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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书面通知英语作文》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2-04 22:51

写作《书面通知英语作文》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Okay, here is an essay discussing the key considerations for writing effective English written notices.
"Title: Key Considerations for Writing Effective English Written Notices"
Written notices are a common form of communication used to convey information, instructions, or announcements to a specific audience. Whether for a business environment, a school, a community group, or personal use, crafting an effective written notice in English requires careful attention to several crucial aspects. Neglecting these elements can lead to misunderstandings, confusion, and a failure to achieve the desired outcome. This essay will outline the key considerations for writing clear, concise, and effective English written notices.
"First and foremost, clarity and conciseness are paramount." A notice should get straight to the point, conveying the essential information without unnecessary words or jargon. The primary purpose is to inform or instruct, so the language should be direct and easy to understand. Avoid using overly complex vocabulary or convoluted sentence structures. Instead, opt for simple, clear sentences and straightforward vocabulary. Break down the information into short paragraphs or bullet points if appropriate, especially for notices with multiple components, such as meeting times, agendas, and action items. By prioritizing clarity and conciseness, the writer ensures that the intended message is quickly grasped by the reader, saving them time and effort.
"Secondly, the structure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notice play a vital role in its effectiveness." A well-structured notice guides the reader logically through the information. Typically,

“带薪如厕”太久被解雇,冤不冤?

“上班时间上厕所,每天一小时,一周就能‘赚’半天摸鱼时间。”

有关于上班时间如厕“摸鱼”的调侃,常被人挂在嘴边。工作时间上个厕所本是正常的生理需求,然而有人却因为每天“带薪如厕”时间太长而被公司解雇。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热议。

滞留卫生间是为护理痔疮?

2010年10月,李某入职A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担任工程师。2014年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签收确认2020版《员工手册》。该手册规定:未经审批擅离岗位超过一定时间视为旷工;半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属严重违纪,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李某在一个月内累计14次长时间超1小时滞留卫生间,单次滞留更是接近4小时。A公司多次微信联系未果,经调取办公区监控核实后,以严重旷工为由,征得工会同意,履行相应程序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辩称,滞留卫生间是因痔疮需临时护理,并提交了2024年5月配偶网购药品记录、2024年6月及2025年1月住院手术记录以此证明。但是,其在事发期间未向公司说明病情,也未申请病假。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32万余元。

图源:视觉中国

法院调解

此案第一个争议点在于,长时间滞留卫生间构成“擅离岗位”及旷工吗?首先,监控清晰显示,李某在26个工作日内十余次滞留卫生间超1小时,远超合理生理需求范围,符合《员工手册》“擅离岗位超过一定时间”的定义。其次,病情抗辩不成立。李某事发时未主动告知病情或请假,且购药、手术均发生在滞留行为后期或解雇后;公司提供带薪病假制度,其完全可通过正规渠道请假,而非擅自离岗;2024年4月前及5月27日后无类似滞留,佐证行为与病情无必然关联。其岗位需随时响应工作需求,长时间失联已导致工作延误。

“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第二个争议焦点。制度上,A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虽然李某称自己留存的之前的员工手册版本与该2020年版存在不一致,但李某签字确认知晓其中明确“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可立即解雇”,且出勤在岗是员工的劳动义务,故应予遵循。程序上,A公司已履行了告知工会的法定程序,程序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图源:视觉中国

于是,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A公司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合法,遂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为从实质上化解劳动争议,平衡双方权益,并合理考量李某在职期间的贡献及离职后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法院二审秉持“情理法”相融的裁判理念,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经协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A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补助款人民币30,000元。本案最终实现诉争止息,不仅体现了司法裁判在劳资纠纷中对法理、事理与情理的融合与衡平,也彰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合理的边界很重要

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厕所之争”由来已久。

2015年,员工王某经历了肛肠疾病手术后,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公司决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王某不服,提起仲裁,在一、二审均未获法院支持的情况下,王某坚持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然而天津高院最终还是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

2023年,江苏南通一男子因频繁、长时间地停留在公司卫生间,日停留时间最短一小时22分钟,最长6小时21分钟,公司发现后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男子起诉公司索赔20余万元,未获法院支持。

一边是员工如厕时间太长引用人单位不满,另一边也有用人单位出“奇招”,防止员工滞留厕所,一些欠妥当的管理方式曾引发热议:

2024年10月,某公司为“防止员工摸鱼”,在厕所安装了计时智慧系统,据研发企业的员工介绍,“计时厕所”无法识别员工身份信息,但管理者可以通过后台系统看到每个坑位的使用情况,尽管该系统安装费用并不低,5个坑位电子屏加智慧厕所管理系统需要花费6000元左右,安装费另算,部分公司依然选择安装计时器。

今年初,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一机械制造公司发布的《如厕管理规范》文件在网上流传,接受媒体采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员工不认可,相关规定并未实施。

平心而论,公司担心员工借着“上厕所”名义消极怠工,想通过制度规范来减少“员工带薪摸鱼”的支出,也情有可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不过,若连上厕所的时间、次数乃至“大小”都要严格规定,甚至以此为由随意“扣工资”,便已触及法律红线。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有律师表示,使用厕所的便利不仅是属于员工休息的权利,亦属于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上厕所的权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并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够合理使用卫生设施。

图源:视觉中国

上班最重要的,是做好工作。对于劳动者而言,正当的生理需求应该得到应有的保障,但以“尿遁”的方式逃避工作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因身体原因确需离岗处理的,必须主动、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诚信履职是基本原则,切忌因程序瑕疵而让自己从“有理”变为“无理”,最终丧失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网综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现代快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新闻广播、工人日报、极目新闻

来源:央视网微信公众号

“带薪如厕”太久被解雇 法院这样判

“上班时间上厕所,每天一小时,一周就能‘赚’半天摸鱼时间。”

有关于上班时间如厕“摸鱼”的调侃,常被人挂在嘴边。工作时间上个厕所本是正常的生理需求,然而有人却因为每天“带薪如厕”时间太长而被公司解雇。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热议。

滞留卫生间是为护理痔疮?

2010年10月,李某入职A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担任工程师。2014年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签收确认2020版《员工手册》。该手册规定:未经审批擅离岗位超过一定时间视为旷工;半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属严重违纪,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李某在一个月内累计14次长时间超1小时滞留卫生间,单次滞留更是接近4小时。A公司多次微信联系未果,经调取办公区监控核实后,以严重旷工为由,征得工会同意,履行相应程序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辩称,滞留卫生间是因痔疮需临时护理,并提交了2024年5月配偶网购药品记录、2024年6月及2025年1月住院手术记录以此证明。但是,其在事发期间未向公司说明病情,也未申请病假。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32万余元。

法院调解

此案第一个争议点在于,长时间滞留卫生间构成“擅离岗位”及旷工吗?首先,监控清晰显示,李某在26个工作日内十余次滞留卫生间超1小时,远超合理生理需求范围,符合《员工手册》“擅离岗位超过一定时间”的定义。其次,病情抗辩不成立。李某事发时未主动告知病情或请假,且购药、手术均发生在滞留行为后期或解雇后;公司提供带薪病假制度,其完全可通过正规渠道请假,而非擅自离岗;2024年4月前及5月27日后无类似滞留,佐证行为与病情无必然关联。其岗位需随时响应工作需求,长时间失联已导致工作延误。

“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第二个争议焦点。制度上,A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虽然李某称自己留存的之前的员工手册版本与该2020年版存在不一致,但李某签字确认知晓其中明确“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可立即解雇”,且出勤在岗是员工的劳动义务,故应予遵循。程序上,A公司已履行了告知工会的法定程序,程序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于是,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A公司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合法,遂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为从实质上化解劳动争议,平衡双方权益,并合理考量李某在职期间的贡献及离职后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法院二审秉持“情理法”相融的裁判理念,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经协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A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补助款人民币30,000元。本案最终实现诉争止息,不仅体现了司法裁判在劳资纠纷中对法理、事理与情理的融合与衡平,也彰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图片合理的边界很重要

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厕所之争”由来已久。

2015年,员工王某经历了肛肠疾病手术后,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公司决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王某不服,提起仲裁,在一、二审均未获法院支持的情况下,王某坚持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然而天津高院最终还是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

2023年,江苏南通一男子因频繁、长时间地停留在公司卫生间,日停留时间最短一小时22分钟,最长6小时21分钟,公司发现后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男子起诉公司索赔20余万元,未获法院支持。

一边是员工如厕时间太长引用人单位不满,另一边也有用人单位出“奇招”,防止员工滞留厕所,一些欠妥当的管理方式曾引发热议:

2024年10月,某公司为“防止员工摸鱼”,在厕所安装了计时智慧系统,据研发企业的员工介绍,“计时厕所”无法识别员工身份信息,但管理者可以通过后台系统看到每个坑位的使用情况,尽管该系统安装费用并不低,5个坑位电子屏加智慧厕所管理系统需要花费6000元左右,安装费另算,部分公司依然选择安装计时器。

今年初,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一机械制造公司发布的《如厕管理规范》文件在网上流传,接受媒体采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员工不认可,相关规定并未实施。

图源:央视网微信公众号

平心而论,公司担心员工借着“上厕所”名义消极怠工,想通过制度规范来减少“员工带薪摸鱼”的支出,也情有可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不过,若连上厕所的时间、次数乃至“大小”都要严格规定,甚至以此为由随意“扣工资”,便已触及法律红线。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有律师表示,使用厕所的便利不仅是属于员工休息的权利,亦属于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上厕所的权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并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够合理使用卫生设施。

上班最重要的,是做好工作。对于劳动者而言,正当的生理需求应该得到应有的保障,但以“尿遁”的方式逃避工作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因身体原因确需离岗处理的,必须主动、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诚信履职是基本原则,切忌因程序瑕疵而让自己从“有理”变为“无理”,最终丧失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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