人的一个词。
我已经有多少年,没有碰过稿纸了?
大学毕业后,为了生计,我做过文案,当过小编,写过无数言不由衷的商业软文和博人眼球的垃圾稿。
那些文字,没有灵魂,没有温度,只是换取工资的工具。
我曾经最引以为傲的才华,就这么被一点一点地消磨掉了。
到最后,我连拿起笔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不会写了。
我写不出那些能打动人心的句子了。
我的心,已经和这家书店一样,变得陈旧,落满了灰尘。
可是现在,陈默告诉我,我可以。
他给了我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我抛开所有顾虑,重新追逐梦想的机会。
这个诱惑,太大了。
大到我几乎无法抗拒。
但是,我能接受吗?
这毕竟,是他用二十年的血和泪拼出来的江山。
我只是在二十年前,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凭什么,去分享他胜利的果实?
这不公平。
对他不公平。
我的内心,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
一个说:接受吧,这是你应得的!你当年也付出了代价!
另一个说:不能要,你这是趁人之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纠结得头都快炸了。
我看着陈默,他还是那样平静地看着我,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
他的眼神,没有一丝一毫的施舍。
那是一种……平等的,尊重的,甚至带着一丝恳求的眼神。
他似乎,是真心希望我接受。
我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陈默,”我开口,声音还是有点抖,“这份礼物,太重了。我不能收。”
他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这不是礼物。”
“我知道。”我说,“但对我来说,是。”
“我当年帮你,不是为了图什么回报。我就是……看不过去。”
“如果我今天收了这份合同,那我们之间,就不是朋友了。”
“那成了一场交易。”
“我不想,让我们之间那点仅存的情谊,变得这么功利。”
我说得很慢,但很坚定。
这是我的真心话。
我可以穷,可以落魄,但我不能没有底线。
陈默沉默了。
他看着我,眼神变得更加复杂。
过了很久,他才缓缓开口。
“周宇,你还是和以前一样。”
“一点都没变。”
“一样的……傻。”
他笑了,那笑容里,有无奈,有欣赏,还有一丝释然。
“好。”他说,“既然你不要股份,我也不勉强你。”
我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话锋一转,“你必须答应我另一件事。”
“什么事?”
“我要聘请你,做我们‘启明基金会’的首席顾问。”
“基金会?”我一头雾水。
“对。”他点了点头。
“我用我个人持有的百分之十的股份,成立了一个公益基金会。”
“这个基金会,只有一个宗旨。”
“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和资助那些有才华、有梦想,但家庭贫困,不被理解的年轻艺术家、设计师、发明家……”
“总之,就是寻找下一个,或者下一万个‘陈默’。”
“我们要给他们提供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平台,让他们可以心无旁骛地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我们要告诉他们,你们的梦想,不是不务正业,不是歪门邪道。”
“你们的梦想,值得被尊重,被保护。”
他看着我,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芒。
那是一种,超越了商业,超越了金钱的,理想主义的光芒。
我被震撼了。
我没想到,他竟然有这样宏大的一个计划。
他不仅仅是想报答我。
他是想,把当年我给他的那份善意,传递下去。
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为什么……是我?”我问。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更适合这个位置。”
他说。
“因为,二十年前,你就做过同样的事情。”
“你用你的善良和勇敢,保护了一个少年的梦想。”
“我相信,你也一定能用同样的善良和智慧,去保护更多人的梦想。”
“我需要你,周宇。”
“基金会需要你。”
“那些孩子们,也需要你。”
“我希望你,能成为他们的‘守护者’。”
“就像当年,你守护我一样。”
守护者。
这三个字,像一道闪电,瞬间击中了我的心脏。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从来没想过,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有一天,会被赋予如此重大的一个使命。
我何德何能?
我只是一个连自己的生活都过得一团糟的失败者。
“我……我不行。”我下意识地摇头,“我没那个能力。”
“你行。”陈默的语气,不容置疑。
“你有一颗最宝贵的心。这就够了。”
“至于其他的,经验,人脉,资源,我都会给你。”
“你不需要懂管理,不需要懂投资。”
“你只需要,用你的眼睛,去发现那些被埋没的天才。”
“用你的心,去感受他们的热爱和挣扎。”
“然后,告诉我们,谁,值得我们去帮助。”
“你的工作,就是去全国各地‘旅游’。”
“去那些偏远的山村,去那些拥挤的城中村,去那些不为人知的角落。”
“去找到他们。”
“至于薪水……”他笑了笑,“我保证,会是一个让你无法拒绝的数字。”
“而且,你还有一个特权。”
“你可以随时随地,请假,去写作。”
“基金会,会是你最忠实的读者。”
“我们,甚至可以投资,为你出版你的第一本书。”
我的大脑,已经彻底宕机了。
他开出的这个条件,比直接给我股份,还要让我无法抗拒。
他没有用金钱来“收买”我。
他给了我一份事业。
一份,有意义,有价值,有尊严的事业。
他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可以去弥补自己人生的遗憾。
他给了我一个平台,让我可以把我曾经失去的梦想,重新找回来。
他甚至,连我写作的后路,都替我想好了。
这个男人……
他的心思,缜密得可怕。
也温柔得,让人心疼。
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张不再年轻,但依然坚毅的脸。
我突然明白。
他不是在还人情。
他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延续我们之间那份,跨越了二十年的友谊。
他把我,拉进了他的世界。
不是作为被施舍者。
而是作为,并肩作战的伙伴。
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我用力地吸了一下鼻子,把眼泪憋了回去。
我朝他伸出了手。
“好。”我说。
“我答应你。”
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灿烂的笑容。
就像二十年前,那个完成了自己得意作品的少年。
眼睛里,有星星。
我们俩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
雨水冲刷着玻璃窗,也冲刷着我心里,积攒了二十年的尘埃。
我感觉,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刻起,被重新启动了。
我辞掉了网约车的工作,把书店,交给了我一个远房的表弟打理。
我告诉他,不用考虑盈利,只要书店还在,就行。
然后,我跟着陈默,走进了那个我从未想象过的世界。
我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在城市最繁华的CBD顶楼。
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
我有了自己的团队,一群名校毕业的精英,他们叫我“周顾问”。
我有了用不完的经费,可以飞到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我开始了我“寻找梦想”的旅程。
我去了很多地方。
大凉山深处,一个衣衫褴褛的彝族少年,用最简陋的工具,雕刻出栩栩如生的木雕。他的眼睛,像山里的鹰,清澈又锐利。
河南的某个小村庄,一个辍学的女孩,在一间漏雨的土坯房里,用废弃的布料,缝制出堪比高定时装的衣服。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
东北的某个工业小镇,一个下岗的工人,在自家的地下室里,用废铜烂铁,造出了一台可以弹奏《卡农》的机器人。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对被认可的渴望。
……
我见到了太多太多,像当年的陈默一样的人。
他们有天赋,有热情,有梦想。
但他们,被贫穷,被偏见,被现实,死死地压在社会的最底层。
他们的光芒,无人问津。
而我的工作,就是把他们,从黑暗里,一个个地捞出来。
我给他们钱,给他们资源,给他们请最好的老师。
我告诉他们,别怕,大胆地去做你们想做的事。
天塌下来,有我们顶着。
每一次,当我看到他们重拾梦想,眼睛里重新燃起光芒的时候。
我都会想起,二十年前,那个站在我面前,眼睛里闪着水光的少年。
我感觉,自己不是在工作。
我是在,完成一场,跨越了二十年的救赎。
救赎他们。
也救赎,我自己。
工作之余,我开始重新写作。
一开始,很艰难。
我感觉自己的手,已经生锈了。
我的脑子,也像一潭死水。
我写出来的东西,干巴巴的,毫无生气。
我一度想放弃。
但陈默,一直在我身边鼓励我。
他成了我第一个,也是最忠实的读者。
不管我写得多烂,他都会很认真地看完,然后,给我提一些,虽然不专业,但很真诚的建议。
他甚至,把他那间巨大的办公室,隔出了一半,给我改造成了一个书房。
里面,摆满了各种我喜欢的书。
他说:“这里,就是你的‘闲人书店’。以后,你就在这里写。”
我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个男人,他总是这样。
用最不动声色的方式,给我最体贴的温柔。
有一天晚上,我们俩加班,在办公室里一起吃外卖。
我问他:“你……结婚了吗?”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没时间。”他笑了笑,“也……没遇到合适的。”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有点心酸。
他拥有了全世界。
但好像,也失去了很多东西。
比如,爱情,家庭,和……一个正常的青春。
“你呢?”他反问我。
“我?”我自嘲地笑了笑,“离了。前妻嫌我穷,没出息,跟着一个包工头跑了。”
“孩子呢?”
“判给她了。我每个月付抚养费。”
我们俩,都沉默了。
两个四十岁的,看似人生境遇天差地别的男人。
在感情上,竟然都是失败者。
“周宇,”他突然开口,“你后悔过吗?”
“后悔什么?”
“后悔当年,替我挨了那个处分。”
我愣了一下。
我认真地想了想。
如果当年,我没有站起来。
我的档案,会是清白的。
我也许,能考上一个好一点的大学。
找到一份体面一点的工作。
娶一个不那么物质的老婆。
我的人生,会走上一条,更平坦,更安稳的轨道。
我会成为一个,最普通,最平凡的,不好不坏的中年男人。
我不会有现在这样传奇的经历。
也不会,有机会,去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
我更不会,重拾我那个,早已死去的梦想。
我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缓缓地摇了摇头。
“不后悔。”
我说。
“从来没有。”
“如果时间能倒流,我还是会那么做。”
他看着我,笑了。
那笑容,很温暖。
“我也是。”他说。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
聊过去,聊现在,聊未来。
聊那些被我们错过的,和我们正在创造的。
我感觉,我们之间那道,因为二十年的时间和阶层差异而产生的隔阂,彻底消失了。
我们,又变回了当年那两个,坐在同一张课桌前,分享着同一个秘密的少年。
只是,我们都老了。
但我们的心,好像,又都年轻了。
我的第一本小说,终于写完了。
名字叫,《守护者》。
写的是一个,关于梦想,关于守护,关于救赎的故事。
里面的很多人和事,都有我和陈默,以及那些被我们资助的孩子的影子。
陈默,动用了他所有的资源,为我这本书,举办了一场,极其盛大的新书发布会。
他请来了很多文化界的名人,和各大媒体的记者。
发布会上,他作为特邀嘉宾,上台发言。
他没有讲我们公司的业绩,也没有讲我们基金会的成就。
他只讲了一个,二十年前的故事。
一个关于,一个傻小子,如何用一次冲动,保护了另一个傻小子梦想的故事。
他讲得很平淡,但台下,很多人都听得热泪盈眶。
讲到最后,他看着我,说:
“今天,站在这里的,不应该是我。”
“而是这本书的作者,周宇先生。”
“他,才是真正的‘守护者’。”
“他守护的,不仅仅是我的梦想。”
“他守护的,是一种,在这个功利的时代里,最稀缺,也最宝贵的品质。”
“那就是,善良。”
“谢谢你,周宇。”
“谢谢你,我的朋友。”
说完,他朝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就像二十年前,在那个黄昏的操场上一样。
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站在聚光灯下,看着台上的他,看着台下那些陌生的,感动的脸。
我的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的人生,好像一部,被按了快进键的电影。
一年前,我还是一个,在尘埃里挣扎的,油腻的中年大叔。
一年后,我成了一个,被万人瞩目的,畅销书作家。
这一切,都像一场梦。
一场,因为二十年前,一次小小的善举,而开出的,绚烂的花。
发布会结束后,我和陈默,没有去参加庆功宴。
我们俩,开车去了我们的母校。
学校,还是老样子。
只是,教学楼,翻新了。
操场,也从煤渣跑道,变成了塑胶跑道。
我们俩,并肩走在操场上,就像二十年前一样。
“你说,”我问他,“如果‘王阎王’今天还在这里,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他会怎么想?”
陈默笑了。
“他可能会说,‘陈默同学,你虽然事业有成,但也不能骄傲自满,要继续为社会做贡献’。”
他模仿着“王阎王”的语气,惟妙惟肖。
我们俩,都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在空旷的操场上,回荡了很久。
我们走到了当年那间教室的窗外。
里面,坐着一群,和我们当年一样年轻的脸。
讲台上,一个年轻的老师,正在讲着我们听不懂的函数。
夕阳,透过窗户,洒在那些课桌上。
一切,都好像,什么都没变。
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周宇,”陈默突然说。
“嗯?”
“谢谢你。”
“又来?”我笑了,“你今天,已经说了很多遍了。”
“不。”他摇了摇头,很认真地看着我。
“这一次,不是谢你当年帮我。”
“是谢你,今天,愿意和我站在一起。”
“让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
我看着他,看着他眼睛里,那抹一闪而过的,孤独。
我突然懂了。
高处不胜寒。
他站得太高了。
高到,身边,连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都没有。
而我,可能是唯一一个,见过他最狼狈的样子,也知道他所有秘密的人。
我的存在,对他来说,也许,不仅仅是一个需要报恩的对象。
更是一个,可以让他卸下所有防备,回归本真的,港湾。
我伸出手,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傻瓜。”我说。
“我们,不是一直,都站在一起吗?”
他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笑得,像个孩子。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两个不再年轻的男人,就这么站在青春的废墟上,相视而笑。
我知道,我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这,只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们会一起,去寻找,去守护,更多更多的梦想。
我们会一起,把当年那颗,名叫“善良”的种子,撒向更远,更远的地方。
让它,在每一个,需要光的角落里,生根,发芽,开出,最美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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