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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04 04:36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真正的美”的作文,并附带写作注意事项:
"真正的美"
美,是人们永恒的追求。从古至今,无数诗人、画家、音乐家用各种形式描绘和歌颂美。然而,什么是美?我们常常被外表的光鲜所迷惑,追求着肤浅的、短暂的美丽,却忽略了真正美的存在。
在我看来,真正的美并非仅仅在于外表的华丽,更在于内心的善良、灵魂的丰盈和人格的伟大。它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气质,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
外表的美是短暂的,如同昙花一现,容易凋谢。然而,内心的美却是永恒的,它可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历久弥新。一个内心充满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即使外表平凡,也会散发出迷人的魅力。正如特蕾莎修女,她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她用一生践行着爱与奉献,她的灵魂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她的美丽感动了全世界。
真正的美还体现在人格的伟大上。那些为了理想、为了正义、为了人类而奋斗终生的人,他们的生命虽然短暂,但他们的精神却永远被铭记。他们身上所展现出的坚韧、勇敢、无私,是真正美的体现。例如,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浩然正气,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
前段时间,笔者到基层采访,偶遇了几家不一样的老年食堂。
第一家,开在热闹的社区门口,不仅服务老人,还对年轻人开放。60岁到90岁,分档享受优惠。葱烧大排10元、酱爆茄子6元,实惠真真切切。原来,这里走的是“公建民营”路子——党委政府建好场地,通过“比选”引入专业机构运营,兼顾公益与效益。
第二家是嵌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里的。它不仅是本街道老人的“厨房”,还向周边村、社区辐射。一到饭点,配送员便为周边老人定点配送上门。“以前,村里自己建照料中心,运营不下去。现在集约到共享食堂后,成本降低到每个人6.5元,老人吃得起,第三方机构也有微利、可持续。”街道干部感慨。
第三家更特别。深山农家小院里,圆桌一支,三四名老人围坐一桌,就成了一个邻里互助点。张罗饭菜的是一名党员村民,“走路几分钟,就能吃上健康热乎的饭菜”。这叫“加双筷子”助餐模式,每名党员村民就近服务1到4名老人,温暖又贴心。
为啥老年食堂“花样”这么多?当地干部脱口而出4个字:因地制宜。
细想确实如此。老年人情况千差万别——居住分散度、经济条件、行动能力,各不相同。而建老年食堂也要考虑现实情况:人口密度、经济基础、运营成本……万一花大钱建好,却没人来吃饭,或者运营不可持续,岂不成了摆设?
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写得明白:“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不搞“一刀切”,差异化发展才是正解。
“在社区活动完就来吃饭,真方便!”社区食堂里老人的笑容,映照着“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价值旨归,更折射出“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治理智慧。
其实,不光是老年食堂,从一顿热饭看出去,“精准施策”的理念贯穿于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看乡村全面振兴,各村有各村的路子:有的专注农业现代化,有的挖掘文旅资源;看产业体系建设,各地有各地的节奏:有的发力新兴产业,有的转型传统行业,有的坚持生态优先、不盲目开发……这一切,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生动体现,都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一路走、一路看,特色鲜明、形态各异的老年助餐模式,展现的是创造性抓落实的生动实践。不追求整齐划一,而要真正解民生之忧;不注重表面文章,而求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怎么是最合适的,就怎么干。这正是这些“不一样”的老年食堂,带给我们的温暖启示。
李林蔚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风格鲜明、思想深邃、内涵深刻,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这些重要讲话和文章中充满魅力的语言,是习近平总书记执政理念的真实写照,也是他人格魅力的生动体现。央视网《天天学习》栏目推出“习语品读”系列,以“新闻漫画+文字品读”的形式,带您从不同维度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的语言魅力。
“法者,治之端也。”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实施则是让法律发挥效力的根本路径。
2012年12月4日,刚刚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不到一个月,习近平就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以“生命”为喻,浅显易懂地阐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精神、理念、原则和规范,是保持宪法持久生机活力、保障宪法权威尊严的最根本方式。
反之,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实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违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惩处,那么宪法就只是“纸面上的法律”,无法发挥实际效力。
对此,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他还曾引用明代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的观点“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有法必依、有令必行的重要性。
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始终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工作。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时任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习近平提出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熟悉地方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和法定工作程序,并坚持依法办事,领导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进入21世纪,在“五四宪法”的诞生地浙江,随着撤镇设街情况日益增多,有地方建议设立街道人大的建议。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习近平明确要求,任何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根据宪法规定来开展。他提出,根据宪法规定,街道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应仓促设立一级街道人大,相关工作可以通过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方式来开展。这一思路不仅解决了地方的具体问题,更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宪法实施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这一科学论断。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十余年来,人民群众通过国家宪法日相关宣传活动等了解宪法知识、增强宪法信仰,不断凝聚起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焕发宪法生命力的行动自觉和价值共识。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至今,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已走过40多个年头。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
立法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和基本途径。2020年5月28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基本法律,成为宪法有关规定在民事领域最重要最集中的立法实施。
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达306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宪法实施达到全新高度。
遵守宪法是宪法实施的基本和首要方式。我国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建成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让宪法走入青少年日常生活。此外,每逢国家宪法日,各地都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讲宪法,着力营造全民信仰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不应仅刻在大理石和铜表上,更应铭刻于每个公民的心里,践行于国家发展、社会治理的实践中。正如总书记所言,要让“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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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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