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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24 18:12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最喜欢的花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喜欢的花:首先,要确定自己最喜欢的花,这样在写作过程中才能充满热情和感情。
2. 结构清晰:作文要有明确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引言部分简要介绍喜欢的花,主体部分详细描述花的特征、生长环境、象征意义等,结尾部分总结全文,表达对花的喜爱之情。
3. 语言生动:运用丰富的词汇和修辞手法,使作文语言生动形象。可以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让读者感受到花的美丽和魅力。
4. 逻辑严密:在描述花的特征、生长环境、象征意义等时,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避免出现前后矛盾、重复啰嗦等问题。
5. 适当引用:可以引用一些关于花的诗词、典故、名言等,增加作文的文化底蕴和说服力。
6. 表达真情实感:在作文中要真实地表达自己对花的喜爱之情,让读者感受到你的情感。
7. 注意细节:在描述花的特征时,要注意细节描写,如花瓣的形状、颜色、香气等,让读者仿佛置身于花海之中。
8. 适当运用对比:可以将喜欢的花与其他花进行对比,突出其独特之处,使作文更具说服力。
9. 遵循作文要求:根据作文题目和评分标准,合理安排作文内容,确保作文符合要求。
10.
我喜欢仙人掌,不仅喜欢,而且还很敬佩。
我曾经的家不在公房,而是在一个院子里。那时,我家还有一个花园。在靠墙的一边,摆着一排绿油油的植物,其中有两三盆仙人掌。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很喜欢仙人掌。我天生喜欢绿色,而其它植物大部分到了冬天就会枯萎,只有仙人掌一年四季都是绿色。
后来,我家住进了公房,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妈妈去了花卉市场。在那里,我又见到了我最喜爱的仙人掌。那天,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两盆不同种类的仙人掌。于是,我家又有了仙人掌。
要说我见到过的最大的仙人掌,那可要属我在植物园里见到的。不久前,爸爸妈妈带我去植物园,在植物园里有一个温室。进去以后,我看见了一个球状仙人掌,最大周长保证在三米以上。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根超高的圆柱形仙人掌,其高度达三米,在主杆上还有两个分茎。整体形状像一把钢叉。
从我家花园里的仙人掌里,我就已经深深的体会到了他坚强的性格,冬天只有他不枯萎,在夏天只有他不会因为缺水而死去。
仙人掌是生活在沙漠里的,虽然他的样子并不是很好看,但是它可以为沙漠里的人解除干渴。采摘一片嫩茎放在嘴里,细细的咀嚼,虽然他没有桃李的脆生,没有荔枝的润滑,但是他那酸涩中带着丝丝甘甜的味道,令人精神焕发。
无论是在孤寂中还是被遗忘,无论在蔑视中还是受到其他不公正的待遇,仙人掌总是保持本声色。它会吐出片片嫩茎供人们采食;这怎么不让我敬畏呢?
不同的花有着自己不同的特点,许多人喜欢美丽的玫瑰花;有的人喜欢娇艳的牡丹花;而我,却喜欢平淡,但在冬天能够美丽盛开的梅花!
记得在湖南的时候,我对什么花都不感兴趣,就算是好看的花,也就是多看几眼罢了,对花儿一直没有一点感情!这种对花的厌感,一直持续到了上一年的冬天!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一个寒冬,妈妈打算带着我,一起去大山里游玩一下!穿着厚厚棉袄的我,就与妈妈来到了那座被雪笼罩成了一个白色雪堆的大山里!来到大山,看到四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似乎令我感到十分的失望,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山里只有白色,太单调了!正当我感到没劲时,忽然看到远处的一树林里,白茫茫的雪堆里,有着一些红色的点儿在从中点缀着!十分的漂亮!感到十分好奇的我,踏着急切的脚步,来到了那片树林。映入我眼帘的,是一朵朵盛开的梅花,他们各个娇艳的开放这,好像在向人们展示它独特的风采!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独特的梅花。“啊!这么美丽!妈妈,这就是梅花吧!”我十分兴奋的望着妈妈!“是啊!儿子,这就是梅花!你看他们,各个都是这么的美丽,越是寒冷的天气,它就开的越盛,它们顶着风霜的开放,永远不怕困难!你看,它不正象征这我们中华民族吗?”妈妈微笑着,用她那无比温暖的`手抚摸着我!听着听这,我似乎从刚才的那几句话里,想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梅花的那种坚强、不怕困难的精神,一直在我的心中流淌!
啊!梅花,你是多么的美丽,多么的坚强!你就是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的象征啊!你那不屈不饶、奋勇向上的精神将伴我成长!梅花!我爱你!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小草,而不是那些美丽的花朵。
小草是春天的使者。寒冬过后,他们从大雪覆盖的大地里探出头来,嫩嫩的小草尖儿像是一张张小嘴巴,报着喜信儿:“春来啦!春来啦!”叫醒着还在冬眠的动物们,提醒着高贵娇柔的花儿们,出来向人们展示他们的新衣裳啦。
小草是无声的保护者。一片片草地上,玩耍的孩子们,散步的老人们,在小草们头上踩过,他们默默承受,不叫一声苦,不耍一点脾气,默默的用自己柔软的身躯保护着大家的安全。
小草是谦虚的陪伴者。当人们争先恐后忙着给那些高贵的花儿们拍照时,忽视了身边的小草,高贵的花儿们嘲笑着小草,小草不争不辩,依然静静的陪伴着。
小草是大地的头发,如果没了小草,大地就失去了美丽的颜色,失去了勃勃生机。
小草是生命的信号,哪里有生命,哪里就一定有小草,它就是生命的标记信号。小草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是被连根拔起,还是被拦腰斩断,他始终不放弃“生”的希望,过一年春天又会重新生长出来。特别是雨后的小草非常可爱,他们的叶子上都挂上了亮晶晶的.水珠,在春日的阳光照射下,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变身成了一个个五彩的水晶球,挂坠在一片片绿色的叶子上,光彩夺目,漂亮极了!
啊,小草!虽然你身形娇小,但你志气高远,你默默奉献,不慕名利,担任着地球的生命使者,做着人类的保护者,我们感谢你!虽然你身体柔弱,但生命力顽强,你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们钦佩!我们要学习你的精神,学习你的高远志气,做个积极乐观,顽强奋进的人!
一提起太阳花,大家都无所不知,我们平时吃的瓜子全都是用它们的籽做出来,太阳花,每到秋天,大盘子里会自己“塞”满生瓜子呢,六年前我才了解太阳花。
那时候,我迷上了电脑游戏-----植物大战僵尸,老是不明白,那朵不会攻击的花,板着大脸还时不时做出两道金光,爸爸对我说那朵花叫太阳花,从此,我对太阳花有了很大很大的兴趣,并央求爸爸给我找一颗太阳花的种子。爸爸就带着我去了杂货店,买了一袋生瓜子,我生气了:“爸爸,我叫你买种子,你为什么要买瓜子?”“儿子别生气吗,其实生瓜子就是太阳花的种子呀!”我捡了一颗最好看的生瓜子,然后在大花盆的中间挖了一个洞,把种子小心翼翼的放进去,埋好泥土。
两个星期过去了,再去阳台上看一看,啊,发芽了。我高兴的拿起洒水壶洒了水,又捂着鼻子施了肥。乌龟团团向那绿芽瞟了一眼,我急忙把花盆拉到一边说:“团团,这个可不是给你吃的,如果饿了我给你拿火腿肠去。”团团把门一关不看了。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小芽儿也在变化,想发芽------长小花-------长大------太阳花。
夏天到了,太阳花长得比我还高,瞧,它多么的可爱,苗条的身子上绿绿的,圆盘四周金色的'花瓣格外好看,中间是橙色的,一看,啊,真像一个太阳。
秋天又来了,因为去了夏令营,回来的时候就冲向阳台,一看,太阳花已经枯成干了。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爸爸,走的时候不就说了帮我看着它吗?你为什么不看呢?”“看看太阳花啊,儿子。”我一看,哇,瓜子成熟了。
在我家客厅里,摆放着一盆很旺盛的绿萝。远远望去,它就像一道绿色的瀑布,每当我放学看见他时,总会有一种心情愉悦的感觉。今天,我为大家介绍我最喜欢的植物——绿萝。
绿萝的叶子一年常绿,四季常青,无论嫩绿色的小叶子,还是深绿色的大叶子,都显得那么的郁郁葱葱,朝气蓬勃。叶子的形状也很有特色,看起来就像一个个碧绿色的爱心。叶子的'大小由茎的长短来决定。茎短,叶子就比较小;而茎长,叶子就会比较大。叶子的表面有一层薄薄的膜,看上去有点儿油,摸一摸,滑滑的、肉肉的。在绿萝的页面上会有一些白色和褐色的斑点,那是叶子的呼吸孔,但只有通过显微镜才能看到,非常的神奇。绿萝是滕蔓类植物,所以它的茎总是弯弯区区地缠绕着,并且每隔一段就会长出凹凸不平的小疙瘩,摸起来很不光滑。绿萝的茎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第一种可以缠绕着某个物体向上爬,而第二种是自然下垂,仿佛垂柳一样,又仿佛绿色的瀑布,十分的美丽。绿萝的根是气性根,这点和其他植物不太相同,它不仅可以在地上扎根,也可以在水里生长,生命力非常顽强。外婆修剪过绿萝的茎插入一个有水的瓶子里,几天后,绿萝就可以在水中长出根须儿,有了这项本领,绿萝就更好养了。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绿萝看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植物。它不仅美化我们的环境,还在呼入二氧化碳,呼出氧气的同时过滤掉空气中的有毒气体,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环保小卫士”。这一观察就知道了这么多知识!让我们睁大自己的双眼,去观察大自然吧!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这是诗人元稹的诗句。可我最喜欢的植物是茉莉,茉莉花虽然没有牡丹的艳丽,没有玫瑰的浪漫,没有百合的魅力,但它却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所以,我更喜欢它那质朴无华的美。
我家就有两株茉莉花,我最喜欢它了。白银铸成似的茉莉花朵,像玲珑的古式纽扣一样,缀满在翠绿的枝叶。我对初入家中的两株茉莉更是疼爱,天天为它们除草,帮它们“洗个澡”……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呀!不到几天,它就结出了几个小小的花骨朵儿,到了晚上,它们才静悄悄的绽放,从不引人注意。它们绽放时没有一点儿声音,是因为它们生怕惊醒了我们,怕惊扰了我们的美梦。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鼻子里充满了茉莉的芬芳清香。我立马起了床,跑到了它们的面前,“一、二、三、四……”我喃喃地数道,“呀!一共有九朵!”我高兴极了。此时,香味就像一匹横冲直撞的野马,香味弥漫着整个屋子。我发现,茉莉花的花瓣雪白的,像冰片一样,水灵灵的,真可爱!
花开花谢,这是自然规侓。我家的`茉莉花也凋谢了。“一、二、三,唉,掉了两朵花!”我伤心地嘀咕道。突然,不知为什么,想起了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心想︰凋谢的花可以滋养植物,增加开花的频率。于是,我把凋谢的花洗干净,放到了花盆里……很快,茉莉又开出几朵花来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说︰“凋谢的花真的得到重生了,太好了!”
后来,这两株花成了我们家的一份子,它们给我们家带来了欢乐与清香,所以,我爱茉莉花!
茉莉不艳丽,不浪漫,也没有魅力,但它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我爱茉莉的清香,爱它的小巧,更爱它那质朴的美!
我从小开始就是一个喜欢养植物的人,经我的手培育并茁壮成长的不在少数,而在这之中,我最喜欢的却是一株看上去不怎么美丽的仙人掌。
这株仙人掌从我上小学开始陪伴我至今,它静静地坐在花盆里见证着我的一举一动。它浑身长满令人惧怕的刺,初见它时我也一直敬而远之。可是渐渐地,我能够感受到它的'呼吸,感受到它的喜怒哀乐。我向父亲请求让我来照顾它,父亲同意了,我欣喜若狂。它本是习惯在沙漠中生活的,所以我不用在每日何时浇水的问题上费心,但看着它不像其它植物一般开花结果,我也不免有些失望。一次,我实在不想再看它每日都摆着同一个样子,就偷偷取来了父亲种花时用的肥料和浇花用的水,死命地往它的花盆里放。过不多久,我发现它干枯发黄,精力不似从前旺盛才发觉自己做的事情有多么荒唐幼稚。我开始后悔,为了救它,我哭着跑去找父亲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承认了错误,哀求父亲想办法救它。父亲看了看它,告诉我只要停止给它浇一段时间水就可以了,听到这句话,我终于破涕为笑。随后父亲又告诫我同样的错误不能再现,我连连点头。
就从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开始为它写观察日记,记录它的“一举一动”。它若是略微发黄,我总是第一个发现并想出改善措施的人,它若是略微枯萎,我也是最明白该如何补救的人。就这样,它一日日地成长、改变,最终变得强壮、富有生机,足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抵挡风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仙人掌,它不及其它植物耀眼夺目,但它端庄而宁静,是我人生中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植物有迎春开放的迎春花、亭亭玉立的荷花、千姿百态的菊花、傲雪凌霜的蜡梅花,我提到的这些花都是代表一年四季开始的花。但我最喜欢的就是雪松,因为我欣赏雪松在逆境和压力面前敢于抗争的精神和他那学会退让,以退为进的生存策略。
我不了解雪松,但我对雪松的那种敬佩分毫不差,我的学校就有一棵四季常绿的松树。每年的春夏秋冬我都会跑到这棵高大挺拔的松树前,细心地观察它。每次都能够找到一两处新点,比如说松树又抽出了新的枝丫。松树叶子长得又长又细,就像针一样都可以穿针引线了!当然松树也有落叶的时候,那时就像下雨一样,哗啦啦地朝下落。如果站在那底下一小时估计就要被“埋”了;冬天,松树更加挺拔俊秀了,虽然这几年冬天没有下雪,但是在我心中,雪松永远保持着那在雪中头顶白雪飘飘的天空,矗立在银装素裹的.大地上。
开国元帅陈毅曾写过一首赞美松树的诗: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冬天是大地沉睡的时候,所有的花和植物都被大雪覆盖在天地之间;而春天是大地苏醒的时候,是万物复苏的时候,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松竹梅被人们合称为“岁寒三友”,因为这三种植物的顽强生命力和那可贵的韧性让人敬佩。
松树永远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因为我要学习它那顽强不屈、敢于抗争、永不服输的精神和不易被困难打倒的信念,它那忍让的品格让我对它的敬仰更多一分,在压力(大雪)大到直到它无法承受的时候,因为它更能懂得退让,所以它能很好地生存了下来。我爱松树,更爱雪松的品格。
大千世界,植物无处不在。有人喜欢美丽的牡丹,有人喜欢清香的茉莉,有人喜欢娇艳的玫瑰,而我却喜欢可爱的桃树。
我家楼下的桃树是我小时候亲手种植的,所以我对它的感情非常深厚。还记得那年种桃树时是植树节,天气好,一大早我和爸爸便拿着铲子,提着水桶来到楼下种植桃树。我们先挑选了一块阳光比较充足的的土地,然后用铲子挖出一个洞,埋上种子,浇上水,等待它发芽。没过几天,它就长出了芽苗。芽苗的茎偏暗色,墨绿墨绿的,与叶子形成了对比。过了一个星期左右,芽苗的茎又比原来粗了一圈,原本淡青色的叶子颜色也在逐渐加深。又过了几天,桃树的叶子开始长长,变成了细条形。茎和叶片的颜色也更加清晰,茎是青色,叶是淡绿。
桃树一天天长大,第4年春天,它开始开花。3月中旬,桃花开放。有的还是一个花骨朵,好像只有春雷才能把它叫醒。有的打开了一条缝,仿佛在好奇的看着外面的世界。还有的花瓣全都展开了,红色的花蕊藏在她粉红的裙摆里,像以一位害羞的小姑娘一样可爱。远看,又像一张张绽放的笑脸。桃花的开放给春天带来了生机。
桃树在我眼里是很坚强的。夏天,骄阳似火。有一次,连续几天我忘了给它浇水。当我想起来,便急急忙忙跑去看它,但是我发现,它的叶子没有应骄阳而晒蔫,反而显得更加有生机,也茂密了许多。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我怕它生虫,准备帮它涂上一层白外套。我来到楼下,看见它身上落满了厚厚的积雪,却依然挺立在风雪中。虽然树枝被压弯了,但却毫不畏惧。在弱小的昆虫眼中,它像一位巨人。
我期待桃树长出嫩绿的新叶,我期待桃树开出粉红的花,我更期待桃树结出水灵灵的桃子!
外婆家门口有一小棵梅花树,很矮,很小,比我还要稍稍矮一点,可我却对它情有独钟。
外婆家在东北辽宁,一个在冬天很寒冷,令人都不想在家门外久留的地方。我一直喜欢在外婆家窗台上趴着看楼下的小朋友们不顾寒冷地跑来跑去玩耍,而自己却因为家里暖和一上午都一动不动,不知哪天,楼下院子中央,种上了一棵极小难令人发现的梅花树,小到什么程度?就是小到你第一眼看见它,想再仔细观察就好像已经被其他植物给遮住了似的,不见踪影了。我对那植物充满了兴趣,拉着外婆的手就直接奔着跑着跳着下楼去一探究竟了,竟没注意自己连外套都没穿。
在那儿!红色的那一个小点!它被藏在了外公的巨大的摩托车后面,我搓着手哈着气跑到它面前,果然是极小啊,比我还要矮半个头,但直挺挺地站在那儿却让人挪不开眼睛,枝头上的梅花红里带点粉红,还有点淡淡的'黄色,花蕊中还有一点黑色点缀,真的好漂亮啊!我在心里止不住赞叹,远处传来外婆隐隐约约的呼叫,我便用左手轻轻摘下一朵花握在手心里,甩甩被风吹得僵硬的腿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我便经常光顾那块“美地”,每一次去都有不同的惊喜,今天又多出了几朵花,过几天又长高了一点,但我依旧每天走时都摘一朵花,拿回去给外婆炫耀。
外婆说:“你啊,就是那一棵梅花树,长得不高,却总是令人难忘、喜爱,而我呀,就喜欢你这个小梅花!”听到后,我嘻嘻地傻笑回应,眼睛却不离开那棵梅花树,生怕把它弄丢了。
梅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不仅是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我能在它身上看到自己的身影,虽渺小,却不平凡。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这是诗人元稹的诗句。可我最喜欢的植物是茉莉,茉莉花虽然没有牡丹的艳丽,没有玫瑰的浪漫,没有百合的魅力,但它却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所以,我更喜欢它那质朴无华的美。
我家就有两株茉莉花,我最喜欢它了?白银铸成似的茉莉花朵,像玲珑的古式纽扣一样,缀满在翠绿的枝叶。我对初入家中的两株茉莉更是疼爱,天天为它们除草,帮它们“洗个澡”……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呀!不到几天,它就结出了几个小小的花骨朵儿,到了晚上,它们才静悄悄的绽放,从不引人注意。它们绽放时没有一点儿声音,是因为它们生怕惊醒了我们,怕惊扰了我们的美梦。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鼻子里充满了茉莉的芬芳清香。我立马起了床,跑到了它们的面前,“一、二、三、四……”我喃喃地数道,“呀!一共有九朵!”我高兴极了。此时,香味就像一匹横冲直撞的野马,香味弥漫着整个屋子。我发现,茉莉花的花瓣雪白的,像冰片一样,水灵灵的`,真可爱!
花开花谢,这是自然规?簟N壹业能岳蚧ㄒ驳蛐涣恕?一、二、三,唉,掉了两朵花!”我伤心地嘀咕道。突然,不知为什么,想起了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心想?凋谢的花可以滋养植物,增加开花的频率。于是,我把凋谢的花洗干净,放到了花盆里……很快,茉莉又开出几朵花来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说?“凋谢的花真的得到重生了,太好了!”
后来,这两株花成了我们家的一份子,它们给我们家带来了欢乐与清香,所以,我爱茉莉花!
茉莉不艳丽,不浪漫,也没有魅力,但它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我爱茉莉的清香,爱它的小巧,更爱它那质朴的美!
与爷爷来到花鸟市场,看着琳琅满目的植物,我兴奋至极,囔囔着要买一盆回去。经过爷爷的精挑细选,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株植物——乙女心。
乙女心属于多肉植物,尽管不像与它同一种类的仙人掌和宝石花一样路人皆知,但不变的还是它憨态可掬的样子。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栽进盆里,犹如捧着珍宝一般。它是那样的小巧,好比那刚出土的笋芽,娇嫩无比,可却透露出骨子里的坚强,不愧是多肉植物,只需要给予它充足的日晒和少量的水就足以存活下来,并且长势惊人,仅过了一个星期就长高了一截(大约三四片叶片)。望着它日益健康壮实,我更加喜爱它了,几乎每日都来“慰问”。
只是有天,我发现它的一个叶片的颜色枯黄,失去了原来碧绿如翡翠的光泽。我心急如焚,可怎么也无济于事。看着那片叶子渐渐干瘪、凋零,我就像在看一个恐怖片似的,惊恐万分,心神不宁。直到一个早上我再去看它时,叶片掉落的伤口那儿竟奇迹般地长出了几个小芽!我欣喜若狂,为乙女心能重新康复而高兴,也默默为它的坚强而赞叹。冬日临近,也正是植物最脆弱的时候,我担心乙女心也会受不了严寒的打击,将它从窗外挪进室内。不过我的忧虑纯属多余。它不仅没被寒风的威严喝住,还在每片叶子的尖端开除了红“花”。随着日夜温差逐渐增大,那“花”也开得甚红,仿佛碧玉里衬的.玛瑙,更入人心。正如它的名字,它就像少女的心,轻柔美妙,在不经意之间开出最美的花朵。或许不久之后,它两颊上的那抹红晕又将淡去,可它绽放的那一刻,却久久地定格在我的心头……
我喜欢乙女心,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外在的美丽,还有它内心透露出的坚强与勇敢,打动了我。
春天到了,我找来几个小瓦盆装满土,然后种上指甲草籽儿,浇足了水,在门口的墙根摆成一排。
过了几天,那几个小瓦盆里都长出了令人欣喜的嫩芽,娇小又可爱。
渐渐地,那些嫩芽都长成了倒“人”字形。又过了些日子,嫩芽长高了,枝叶向四周的空间伸展开来,主干和我的大拇指一样粗了,叶子也绿得发亮。
一天,我发现几株指甲草都向南歪斜,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把花盆转半圈,让指甲草的枝叶来个向后转,没多久指甲草的'枝叶又从不同的位置上不约而同地把身子向南探去。我猛然有所领悟:植物的向光性使指甲草的枝叶努力伸向阳光照来的方向。
由于阳光的爱抚,到了夏天的时候,指甲草已长到两尺高了。不久,指甲草开花了,粉红的、玫瑰红的、橘红的,漂亮极了。
指甲草的花不仅可以观赏,还有不少用处。把它的花捣烂成糊状,加上点儿白矾,捏一点儿放在指甲上,再用丝瓜叶包上,用细线绑好,隔一晚上,指甲就变得红艳艳的。据说,用指甲草花包指甲,还能清热解毒呢。这大概就是指甲草名字的来历吧。
指甲草的花落后,就结出不少“小桃子”。待“小桃子”成熟后,我把里面的籽儿小心翼翼地摘下来,晒干包好,等明年再种。
深秋时节,指甲草的枝叶枯萎了,我把它从花盆里拔出来,收拾好。谁要是扭了胳膊崴了脚,用指甲草熬水擦洗,就能很快地消肿止痛。很多人常用这种经济实用的方法治病。
种指甲草,用指甲草,使我对指甲草产生了敬意:指甲草不像茉莉花那般沁人心脾,也不像牡丹花那样艳丽动人,但它却有着一种实实在在的奉献精神。
啊,我喜爱你,指甲草!
有些人喜欢浓妆艳抹的玫瑰;有些人喜欢迎寒怒放的梅花;有些人喜欢淡雅高贵的梨花。而我则对芬芳扑鼻的桂花情有独钟。
桂花树在金华是很常见的,我们的校园里就有。桂花树的枝干并不粗壮,但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两棵桂花树并肩立在一起,仿佛一对兄弟。春天,桂花树刚刚出来的叶子是嫩绿的,后来逐渐变成深绿。就像一个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睁开眼;毛茸茸的新芽,就像可爱的小手抚摸这个充满生机与未知的世界。夏天,桂树青翠欲滴,就像个风姿绰约的`女子,枝叶随风招摇,就像风拂过少女的裙裾,哗啦啦的叶子声就像她在轻声欢笑。秋天,桂花树露出了笑脸,就像盛装的新娘,展示着自己最美的一面给每个人,从骨子里透出美丽芬芳,让人们陶醉其中。
有一次,我急匆匆地赶往大操场参加体育活动。路过教师宿舍时,我被桂花香吸引住了,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这时,吹来了一阵凉风,吹落了几朵桂花。我拣起来闻了闻,一股清香迎面而来。我感慨道:“大自然真神奇!”然后将它们小心翼翼地藏在我的衣袋里,留下美好的回忆。
听妈妈说,桂花作用可大了,可以做成香甜的桂花糕,泡出芳香四溢的桂花茶。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没错,妈妈亲自制作桂花糕、泡桂花茶。“哦,香喷喷的桂花糕出炉了。”我兴奋地欢呼着。瞧,这个是正方形,那个是圆形、桂花糕做成了不同的形状,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吃着桂花糕、品着桂花茶、闻着桂花香,我仿佛来到了人间仙境。桂花糕甜丝丝的,入口即化、十分酥软,让人吃了还想吃;桂花茶甘甜解渴,香味令人神清气爽。
我爱桂花,爱它的淡雅清香,无私奉献。
我的童年时光大都是在东北度过,最难忘的是在舅妈家----那不算是一个家,而是一所中学。我的表哥在那里上学,恰好姨夫是那里的校长,帮舅妈谋了一份宿舍管理员的工作,我们理所当然的住在了学校的大房子里。
在这个房子的外边有一个大花坛,还有两个秋千,尤其吸引人的是那棵大柳树。它的枝干是那么粗壮,叶子是那么繁茂,柳树的枝条都快垂到地下了。儿时,我对它的喜欢超过了对全世界任何事物的渴望。
春天,外出归来,通常已是晌午时分。拿着新买的`发夹,有雏菊的,杏花的,向日葵的,舅妈总有办法把我打扮的比花儿还好看。躺在床上,我定要看看柳树的身影和缓缓飘来的柳絮。有时无法入睡,我就把飘入屋内的白色柳絮搓成一条细绳,之后玩够了,就撕开它们,让它们一点一点飘出窗外。
盛夏时分,总有人在学校里面练车。或是老师,或是我的表哥表姐。每次我都在给她们送水的时候,坐在柳树下面,把蒲公英吹走,在用柳枝编成花环戴在头上,兴奋的在露出地面的树根上跳来跳去。有时候还会用红花把膝盖染红,装作一瘸一拐的样子,引来老师们关切的问候,我会用纸一擦,然后哈哈大笑……
秋天,我会坐在房前的秋千上,看柳叶一片一片被风吹落,失望的踢地下的石子。
冬天到了,啊!我忘了,还没有到冬天,我就搬走了,此后从未走进过这所中学。现在想想,我陪伴柳树的时间远比蒲公英陪伴它的时间少。睁开眼睛,望向窗外,就有一排柳树在我眼前摆动,自知柳树不是当年的柳树。而我已不是当年的我了。
七年过去了,不知当年的柳树是否依旧挺拔……
有人喜欢牡丹,因为它的娇艳欲滴;有人喜欢水仙,因为它的冰清玉洁;有人喜欢梅花,因为它的铮铮傲骨;还有人喜欢兰花,因为它的高贵典雅。而我,却喜爱那亭亭玉立的荷花。
古人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来赞美荷花,这并不为过。它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清雅。正是它的这种品质,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正值盛夏,它艳丽地站在池塘中间,一点也不张扬。它的脚下或身旁衬托着翠绿的荷叶,似乎显得更美。吹来一阵清风,它翩翩起舞,像仙舞一样优雅,令人陶醉。
那一池的荷花亭亭玉立,像一群小姑娘。荷花有的粉,有的`红,有的白。有的貌似晚霞;有的含苞待放;有的昂首怒放;有的初露锋芒……真是千姿百态,数不胜数。
有许多的荷花已经开放,荷叶却你挨我挤,争先恐后地抢占着位置,热闹极了!
一个个浅粉色的花骨朵儿正值豆蔻年华,引来了戏水的蜻蜓,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一阵微风又吹来,一地的荷花好像跳起了欢快的舞,它们的动作是那么轻盈,像那小鸟在天空灵活地飞翔。看到眼前的这幅景象,不由又让我想起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
荷花是在烈日炎炎的夏季开放,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它仍旧可以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芒,它不会轻易退缩,就算跌倒了,还可以重新站起来。况且古往今来,谁没有失败过?没有失败就不会有什么所谓的成功,“失败乃成功之母”,正是因为有了母亲才有了儿子,荷花的这种品质是高贵的。
世上有无数的花,比荷花好看的,比荷花像样的多了去了,但我却还是喜欢荷花,因为它在精神上给了我启示,给了我支柱,更给了我无与伦比的财富。所以,我爱荷花!
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比如:杜娟,仙人掌,君子兰,吊兰……但我最喜欢的是吊兰,因为在我记事起我家就一直养一盆漂亮的吊兰。
这盆花是妈妈从外婆家的一个吊兰上摘了一个垂下来的小吊兰,回家后妈妈把那个带回家的小吊兰放到了一个空的花盆里,然后浇上水让它慢慢生长。
吊兰的根又白又粗壮,这使它能吸收更多的养分,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也可以生长。有一次,我们一家人都出远门了,差不多有一个月没有回家,妈妈说家里的吊兰肯定是枯死了。可等我们回家后它不但没有被枯死反而还新长出了几朵小白花。
吊兰的.叶子细长而柔软,翠绿色的叶子像碧玉似的。在茂密的叶子会抽出一根绿色的枝条,这根枝条像是从叶子的怀抱中长出来的,好似一个小宝宝在摇篮里,露出一个娇嫩的小脑袋,它的颜色也是翠绿的。
小吊兰是从枝条的末尾长出来的,它和大吊兰长的一模一样,只不过比大吊兰小,像是大吊兰的小宝宝。如果小吊兰长的非常茂盛时,就像一团绿色的大绒球,从大吊兰垂下来。
小吊兰的花有六片洁白椭圆的花瓣。它的花蕊是金黄色的,像一根根成熟的小豆芽。
妈妈养吊兰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在水里养殖,另一种方法是在土里养殖。吊兰对我们的身体非常有益,它吸收的是二氧化氮,吐出的是氧气。
吊兰的养殖对水和土都不估过分挑剔,吊兰虽然没有牡丹的高贵,也没有杜娟的迷人,但是它一直默默为人类做出自己的供献。
我喜欢吊兰,它的那种奉献精神和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值得我去学习。
我家里有许多花,菊花、兰花、玫瑰、白掌可我最喜欢的就是大猫眼竹芋了。
这盆大猫眼是同学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它相貌平平。刚到我家时,它还很小,但是非常茂盛,每一个叶片像相亲相爱的姐妹般拥抱在一起,如同浮云般飘在我的窗台前,惹人怜爱。
慢慢地,它长大了,从不懂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它身上有许多黑色的圆圆的斑点,像一个个可爱的、水汪汪的熊猫的眼睛,每当我看它时,它也会亲切地看着我,互相都看不够,我真怀疑走进了熊猫动物园内。每当打开窗户,微风吹过,大猫眼竹芋总会发出“沙沙沙”的响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把我养大!”
长大后的大猫眼叶片很长,叶尖微微下垂,形成一条极其优美的弧线。它的叶边是波浪型的,瞧!这个多像少女的卷发呀!肯定是个爱美的植物。
看到它又长又大的叶片,我禁不住想到了一把大大的伞。在这炎热的.夏季中,要是小昆虫躺在这叶片下,一定舒服极了。
去年暑假,我回到了老家舞阳,可我那可爱的大猫眼却被留在了漯河,它怎能禁的住两个月都不浇水呢?当我回家时,发现它只剩下了两片活着的叶子,而这仅剩下的叶子也干涸了。我很伤心,不仅为它浇水,还给它滴上了营养液,在我的精心照顾下,它不但活了过来,还比以前更茂盛了,大猫眼,你真是坚强呀!
大猫眼不仅坚强可爱,而且还能吸收有害气体,是人们生活中的好帮手。
这就是我喜爱的大猫眼,虽然它不及花儿美丽,但是,不管怎样,它永远都是我最爱的植物。
春季来了,原野上散发出清新、潮湿的泥土气息令人陶醉。一阵微风吹来,边上的小草都摇着头,仿佛在唱着春天的歌;小花在左右摇摆,好像在跳着春天的舞。下过几场春雨后,终于有机会可以采一回美味无比的马兰了。
下过几场春雨后,马兰头就鼓足了劲儿向上长,叶子水灵灵的,十分惹人喜爱。春风拂过,马兰像是在向我们点头哈腰,随风飘动的嫩叶向我们招手。仔细一看,马兰的叶子是深绿色的,旁边还带有小齿轮;茎又细又长,下面是青绿色的,越到上面,就渐渐变成粉嫩嫩的了。
我和妈妈一起每人提着一个小篮子,拿着把剪刀开始在田野中采马兰了。妈妈对我说:“采马兰是有技巧的,找马兰时,不能用蛮力,也不能又过于轻。”于是,我就学着妈妈的样子,蹲下身来,在草丛中仔细地寻找着,生怕有一个马兰的疏忽。突然当我扒开一大丛草时,发现了两三株马兰,又往远处一看,啊!那马兰竟然一朵挨着一朵,密密麻麻地呈现在我的眼前,原来马兰是长在一起的`。于是,我就先揪住几片马兰的上部分,稍稍把它往外拽一点,就小心翼翼地用剪刀把马兰轻轻剪掉。哈,一小簇马兰就被我采下了。我为了那盘美味的马兰,我用剪刀咔嚓咔嚓奋力地剪着,一个劲儿地挑着。
等我和妈妈每个人挑了一篮后,便就回家去做马兰了。我们先把马兰用水洗上三遍,然后用开水烫一分钟,烫完了,用菜刀把马兰切碎。我们开始拌马兰了,在马兰上放上糖、盐、麻油、味精、酸醋和酱油,把它拌均匀,一盘爽口的凉拌马兰就做好了。我尝了一口,味道十分美味。
马兰是春天孕育出来的最棒的美食,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只要尝上一口,便可知整个春天。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多肉。
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是在叔叔家,看到叔叔种了一堆多肉植物。有绿色的、粉色的、还有晶莹剔透的;样子有细长的'、扁扁的、还有圆圆的;每种多肉植物的大小也不相同,有的种在大盆里,有的则只需一个小小的盆儿就可以。其中,我对这盆绿色的长得胖嘟嘟的多肉情有独钟,叔叔见我很喜欢,就大方地送给了我。
我捧着它,爱不释手,一回到家我就把它放在我家空气,湿度和温度最适宜的地方。因为是第一次养花,我上网查阅了多肉植物的相关资料,想给它最好的生活条件。原来多肉植物也叫多浆植物。是指植物的根、茎、叶三种营养器官中,叶子是肥厚多汁并且具备储存大量水分功能的植物。
了解了它的信息后,我给它起名叫“肉肉”。我非常喜欢看着它,虽然不用每天都浇水,但是我依然要天天守护着它,不让它受半点损失。
有一次,我们全家出去旅游,临走前,我忘记给我的“肉肉”浇水了,心想:“完了,完了,肉肉肯定活不下去了。”我心里特别慌张,难道它就这样干枯而死了吗?一周以后,我回到家,迫不及待地跑过去看它,奇迹出现了,肉肉居然坚强地活着呢,再看看盆儿里的土已经干裂,没有任何的水分。但多肉似乎没有异样。它轻轻抬起一片叶子,似乎在对我说:“主人,你不在的这几天,我把自己照顾的很好。”我连忙给它浇水,让它恢复生机,抚摸着它顽强的“小手”对它刮目相看。
从此以后,我更加悉心照顾着它,它也陪伴着我,就像一个绿色的小精灵一样,和我一起长大。是它告诉了我,不管生活环境多恶劣,我们都不能被屈服,坚持做自己,不被困难打倒,美好的明天终究会到来。
其实这株植物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就叫它小阳吧!
其实刚开始我并不关注它。它是室友为防电脑辐射而买的,还是精挑细选过的呢。我对于那种太过精致的东西是不喜欢的,再加上它被困在一个狭小空间中看来根本无法生长,所以我并不看好它。
正如我所愿,一个月之后,它的叶子开始出现淡淡黄色,有的`根还出现了腐烂的现象,身体也变得很萎缩。活生生就是一个病人吗!这时我有点暗暗自喜。 心里一直期待看事情的发生。
又过了一个月 室友嫌它占空间,索性把它扔在阳台上,任它风吹雨晒。转眼寒假过去了,我们又来到学校 ,我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看看小阳,看看它经过一个寒假后变得怎样残败,是不是叶子都掉光了,根也腐败了。可是当我看到它的时候,我发现我嘲笑的应该是自己。小阳依然再阳台,它身上还有枯黄的叶子,可是你会发现它的身子有个弧度,弧度是朝向阳光的,它是朝着阳光的那一面生长的,落下的枯黄叶子在它身边腐败成为了它的养分。原来没有我们的照料它依旧努力生长。
我感到自己的无知,也感到小阳的伟大,我甚至怨恨它竟会默默忍受着我的冷言冷语,而我又立即深深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生存的伟大。
现在到了六月了小阳的枝叶越来越茂密了,它的根已经不再局限于盆中,它的触角已经已经伸出去很远很远了。在我学习累的时候,我会停下来!去看看小阳,在我感到失落的时候,我会去看看小阳,只要看到它,心中就会有股自然而然的力量产生。 这就是小阳,我喜欢的植物。
有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有人喜欢傲雪独放不怕艰难的梅花,而我却喜欢纯洁的小雏菊。
有一次我的心情很糟糕,便在回家的路上扔石子玩儿,当我捡起一块儿石子的时候发现石子下面有一颗小雏菊,它有着金黄色的花瓣和略带橘红的.花蕊。那般娇媚却又那般生命力顽强。它生长在石缝中更衬托出它生命力的顽强。我小心翼翼地把这朵小雏菊捧在手中,带回家后栽到了花盆里。望着这朵小雏菊我猛然想起了一个人。
她是我的一个邻居,我一直叫她妹妹,她的小名叫茜茜。那天她发烧烧到39度,阿姨想帮茜茜请假可是茜茜坚持上学,她说:我要去上学,我可以自己坐车去。阿姨说不过茜茜就起身离开。离开的时候阿姨说:那行,你乖乖在家我去找老师请假。茜茜一听就说自己头疼,阿姨一听就马上去找药,茜茜就趁这个机会溜出了家门。我放学的时候看到茜茜了我惊讶地说:你去上学了?她点了点头就背着书包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那一刹那我突然觉得她很美。
回家后我给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听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茜茜外边漂亮只是她的外在,难能可贵的是她的心灵很美。她对学习有着强烈的兴趣,所以
我接过妈妈的话说:所以人要做表里如一的人。如果一个人表面很漂亮但是心里很恶毒,那这样的人不美,相反她很丑。一个人的美丑并不是按外表美丑区分的,而是要看你的内心是否美丽。说完后我又和妈妈对视了一眼。
我在小雏菊和茜茜的身上学到了做人要表里如一。我也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莲花是圣洁和美丽的象征。纯白带泥,芳香自然。它极其精致,纯洁而谦逊。它是优雅和迷人的。
走近荷塘,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荷叶,犹如碧绿的大海。有些荷叶只是有点娇嫩可爱;有的已经长成了掌心,微风在吹,随风摇摆,昂首挺胸;有的已长成“大玉盘”,生机勃勃。一片荷叶被埃及挤压,像一群兄弟姐妹,心连心,亲密无间。这时,刮起了一阵风,“绿色的海洋”的波浪在一瞬间起落,荷叶不停地翻动,美丽极了。风停了,碧绿的海洋又平静下来。叶子上的水珠滚落着,晶莹剔透,像一颗颗美丽的珍珠。这真的是“当一阵风来,海浪转,很难清理散落的珍珠。”
看一遍。荷花形状各异,洁白无暇,纯净如水晶。它们中的一些只有一个绿色的白色蓓蕾,娇艳欲滴,随时可以说话。有的半开着,有的散着,有的被它们包围着,就像一个未完成的`衣服上的美人。那些完全开放的人就像穿着纯白色衣服的阿姨一样跳舞。有的都不见了,绿的和绿的荷花和莲子,脸上的小洞好像是一张小嘴,张开着它的喉咙,喊着:“我成熟了,过来摘吧!”荷花散发出清新淡雅的清香,蝴蝶在其中飞舞嬉戏,令人赏心悦目。顽皮的蜻蜓拍着翅膀,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花,和荷花玩得很开心。我陶醉了,觉得眼前的荷花是一个翩翩起舞的荷花仙子。
荷花不仅美丽,而且实用。它的叶子可以泡茶,可以做中药,莲藕可以吃,在夏天莲子是最好的消暑食物。总之,全身是宝。
莲花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华贵,不像梅花那样迎寒吐香,也不像兰花那样娇小秀丽。然而,她却不知道如何为热散发香味,为凉送香。啊!我爱荷花,它那优美的姿态,它那“出淤泥而不染,洗净涟而不妖”的崇高气节!
我想说说“我喜爱的植物”。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田间的油菜花,阳台上的吊兰,湖边的柳树等,但是,要说最喜爱的植物,那要算是小草了。从小到大,学过很多关于小草精神的诗句和文章,如:“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白居易的著名诗句。那时感触不是很深,现在再去回味,才发现小草真的很伟大。它没有高大的身躯,没有艳丽的体态,也没有浓厚的芳香,它是那么渺小,甚至没有人会注意它,然而,它却那么地不平凡。
它看上去真的很普通,但它的生命力很强,人们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它。寒冷的冬天,别的`植物都凋谢了,小草仍然能在土地上顽强地生存,黄色的一片格外突出。别看它已经变黄了,但它却没有枯萎,它是用这种颜色来保护自己。你看,野火都烧不尽,这点儿寒冷算得了什么!
春风吹来的时候,许多花草树木 都还没开始生长,小草又早早地复苏了,把黄色变成了绿色,也挺拔了不少。那鲜亮的绿色,给春天增添了不少的色彩,人们的心情也开始阳光起来。
绿色代表着顽强的生命力,小草就是突出的例子。小草的要求很低,通常是随遇而安。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可以看到小草。小草用它自己的身躯,美化着大自然,美化着我们的生活。不管是人工的还是天然的,一看到大片绿色的草坪,人的心情 总会格外舒畅。现在每个城市都在搞绿化,可见,绿色真的是 我们很需要的颜色,看书看得累了,走到外面看到一片绿色的草坪,眼界顿时会开阔许多,眼睛的疲劳也会慢慢消退。周末的时候,约几个朋友,坐到公园的草坪上聊聊天,打打牌,即轻松,又开心,特别舒畅!
大家知道我最喜爱得知我是什么吗——就是向日葵。
提起向日葵,就让我想起四年前——那是二零零五年我回到老家的时候。春耕开始种地了,我忍不住问奶奶能种什么呀?奶奶说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不是有句话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也是你课文里常说的一句话嘛。此时我才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意思。我就追问奶奶那能种瓜子吗?奶奶深情地说:“瓜子的学名叫向日葵。你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我好奇地问:“为什么呢?”奶奶缓缓的说:“因为向日葵的头是面向太阳的,所以叫向日葵。”我根本不相信太阳从东边升起,又从西边落下,向日葵又不会动怎么会呢?太不可思议了。我就很好奇,想到时我一定要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等到向日葵长出来的时候,有一天放学,我突然想起向日葵的事,就急急忙忙向我家的地跑去。哇,离老远我就看见向日葵的头齐刷刷的都朝着西面转呢,特整齐,就象女兵一样,英姿飒爽的`,好像它们都朝着我点头笑呢,我看见它们也不禁傻笑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我又来到地里,看到向日葵的头又由西转向东了,风姿招展的,特有朝气。等到中午的时候,向日葵的头不向东,也不向西而是全部朝向天空了,那架势特威风。它们就象军人经过训练一样,整整齐齐的,妈呀,我真是服了,连植物都那么奇妙,活灵活现的。人也真聪明,居然起了个“向日葵”的名字,太名副其实了
从那以后,我一直喜欢向日葵。喜欢它们一心一意忠实于太阳的坚定立场;喜欢它们具有军人风范的性格;更喜欢他那坚韧不拔的精神。
大自然中的植物千千万万种,而在这些不同种类的植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植物是梨树。
春天来了,我千呼万唤的梨花也要绽放了。这些天里,我一直守在我家门前的梨树之下,就是等待着花开。在我眼里,梨花就像是一位不染纤尘的仙子,不论春天里的百花开得有多么的娇艳,色彩有多么的斑斓,而梨花总是用它的纯白偏于一隅。这淡淡然然的模样惹人喜爱,也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去窥探一番它的秘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等待与期盼之下,这一树梨花一夜之间绽放了。这是飘在春天里的雪,飘在万物翠绿之间雪白的梨花。我喜欢这样不争春的梨花,在这姹紫嫣红的春季里,淡淡然然的做自己。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梨树舍不得冬天里雪白的飘雪,于是在这绿意盎然的春天里开上了一树洁白的花?不管是不是如此,我在春风吹落梨花之时,瞧见了冬天里雪的影子。
梨花开满枝头的时候满带着惊喜,而当梨花一朵一朵的飘落之后,这一棵梨树迎来了一树的绿叶。梨树也是美的,在温暖的春天里努力成长,长出了新叶,长出了新枝。后来在一天里,我在这些枝叶间见到了一粒粒小小的果子。我想着我爱吃的梨子也出世了,我看着这些小点点一天一天的长大,等到成熟的.时候,就成了我的口中食,这算是一个有趣的过程了。
我喜欢的植物是梨树,喜欢梨树上的梨花,喜欢梨树上结出的果实,也喜欢梨树带给我的欢乐时光。站在开满梨花的梨树之下,那是我每一个成长阶段里最美的时光。我看着随着风儿飘舞的白色花瓣,看着梨花的舞蹈,我深深的沉醉着。
我喜欢许多的植物,有着香气浓郁的桂花;有亭亭玉立的荷花;还有那如同翡翠一般碧绿的竹子。然而,我最喜欢,还是那梅花。
梅花大小不一,颜色深浅有别,样子则大有不同:有的小巧玲珑,非常秀气;有的端庄大方,无比美丽;有的羞答答,不敢露面;有的超凡脱俗,像一位千金大小姐;还有的与众不同。
许多花朵都在春天,夏天,秋天绽放,梅花并不在春天,夏天,秋天含苞欲放,而是在冬天绽放。人们把梅竹松称为“岁寒三友”。梅花不会与其它花草争奇斗艳,而是迎着寒风刺骨的冬风微笑,其他的花朵包括国色天香的牡丹也不敢这样子做,它们一定会向冬风低头。
红梅,在洁白的冰雪世界里就像一团一团燃烧的火焰,她又像燃烧之后的'岩浆,慢慢流淌进我们的心田。一阵阵东风吹来,我们也会很暖和。
白眉,在冬天里并不怎么起眼,如果你仔细欣赏就会发现渺小的它。它在这里仿佛是一朵冰雕花,是冰雕师傅们用自己那长满老茧的双手一点点雕刻出来的。
风吹花落,这个词不是和坚强的梅花,因为梅花迎面而来的可是寒风,寒风都无法把它吹落,更何况春天的和风,夏天的熏风,秋天的金风。为什么你不落?因为你坚强。吹你的风是一阵阵的寒风;养育你的水是雪融化后的水;照耀你的阳光是冬日里的一点残阳。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每一次听到这首诗,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你,梅花,你勇敢,你美丽,你婀娜多姿,你的不向寒风低头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姐,我要吃苹果,给我削苹果。”妹妹摇了摇正在睡觉的我,我睁开眼睛,“几点了,你还不睡啊!”我嚷了嚷妹妹。说完,我看了看手表,11点了。我转身又倒了下去。妹妹又把我叫醒了。我无奈,只好起来给她削苹果吃。我来到客厅,打开了柜子,“苹果呢?”我问道。“你找一下不就得了吗?”妹妹看着电视,头也不回地我。我想回去睡觉了,可睡意以全无了。我只好去找苹果来打发时间了。我开始翻箱倒柜的找起来。可始终不见苹果的踪影。我发誓一定要把偷苹果贼、那个害我要牺牲睡眠的人找到。怎么办呢?
有了!我去小卖部买了两个苹果,削一个苹果给妹妹吃。我把剩下的一个苹果放在柜子里。又找了一个老鼠夹,在老鼠夹里面夹了一层棉花(毕竟是家贼,还是要手下留情一点)。妹妹终于困了,肯睡觉了。待我确信全家都睡了后,我才蹑手蹑脚地爬下床,来到柜子旁,因为柜子旁有电灯开关,所以我只要在电灯下守株待兔,就可以了。正当我困得快不行了的时候,一个黑影闪了过来,他伸出手要去拿苹果,就被我的机关-------老鼠夹给夹住了,只听她大喊了一声“啊,我的手!”我赶紧把电灯开了起来,哈哈,这下我就可以看到你的庐山真面目了,我差点没笑出来,电灯慢慢的展开了,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我真想知道那个“小偷”是谁?我的视线渐渐的明亮起来了,站在我眼前的竟是我妹妹。 我和妹妹互相对视着,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清脆的笑声打破了夏天的宁静。传到老远去。 35
“沙漠奇卉仙人掌,不怕干旱茁壮长,花开五色犹艳丽,浑身布刺似麦芒",没错,我喜欢得正是那外形奇特的仙人掌。
仙人掌是双子叶植物纲仙人掌科肉质灌木或小乔木,肉质植物,大多数高为1.5到3米。根纤维状或有时肉质;茎由扁平、圆柱形或球形的节组成,刺单生或簇生,叶通常小,圆柱形而早落;花生于茎节的上部是绿色的,花冠为绿色、黄色或红色;雄蕊比花瓣要短;果实为一浆果,成熟时可以直接食用。
仙人掌虽然没有牡丹,杜鹃一样讨喜的外观,但它却有着极大的作用。
仙人掌可以清热解毒与消肿止痛,对腱鞘炎、腮腺炎有显著的疗效,可用于烫伤、被蛇虫咬伤、冻疮等症状。仙人掌也可以杀菌消毒,它对于痢疾杆菌以及其他致病病原微生物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急性痢疾、急性乳腺炎,化脓性中耳炎、流行性腮腺炎,还可用于治疗胃病。不仅如此,仙人掌中有着丰富的维生素,能够抑制胆固醇和脂肪的吸收,从而起到降血脂的作用。其中多含丰富的维生素E和多糖成分,有利于抗氧化能力,从而延缓衰老。
我喜欢仙人掌,因为它不像在温室里的花儿一样弱不禁风的。无论是在久旱逢雨的沙漠,还是在四季如春的平原,它都毅然地屹立在大地上,从来不挑剔自己身边恶劣的环境,没有丝毫的`抱怨。不仅如此,仙人掌的生命力就如那顽强的战士一样,极其的顽固。你看,只要你在土里插上一节小小的仙人掌,它都能够自由生长;那怕你只丢下它的一小段根,它都会顽强地随着时间而生长。不需要浇水,不需要施肥,它都可以越长越好。
我喜欢仙人掌,尤其是它那为人们默默无闻地付出,却不求回报的精神。
我想说说“我喜爱的植物”。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田间的油菜花,阳台上的吊兰,湖边的柳树等,但是,要说最喜爱的植物,那要算是小草了。从小到大,学过很多关于小草精神的诗句和文章,如:“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白居易的著名诗句。那时感触不是很深,现在再去回味,才发现小草真的很伟大。它没有高大的身躯,没有艳丽的体态,也没有浓厚的芳香,它是那么渺小,甚至没有人会注意它,然而,它却那么地不平凡。
它看上去真的很普通,但它的生命力很强,人们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它。寒冷的冬天,别的植物都凋谢了,小草仍然能在土地上顽强地生存,黄色的一片格外突出。别看它已经变黄了,但它却没有枯萎,它是用这种颜色来保护自己。你看,野火都烧不尽,这点儿寒冷算得了什么!
春风吹来的时候,许多花草树木 都还没开始生长,小草又早早地复苏了,把黄色变成了绿色,也挺拔了不少。那鲜亮的绿色,给春天增添了不少的色彩,人们的心情也开始阳光起来。
绿色代表着顽强的生命力,小草就是突出的`例子。小草的要求很低,通常是随遇而安。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可以看到小草。小草用它自己的身躯,美化着大自然,美化着我们的生活。不管是人工的还是天然的,一看到大片绿色的草坪,人的心情 总会格外舒畅。现在每个城市都在搞绿化,可见,绿色真的是 我们很需要的颜色,看书看得累了,走到外面看到一片绿色的草坪,眼界顿时会开阔许多,眼睛的疲劳也会慢慢消退。周末的时候,约几个朋友,坐到公园的草坪上聊聊天,打打牌,即轻松,又开心,特别舒畅!
吊兰的种类繁多,形态各有不同,也各有特点。常见的有五种:如吊兰、紫吊兰、花吊兰、金边吊兰、银边吊兰。我家有一盆金边吊兰,是我年前新移植的。
它的叶片细细长长,叶片中间是翠绿色,两边是淡黄色,线条象是用笔描出来的一样,很漂亮。叶片由盆沿向下垂,形似花朵,四季常绿,悬挂的样子有着立体的美感。它生长快,栽培容易。不分季节的在土里随意挖个坑埋上,再浇些水,保管第二天就生机勃勃的。你就是直接泡在水里它也会活得好好的,说明它生命力和适应能力非常强。
金边吊兰的养殖方法:它喜欢温暖半阴的环境,但是在生长过程中也需要阳光和通风,但光线要弱。它还具有极强的吸收有毒气体的功能,一般房间养l一2盆,空气中有毒气体即可吸收殆尽,故吊兰又有“绿色净化器”之美称。吊兰的花语是“无奈而又给人希望”。这来源于一个传说,说有个妒贤忌才的主考官为了让他的干儿子魁名高中,下决心要捺着那个姓林的才子,在批改林德祥的卷子时恰好碰到皇帝微服来访,主考官慌忙之中把卷子藏到案头那盆长得茂盛的兰花中,皇帝在不经意中看到并相中这盆开得漂亮的兰花,发现了藏于兰花中的.卷子,得知了实情,结局大家都能猜得到,不仅免了他的官职,还把那盆花“赐”给了他。主考官又羞又恼,不久就死了。
从此以后,这种兰花的茎叶就再也没有直起来过,且渐渐演变成今天的吊兰,而它的花语也是取其意而来。金边吊兰颜色漂亮,好移植,易成活,还能净化空气,所以我独独喜欢金边吊兰。
我喜欢富丽堂皇的牡丹;清香淡雅的夹竹桃;娇翠欲滴的红玫瑰但我最喜欢的植物却是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芦荟
芦荟是一种多年常绿的草本植物,它们总是一簇一簇的生长。厚厚的内质叶很光滑,且边缘长着齿状的小刺。轻轻折下一断芦荟,新鲜的果肉就露了出来。有的芦荟汁液是透明的,有的却是黄褐色的,就如同果冻一般,摸起来弹弹的,软软的,舒服极了。
芦荟的生命力很强。一个星期不浇水也没事。如果你从一株芦荟上折下一段,放进另一个花盆里,过几天。你会发现它不仅没有死,还慢慢的长成了另一株芦荟。
芦荟的品种大约有500种。 在芦荟这个大家族中,最稀奇的就属芦荟女王了。芦荟女王的叶以以螺旋形排列,就如女王般美丽、高傲。最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级濒危物种。正因如此,这种芦荟的种子是世界上最贵的植物种子之一。据说一盆养好的芦荟女王甚至能买到上千、上万!
芦荟不仅有观赏价值,而且还有药用价值。当你不慎烧伤、烫伤时,可以用芦荟来来外敷。芦荟还可以强心活血、杀菌抗炎。芦荟还是爱美女士的最爱,因为它可以美容,将它的汁液涂抹在脸上,可以起到淡斑内容的效果。所以,女士们亲切地称它植物中的美容专家。
芦荟还是女士们喜欢的菜品,食用凉拌芦荟或清炒芦荟等,还可以调节免疫力,促进细再生和促进血液循环但是你一定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芦荟都可以食用,常见的可食用芦荟有好望角芦荟、元江芦荟、库拉索芦荟等。不过如果女士在在怀孕期间却不能吃,否则很可能会流产。
听完我的介绍,芦荟这个词在你脑子里不仅仅只是一个模糊的绿影了吧?可是要记住,虽然芦荟作用很多,但如果在野外看见,一定不能随便采摘,因为有些芦荟的汁液是有毒的哦。
仙人掌虽然没有牡丹那样美丽华贵,也不及玫瑰的绚丽多彩,更不像茉莉香飘十里。可是我喜欢仙人掌,喜欢它虽饱经风雨却依然清翠碧绿的姿态,奋发而坚忍的性格。
人掌的造型千姿百态,有的小若弹丸,有的大如巨树,有的形似丝瓜,有的状似绣球,造型千奇百怪。
浑身是刺的仙人掌,却浑身透着生命的绿,开放的花朵,也是那般淡雅而秀气,淡淡的香气浸润于空气里,像一个幽幽的梦。尖锐与柔情,勇敢与温婉在它身上得到和谐的统一。 仙人掌也有梅花般的品格。仙人掌在沙漠里最常见,它们不选择生活在温暖的温室里等待着人们用水浇灌,而是选择了在一个没有生机的沙漠接受太阳炎热的照射,用全身的绿刺吸收着空气中微小的水份。这不正是梅花那面对严寒面前不屈服,不畏惧的品格吗?
仙人掌虽然不能像大树一样高大,把根深深扎进土里,尽情吸收大地的精华,狂风刮不倒。但仙人掌的生命力也很顽强,在沙漠中甚至有叫步行仙人掌的植物,步行仙人掌根本不需要根,风一吹来步行仙人掌便乘风飞去。这种无根的生命竟然能在炎热的沙漠中生存下来,可见,仙人掌的生命力是那么顽强。
仙人掌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很多,比如:在电脑或电视机旁摆放一盆仙人掌,当你看电视或玩电脑的时候仙人掌就可以减少辐射了。仙人掌是绿色植物,你看它的时候也可以缓解眼疲劳。
喜欢仙人掌,喜欢他的顽强不屈,喜欢他的力争上游。也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株仙人掌,用心去克服生活中的每一个困难,做一个
最优秀的自己。
我喜欢植物,家里的阳台上就有一株生长很是茂密的绿萝,这株绿萝是我从花店里买回来的。一直到现在,这株绿萝已经陪伴我很多年了。
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很美丽,椭圆形的叶子每一片也都有着不一样的地方,仔细观察就能瞧见它们的独特来。茂密的叶子喜欢交头接耳的说着悄悄话,若是吹来一阵清风,叶子们就像是获得了鼓舞一般,迎着风晃起了藤叶。
这株绿萝不仅充满着生气,而且还有着一段辛酸史。
那是在我搬家的那一年,放在院子里的绿萝被人遗忘在了角落里。去了新家我才想起了遗落了它,但因为路途遥远,再加上我的学业也很繁忙。过了大半年,我才返回去了老家一躺,那时的我都已经不对这一株生长在盆栽里的绿萝不抱希望了,可当我走进了老家,瞧着那一盆绿萝在枯黄的藤叶间还长着几片顽强的绿叶时,我就被它坚强的生命力给折服了。
回新家的时候,我将这盆绿萝一并带走了。它的生命力顽强的让人忍不住惊叹,我将这盆绿萝放在了新家的阳台上,给它浇了水。一些天过后,原本就几片叶子的绿萝,一下子就长出了新芽来,渐渐地绿萝的生长速度就快了起来,没过多久,绿萝的藤蔓就爬了阳台的一半。
家里的阳台因为有了它的装饰变的清新了起来,后来,父母又将阳台收拾了一番,阳台转身一变就成了一个美丽的小书房。如今,阳台里又多出了很多种其他植物,但是绿萝在里面是最显眼的.,不为别的就因为在阳光的照耀下,它的叶子是最翠绿的。
我喜欢的植物就是绿萝,它美丽的绿叶,它顽强的生命力,都值得让我喜欢。
我喜欢我花有很多,而我对向日葵的感情却是情有独钟的。因为向日葵的花盘很特别,会对着太阳转。身上的葵瓜子还可以食用。
而向日葵的花盘,为什么会对着太阳转呢,带着这个问题,我走进了“十万个为什么”里面寻找答案。原来如此,之所以向日葵的花盘会对着太阳转,是因为它的茎部有一种很奇妙的生长素,而这种生长素非常怕光。一遇光线照射,就会跑到光线背面去。同时刺激背面的小细胞快数生长。
我不仅仅是喜欢向日葵那奇妙之处,还因为它那大花盘上,有着一种美味的.食品。而这种食品,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葵瓜子。农民工们先把生的葵瓜子给采摘下来,再经过耐心仔细的翻炒,便成了美味可口的葵瓜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向日葵,你们记住了吗?
星期天,风和日丽,太阳公公露出灿烂的笑容,似乎在热情地发出:快来户外享受大自然的美丽吧!于是我和我的好朋友家瑜哥哥一起相约来到了龙溪动漫山谷游玩。
山里的空气可真清新,蓝天白云,鸟语花香,清澈见底的小溪里还有一群小鱼在嬉戏。远远地我们就被一大片金黄色的花海吸引住了,原来是充满朝气的向日葵花已经盛开了。我们不约而同地飞奔过去。向日葵碧绿色的枝干象战士一样笔直地挺立着,它的花朵像一个圆圆的金盘子,里面盛满了瓜子,好像在招待前来探望的客人,也引来无数的蜜蜂和蝴蝶来嬉戏。每个游客都投身到花丛中,拍下美丽的画面。一阵微风吹来,向日葵仿佛在翩翩起舞,也好像眯着眼睛在对我们笑,我们也开心地笑了。
“喀嚓,喀嚓”妈妈们趁我们在花的海洋里幸福微笑时,用照相机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身影。
有一天放学时,爷爷来接我。在路上,他告诉我,他买了一盆文竹。
我回到家,就去找这盆文竹,看到它被摆放在了窗台上,风儿吹过时,枝叶轻轻摇晃着。我走近它,看到文竹有一尺来高,矗立在一个碗口大小的花盆里。文竹的茎细细的,一簇一簇的。叶子呈羽毛状,绿绿的,细细的,很茂盛,像瀑布流水一样,一层接一层,我用手摸了摸它的叶子,软软的,茸茸的,真有意思!爷爷每天给文竹浇水,它长得很健康。嫩绿的茎不断向上生长,顶端分枝,淡绿色的枝是那么迷人。
看到眼前的这盆文竹,我突然有了一个疑问:文竹会开花结果吗?为了了解更多关于文竹的知识,我上网查起了相关资料:文竹是一种著名的观赏植物,原产于南非,分布于中国中部、西北、长江流域及南方各地。它喜欢温暖湿润和半阴通风的环境,冬季不耐严寒,不耐干旱,夏季忌阳光直射。文竹花小,两性,白绿色,花期春季;浆果球形,成熟后紫黑色,有种子1-3粒。文竹的根还可以入药,可治急性气管炎,具有润肺止咳的功能。哦!原来如此!我便盼望着我们家的.文竹能早日开花结果。
后来,天气又开始降温了。爷爷把文竹搬进了室内,放在了茶几上。爷爷说,文竹不仅长得精神,还有“竹中君子”的雅号,实际上,它也是一位娇小姐呢!它不能受冻,喜欢温暖的环境,但又不能放在强光下;它虽然喜欢湿润,但又不能浇水过多。嘿嘿,和我查到的资料一样呢!我不禁感叹:想养好一盆文竹可要有大学问呢!
现在,这盆文竹已经成了我们家不可缺少的一员,我们期待着这盆文竹能茁壮成长,看到它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小小的种子。我真喜欢这盆文竹!
我的窗外有一盆文竹,它陪伴我一年多,是我的一个盆栽。说它小,它确实小,但却雅观;说它茎细,它的茎确实细,但却不屈。
它文静淡雅。细细的枝,薄薄的叶,比起妈妈办公室的大文竹,就像大树旁的`小苗。那棵大文竹,叶子密密麻麻,茎爬上了天花板。远远望去,就如一条绿龙在窗子旁张牙舞爪,好不威风。大文竹虽然威武,但很麻烦。每次我去看它时,总有一些黄色的针状叶纷纷扬扬到处飘洒,我也常常因此而有叶子飘进毛衣或头发。小文竹淡雅可爱,十分轻盈。那几片仿佛浓雾般叶子,使我忍不住要摸一摸。微风拂过,叶子轻轻摇曳,仿佛与风喃喃细语;当下小雨时,文竹的叶子就微微抖动,仿佛在和细雨长谈。
它不畏风雨。以前,我常看它的叶子的摇晃程度,来判断风的大小。有一次,下了一场大雨。狂风呼号着,将大树吹得“哗哗”直响。文竹一会儿被风吹得坳弯了腰,一会儿被风吹得倒了方向,可风一停,它便向空中挥舞着叶子,仿佛在向风说:“你吹吧,尽管我被吹弯了,但我永远不会服输!”风雨过后,文竹也没有折断,它还是那样挺立着,只是它的茎仿佛更硬了,叶,更密了。风雨磨炼了它,使它更加坚强、有劲。“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它虽然只是个盆栽,远比不上山里的竹子,也不像松树、柏树一样四季常青;它虽然没有花,远比不上桃花那样美丽,也不像梅树那样千姿百态,临寒独放。它只是一株文竹,一个坚强的生命,向自然斗争,为自己,不屈服于风雨。它为自己活着,为阳光活着,倒了再起立,弯了再重新挺直。如果像多肉那样的话,它就活不到现在,它有着它自己的精神。
这就是我窗台前的文竹,我很喜欢它。
槲寄生——这是一种令人陌生的植物,其实它是一种寄生性植物,那洁白的果实实在让人心旷神怡,槲寄生圆圆的像个桂圆,远看像一串串葡萄,近看像一个迷你的小苹果。嚼起来就像口香糖,只不过味道又苦又涩罢了。
其实槲寄生是不会“胡寄生”的,每一种类的槲寄生只会在特定的寄主身上生长,否则就会出现排异现象,槲寄生就会枯萎而死。
可是当人们在野外见到槲寄生是望而生畏,因为槲寄生有一种反应强烈的神经毒素,轻者可导致呕吐、眩晕、甚至出现幻觉,有些人会表现出强攻击性;重者立即昏厥,甚至内出血死亡!
这种植物几乎在野外随处可见,只不过很多人没有观察罢了。这种植物会发出一种清香,让人陶醉,其中有些香水就有槲寄生的成分呢。
槲寄生摸起来很粘,有一个植物学家为了给观众讲解野生槲寄生的内部构造,花了一个半小时才将槲寄生的.外部粘液清理干净,可见槲寄生的粘液自卫做的很成功!
据说,20世纪上半叶,猎人们经常将槲寄生放入嘴中嚼,然后将嚼过的槲寄生拉长(实在很恶心!)粘在鸟频繁出没地地区的树枝上,最后躲进树丛中,不过一会儿,落在树枝上的小鸟就会被牢牢地粘住据说,用这种方法,猎人一天可以抓到十几只小鸟儿。不过,这种捕猎方式已被禁止。
我在槲寄生身上找到了我们祖国的身影,那那就是人不范我,我不范人,人若犯我,我必范人的伟大品质,那种顽强的精神,在四个饱经沧桑的文明古国中(埃及、古巴比伦、印度、中国),中国——这个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的“栖息地”仍然屹立在广阔的亚洲!
天气越来越暖和了,小菜园的向日葵也热闹起来了。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它会把头朝起来对着太阳,只见那些向日葵两个一群、三个一伙地挤在一起,连成了一片金黄,它们有的像亭亭玉立的姑娘,有的像害羞的少女,还有的低垂着沉甸甸的脑袋,似乎准备含苞欲放。一直到太阳落下的时候。它们才把头底下去。
向日葵有一根长长的茎,茎上面托着一个大托盘,发现它那和托盘一样的花朵里,纵横交错分布着许许多多的黑色金线,那些黑色的金线将圆盘分成了许多的格子,每个格子里都藏着一个籽儿,就像一个正在酣睡的宝宝,这就是它的种子――葵花籽儿。它的叶子大的有芭蕉扇那么大,小的有手掌那么大。
秋天的`向日蔡,充满阳光,像一张张小孩子的脸,灿烂的开做,风一吹像一个舞路家。将手放在向日葵上,轻轻扶摸,又柔软,又光滑,就像是软软的绸子,舒服极了!细细一想,向日葵不就是一个个金色的小太阳,或者是一张张孩子的笑脸吗?它是那么纯情,天真和可爱!
我喜欢向日葵,向日葵虽然不像茉莉花那种清香逼人,也不像玫瑰花那种娇艳妩媚,更没有牡丹那样的雍容华贵,但它的秉性却与众不同,不管经历多少风吹雨打,只要太阳一出来,它的脸盘就会迎向太阳,它总是在追寻阳光的脚步,它是那样的执著坚强,它那种毫不屈服、蓬勃向上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仰、去学习。我爱向日葵成片盛开的灿烂与辉煌,更爱它那积极向上、热烈而蓬勃的精神,让我们向向日葵和像向日葵一样的人学习、致敬!我爱向日葵,更爱像向日葵一样的人。
香樟树虽然没有水杉那优雅的身姿,没有柳树那柔软的枝条,没有桃树那美丽的花朵,但是它四季常青,苍翠挺拔,时时刻刻都散发出淡淡的幽香,令人心旷神怡。
当春姑娘迈着优雅的步伐向着我们走来时,小草们睁开了惺松的眼睛,香樟树也抽出了新的嫩芽,活像一个个“小脑袋”,新奇地望着这个美丽的世界,微风一吹,它们快活地“沙沙”作响,好像在互相讲悄悄话呢!
当夏哥哥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人间,香樟树的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亮眼,郁郁葱葱的,好像一把绿色的巨伞。同学们都在大伞下乘凉、嬉戏……好不快活。走进香樟树,阳光透过树叶照射下来,抬头一年,仿佛椭圆形的树叶上布满了星星。仔细一看,树叶上夹杂着黄绿色的`小绒花,一串一串的,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弥漫着淡淡的清香。
当秋弟弟蹦着跳着一脚把香樟树的花儿踢开,花儿就变成了一个个绿油油、圆溜溜的小果子,像一个个绿色的弹珠。到了11月份,香樟树的叶子有的变成一半绿一半黄,有的变成了黄色,还有的依然穿着绿衣裳。绿油油的果子也换上了新装,穿上了一件黑紫色的裙子,富有光泽,好是可爱。
当冬爷爷拄着拐杖,“呼呼呼”地吹着寒冷的北风时,香樟树依然苍翠挺拔,像一位将军一样守护着我们的校园。四季长青的香樟树无意争春,也无畏严寒,真是令人敬佩啊!
香樟树不仅美观,而且在日常生活和医药养生中,都有广泛的用途。它的香味可以耐温、抗腐、驱虫。它的果实可以治感冒、麻疹、百日咳、痢疾。它的树根可以理气活血,治上吐下泻、风湿、牙痛、汗脚、狐臭……
我爱香樟树美丽的身姿,更爱它广泛奇特的作用。
辣椒。辣椒是我喜欢的一种植物,从我第一次吃到辣椒开始,我便喜欢上了这种植物。它们既可以长在那里好看,又可以摘下来切了炒菜,既可以当做我的绿植养着,也可以成为妈妈炒菜的一种食材。
我的妈妈在我们家的阳台上养了两盆辣椒,一盆是红辣椒,一盆是小彩椒。这两盆辣椒在还没有长出辣椒的时候,它们长得一模一样,也就是长着一棵小小树,上面有很多很多的叶子,等到它们开始开花了,我也就知道它们要长出小辣椒了。
长红辣椒的那盆辣椒,长得比小彩椒那盆辣椒要快一些,辣椒花儿开完之后,它们的辣椒模样也就慢慢长出来了。只是这会儿的辣椒模样还是青色的,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如果不是我们对它们有所了解的'话,这会儿还有可能会被认为它们是青辣椒树呢。
长小彩椒的那盆辣椒,它们长得就没有红辣椒那么快了,而且长出来的辣椒也不是青辣椒的模样,它们一长出来就有了五颜六色的外表,让人看了觉得辣椒树可真是神奇,还能长出这样五颜六色的果实来。它们慢慢长大了,我们也就可以看见它们有着辣椒的形状,却有着彩色果实一样的容貌了。
我喜欢我的妈妈养的这两盆辣椒,喜欢它们带给我的美感,也喜欢它们成熟了之后被妈妈炒进菜里的味道。红辣椒炒熟了之后是辣辣的味道,像是它的外表一样,火辣辣的,而小彩椒炒熟了之后的味道,则是带一些甜味儿的,没有了什么辣椒的味道,吃起来更像是吃水果似的,让人吃了之后感叹辣椒与辣椒原来也是有区别的。
我喜欢这种名叫“辣椒”的植物,喜欢它的辣,也喜欢它的不辣,喜欢它颜色的多变,也喜欢它味道的多样。
在我眼中,最美的是野菊花!
在一次玩耍中,我偶然发现在我家楼底下盛开着的野菊花,我很惊讶!惊讶于这野菊花生长在废藉中,惊讶于这野菊花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寿命会长吗?惊讶中也有许多担心。
回到家中,忽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霎那间大雨便倾盆而下。我心里甚是担心,担心那野菊花怎能承受的了这风吹雨打?不一会儿,雨停后,我急忙跑到楼底下,直奔到那废藉之处,天啊!我看到了什么?居然是那傲然挺立着的野菊花,我惊叹着野菊花坚韧不拔的毅力。我想,野菊花不一定能挺的过下一次的暴风骤雨。我便买了新花盆,把野菊花移植到我的新花盆里面,我每天给它除草,浇水,精心的抚育。
就这样,有一天,我下午放学回家,又奔向阳台,我居然看到的是枯萎的野菊花,花瓣已经落下了,我的着急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了!究竟为什么会变成了这样?为什么会枯萎呢?我不明白,我是那样的精心培育它,我希望它能够盛开得更好!可……可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苦想着……终于,我想明白了,在废藉中靠坚韧不拔的毅力生长的野菊花怎能安于无忧无虑的环境中呢?我明白了,野菊花是不肯生活于无忧无虑的环境,它是要靠自己的拼搏精神,维持自己的生存;我明白了,明白了野菊花是不安于这种现状的,它要的`是自己拼出来的生活。
我便把它重新栽进了废藉中,它便立刻有了生气,但再也恢复不到从前那样了!
我们应该学习野菊花的那种拼搏精神,学习它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吧!
野菊花,我心中最美的野菊花!
樱花,这名字多么好听啊!实际情况比名字更美丽、动人。现在,我们就来感受它的魅力吧。
樱花的外形小巧玲珑,显得很可爱。它的花瓣很奇特,下头像水滴,到顶部,却像被剪了两刀似的,像把剪子,不过,这独特之处让我更喜欢它了。颜色白的比雪还白,还有淡粉色、深粉色等,像个个爱美的小少女。我常常会想,樱花的花蜜肯定甜甜的,否则怎么会把小蜜蜂吸引过来呢?或许是它太好看了,连小蜜蜂都喜欢它了,经常来采蜜呢?这问题一直在我的脑子里打转。
樱花开放的季节是春天。夏天,它的一些花像长出了皱纹似的,有些许萎缩,变小;秋天,它的叶子成了偏黄的.绿色,渐渐开始凋谢;冬天,它则被冷风吹得叶子都掉光了,头顶上上只有白皑皑的雪;而在春天,它开得大又美,几乎所有的花都开了,偶尔有几朵小花苞还在睡懒觉,还想多睡会儿呢!不过没关系,它们会醒来的,并且会和其他花一样可爱。
樱花树成群结队的,就更美丽了。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公园玩,忽然我看到了一大批的樱花树,我禁不起诱惑,抛下了妈妈,直接跑进樱花树林里玩耍。我使劲摇晃树枝,粉红的樱花纷纷飘落下来,像下起了粉红雨。那些花仿佛一个个刚出生的小花精,拖着漂亮的裙摆,轻飘飘地降下来。我使劲儿喊:“啊!好漂亮的花精啊,多像在仙境啊!”,我拼命去接花朵,好几朵都完完整整地落在我手中,那香气真是迷人啊!眨眼间,地上就变成粉色的了。
我们还会爬到高高的樱花树上,樱花树见了是小孩子们,立马用小花朵来装饰自己,让自己更漂亮,更有气质。
樱花啊!你的魅力太强烈了了!我都被你深深迷住了!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这是诗人元稹的诗句。可我最喜欢的植物是茉莉,茉莉花虽然没有牡丹的艳丽,没有玫瑰的浪漫,没有百合的魅力,但它却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所以,我更喜欢它那质朴无华的美。
我家就有两株茉莉花,我最喜欢它了?白银铸成似的茉莉花朵,像玲珑的古式纽扣一样,缀满在翠绿的枝叶。我对初入家中的两株茉莉更是疼爱,天天为它们除草,帮它们“洗个澡”……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呀!不到几天,它就结出了几个小小的花骨朵儿,到了晚上,它们才静悄悄的绽放,从不引人注意。它们绽放时没有一点儿声音,是因为它们生怕惊醒了我们,怕惊扰了我们的美梦。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鼻子里充满了茉莉的芬芳清香。我立马起了床,跑到了它们的面前,“一、二、三、四……”我喃喃地数道,“呀!一共有九朵!”我高兴极了。此时,香味就像一匹横冲直撞的野马,香味弥漫着整个屋子。我发现,茉莉花的花瓣雪白的.,像冰片一样,水灵灵的,真可爱!
花开花谢,这是自然规?簟N壹业能岳蚧ㄒ驳蛐涣恕?一、二、三,唉,掉了两朵花!”我悲痛地嘀咕道。突然,不知为什么,想起了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心想?凋谢的花能够滋养植物,增加开花的频率。于是,我把凋谢的花洗干净,放到了花盆里……很快,茉莉又开出几朵花来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说?“凋谢的花真的得到重生了,太好了!”
之后,这两株花成了我们家的一份子,它们给我们家带来了欢乐与清香,所以,我爱茉莉花!
茉莉不艳丽,不浪漫,也没有魅力,但它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我爱茉莉的清香,爱它的小巧,更爱它那质朴的美!
在许多花之中,牡丹国色天香,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兰花清新飘逸…而我最喜欢高贵的玫瑰花。
妈妈在我们家的阳台里种了许多花,有海棠花、杏花、桃花……姹紫嫣红,它们迎着三月和熙的春风,徐徐摆动,有的含苞欲放,犹如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的绽放开来,热烈奔放……那白的纯洁高雅,紫的高贵张扬,黄的轻盈典雅……一朵朵,一串串,在春天绚丽多彩的阳光下竟相展示自己的曼妙的舞姿,而那灼灼如火的玫瑰更是春天的宠儿。
远看一朵朵玫瑰花,好象一支支蜡烛,红红的火苗燃烧着、跳跃着,在阳光下朵朵笑颜灿烂,热烈奔放;当一阵风轻轻吹过,它便摆动起那柔美的身躯,轻轻曼舞,真是仪态万千。
玫瑰花迎着三月和煦的春风徐徐摆动。它长着一根细长而坚固的主茎,茎上长满利剑似的刺,让人望而生畏。它的茎上长着一片片叶子,这些叶子有的肥厚浓绿,有的娇嫩青翠的像翡翠般。叶子边沿像锯齿一般,中间有一条细细的小沟,上面还长着一条条细花纹。一朵朵灼灼如火的玫瑰花的花瓣挨挨挤挤、层层叠叠就像一个个红通通的玛瑙,美丽极了。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花儿全都绽放开来。露出粉红色的花蕊,热烈奔放。有的含苞欲放犹如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玫瑰花的花瓣十分之美,红得似火的花瓣,一层一层的环抱着,好似一个小姑娘灿烂的笑脸,又好似一只盛满红酒的高脚杯。我凑到它面前闻了闻,一股淡淡的清香飘进了我的鼻子里。“好香啊”。
我的最爱——玫瑰。你圣洁,美丽,芬芳,你代表爱情的见证,美的象征,人生就该像玫瑰花一样五颜六色多姿多彩。啊!玫瑰花,我爱你!
我家的后院种了好几种植物,有月季花、栀子花、玫瑰花、仙人掌……我最喜欢的还是仙人掌。我喜欢仙人掌顽强的性格、奇异的形状和广泛的用途。
我喜欢仙人掌之——顽强的性格
我十分佩服仙人掌顽强的性格,它长在花盆里其貌不扬,却很耐旱,就算你十天不给它浇水,它也一样活得很精神,即使是严寒酷暑,也无法阻挡它成长的脚步。除此之外,它有极强的生命力,如果你折断它身上两根枝,绝不会影响它的生长,如果你想移栽,非常简单,只要把折断的枝插在泥土里,不出几天它就会发芽、生长、开花。它不像其它花儿一样娇贵,尽管你没有细心照料,它也不会闹情绪。
我喜欢仙人掌之——奇异的`形状
仙人掌品种繁多,形态各异。我所见过的仙人掌有扇形的、柱形的、球形的……比如柱形仙人掌它的每一片叶子上都长满了刺,它的主干挺得很直,像一个个威武的士兵。而球形仙人掌则像一个滚圆的球,浑身上下长满了毛茸茸的“针”。整个球高不过30厘米。无论是什么样的仙人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身穿绿色衣裳,叶褪化成细小的尖刺,让人望而生畏。
我喜欢仙人掌之——广泛的用途
你别看仙人掌满身是刺,它的用途却很广泛。它的嫩茎可以做蔬菜食用,还可以加工成几十种仙人掌菜肴。仙人掌茎片可以制成片剂,胶囊,饮料等保健品。它可以做治疗胃病的药引,可以治疗腮腺炎,只要在仙人掌的茎上放上一点食用盐贴在患处,疗效会很好。仙人掌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加工后可以食用或榨油,把它放在电脑桌前还可以减少辐射……
仙人掌虽然没有其它花儿妩媚,也没有它们娇艳,但是它为我们做出了许多贡献,让我们永远注视到它的存在吧!
有的人喜欢高贵的玫瑰,有的人喜欢纯洁的百合,而我喜欢可爱的仙人球。
仙人球的形状是圆的,像一个球,它的根部是深绿的,顶上是浅绿的,上面长着密密麻麻的小刺,像一名绿色的战士,它的生命力如此强大,可爱极了!
它没有花,没有叶,独自生活在一个紫色的花盆里,虽然仙人球不起眼,比不上高贵的玫瑰,可我依然喜欢它。
它有防辐射的功能。
它喜欢在干燥的地方,可不像别的花一直浇水。
它还能吸尘土呢,如果你家有地方脏了,把一盆仙人球放在那,只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差不多就把地上的尘土吸干净了。
有一次,因为我非常的喜欢仙人球,就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摸,“啊!”我大叫一声,“好疼啊!”仙人掌的`刺扎了我的手,我想起了前两天我摸它还是软的呢!
我在电脑上找到了仙人掌的的资料,当仙人掌长到四、五、六月份的时候就要用小木棍支撑它。
我还找到了关于它的故事呢!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沙漠有一个古老的王国,国王要找一种植物来装扮沙漠,一位大臣找来了一棵松树,可松树没过两天就死掉了。又一位大臣找来了一棵梨树,可是梨树和松树一样死掉了。国王说:“谁能找到能种在沙漠里的植物,我就给谁100两金子。”大臣们都想要金子,所以大臣们找来了桑树、苹果树……可这些树都死了。一年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找到合适的植物,最后,一位大臣找来了一种叫仙人掌的植物,种在沙漠里百年不死。国王大喜,立刻赏了这位大臣100金,就这样,沙漠里有了植物——仙人掌!
我喜欢仙人球,不是因为它高贵,而是因为它单纯可爱,我爱你,仙人球!
我家的后院种了好几种植物,有月季花、栀子花、玫瑰花、仙人掌……我最喜欢的还是仙人掌。我喜欢仙人掌顽强的性格、奇异的形状和广泛的用途。
我十分佩服仙人掌顽强的性格,它长在花盆里其貌不扬,却很耐旱,就算你十天不给它浇水,它也一样活得很精神,即使是严寒酷暑,也无法阻挡它成长的脚步。除此之外,它有极强的生命力,如果你折断它身上两根枝,绝不会影响它的生长,如果你想移栽,非常简单,只要把折断的枝插在泥土里,不出几天它就会发芽、生长、开花。它不像其它花儿一样娇贵,尽管你没有细心照料,它也不会闹情绪。
仙人掌品种繁多,形态各异。我所见过的仙人掌有扇形的、柱形的、球形的……比如柱形仙人掌它的每一片叶子上都长满了刺,它的主干挺得很直,像一个个威武的士兵。而球形仙人掌则像一个滚圆的球,浑身上下长满了毛茸茸的“针”。整个球高不过30厘米。无论是什么样的.仙人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身穿绿色衣裳,叶褪化成细小的尖刺,让人望而生畏。
你别看仙人掌满身是刺,它的用途却很广泛。它的嫩茎可以做蔬菜食用,还可以加工成几十种仙人掌菜肴。仙人掌茎片可以制成片剂,胶囊,饮料等保健品。它可以做治疗胃病的药引,可以治疗腮腺炎,只要在仙人掌的茎上放上一点食用盐贴在患处,疗效会很好。仙人掌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加工后可以食用或榨油,把它放在电脑桌前还可以减少辐射……
仙人掌虽然没有其它花儿妩媚,也没有它们娇艳,但是它为我们做出了许多贡献,让我们永远注视到它的存在吧!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
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在某天早晨,炎热之余,又带点凉凉的微风,在教室的书柜中,我与它相遇了。它就是——《苏西的世界》。由AliceSebold所撰写。
你相信有天堂吗?不论我们是否相信,那里就是主角:苏西登场的舞台。这本书就在描写,苏西被谋杀后在天堂注视着还依然活着的家人、朋友、老师、警方以及凶手──邻居乔治。哈维。在冬天中的某天,苏西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乔治。哈维,他跟苏西介绍他自己挖的地穴,还试图带苏西进去。她被好奇心驱使,便这样走上蜘蛛布下的天罗地网。等到警方发现,只剩下一只手臂,其余部分早已顺着地下水道流向不知何处。剩下的只有无限的悲伤与失落。
在苏西死后,世界照常运转。但是,运转中也挟带着些变化。自从她走了,家人间的气氛变得尴尬且凝重,以及警方迟迟无法确定哈维先生就是凶手,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至,每个人都以他们的方式面对着。而我也从中学习、发现了一些人在面对挚爱之人的死去时的调适与面对的方法。
我们随着年纪的增长,都要逐渐学习如何面对死亡,无论是身边的人或是自己。在书中,我发现了大家在面对问题时会先想要逃避,并故作镇定,而我也不外乎。但是我发觉,时间久了,那种被自己隐藏起来的伤痛会渐渐的浮现出来,对自己造成二次伤害,连带影响自己的生活品质。到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镇定、根本没有解决问题,才回过头来去为那个再次流血的伤疤止血。
我最喜欢这本书——《苏西的世界》,因为作者不仅写的紧凑,也扣人心弦,翻译也把原汁原味给完整呈现。还有这整个故事,不仅让我学到该如何与人与人相处圆融和人们面对不同事件的心理想法,更重要的是,唐太宗曾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看这书就好像是如此。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苏西的世界》。?
在我的小书柜里有许多的书,不仅有童话书,还有生动有趣的故事书。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
这本书里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辛巴达历险记》、《渔夫和魔鬼的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神灯》等,其中《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出身穷苦、一贫如洗的阿里巴巴在去砍柴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强盗集团的藏宝地,他轻易地得到了大批财富,但他并不完全据为己有,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维护了人间的正义,也教导了我们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做个勇敢和善良的人。
我喜欢这些故事书,因为我在读这些书中的故事时,不仅得到了读书的快乐,而且明白了这些故事里的道理。我喜欢读书,书是无言的,却给予我太多太多,让我懂得太多太多。
我的课余时间呀!四个字——丰富多彩。什么溜冰、跳绳……我都喜欢,可我一进入书的世界,那可以三天三夜不用吃饭了,书,就是我的食物。一但进入书的世界,我就快乐无比。
我爱的书有许多,可我最喜欢要数《安徒生童话》了,说到安徒生,我可是他的小书精,告诉你: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的童话充满幻想和乐观精神,既有对美好的追求,也有对丑恶的讽刺。200多年来安徒生的童话一直畅销不衰,《皇帝的新装》、《丑小鸭》、《海的女儿》等等,都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经典。
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像我一样,还想再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本书会教我们许多知识,给我们深刻的教育,伴我们快乐成长。这本书是妈妈前两年带我逛书时,在我迫切要求下买回来的,至今书还有九层新,因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对它爱护有加,边角一有卷起就及时压平,还常常让它陪伴我,充实我的课余生活。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开阔视野的海洋。我的书有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它里面装满了知识,只要翻开它,就会看见它神奇的大千世界。
有一次,妈妈在收衣服的时候叫我帮忙,只见妈妈拿来一件衣服,嘴里念叨着:“怎么每件黑衣服上都会有苍蝇和蚊子的粪便呢,真是奇怪了。”我把衣服拿来看了看,还真是这样,这是为什么呢?我就去请教我的老师——《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以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蚊子多半喜欢弱光,因为黑色衣服反射的光线比较暗,而蚊子正好喜欢这样的光线,黑色容易吸收太阳光,穿黑色的衣服会比穿浅色的衣服感觉热,流的汗也更多,汗液里含有一种叫乳酸的物质,也是蚊子喜欢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享受知识带给我的快乐。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
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我家里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阿凡提的故事》,阿凡提,这个家户喻晓的人物,长着黑黑的山羊胡子,大大的脑袋上缠着头巾,瘦瘦的身上穿着大布褂,骑着一匹瘦瘦的毛驴。他是个勇敢、聪明机智的好人。
其中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巴依和他老婆特别贪心,他们想要很多金子。于是他们就想到一个办法——在树荫底下收费。正好,他们家门口有一棵大树,夏天的时候总有许多人在树荫底下乘凉。
第二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天上,热得人喘不过气来一大早。赶集的村民在树荫底下歇脚。巴依迫不及待地冲出来跟大家要钱,大家都很气愤跟他争论起来。这时,阿凡提骑着毛驴来了,他悄悄地站在众人背后观看。巴依抬头看到了阿凡提,把手一伸说:“阿凡提,你来得真好,赶紧交钱。”阿凡提奇怪地问:“干嘛要交钱。”巴依就把交钱的理由告诉他。阿凡提听到后提议把树荫卖给他,巴依一听他肯买他的树荫,心里乐开了花。他们把价钱从十元加到二十元,最后加到一袋钱,阿凡提二话不说就把钱交给巴依。
之后,阿凡提叫巴依立下字据永不反悔,巴依老爷笑嘻嘻地签下了。慢慢地树荫投到了,巴依老爷家里,阿凡提跟村民们就坐到他家里,还要巴依夫妻两交钱。巴依夫妇气得直跳脚,只好乖乖交钱。
阿凡提真聪明啊!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随地想去的故地。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
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如果说一位好老师可以教会你很多东西,那么一本好书同样也能开阔你的视野。我就收藏着这样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年级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店时买的。那一次,我和妈妈走进新华书店,只见里面的书架前挨挨挤挤都是人,有家长,有小孩,有年轻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也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他们有的眼睛盯着书架上在仔细地挑选着,有的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中,聚精会神地低头阅读着……我被这情形感染了,也立即忘记了一切,陶醉在这海洋里了。很快地,我一下就被书架上的《世界名人故事》吸引住了,高兴得喊起来:“妈妈,我就要这本!”妈妈走过来一看,马上爽快地答应了。来不及等妈妈付钱,我翻开书,蹲在那,借着刚学的拼音认真地阅读起来……从此,《世界名人故事》成了我每日必不可少的一顿“美味大餐”。从中我认识了达尔文、马克思、牛顿、居里夫人……其中,我最崇拜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爱迪生八岁退学,十二岁右耳失聪了,可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创造了世界发明史上无数个第一。他的这种身残志坚的精神常常鼓舞着我克服了学习、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困难,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勤奋好学的学生。
我最爱读这本书,里面每一位可敬的人都值得我去学习。感谢它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书被有些人认为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文字工具,还有些人认为它是精神粮食,而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粮食。书也分好书和坏书,有许多类型:童话型,漫画型,文学型,历史型
我最喜爱的书是《微笑,遇见幸福》,作者是北京卫视主持人栗坤,她在这本书里讲述了她小时候的梦想,到长大后梦想成真,一路来历经千辛万苦。栗坤,北京电视台80后美女主持,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进入北京电视台后,栗坤先后主持了《心跳五连环》《争霸王中王》《身边》等栏目。
最让我受感触的是《是淬火,更是涅槃》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栗坤大学二年级时,大型益智节目《心跳五连环》招聘主持人。有许多著名的主持人都来尝试,栗坤和她的同学就像一张白纸,其他来面试的,有些人的履历能写成厚厚一沓,到后来她的同学放弃了,可栗坤没放弃,仍然奔波在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电视台之间,最终,她即兴以水为题作一段阐述,被成功入选了《心跳五连环》栏目的主持人。
虽然,栗坤刚进北京电视台时,遭到许多观众的批评,但是,她最终克服困难,得到了亿万观众的认可,成为北京电视台的优秀主持人。从栗坤的成长故事中,我们体会到了:一个人必须坚持不懈,克服困难,最终就会实现梦想。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清晨,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怎么滚粪球的,蚂蚁是怎么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楚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而《昆虫记》给我生活的启示是大千世界里有很多事物等着我们去发现,去寻找,去解开大自然的谜底。《昆虫记》的作者,就是一个很善于探索大自然的动物学家。他在观察小动物的时候,经常都是废寝忘食,一动不动,非常专心。这样才写出了如此伟大的巨著。
所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善于观察周围的世界。如果每个人都以这样的态度对待世界,相信人类会有更大的成就。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它的书背面有这样一段话:“这实在是一本宝书。我觉得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应该只有两种人存在:一种是读过《夏洛的网》的人,另一种是将要读《夏洛的网》的人。”这段话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书,看了起来。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夏洛是一只蜘蛛,威尔伯是一只小猪,它们是一对好朋友,每天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传来了一个坏消息:威尔伯将被主人杀掉,做成熏肉火腿,威尔伯伤心绝望,它哭着说:“谁来救救我?”夏洛勇敢地站了出来,说:“我救你!”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等赞美威尔伯的字样,大家都认为小猪威尔伯是一奇迹,夏洛改变了它的命运。主人朱克曼带它去参加集市大赛,获得了特别奖,主人再也不会杀它了,而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为这只帮助他人却不求回报的蜘蛛夏洛而流泪。夏洛救了威尔伯,威尔伯最后也救了夏洛的孩子们。我想我们在与朋友相处时也应该像夏洛那样,去帮助他人,当你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时,你也应该像夏洛那样,懂得感恩。
我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这本书,来和我共同感受一下夏洛编织的这张爱的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中蕴含了许多道理。拥有一本好书,相当于拥有一个好朋友。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海蒂》,就是一本有趣又感人至深、耐人寻味的书。
主人公海蒂是个天真灿烂、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她用那颗金子般的心感染了周边的人。但是,海蒂是个孤儿,不过,她并没有因为没有父母而难过,反而更加热爱生活。
不仅如此,她还让性格古怪、对人的爷爷变得温柔起来,她爽朗的笑声使羊倌彼得不再寂寞,不再孤单;还给双目失明的彼得奶奶带去欢乐。
更使我感动的是海蒂的爱心。在彼得放的羊里,有一只丧失母亲而胆小的绵羊,名叫小雪,海蒂因为同情他而更加亲近他。海蒂也没有因为“小霸王”的霸道而嫌弃他。她这么有爱心,又哪会有人讨厌她呢?现在总有人被钱冲昏头脑,随意捕杀动物,真正爱动物的极为少数。将心比心,他们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动物们的感受呢?
海蒂被她姨妈送到爷爷家不久后,又被接走送到了一户富人家里,从此,海蒂过上了受别人约束的生活。后来海蒂患了思乡病,又回到了爷爷身边。在那个春天,海蒂在富人家交的朋友克拉拉也来到这儿,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和鼓励下,不会走路的克拉拉开始站立,慢慢学会走路,这是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的。
海蒂用爱改变了别人,我们也要向她一样,热爱生活,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因为,爱——是生命的根基。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在我的书柜上,我喜欢看的书有《教育">爱的教育》、《昆虫记">昆虫记》、《伊索寓言》、《格林童话》、《成语故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内容非常精彩。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的国王被一个女人骗了。这件事让另一个国家的国王知道了,从此这个国王就发誓每天都要娶一个新皇后,然后等第二天再把这个皇后给杀了。他认为世界上每一个女人都非常坏。从那以后,国家不再那么安宁,弄得人心惶惶。可怎么办呢?就这样娶了杀,杀了娶。到最后娶了宰相的女儿,宰相的女儿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想了个很好的办法来对付国王。
国王十分喜欢听故事,她就投其所好,讲许多很动听故事给他听,但是每当讲到十分关键的地方时就停下来,等第二天继续讲。就这样日复一日,宰相的女儿在国王身边住了很长的时间,讲了一千零一夜才把故事讲完了。国王终于被皇后感动了,决定不再杀皇后了,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只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就会克服任何困难和危险。用我们聪明的头脑,来帮助自己。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杨红英写的,杨红英写的书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写的书还有《笑猫日记》等。
在《五·三班的坏小子》里“肥猫”、“豆芽儿”、“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几个坏小子。当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戏弄。有一次,豆芽儿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贴了张纸条;我很丑,而且不温柔。当艾薇看到这张纸条时,她哭了呢!哎!原来美女也会被人戏弄啊!
“肥猫”的名字其实叫鲁云飞,因为他很胖,所以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肥猫”。他和同桌夏雪儿是一对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线的事,害得“肥猫”罚跑操场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撑不住了,何况是二十圈呢!我说,“肥猫”你还真惨啊!
“豆芽儿”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里所看到或听到的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同学们一句也没听懂,害得地理老师全部重新翻译了一遍。
兔巴哥是个飞毛腿,可是他跑步总是闭着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后还是赢得了胜利。
记得军训的时候,因为一次紧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团团围转。“肥猫”和“豆芽儿”穿错了衣服,“豆芽儿”的衣服穿在“肥猫”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闲衣,露着他那圆圆的大肚皮。而“豆芽儿”呢,简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爱的还是米老鼠了,因为他把短裤当帽戴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这些有趣的故事里,爱上了这些坏小子们。当然,我也很喜欢其中的每一个主角,而且不是一点点。
我很喜欢看书,平时阅读了好多书,但我经常翻看,最喜欢阅读的只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封神演义》。它是爸爸在今年儿童节期间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姜子牙下山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与商朝的纣王打仗的故事,里面讲述的很多神仙、妖怪、道长、将军和他们的神奇本领。
比如说吧,我看的最津津有味的是魔家四将和哪吒、杨戬、黄天化在西岐北门的大战。敌方魔家四将,老大魔礼青有一把宝剑“青云剑”,刻着“地、水、火、风”符印,使起来有四种威力;老二魔礼红有一把“混元伞”,转动时乾坤晃动;老三魔礼海背着一面琵琶,琵琶上有四根弦,分别是“地水火风”,拨动弦时和青云剑一样,威力无穷;老四魔礼兽囊内有一只花狐貂,喜欢吃人。我方先后出场的哪吒,莲花化身,法宝众多;杨戬,三眼神将,七十二般变化,他们都很厉害,但都打不过魔家四将,形势非常危机,结果出来一个凡人,武成王黄飞虎的儿子,黄天化,骑着玉麒麟,手拿两柄银锤,怀揣法宝“攒心钉”,在哪吒、杨戬的配合下,一举打败魔家四将。我能想象到当时,法宝满天飞,两军对战,喊杀震天,奇迹不断发生,不到最后真的不知道结果是什么样的。
怎么样?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神奇呢?我喜欢这本书。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友情的伟大和家的含义。
《柳林风声》介绍了一群个性鲜明而又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暮暮动人的生活故事。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侠义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们很尊敬它,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还有敦厚老实、心地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胆小爱冒险的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默默无闻地为大家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和赞美。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地挥霍它爸爸留它的财产,最终进入监,而后逃出监狱,发现黄鼠狼抢走了它的家,经过老獾和其它伙伴的改造,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又夺了回来。从此以后,蟾蜍改过自新,改掉了挥霍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看庆功宴这一章,主要讲述蟾蜍、老獾、河鼠、鼹鼠齐心协力,一致攻打黄鼠狼帮蟾蜍夺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们从地道钻入配餐室,看见黄鼠狼便打,场面非常激烈,最后成功地夺回了蟾蜍的老宅。
这本书歌颂了友谊和温情,可见,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时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轻易放弃。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今天我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作业,让我们回家写征文,当我看见家长信背面推荐书目中有一本《樱桃沟的春天》这本书,我才想起我以前看过这本书,这本书很有趣,便正好用在我的作文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书中主要讲了清明刚过,笑猫和虎皮猫还有小猫们碰到了万年龟正好一起离开了翠湖公园,因为万年龟能闻出孩子的味道,便把我们带到了望龙山下美丽的樱桃沟,千方百计才找到了马小跳的爷爷和奶奶家,他们家里很热闹,动物也很奇怪,有爱管闲事的阿黄,有忠诚并会滑板的母白鹅,有拥有一副金嗓子的鹩哥,还有得了相思病的阿黑和溜冰大王黑旋风,他们之间发生了很有趣的故事。可是不久全世界都变得很反常,所以动物便都开始逃亡,连球球老老鼠也说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可是笑猫坚决不走……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觉得母白鹅的咬人事件这个小故事很感人,鹩哥装战斗机的声音为了赶走偷吃樱桃的剪刀怪嘴鸟,用嗓过度导致嗓子出血,可是全村人都以为它是扰乱人们的生活,还纷纷责骂,并殴打鹩哥,但是他仍然在坚持着,并默默的守护着人们的财产。他的这种牺牲自己,关心他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还从溜冰大王黑旋风和滑板高手母白鹅的身上学到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道理。
从幼年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书,书便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分。
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看见同学那有一本《秘密花园》,我看着题目十分有趣,并在脑子里想:秘密花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花园,它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好奇心促使着我也要去买一本。
回家以后,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妈妈便把这本书递给了我,我像拥有稀世珍宝那样开心,喜欢得不得了。
我每天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下课看,放学看。有一次,我在哈麦尔森里面看书等妈妈,我看了有1个小时半的书,发现妈妈还没有来,就拿起手机要打,却发现屏幕上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而且都是妈妈打的,我的天哪!我居然都没听见。我飞快地跑到车站,看见了妈妈的车,便进去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说:“看书是好,但是也要有个限制,下次不允许再这样了,害我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告诉我:美好的大自然赋予我无穷的力量,我也要施展魔法,我也要像玛丽、柯林一样,跑起来,跳起来,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人,一个健健康康的人。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似乎我与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同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喜欢读各种科普类、军事类的书,也喜欢读那些优美的经典名著。这里,我要介绍的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12岁的少年成长为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的过程。
保尔·柯察金是一个经典人物,而他的创造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更是给予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神圣向往,并向世人表达了“生命的意义”。书中那些经典的句子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将革命事业讲述给了世人,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向往带到了全世界。保尔一直都很坚强,他在双目失明、双腿瘫痪的情况下,还能写出一部优秀长篇小说,光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保尔是一位坚强的红军战士!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保尔不但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拿起了新的武器,投入了新的战斗——保尔虽然失去了拿枪的战斗能力,但最终因文学创作的成功,仿佛拿上了新武器,开始了新的战斗!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各种挫折时,要像保尔一样坚强。保尔,你永远是我们的榜样!
我是一个喜欢探索奥秘的女孩,所以我最喜爱的书并不是什么小说、童话,而是一本非常具有震撼力+吸引力的书《世界未解之谜》。
整套书内有孩子们最好奇、最想了解的宇宙奥秘、动物世界、历史文明等各类科学知识,又有塑造孩子健全人格、培养孩子良好品德的小故事和中外经典,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主要领域均有涉及,书中采用图文并茂的新颖体例,精收世界上最著名、最奇妙的未解之迷数百则,并配以珍贵罕异的精美图片,为同学们展现一个极具想象力、机具神秘感、极具挑战性的未知世界。
我对其中的几个迷都深感兴趣,闲暇时都会思考哪一种答案才是那个迷的最终答案。《牛顿精神失常之谜》《铁面人之谜》以及《失踪的原子弹之谜》,这三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未解之谜是最令我感兴趣的了。《牛顿精神失常之谜》:牛顿在50岁那一年,突然精神失常了,导致他精神失常的原因有三种见解:其一,可能是超负荷的工作极为辛苦,最终精神紊乱;其二,牛顿精神失常前一年,他母亲死了,后来,他的科学手稿以外烧毁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其三,牛顿可能因为长期接触水印而中毒。哪个答案都有它的理由与根据但真正的答案还要探索……
选择一本好书,不能只看外表,内容最重要。《世界为之谜》既没有精美的外表,也没有很高的价格,但是他的内容却引人入胜!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抗战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干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酷虫学校》,这是一套昆虫世界的校园冒险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个学校里有许多奇怪的同学:有的同学喜欢在上学路上收集粪蛋,有的学生喜欢在教室的过道里疯狂挖洞,有的学生把咬人的午餐带到学校,也有的学生无法控制咀嚼黑板和课桌的冲动。
这本书就像昆虫类的百科全书一样,书里讲了一些昆虫的特点,习性,某个地方的功能还有生活在哪里,讲述了一个昆虫从卵到幼虫再到成虫的奇妙旅程。在每个昆虫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许多事情发生,比如在第一册书上的杂虫班里的狼蛛001就把果蝇老师给吃掉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虎甲的小甲虫,因为它跑的很快,不怕任何挑战,而且它不挑食。还有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屎壳郎,笨笨呆呆的屎壳郎关键时刻真有担当!不要取笑一只吃大粪的虫子,它就没有取笑我们喝可乐吃薯片!当然,还有那只吃掉老师的虫子——狼蛛001,这可真棒!可以吃掉老师的学校才是最酷的学校!
这本书写的很有趣,非常生动,读的时候我还掌握了许多昆虫知识。通过故事中那些酷虫大战的结果,我们了解了自然界昆虫的食物链及昆虫的习性。相信看了这本书,会让你爱上那些调皮可爱的小虫子的。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的好多的昆虫知识!
大家好我是二(6)班的程馨我这次的说写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成语故事》在这里面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天衣无缝,现在我就来给大家来讲一一讲天衣无缝这个故事。唐朝时有个御吏名叫郭翰。此人善于观察分析问题,许多官员贪赃枉法的行为都败露在他的手中。盛夏的一个晚上天气闷热,郭翰在屋子里实在是睡不住了,便搬了个竹床到院子里去睡仰面,躺在竹床上,他看着皎洁的月亮,辨别着满天的星斗,倒也趣味盎然。突然他发现天空中有一位女远及近飘然而下。
郭翰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揉一揉,想把眼睛睁得更大些,看看清楚确实,是一个女子穿着五彩衣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郭翰看着那女子,不禁想起每年七月初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传说,脱口而出,你是天上的织女吧!美丽的真理说:“我是天上的织女。郭翰目不转睛的看着美丽的织女,打量着那随风飘飞的衣裙。突然,他发现,这里的衣服没有缝纫的针脚,感到很奇怪,就问咦?你的衣裙怎么不是用线缝的呢?织女说:我是天上的神仙,神仙穿的都是天衣,天衣本来就不是用针线缝合的,所以就不会有缝过的痕迹了。织女说完轻盈地飘离地面升向天空中。郭翰看着织女,嘴里喃喃的说:“哦,原来天衣是没有缝的!我的分享已结束,谢谢大家!
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
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
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喜欢看书,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在我所看的书中我最喜欢是《100个道理故事》,因为这本书是在我生日时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对我它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本书满含爸爸的期望,这本书浸透爸爸的深情……
这本书是由许多故事组成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们从生动浅显的故事中明白一个生活哲理,让我们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我认真地读完了每一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是《要钱不顾命的人》。故事是这样:有一对夫妇,丈夫年老体弱,不能出外给别人给别人干活挣钱了,所以生活得很贫困。但他的妻子却不体谅他,整天闹着向丈夫要这要那,老头没有办法,十分苦恼。一天,老头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头大象在吃青草,吃完草后飞上天。第二天,当大象吃完草后,又要飞走时,老头紧紧地抓住了大象的尾巴,来到了天国。老头在天国里得到了许多的钱,于是抓着大象尾巴回到了地面。消息传开了,附近的人们看到了都很羡慕,前来打探消息,并希望老头能带他们也去天国,也去得到许多的财富。好心的老头答应了,领他们来到了大象的地方,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抓住尾巴,飞到半路,别人问天上的前有多少,老头用手比划,一只手比划不够,就用两只手,当手一松开的那一刹那,他们掉下来摔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
我们,不要异想天开地想不劳而获,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
主人公简·爱有一颗普通人所没有的坚强而高贵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读完。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可怜的简·爱的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被人欺负。后来,她去了孤儿院,但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做这个和那个,总是打简·爱,但海伦和简·爱成为朋友,他们很高兴。但不幸的是,海伦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简·爱。现在简·爱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长大,但她成为了一名有着坚强意志的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个家庭对简·爱非常好,家里的男人很快就爱上了简·爱。但就在那时,简发现这个男人有一个妻子,所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当这个人得到消息后,他在庄园里放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然而,这个人也是盲人。当这个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身边,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没有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是对简·爱经历的完美描述。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了上帝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是,简·爱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为什么我们不爱生活?即使面对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像简·爱一样勇敢地面对!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忠实可靠的朋友,书更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我读书,我爱书;我爱书,我品书。一行行散发着墨香的文字,一个个精彩的故将我带进缤纷的童话世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听!那个下着雪的平安夜,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叫卖声。她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真希望她能生活在和我一样的年代里,我一定要和她做朋友,一起读书、一起游戏,尽情享受温暖、亲情和欢乐。
看!蓝蓝的大海里,小美人鱼爱上了人类的王子,她用最美丽的声音换取了人类的一双腿。为了爱,她忍受着像踩在刀尖上一样的痛苦;面对死亡,她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她的善良,让她拥有了一个不灭的灵魂,也让我明白了爱的真谛和善良的美好。
瞧!从一出生,它就和兄弟姐妹们不一样,长得又大又丑,别人都叫它“丑小鸭”。它到处挨打、被排挤,碰到了可怕的猎狗,忍受着母鸡和猫的嘲讽。经过了寒冷而漫长的冬天,终于,在可爱的春天,它变成了最美丽的白天鹅。这一刻,我不禁也为丑小鸭的幸福而感到欢喜。
一本好书可以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百味。读《安徒生童话》让我坚信了善良的美好,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安徒生童话》。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的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一本本书就像一颗颗种子,撒播在希望的田野上,带给我们满满的收获。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数学西游记》情有独钟。
打开这本书,就如同进入了一个神奇的数学森林王国,而我就如同一只小鸟,在森林王国中自由的翱翔。书中,我最佩服的是孙的勇敢与智慧,每次唐僧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沉着冷静,运用自己的智慧,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妖魔鬼怪,把唐僧和弟兄们成功解救出来。而在唐僧一次次充满惊险而又有趣的经历背后,都隐藏着许多深奥的数学知识。因此,在不知不觉中,我感受到了数学无穷的力量。书中灵活多变的数学题训练了我的逻辑思维,拓展了我的解题思路,提升了我的.解题能力,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回想之前做数学题时,我内心总是感到莫名的紧张,但自从读了《数学西游记》后,我常常将自己联想成那只聪明的数学猴,不管遇到多难的题目,都能迎刃而解,同时,我也从中体会到了解题的乐趣。
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的数学知识,还明白了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要沉着冷静,用智慧战胜困难的道理。
同学们,书籍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让我们在书的王国中遨游,让我们遇见多彩的世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如冰心奶奶所写的诗歌,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优美的语句让人沉醉其中。
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你记忆深刻,书中的小主人公的名字叫林英子,主讲的就是她家乡发生的趣事,以及令人伤心失望的事情。主人公英子从小的时候调皮到现在的这里中间经过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实在故事的结尾她的爸爸因生病而去世了。她们家一共有6个孩子,爸爸去世了,只看妈妈一个人带她们全家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了?
我还记得这本书的最后哪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这是为了体现出爸爸的去了,家里就只有英子最大,英子要照顾好弟弟和妹妹们。
故事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秀贞正准备要带妞儿去见思康叔,英子不管自己有没有发烧,始终要去见秀贞和妞儿,并且把她的金镯子送给了秀贞。英子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英子正因为这样关心别人,珍惜友谊,才会有这样的快乐的童年和这么多爱她的人。在来看看我们现在丰衣食足,却总是不满意,也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并且不好好珍惜情感,这样又能快乐吗?我们都应该向英子学习!
作者透过主角英子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让人有一种深刻的记忆。
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书种类很多,比如有那些搞笑的阿衰和漫画之类的书,还有神话版的西游记和现在有了作文班老师的推荐,我发现最近喜欢的书是:《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看了这本书之后令我念念不忘,里面的故事告诉我,心中要有梦想就得努力实现梦想!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这几个小故事,这七个最精彩的故事分别是:金奖卷、金奖卷的头两名得主、查理生日、又有两张金奖卷找到了、约瑟夫爷爷孤注一掷、一家人开始挨饿、奇迹。
这本书让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他,查理一家从贫穷到幸福的一个过程,金奖卷五名得主,除了查理,其他人都爱贪吃,贪婪,邪恶而被惩罚,一个是被吸到了玻璃管里,还有一个变成了乌饭浆果,第三个去了垃圾箱,第四个送到了电视台的传送带,最后查理有了吃不完的巧克力。
本书主要内容就是表现了,里面的人笨和贪心,整部书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贪心,不要贪婪,不做邪恶事,就不会被惩罚,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现在我还经常回忆里面的故事情节,有时还会拿起翻阅看看,有点百看不厌的感觉。这本出名的书大概不少同学都看过,如果没看过,我强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自我感觉是书中的精品,值得大家阅读。
我是个爱读书且读好书的人。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看,我就像断了奶的婴儿一样营养不良。每当遇见好书,我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借来先睹为快。书已经是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两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书已经读完了,于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们班的书柜,借到了这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读完了。由于没有新书,于是忍不住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亚当斯的自传,可怜的海伦,只拥有了19个月的“彩色世界”,本来活泼健康的她只能与黑暗作伴,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海伦太多的恐惧,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的命运,从此海伦充满自信,与命运抗争,一步一步奋勇前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熟练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语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试想,不经历风雨的磨练,怎能见到美丽的彩虹?试想,海伦成功的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凭着自己不懈们努力,冲破了的黑暗与孤独封锁,谱写了一曲不朽的奋进之歌。
饱经风霜的战土,才能驰骋于辽阔的草原;经风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飞翔在无际大海上;孤绝萧杀的雄鹰,才会翱翔于乌云弥漫的天空;遇上好书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发现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善于从书中涉取知识的养分,用自信书写成功,用努力铸就样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是一位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家的课外书数不胜数,都是儿童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爱的教育》,虽然有许多划痕,破旧很多,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是一本破书,但在我眼里却很珍贵。这本书给了大家很多启发,充满了爱的教育,让我一生受益。
在这一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蒂》,文中写了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忽然撒开母亲的手,倒在了街上,这时一辆马车正往他倒下的地方驶来。罗伯蒂眼见这个小孩将被车子轧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假思索地跳了过去,把孩子救出来,不料自己却被车子轧伤了,我真为罗伯蒂这种行为感到由衷的敬佩。罗伯蒂就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默默无闻地保护别人,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爱的教育》写的就是一种蕴藏在爱中的教育,社会还是有些邪恶,我们要让爱把邪恶变成善良,把暴力变成温情,把冷酷变成热情,把狭隘变成宽阔。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赖,这样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爱的教育》启发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多点关爱,多点帮助,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和善良真诚的心。
这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我,爱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在学校里,我们接受知识的同时,更得到了老师、同学给我们的关怀之爱;在家里,父母对我们每天上学的叮嘱,是一种温暖的爱,一种亲人之间的爱。这本书让我们感到处处都是爱。
书就是人们进步的阶梯。爱,就在我们身边。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假如你是一位盲聋人,你会怎样做?你会乞求上帝给你三天光明吗?也许你不会,但她会,她就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女性之一——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出生后第十九个月时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被夺去视力和听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海伦·凯勒曾幻想上帝可怜她,给她三日光明,并已经合理地归划好了这三天该怎么办。第一天,透过“灵魂之窗”看那些鼓励她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心怀感动的人们;第二天,她要看黑夜变为白昼,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看太阳将沉睡的大地唤醒;第三天,去体验忙碌人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但这只是美妙的幻想而已。
本书作者海伦·凯勒以自传体散文的形式“写”出了她对光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把生命中的每一天看作最后一天,从而变得更加努力。她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发掘生命中的一切潜力,充分享受生命中的一切美好,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不虚度光阴,不浪费天赋。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生活的方法、做人的道理和生命的意义。听了我的介绍,你想看看吗?那就快来和我一起阅读吧!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简·爱》。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简·爱》。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是让我认真读完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勃郎特去。主要讲述了简的一个成长过程和遭遇:女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因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里相继去世。幼小的她寄养在舅父母家中,遭到虐待,后来被送进慈善机构创办的寄宿学校,长大后,与罗切斯特结了婚。
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性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上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情节扣人心弦。
我是喜欢简说的这一段话:“你以为我只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仅有的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纹……”这段话深深震撼到了我,让我看见了一个不被命运屈服的灵魂……
朋友,你们是否和我一样被简的精神感动了呢?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雱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雱,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雱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雱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雱,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雱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雱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雱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雱的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雱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绿野仙踪》是莱曼·弗兰克所写。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充满快乐的冒险故事,很值得我们品读。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女孩多萝茜冒险的经历。在一次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中,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吹到了遥远的地方——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人的身边,她在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朋友:想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的稻草人,渴望有一个真诚的心的铁皮人和一只希望有勇敢精神的胆小狮。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度过了一个欢乐、不可思议的旅途。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只要团结一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如果一路上,多萝茜没有朋友的帮助,是很难回到自己的家乡的。这四个好伙伴在一起,互相鼓励,勇克难关,最后,自己的愿望也都如愿以偿了。
读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自己曾经做过的小实验:拿起一根筷子,“啪嗒”一声就可以折断,很容易;但将几根筷子抱着一团以后,就再也不会像刚才那样迅速又简单地折断了。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但往往只要团结一心,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一部很好的读物,它不但教我们要团结一致,还教我们一些生活中的常识,如:铁如果生了锈,加一些油滋润便可以缓解;稻草人最怕火等等,我很喜欢莱曼·弗兰克的这本书。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书。书就像一个游乐园,里面充满了无尽的乐趣;书就像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其中《格林童话》这本书就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格林童话》的封面是龟兔赛跑中的场景:乌龟气喘吁吁地往前爬着,旁边的兔子正在呼呼大睡。正中间还有“格林童话”四个漂亮的花体字。整个封面色彩丰富,动物神态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是我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才买到的。刚买回家时,它就像美味的食物一样,让人一拿起来就不愿放下,我天天抱着他看。有一次,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我仿佛看见那狠毒的王后正在下毒,令我气愤不已的场景,我仿佛听到了王子和公主结婚时教堂里敲响的钟声,让我打心眼里高兴。我仿佛来到了他们生活的花园宫殿,闻到了那沁人心脾的花香……当我正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突然“砰”的一声,原来是我的碗掉到桌子底下去了。奶奶责怪我不好好吃饭,于是我匆匆忙忙扒了几口饭,赶紧找个角落看书去了。
我爱书,爱它的美丽,爱它的智慧,爱它的博大……和他们在一起是最快乐的,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我要继续和它快乐地生活,无忧无虑,我的成长故事会随着书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渔夫与魔鬼》,它把我带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海边儿住着一对勤劳的夫妇,他们靠捕鱼为生,渔夫每天的运气都很好。一天,他的运气非常不好,他撒了几次网,捞上来的都是水草、死鱼等等,他火冒三丈地说:“今天怎么了,几次撒网捞上来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他又把船划到深海区,用力一撒,过了一会儿收网时发现捞到了一只精致的瓶子,他把瓶上的盖子拔掉,忽然一团浓浓的烟雾飘了出来,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魔鬼。魔鬼说:“你今年救了我,但我还是要杀你的。”渔夫说:“我救了你,你为何还要杀我?”魔鬼说:“我因犯下了错,天神把我关进这瓶子里,我当时发誓说,这个世纪内如果有人来救我,我就满足他三个愿望,可是没人来。第二个世纪我说有人救我的话,我就给他用不完的金子,可还是没人来。这个世纪到了,我说谁来救我,我就杀了他,而你来了,所以要死了!”渔夫听罢,默默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渔夫说:“你身子那么大,瓶子那么小,你怎么进去?”魔鬼得意洋洋地说:“看看我是怎么进去的吧!”他化为烟雾钻进瓶子,渔夫急忙把盖子盖上,魔鬼苦求他,可渔夫哪会信他?于是他运足力气把瓶子扔得远远的。
读完后我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努力克服,并且要用智力来解决。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看过许多的书,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深刻意义,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不畏艰难的保尔;《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杨歌的爸爸就算无法找回变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这本书总结了一切能成功的原因。如:第一章“成功是计划出来的”,第二章“进步的源泉是坚持不懈”,第三章“高情商赢得未来”……
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名言,如: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还有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些名言让我的生活欢乐而又充实,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功,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贫穷,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梦想,而在于他总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你脚踏实地做好准备,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成功的光芒会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的努力一定会成功,但是获得好的结果也不要骄傲。谦虚使人进步,而骄傲却会使人退步。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坚持一定能够成功,不灰心,不丧气,让成功和自己一点点接近。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作用很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争霸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座通往智慧的大门。
这本书中,作者以精湛的手法,刻画了许许多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等。
对于奸绝曹操,我还有点不同的看法呢!
曹操精通兵法,治军严整,爱惜将才。鲁迅这样评价曹操:“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
虽说曹操曾“梦中杀人”,有奸诈的一面,可他在临死之前安排了自己身边的人的生计。可见,曹操还是有善良的一面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曾“煮酒论英雄”。当时,刘备故意在曹操面前装傻充愣,才让曹操以为刘备没有争夺天下之心,消除了疑虑。固然当时刘备已是他的瓮中之鳖,不过他并没有杀刘备。我觉得曹操还是很大度的。
刘备得以逃脱,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建立了蜀汉政权。当然,如果刘备当时表露自己又夺天下之心,恐怕会死在曹操的刀剑之下的。
所以说,自古以来,都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充满魅力的《三国演义》。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书时,就像饥饿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阅读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狼王梦》莫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让三个儿子当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儿子的惨死而告终。最后,紫岚为后代铲除危险,在和金雕搏杀时,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肃然起敬,为母狼紫岚这种母爱而赞叹。同时,我也对狼这种动物改变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词典,几乎找不到一个褒奖狼的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些词语,我们看出的是狼的凶残。
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这本书中的狼忠诚、坚强,畏惧人类。紫岚,不仅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即使最终她失败了,但她的一生却是伟大的,无悔的。
以前,我只要听到“狼”这个名字,就会想起张着大嘴,龇着尖牙的狼的丑恶形象。但现在,就不会了。狼的形象是那样忠诚、坚强。
这本书中,作家沈石溪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动作描写,把狼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文言文在书中恰当的运用,使这本书增加了几分情趣。读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哥哥送给我的一本漫画书。他的名字是《小学生自我管理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作者是杨立朋,图:燕北北。我最喜欢里面的是:做作业不拖拉的片段。他们都是以漫画的形式表现的,内容是:“作业,作业,每天都是作业,每天都是做不完的作业,我要去玩,我不想再做作业啦,大功告成,你们4个的作业呢?昨天的作业每人抄写五遍,明天交给我,作业本,你快回来!”。我还喜欢:马虎,走开片段,内容是:“小马虎,我是个大马虎,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到底是为什么呢?我有个办法让你们改掉这个毛病,不要让家长对你们的作业大包大揽。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下面要说的绝对是个好办法,什么好办法?搞错题本,错题抄写10遍以后在遇到类似的题就不容易错了,我抄我抄我抄抄。这下以后再也不会马虎了,怎么还是错那么多呀?你这个骗子,分析出错误的具体原因并改正。除了抄题,我还有一个好办法。主要是因为没有审清题意。我有一个好办法能帮你。我知道了,我和你爸爸,你天天就知道玩手机,过来我给你讲道题,是谁出的馊主意?”
从这个书里面,我学到了,做作业不要拖拉,还有不能依赖家长和橡皮。还有不能马虎,上课走神怎么办?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习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习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习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习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习,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书,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我最喜欢的书叫《微型小说选刊》。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丰富的文学知识呢!而且,它还给你分好了类。比如说有:大家手笔、人海瞭望、社会大千、成长足迹、超级想象、职场商场、人与自然、打工世界、战士足迹、今古传奇、经典回眸、国外珍品、创作园地……所以我非常喜欢看它。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话,那还得从一天偶然的小事说起。
那天,我在家里写完了作业,闲着无聊时,就想随便找一本书看看。当我从书架上拿起《三国演义》出来看时,突然不知什么东西掉到了地板上。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本很薄很小的书,书的大小差不多只有我上一、二年级用的小字本那么大。当我好奇地捡起时,《微型小说选刊》这六个字就跳进我的眼里。当时我想,还有这么小的书呀,看看里面有什么再说,反正我原本想看的《三国演义》也看了好几遍了。当我读到微型小说里面的内容时,我顿时惊呆了。那里面全部都是我喜欢的文章呢!而且还有名家点评讲解。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它,以至于到向塘外婆家玩时,还把九十年代出版的全都搬回南昌了。每晚我都是一边洗脚时一边看,水都洗凉了还不肯放下。妈妈每次看我这样,就笑着说,“你的微”真让你着迷呀。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就每月都吵着买“我的微”,我还发现现在还增添了《金故事微型小说选刊》,在那里面也有好多好故事。
《微型小说选刊》真好看,虽然它现在是半月刊,但我更希望它是周刊,也希望它里面的内容更加丰富有趣些!
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寒假里读的这本《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门口寻找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给英子讲了一个故事。秀贞曾与大学生思康相爱,生下小桂子,被家人送走,不知去向。英子还听她说孩子身上有一块胎记,她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妞儿的身上有一块胎记,秀贞得知后带走妞儿一起寻找思康了,可是在赶火车时被火车撞死了。小英子还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一篇,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是因为英子那强烈的责任感。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也同时小学毕业了,他听说父亲去世了,心里想我要替爸爸保护妈妈还有弟弟妹妹,我要我为我的家负责,我看到这心里感动不已,也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第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英子把眼前这只骆驼的样子描述的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眼前一样,还有故事里的那句,看它从来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让我知道了干一件事情不能太着急,慢慢地做,会做的更好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事和道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是知识的海洋,进步的阶梯,无穷无尽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三国演义》,它是我心中的吉尼斯书。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这本书展现了一幕幕波澜壮阔的画面,描绘了上千个人物形象,里面藏着许许多多历史的故事和古人的观点和想法,例如: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曹操的战无不胜,关羽。张飞。吕布的英勇,它将带你走进古人你尔我诈,斗智斗勇的世界中
这本书蕴藏着古人无限的智慧和在乱世中取胜,自卫的种种方法,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篇篇故事,而每一章,每一次战役都会呈现给你一个个道理和智慧的结晶。比如:曹操和袁绍的官渡之战:袁绍兵多将广,兵精粮足,率兵二十万,向曹操攻去,当时的曹操兵不足两万,粮食也不太丰厚,但依靠曹操的机智和非凡的勇气,照样将袁家四世三公打的灭亡,正是因为袁绍的志大才疏,刚愎自用,才全军溃败。这一小节我就看到了以少胜多,以弱致强的智慧,勇气和机智的力量,刚愎自用导致的失败。
三国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让你永志不忘的道理,包括刘备最后的失败等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概括了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外交。兵法。权谋。道德观念。哲学思想等方面的内容。它是一条小路,带我走进当时的年代,它是一台时光机,打开了智慧之门!
在生活中,人们用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当然书是有种类的,不同阶段的人喜欢不同的书,但是,所有人小时候的启蒙读物背定是《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书,有人喜欢安徒生、有人喜欢鲁滨孙,然而,却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本书。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郝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路,其中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但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工地上的磨练。都没能使她刷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即使在伤病无情地夺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卧在病 上时,他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种种困难,拿起笔,以顽强的毅力进行写作,以另一种方式实践着他生命的誓言。可以说,在他的身上凝聚着那个时代最美好的精神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人到底该怎样度过一生?这部小说中的保尔,柯察金给了我们一个响亮的。同时,这部小说在艺术上也有很高的成就。它写人物叙事和描写为主,同时穿插内心独白,书信和日记,格言警句等,使人物形象有血有肉。书中的景物,心理,环境描写也都相当出色,语言简洁优美,富有表现力。这便是我喜欢这本书的道理,同时,本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要有为理想的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初三年级 龙胜
别的小朋友喜欢的书一般都是漫画书或者就是故事书,而我喜欢的书却与他们截然不同,我喜欢的书是《新华字典》。
我的第一本《新华字典》,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爸爸和我一起去逛图书店的时候,爸爸买给我的。那时我还不懂这是什么书先,而我爸爸对我说这本书用处大了,它包含了。中国的大部分的汉字,并且对我说如果我可以看完并且认识完这本书的字就可以实现我一个愿望。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答应了爸爸这个约定。回到家,我就开始努力的看啊看,看了整整一天,仅仅翻过了十几页,并且还有几个字我还不会先,这时心里确实有一点点的沮丧,心里想,那么厚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啊!但突然想起和爸爸的约定,就莫名有了一种坚持到底的动力。就这样一直翻,翻到现在也没看完。其实就算翻完也不一定可以认识完啊。哪有那么容易呀?看来是被爸爸算计了,虽然说爸爸和我的约定,可能是我输了,但是,因为这个约定我反而喜欢上了《新华字典》,《新华字典》里面不仅仅是一个字的读音,而且还生动解释了每一个词的由来或者演变的过程,其实这大大丰富了我的知识面,让我认识了很多的生僻字,我认为这可比那些漫画书、故事书有用的多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新华字典》。这个是学习汉字的好方法,你也来试试吧!
在打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页后,突然感觉它是异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细小字体一个挨着一个;密的像是蚂蚁家族侵占了每一页、每一行、每一个空白的地方,密的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密集恐惧症;害的我都将近一个小时了,才读了五页,讨厌!不仅有很多字不会读,还经常掺杂着一些英文单词;总感觉每个字足有千斤万两之重。
书上经常会有名字出现,并且都很长。比如约翰·H·华生、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许多长的名字记也记不住,相似的名字还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读,又不会读。
这本书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尽管有多难读,但好奇心可不听使唤,受故事情节牵引非要看完不可。看书看得时间长了,自然就适应了;在书中,在我与福尔摩斯的对话中,他改变我的思维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写了他的洞察力:福尔摩斯和华生刚见第一面,他通过握手就知道了华生的职业、身体状况、和他刚从前线战场归来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观察;看完书后,逐渐懂得了遇事冷静思考,对身边的点点滴滴进行生活细节的观察
我原来有多讨厌《福尔摩斯》,现在就有多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给我了另外一种生活体验!
其实我最喜欢的这本书能被我发现就是一个意外。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外边玩,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我就在家里东找西找,东翻西翻,结果,别的没找到却找到一本厚厚的小说。
我就在看找到的这本书,读了一下午,虽然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林奇雨的男孩,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踏上了一次神奇历险,更确切的说是冒险。
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许多神奇的人物,有可以瞬间消失,瞬间移动的人物。还到了训练队去训练,看到了朋友经过努力而换来来之不易的进化力量,而林奇雨他经过了一次与死神博斗的经历。他的奶奶是一位科学家,把林奇雨救了过来而且还让他成为三色天旦(进化的一种,非常厉害)。他还买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把他也把我吓了一跳。买这个奴隶的时候是个男的,林奇雨对他很好,让他去洗澡,因为他觉得人应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人叫安娜,他没有告诉林奇雨一切,不过,她见他对自己这么好,就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林奇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未来的景象。嗅到了未来的气息。哦,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书名叫什么呢!书名叫《超级进化》是对未来的描写,应该说是一部科幻小说吧!
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很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完。可我还是很喜欢。要是问我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吧——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吗?告诉你们我最喜欢的书的名字叫做《101个东方故事》。里面的每一篇文章,每一段话都富有哲理性,内容非常丰富、精辟,每讲完一个故事都会有精彩的点评,看了以后对学习是非常有帮助的。
其中,最让我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两只青蛙》,内容讲的是从前有两只青蛙在森林里散步,不小心掉在一个深坑中,它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都以为没有生的可能了。就在它们绝望的时候,其中一只青蛙急中生智,它在坑的周围挖了一个个小洞,然后就顺着挖的洞爬上去,另一只青蛙也得救了。这篇文章就告诉了我们人在危急关头只要多动动脑筋,绝望就会变成希望。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数学题,做着做着就遇到了难题,任凭我绞尽脑汁地想,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可是我想想那只青蛙,它能在危急关头沉着地想办法,我为什么不能呢?于是我就在本子上试着用各种方法做,我把自己能想出的方法都用上去了,结果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给我想出来了。我兴奋极了,心想:事在人为,只要你肯用心,没有办不到的事!所以我喜欢上了《101个东方故事》这本书。喜欢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
同学们,多看书吧!书能给你智慧。它能开启你的心灵,赶快行动起来吧!
我书柜上的图书琳琅满目,但能打动我的并不多,真正能令我爱不释手、大开胃口的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公元3世纪那段群雄纷争的历史,小说向我们介绍了刘备、曹操、孙权群雄争霸的故事,生动地再现了那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我特别喜欢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作者把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如:神机妙算、才华横溢、料事如神的诸葛亮;求贤若渴、礼贤下士、尊重人才的刘备;宁愿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的奸雄曹操;刚正耿直的一代名将赵云;忠肝义胆,一身正气的儒雅之将的关羽……鲜活的人物形象不胜枚举。在罗贯中笔下的精彩场面可谓一幕接一幕,比如,三英战吕布、煮酒论英雄、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关云长单刀赴会、火烧赤壁……小说中不乏经典名句——“既生瑜,何生亮”;“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宁教我负天下人,勿教天下人负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看完这本鸿篇巨著,我掩卷长思,真是受益匪浅,大作家高尔基曾说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
虽然这些英雄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可我耳畔似乎仍听起那鼓角争鸣声中的厮杀,英雄的身影依旧清晰可辨,他们的故事让人感动,让我们永远记住他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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