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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看电影作文300字》小技巧(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2-05 17:26

写一篇《看电影作文300字》小技巧(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注意事项的作文,大约300字:
"看电影要注意哪些事项"
看电影是一种放松身心、获取信息和娱乐的好方式。为了让观影体验更佳,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选择合适的场次和影厅。避开工作日的白天场次通常更安静,而晚场则适合与朋友一同观看。3D或IMAX影厅能带来更震撼的视觉效果,但需考虑是否值得。其次,检查电影时长,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迟到或看完后时间太紧。
其次,准备好观影必需品。舒适的衣物和鞋子很重要,特别是较长的电影。准备好水,但注意保持安静。如果是下午场,可以适当携带一些小零食,但务必不影响他人。
最重要的是,遵守影厅规则。观影全程保持安静,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不要随意走动或发出声响。不要使用闪光灯拍照或录像,尊重知识产权。保持礼貌,共同营造良好的观影环境。
遵守这些注意事项,不仅能让你自己享受电影,也能体现对其他观众的尊重,共同拥有一次愉快的观影时光。

88年,我偷偷看录像带,被嫂子发现,她没骂我,反而坐下一起看。

1988年的夏天,热得像个蒸笼。

知了在窗外声嘶力竭地叫,空气黏糊糊的,粘在皮肤上,怎么都甩不掉。

我哥,陈刚,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大家伙。

一个黑色的,方方正正的铁盒子,上面印着一串我看不懂的洋文,“SHARP”。

我爸扶了扶他的老花镜,围着那玩意儿转了两圈,啧啧称奇。

“这……就是录像机?”

“嗯,”我哥点点头,脸上带着那种只有在单位当上个小组长才有的得意,“日本货,托人从广东那边弄的。”

我妈赶紧拿了块湿毛巾,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机器光滑的表面,嘴里念叨着:“哎哟,这得多少钱啊,可别弄坏了。”

我哥没说多少钱,只是从一个大帆布包里,又掏出十几盘黑色的塑料盒子。

录像带。

我眼睛都直了。

那时候,我们这种北方小城的工人家庭,电视机都是稀罕物,更别提录像机了。这玩意儿,只在同学间的吹牛里听过,神乎其神。

我哥把录像机笨拙地接上我们家那台14寸的“金星”彩电,雪花闪烁之后,屏幕上出现了清晰的画面。

是《射雕英雄传》。

黄日华的郭靖,翁美玲的黄蓉。

整个大杂院都轰动了。

晚上,我们家小小的客厅挤满了人,连窗台上都扒着脑袋。大家看着郭靖憨厚的脸,跟着黄蓉咯咯地笑,比过年还热闹。

我哥成了院里的焦点,他很享受这种感觉,靠在沙发上,抽着烟,慢悠悠地给大家换带子。

我嫂子,李娟,就安安静静地给大家续水,削苹果。

她总是那么安静。

我哥是厂里的技术员,人精明,能干。嫂子是经人介绍,从邻近的农村嫁过来的。她很漂亮,皮肤白,眼睛大,但总像是蒙着一层雾,很少笑。

她跟我哥说话,总是低着头,声音细细的。我哥跟她说话,总是带着命令的口气。

“娟儿,倒水。”

“娟儿,把那盘带子拿过来。”

她就“哦”一声,默默地去做。

我觉得我哥配不上她。

但这话我不敢说。

我哥比我大八岁,从小管我就像管儿子,非打即骂。

录像机来的第二天,我哥就要去外地出差,半个月。

临走前,他把我叫到一边,指着那堆录像带,压低了声音,表情严肃。

“这些,你随便看。”他指了指《射英雄传》《霍元甲》那些。

然后,他从包里最底下,掏出另外三盘,用报纸包着,塞进了卧室的柜子深处。

“这几盘,你敢动一下,回来我打断你的腿。”

我心里咯噔一下。

越是这么说,我就越是好奇。

那报纸里包着的,到底是什么?

我哥走了。

家里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甚至比往日更静。我爸妈白天上班,嫂子操持家务。

我呢,刚高中毕业,等着分配工作,一个标准的待业青年。

每天无所事事,除了看那些已经看过几遍的武打片,就是对着天花板发呆。

心里像是有只猫爪子在挠,挠得我寝食难安。

柜子里那三盘带子,像是有魔力一样,召唤着我。

我斗争了三天。

到了第四天下午,我彻底投降了。

那天天气特别闷,要下雨。爸妈都还没下班。

嫂子在厨房里准备晚饭,传来切菜的“笃笃”声。

我像个做贼的,蹑手蹑脚地溜进我哥的房间。

心跳得像打鼓。

我拉开柜门,一股樟脑丸的味道扑面而来。

我把手伸进最里面,摸到了那个硬邦邦的报纸包。

拿出来,摊开。

三盘录像带,没有任何标签,黑色的,光秃秃的。

神秘。

太神秘了。

我拿着其中一盘,手心都在冒汗。

我回到客厅,把录像带塞进了录像机。

“咔哒”一声,我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

我把电视音量调到最低,然后按下了播放键。

录像机发出轻微的“嗡嗡”声,屏幕先是一片雪花,然后,画面跳了出来。

不是我想象中的任何东西。

既不是武打片,也不是什么恐怖片。

画面很粗糙,像是在一个昏暗的房间里拍的。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他们……他们没穿衣服。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炸了。

血液直冲头顶,脸烫得能煎鸡蛋。我长这么大,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哪里见过这种场面。

我下意识地想去按停止键,但手指像是不听使唤,僵在半空中。

眼睛也像是被粘在了屏幕上,怎么都移不开。

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紧张,刺激,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

我完全没注意到,厨房里切菜的声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

直到一个身影,悄无声息地站在了我身后。

“陈进,你在看什么?”

那个声音很轻,但对我来说,不亚于一声炸雷。

我浑身一激灵,差点从板凳上弹起来。

我猛地回头。

是嫂子。

她手里还拿着半个削了皮的土豆,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我,又看看电视屏幕。

我的脸瞬间从红变成了白,再从白变成猪肝色。

完了。

死定了。

这要是让我哥知道了,他真的会打断我的腿。

我慌乱地去按录像机的弹出键,手抖得厉害,按了好几次才按到。

“我……我没看什么……”我的声音都在发颤,听起来像蚊子叫。

录像带“咔”的一声弹了出来。

我像抓着一个烫手的山芋,恨不得立刻把它扔出窗外。

客厅里死一般的寂静。

我能听见窗外知了的叫声,和我自己擂鼓般的心跳。

我低着头,不敢看她的眼睛,等着暴风雨的降临。

她会去告诉我爸妈吗?她会等我哥回来告状吗?

她会怎么骂我?流氓?无耻?

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然而,我预想中的责骂和咆哮,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一声极轻的叹息。

然后,是轻微的脚步声。

我以为她要走了。

可她没有。

她绕过我,走到了沙发前,坐了下来。

那个土豆,被她轻轻放在了茶几上。

我愣住了,偷偷抬眼看她。

她的目光,落在了那个刚刚被我弹出的、黑色的录像带上。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惊讶,有好奇,但……没有愤怒。

“这个……就是你哥不让看的带子?”她开口了,声音还是那么轻,却很清晰。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头埋得更低了。

她又沉默了。

空气仿佛凝固了。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感觉自己像个等待审判的犯人。

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她又说话了。

她说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再……放一遍我看看。”

我猛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她的脸在昏暗的光线下,有些模糊不清。但我能看到,她的脸颊微微泛红,眼神里闪烁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

那不是一个“嫂子”该有的眼神。

那是一个女人的眼神。

“啊?”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说,放进去,我们一起看。”她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坚定。

我的大脑彻底当机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这比她骂我一顿,甚至打我一顿,还要让我感到震惊。

“嫂子,这……这不好吧……”我结结巴巴地说。

“有什么不好的?”她淡淡地反问,“你哥能看,我们为什么不能看?”

她的话,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我死水般的心湖。

对啊。

我哥能看,凭什么我就不能看?

一种莫名的、反叛的情绪,从心底升腾起来。

我不再犹豫,把那盘罪恶的录像带,又一次塞进了录像机。

“咔哒。”

我坐回小板凳上,后背挺得笔直,离她远远的。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昏暗的客厅里,只有录像机发出的“嗡嗡”声,和电视里传来的、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

画面再次出现。

我不敢看屏幕,也不敢看她。我只能盯着自己因为紧张而绞在一起的手指。

我的余光能感觉到,她看得很认真。

她的身体微微前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

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味,混合着厨房里传来的油烟味。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那盘带子并不长,大概一个小时。

当屏幕上出现结束的雪花时,我感觉自己像是跑了一场马拉松,浑身都被汗湿透了。

我赶紧按了停止键。

客厅里又恢复了寂静。

“就……就这样?”她忽然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失望?

我转头看她。

她的脸颊红得像熟透的苹果,眼神里水汪汪的。

“嗯……就这些。”

“没劲。”她撇了撇嘴,站起身来,“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

她拿起茶几上的土豆,转身走向厨房。

“赶紧把东西收好,别让你爸妈看见了。”她丢下这句话,头也没回。

我看着她的背影,那个在厨房里忙碌的、沉默的、仿佛没有一丝波澜的背影,忽然觉得无比陌生。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一切如常。

我爸还在说厂里的新闻,我妈还在唠叨邻居家的闲话。

嫂子默默地给我添饭,夹菜,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也埋头吃饭,不敢看她。

可我的心里,却翻江倒海。

一个秘密,像一根无形的线,把我和她联系在了一起。

第二天,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可下午的时候,嫂子把我叫住了。

“陈进。”

“啊?嫂子,啥事?”我心里一紧。

她擦了擦手,朝我哥的房间努了努嘴。

“还有两盘呢?拿出来看看。”

我彻底傻了。

她……她还想看?

看着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她嘴角微微翘了一下,露出了一个极淡的笑容。

那是她嫁到我们家之后,我第一次见她笑。

像阴天里,忽然透出的一缕阳光。

“愣着干嘛?去拿啊。”

我鬼使神差地,又一次打开了那个柜子。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光怪陆离起来。

每天下午,爸妈上班后,那个小小的客厅就成了我们的秘密基地。

我们拉上窗帘,把音量调到最小。

我坐在小板凳上,她坐在沙发上。

我们一起看完了那三盘“禁带”。

其实内容都大同小异,制作粗糙,毫无美感可言。

但对当时的我们来说,那扇新世界的大门,一旦打开,就再也关不上了。

看完那三盘,我们陷入了片源荒。

嫂子似乎比我更着急。

“没了?”她问。

“没了,我哥就带回来这三盘。”

她显得有些失落。

那天,她给了我十块钱。

“你去录像厅问问,看能不能租到带子。”

八十年代的十块钱,不是个小数目。我妈一个月工资也才七八十块。

“嫂子,这……”

“让你去就去,哪那么多废话。”她把钱硬塞进我手里,“别让你爸妈知道。”

我捏着那张还有她体温的钱,心里五味杂陈。

我去了。

城西有一家录像厅,藏在一个很深的巷子里,老板是个瘦得像猴一样的中年男人。

我壮着胆子走进去,说想租带子。

老板斜着眼打量了我半天,才从柜台底下摸出几盘。

都是香港的电影。

周润发的《英雄本色》,张国荣的《倩女幽魂》。

我租了盘《英雄本色》。

那天下午,我和嫂子看的,不再是那种令人尴尬的片子。

当小马哥穿着风衣,叼着牙签,用假钞点烟的时候,我看得热血沸腾。

嫂子也看得很入迷。

“这个男的,真有味道。”她指着周润发说。

我第一次听她评价一个男人。

看完电影,她的话明显多了起来。

她开始跟我聊电影里的情节,聊那些江湖义气,聊那个灯红酒绿的、我们完全陌生的香港。

“你说,香港是不是真的遍地都是黄金?”

“你说,那里的人,是不是都活得这么潇洒?”

她的眼睛里,闪着光。

那是我从未在她眼中看到过的,对生活的向往和渴望。

从那以后,租录像带成了我们的常态。

她出钱,我跑腿。

我们像两个合谋的地下工作者,小心翼翼地守护着我们的秘密。

我们看了很多香港电影。

警匪片,武侠片,喜剧片,爱情片。

每一部电影,都像一扇窗,让我们窥见了外面那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那个世界,和我生活的这个灰扑扑的、充满铁锈味和煤烟味的工业小城,截然不同。

我们开始聊天。

聊天的内容,也从电影,慢慢延伸到了我们各自的生活。

我跟她抱怨待业的苦闷,抱怨我爸妈的唠叨,抱怨我哥的专制。

她听着,偶尔会说一两句。

“男人嘛,都那样。”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会飘向窗外,带着一丝不易察arle的落寞。

有一天,我们看的是一部爱情片。

电影里的男女主角,爱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看到最后,女主角得了绝症,死在了男主角怀里。

我一个大小伙子,看得眼圈都红了。

我偷偷看了一眼嫂子。

她哭了。

眼泪顺着她白皙的脸颊,一颗一颗地往下掉,无声无息。

我有点慌,不知道该怎么办。

“嫂子,你……你别哭啊,这都是假的,演的。”

她没理我,只是摇了摇头。

电影放完了,她还沉浸在情绪里。

“陈进,”她忽然问我,“你谈过恋爱吗?”

我脸一红,“没……没有。”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我……我不知道。”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红红的。

“以后找个你喜欢的,也喜欢你的。别像我。”

说完,她就起身回了房间。

留下我一个人,在昏暗的客厅里,心里乱糟糟的。

那是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她的不快乐。

她和我哥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我哥常年在外跑业务,回家也是一副大男子主义的样子,对她呼来喝去。

他们之间,没有爱情。

甚至,连温情都很少。

这个家,对她来说,或许只是一个牢笼。

而那些录像带,那些光影里的故事,是她唯一的,可以暂时逃离这个牢笼的出口。

我开始同情她,怜惜她。

这种情绪里,还夹杂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青春期的悸动。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和她待在一起。

我喜欢看她因为电影情节而或喜或悲的样子。

我喜欢听她用那带着乡音的普通话,跟我讨论哪个明星更帅。

我喜欢她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时,手指不经意间触碰的瞬间。

我们的关系,在那些昏暗的下午,悄悄地发生着质变。

我们不再仅仅是叔嫂。

更像是……朋友,或者说,战友。

是共享一个危险秘密的同谋。

这种禁忌的关系,让我感到紧张,又无比沉迷。

我哥出差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我们都知道,这场狂欢,即将落幕。

我们租带子的频率更高了,仿佛要抓住最后的时间。

那天,我们看的是《秋天的童话》。

钟楚红和周润发。

电影里的爱情,平淡,温暖,又带着一丝伤感。

嫂子看得特别认真。

她说:“这个女的,真好看,笑起来像太阳。”

我说:“发哥还是演小马哥更帅。”

她笑了,又是那种极淡的,却很好看的笑。

“你不懂。”

电影结束,天已经快黑了。

外面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

爸妈今天要去我姥姥家,不回来吃饭。

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嫂子说:“今天我下面给你吃吧。”

她下了面,卧了两个荷包蛋。

我们坐在饭桌前,吃着面,谁也没说话。

气氛有点微妙。

雨声,吃面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我哥……后天就回来了。”我打破了沉默。

“嗯。”她应了一声,头也没抬。

“以后……就不能看了。”

她的筷子顿了一下。

“嗯。”

又是沉默。

吃完饭,我抢着去洗碗。

她在旁边看着我。

“陈进,你以后想做什么?”

“不知道,等分配吧。估计也就是进厂,当个工人。”我说的很泄气。

“别当工人,”她说,“没出息。”

“那能干啥?我又没考上大学。”

“去南方,”她说,眼睛里又一次闪起了那种光,“去广东,去深圳。听说那里机会多,能挣大钱。”

“我……”

“你跟你哥不一样,”她打断我,“你有文化,你比他聪明。别在这个小地方待一辈子。”

我看着她,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

不是我爸妈那种“找个铁饭碗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的期望,也不是我哥那种“你小子别给我惹事就行”的训斥。

她相信我。

她觉得我能有不一样的未来。

“嫂子……”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听我的,没错。”她说完,就转身回了房间。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她的话,和她的眼神。

去南方。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埋下了。

我哥回来的前一天,我们看了最后一部电影。

我们很有默契地,没有选择那些热闹的喜剧或者打打杀杀的警匪片。

我们选了一部文艺片,名字我已经忘了。

情节很沉闷,节奏很慢。

但我们看得很安静。

电影结束,我们把所有的带子都清理干净,物归原位。

那三盘禁带,也被我用报纸重新包好,塞回了柜子最深处。

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第二天,我哥回来了。

他带回来很多南方的特产,还有一脸的疲惫。

嫂子像往常一样,默默地给他打水,拿毛巾,准备饭菜。

我哥也像往常一样,颐指气使。

“娟儿,我那几盘带子,没人动过吧?”吃饭的时候,他忽然问。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我紧张地看向嫂子。

只见她不紧不慢地夹了一筷子菜,放到我哥碗里,淡淡地说:“谁动你那玩意儿啊,都收得好好的。”

我哥“嗯”了一声,没再追问。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后背已经湿了。

生活,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录像机,又开始日复一日地播放《射雕英雄传》。

客厅里,又挤满了邻居。

嫂子,又变回了那个沉默寡言、忙前忙后的女主人。

我们之间,好像隔了一堵无形的墙。

我们不再有秘密的下午茶时光,不再有关于电影和梦想的讨论。

在人前,我们是规规矩矩的叔嫂。

偶尔眼神交汇,也只是迅速地错开。

但我们都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那段共同守护秘密的经历,像一道烙印,深深地刻在了我们心里。

日子一天天过去。

我等来了我的工作分配通知。

不是我想去的机关单位,也不是什么好厂子。

是城郊的一家纺织厂,三班倒,累,工资也低。

我爸妈倒是挺高兴,觉得总算有了个铁饭碗。

我哥也说:“不错了,先干着吧,别挑三拣四的。”

我心里很失落。

我想起了嫂子的话。

“去南方。”

那天晚上,我哥他们都睡了。

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发呆。

嫂子从房间里出来了,给我倒了杯水。

“通知下来了?”

“嗯。”

“不满意?”

“嗯。”

她在我身边坐下。

“那就别去。”她说。

“不去能干嘛?待在家里吃闲饭?”

“去南方。”她又重复了这三个字,语气很坚定。

“我没钱。”

“我给你。”

我愣住了。

“嫂子,你哪来的钱?”

她没说话,回了房间。

过了一会儿,她拿出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递给我。

打开,里面是几张叠得整整齐齐的“大团结”。

我数了数,三百块。

在1988年,三百块,是一笔巨款。是我爸妈小半年的工资。

“这……这是你的嫁妆钱吧?我不能要。”我赶紧推回去。

“拿着。”她把我的手按住,“这是我自己的钱,我平时攒的。”

“你攒钱干嘛?”

她沉默了一下,说:“我想着,万一……万一有一天,能用上呢。”

我明白了。

这笔钱,是她为自己准备的“逃生基金”。

是她给自己留的最后一条后路。

现在,她把这条路,给了我。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嫂子,我……”

“别婆婆妈妈的,”她说,“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以后在南方混出名堂了,十倍还我。”

她的嘴角,又露出了那种极淡的笑。

“你要是混不出名堂,就别回来见我。”

我捏着那三百块钱,感觉有千斤重。

那不仅仅是钱。

那是一个人的信任,和另一个人的希望。

我做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

我,要去南方。

我把我的决定告诉了家里人。

毫无意外,掀起了轩然大波。

我爸气得拍了桌子:“你疯了!好好的铁饭碗不要,去外面当二流子?”

我妈哭着劝我:“进啊,外面多苦啊,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骗了怎么办?”

我哥更是直接骂我:“你脑子被驴踢了?放着安稳日子不过,非要去折腾!我告诉你,你要是敢走,以后就别认我这个哥!”

家里吵得天翻地覆。

只有嫂子,一言不发。

但当所有人都指责我的时候,她会默默地给我端来一杯水。

当我和我哥吵得最凶的时候,她会轻轻拉一下我哥的衣角。

我知道,她在用她的方式,支持我。

最终,我还是走了。

在一个清晨,我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揣着那三百块钱,偷偷地离开了家。

我没跟任何人告别。

我只是在离开前,深深地看了一眼那个我还未苏醒的家。

我知道,我这一走,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熟悉的城市,心里百感交集。

有对未知的恐惧,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

我知道,我的人生,从这一刻起,要完全靠我自己了。

我去了深圳。

刚到的时候,真的很难。

语言不通,举目无亲。我睡过天桥,搬过砖,在工地上跟人抢过馒头。

最难的时候,我想过放弃。

但一想到嫂子的那句话,“你要是混不出名堂,就别回来见我”,我就又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我开始摆地摊,卖电子表,卖牛仔裤。

我学着说蹩脚的粤语,学着跟人讨价还价。

我发现,我确实比我哥有生意头脑。

几年后,我用攒下的第一笔钱,在华强北租了一个小小的柜台。

我开始做电子产品的生意。

那是一个风起云涌的年代,只要你敢想敢干,遍地都是机会。

我的生意,越做越大。

我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车,有了房。

我从一个北方小城的待业青年,变成了一个别人口中的“陈总”。

这些年,我很少回家。

不是不想,是不敢。

我怕看到我哥那张失望又嫉妒的脸。

我怕看到我爸妈那苍老的容颜。

我更怕……看到嫂子。

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

我给她寄过很多钱,都被她退了回来。

她只托人带过一句话:钱不用还,过好你自己的日子就行。

我哥和我,关系一直很僵。

他觉得我当年是翅膀硬了,不把他放在眼里。

他觉得我在外面发了财,就忘了本。

我们通电话,三句不到就会吵起来。

有一次,他喝多了,在电话里跟我吼:“陈进!你是不是觉得你现在有钱了,就了不起了?我告诉你,要不是我,你能有今天?要不是我带回那台录像机,你能知道外面的世界?”

我握着电话,沉默了。

他说得对。

那台录像机,那个闷热的夏天,那十几盘录像带,确实改变了我的一生。

但改变我的,不是录像机,也不是录像带。

是那个和我一起,躲在昏暗客厅里,偷看世界的女人。

是她,在我最迷茫的时候,为我指了一条路。

是她,用她微薄的积蓄,给了我追逐梦想的资本。

她才是我生命里的那束光。

2005年,我爸病重。

我回去了。

时隔十几年,我再次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

城市变化很大,高楼多了,马路宽了。

但空气里,还是那股熟悉的、铁锈和煤烟混合的味道。

我回到了那个大杂院。

院子没变,只是更破败了。

我家的房子,也还是老样子。

开门的是我哥。

他老了很多,头发白了大半,背也有些驼了。

看到我,他愣了一下,眼神很复杂。

“回来了?”

“嗯。”

我们之间,没有拥抱,没有寒暄,只有尴尬的沉默。

我见到了我爸,他躺在床上,已经很虚弱了。

看到我,他浑浊的眼睛里,流出了眼泪。

我妈在一旁,不停地抹眼泪。

嫂子不在。

“嫂子呢?”我问我妈。

我妈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她看了我哥一眼,欲言又止。

还是我哥,闷声闷气地开口了:“她走了。”

“走了?去哪了?”

“离了。”我哥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我脑子“嗡”的一声。

“什么时候的事?”

“十年前。”

十年前。

那正是我在深圳,生意做得最风生水起的时候。

晚上,我哥把我叫到院子里。

我们爷俩,一人一瓶啤酒。

“她……是怎么走的?”我问。

我哥猛地灌了一口酒,眼睛红了。

“还能怎么走?跟人跑了。”

他说,在我走后的第二年,厂里效益不好,他也下了岗。

他学着别人去做生意,结果赔得血本无归,还欠了一屁股债。

那段时间,他脾气变得特别暴躁,天天在家喝酒,喝多了就拿嫂子撒气。

终于有一天,嫂子走了。

什么都没带,就留下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陈刚,我们离婚吧。

“我去找过她,”我哥的声音沙哑了,“我去了她娘家,她家里人说,她早就没跟家里联系了。”

“有人说,在火车站看到她了,她买的是……去南方的票。”

我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地揪住了。

去南方。

又是这三个字。

当年,她把这个梦想,给了我。

后来,她自己,也踏上了这条路。

“她就是嫌我穷,嫌我没本事!”我哥把酒瓶狠狠地摔在地上,哭了。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她看不起我!她心里,一直都装着别人!”

我没说话。

我知道,她不是嫌他穷。

她只是,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了。

她只是,想去看看,录像带里那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我爸没撑多久,还是走了。

办完丧事,我要回深圳。

临走前,我妈把我拉到一边,塞给我一个布包。

“这是你嫂子当年留下来的,我一直给你收着。”

我打开布包。

里面,是几盘录像带。

《英雄本色》,《倩女幽魂》,《秋天的童话》。

还有那三盘,没有任何标签的,黑色的禁带。

我拿着那些录像带,手在微微颤抖。

原来,她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走。

又好像,把最重要的东西,都留下了。

回到深圳,我把我收藏的那些DVD,蓝光碟,都收了起来。

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一台还能用的旧式录像机。

在一个安静的夜晚,我关掉手机,拉上窗帘。

我把那盘《秋天的童话》,塞进了录像机。

“咔哒”一声。

熟悉的“嗡嗡”声响起。

屏幕上,出现了粗糙的、布满雪花点的画面。

船头尺,十三妹。

纽约,秋天,童话。

我仿佛又回到了1988年那个闷热的、下着小雨的下午。

我仿佛看到,那个穿着碎花衬衫的年轻女人,就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

她看着屏幕,眼睛里闪着光。

她轻声说:“这个女的,真好看,笑起来像太阳。”

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这些年,我见过很多女人。

漂亮的,聪明的,能干的。

但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像她一样。

她是我贫瘠青春里,唯一的一抹亮色。

是我灰暗人生里,最初的那束光。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她有没有找到,她想要的爱情和生活。

但我希望,她过得很好。

我希望,她能像电影里的钟楚红一样,笑得像太阳。

因为,她值得。

我拿起电话,拨通了我哥的号码。

“哥,是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嗯。”

“我这个周末,回去一趟。我们……聊聊。”

“……好。”

挂了电话,我走到窗前。

深圳的夜景,灯火辉煌,璀璨夺目。

这就是她当年向往的世界。

也是我为之奋斗了半生的世界。

如今,我站在这里,却觉得无比孤独。

嫂子,你在哪里?

你还好吗?

你是否也会在某个瞬间,想起1988年的那个夏天?

想起那个闷热的客厅,那台老旧的录像机,和那个,陪你一起偷看世界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

79年看露天电影,村花悄悄坐我旁边,黑暗中她的手伸进了我的裤兜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1979年那个夏夜,我手心里那颗石头的温度。那不是一颗普通的石头,那是林晓燕——我们全村最漂亮的姑娘,从她温热的口袋里掏出来,悄悄塞进我裤兜里的。

那个动作,像一道无声的闪电,在露天电影《小花》的枪炮声和悲欢离合中,劈开了我整个懵懂的青春。从那以后,我的人生轨迹,仿佛被这颗小小的石头,沉沉地坠向了另一个方向,一个充满了漫长回望和无尽叹息的方向。

我用了半辈子的时间去猜测那个夜晚的含义,直到两鬓斑白,才在一个偶然的契机下,模糊地拼凑出答案。而那答案,比我想象的更简单,也更令人心碎。现在,就让我从头说起,从那个胶片转动、蝉鸣聒噪的夏夜开始。

第1章 银幕下的槐花香

1979年的夏天,对于我们盘龙沟的村民来说,最盛大的节日不是春节,而是公社放映队下乡来的日子。

那年我十九岁,是个在村里毫不起眼的小伙子,名叫陈建军。说好听点是老实本分,说难听点就是木讷寡言。我家是村里垫底的贫困户,父亲走得早,母亲一个人拉扯着我和哥哥陈建国。哥哥为了让我能多读两年书,早早辍学跟着村里的石匠队去开山放炮,一身的力气都换成了家里那几口稀薄的口粮和我那本崭新的《数理化自学丛书》。

在村里,我这样的人,就像路边最常见的那种灰扑扑的石头,扔进人堆里连个响儿都听不见。而林晓燕不一样,她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

林晓燕的美,是那种带着山野灵气的鲜活。她不像城里画报上的姑娘那么摩登,却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亮晶晶的,看一眼就能把人的魂勾走。皮肤是常年干农活晒出的小麦色,但细腻得像缎子。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边有两个浅浅的梨涡,能把全村后生的心都给陷进去。村里人私下里都叫她“槐花”,因为她总爱在槐花开的季节,摘几串别在辫梢,人走到哪儿,那股清甜的香气就跟到哪儿。

这样的姑娘,自然是众星捧月。村长的儿子、供销社主任的侄子,还有那些家里有拖拉机、有几头大肥猪的殷实户,都变着法儿地往她家献殷勤。送布料的,送麦乳精的,扛着半扇猪肉去的,把她家门槛都快踏平了。

而我,陈建军,连正眼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家的四壁漏风,我哥的一身伤病,我口袋里比脸还干净的窘迫,都是一道道看不见的鸿沟,把我和她隔在两个世界。我只能在出工的田埂上,远远地看着她在人群中说笑,或者在挑水路过她家门口时,匆匆瞥一眼她正在院子里喂鸡的背影,然后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赶紧低下头快步走开。

那天晚上要放电影的消息,像一阵风刮遍了整个盘龙沟。天还没黑透,村西头那片打谷场上就挤满了人。家家户户都扛着自家的长凳、小板凳、甚至几块砖头来占位置。空气里混杂着汗味、烟味、孩子们的吵闹声和女人们的笑骂声,热闹得像一锅煮沸的粥。

我和我哥占了个不前不后的位置。我哥陈建国怕我看不清,特意找了两块厚实的砖头给我垫在凳子腿下。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咧着嘴笑,露出被旱烟熏得发黄的牙齿:“建军,好好看,听说这片子叫《小花》,城里都说好看着呢。”

我点点头,心里却有些走神。我的目光像被磁石吸住一样,不受控制地在人群里搜索着。然后,我就看到了她。

林晓燕和她的几个小姐妹一起来的,她们穿着崭新的的确良衬衫,在灰扑扑的人群里格外显眼。她穿了件淡蓝色的,领口和袖口还带着精巧的荷叶边。她没有像别的姑娘那样叽叽喳喳,只是安静地笑着,听伙伴们说话。昏黄的灯光下,她的侧脸像一尊玉雕,美好得不真实。

我赶紧收回目光,心脏却不争气地“咚咚”狂跳起来。我骂自己没出息,人家是天上的云,你是地上的泥,瞎想什么呢?

放映机“咔哒咔哒”地转了起来,一束光柱穿透黑暗,投在临时支起的白布上。《小花》的故事开始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银幕上的悲欢离合吸引了过去。我也努力想把心思放在电影上,可眼角的余光,却总是不由自主地瞟向林晓燕所在的方向。

就在电影放到一半,游击队和敌人激烈交火,枪炮声震耳欲聋的时候,我感觉身边的长凳轻轻一沉。一股熟悉的、清甜的槐花香气,毫无预兆地钻进了我的鼻孔。

我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了。我僵硬地、一点一点地转过头,正对上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是林晓燕。她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悄悄地坐到了我的身边。我们之间,只隔了不到一拳的距离,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呼吸时,那件淡蓝色衬衫带起的微风。

第2章 裤兜里的石头

那一瞬间,我大脑一片空白。

周围是震耳欲聋的枪炮声,是乡亲们投入的惊呼和议论,是孩子们被吓哭的吵闹,可这一切仿佛都离我远去,被一道无形的墙隔绝在外。我的世界里,只剩下身边这团温热的气息和那股让人心慌意乱的槐花香。

她为什么会坐到我旁边来?她那边不是有空位吗?她是不是坐错了?无数个问题在我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可我一个字也问不出口。我的身体僵得像一块石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银幕,却连上面的人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了。

我哥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他从电影里回过神,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我身边的林晓燕,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把身子往旁边挪了挪,给我们俩腾出了一个更宽敞、也更暧昧的空间。

我能感觉到林晓燕的胳膊偶尔会轻轻碰到我的胳膊,每一次触碰,都像一股电流,从接触点瞬间传遍我的全身,让我汗毛倒竖。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只能把手死死地攥成拳头,藏在膝盖上。

黑暗是最好的伪装。它藏起了我涨得通红的脸,也藏起了她或许同样紧张的表情。我们俩谁都没有说话,就那么并排坐着,像两个被施了魔法的木偶,一同看着那块发光的白布。

电影里的“小花”找到了哥哥,兄妹相认的场景催人泪下,周围响起一片抽泣声,连我哥那样粗粝的汉子,都抬手抹了抹眼睛。而我,却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我甚至觉得,银幕上所有的悲欢,都不及我此刻内心的万分之一。

就在这时,我感觉我的右腿边有了一点动静。

我下意识地低头,借着银幕反射的微光,看到林晓燕的手,正从她的膝盖上,慢慢地、试探性地向我这边移动。她的手很白,手指纤长,在昏暗的光线里像一朵悄然绽放的夜来香。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她想干什么?

我不敢动,甚至连呼吸都屏住了。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只手,越过我们之间那道无形的界限,轻轻地、带着一丝犹豫,碰到了我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裤的裤兜边缘。

然后,那只手停顿了一下,仿佛在确认什么。接着,她的食指和中指,像两条灵活的小鱼,悄无声息地钻进了我的裤兜。

我的裤兜里空空如也,只有几粒不知什么时候掉进去的烟草末。她的指尖在我的大腿外侧划过,带来一阵难以言喻的酥麻。那是一种温润的、带着少女体温的触感,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却像烙铁一样,在我皮肤上留下滚烫的印记。

我整个人都懵了,像被雷劈中了一样,一动也不敢动。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无限拉长。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是恶作剧?还是……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的手动了。我感觉到,她的手指似乎捏着什么东西,然后,她把那个东西,轻轻地放在了我的裤兜底。做完这个动作,她的手就像受惊的小鸟一样,迅速地抽了回去,重新放回了她的膝盖上,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几秒钟,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我的裤兜里,多了一个小小的、硬硬的东西。它隔着布料,硌着我的大腿,用它的存在,无声地证明着刚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我的幻觉。

那是什么?

我拼命抑制住想要立刻伸手去掏的冲动。我不敢,我怕一动就会打破这脆弱而奇妙的氛围,怕惊动了身边的她。

电影终于在《绒花》的歌声中结束了。灯光亮起,人群开始骚动,人们一边议论着剧情,一边收拾着自家的板凳。

我身边的香气消失了。我转过头,林晓燕的位置已经空了。我看到她的背影,正随着她那几个小姐妹,汇入熙熙攘攘的,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她从头到尾,没有回头看我一眼,也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建军,走了,回家了!”我哥扛起长凳,拍了拍还在发愣的我。

“哦,哦,来了。”我机械地应着,站起身。

回家的路上,我哥一反常态地沉默着。月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快到家门口时,他才闷闷地开口:“建军,林晓燕那样的姑娘,咱家……攀不上。”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和无奈。我懂他的意思。他是怕我想多了,最后空欢喜一场,受了伤。他是为我好。

我低着头,没有说话。心里五味杂陈。

回到我们那间昏暗的小屋,我哥很快就打起了鼾声。我躺在床上,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的手,颤抖着伸进了右边的裤兜。

我摸到了那个东西。它很小,很光滑,带着一点凉意。我把它掏出来,借着从窗户透进来的微弱月光,摊在手心。

那是一颗石头。一颗被河水冲刷得极其圆润光滑的白色小卵石,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光。

我把它紧紧地攥在手心,那冰凉的触感,仿佛能一直凉到我心里去。我翻来覆去地想,她为什么给我一颗石头?这代表什么?是“石沉大海”?还是“情比金坚”?那个年代的我们,没有那么多花哨的表达方式,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往往藏着千言万语。

我猜不透。

但我知道,从这个晚上开始,我这颗原本平静如水的心,被投进了一颗石子,漾开了一圈又一圈,再也无法平息的涟T。

第3章 好友的劝诫与我的懦弱

第二天,我揣着那颗石头去上工,整个人都魂不守舍。

开山采石的活计又苦又累,容不得半点分心。可我的心思,全都在裤兜里那颗小小的卵石上。我时不时就伸手进去摸一下,感受它光滑的质感,仿佛还能感受到昨夜林晓燕指尖残留的温度。

“建军!发什么愣!小心脚下!”工头的大嗓门把我从幻想中吼了回来。我一激灵,才发现自己差点一脚踩空,下面就是几米深的山坡。

午休的时候,我找到了我的发小,王小兵。小兵和我同岁,脑子活络,嘴巴也碎,是村里有名的“消息通”。我把他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犹豫了半天,才把昨晚的事,连同那颗石头,一并摊开在他面前。

王小兵先是瞪大了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他拿起那颗石头翻来覆去地看,又凑近了闻了闻,仿佛上面能闻出槐花香似的。

“我的乖乖,陈建军,你小子行啊!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他一巴掌拍在我的肩膀上,震得我生疼,“村花啊!林晓燕啊!她……她主动给你塞东西?这不就是……不就是看上你了嘛!”

他的话像一团火,瞬间点燃了我心里那点微弱的希望。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心跳加速,嘴上却还在嘴硬:“别……别瞎说,可能就是个玩笑。”

“玩笑?”王小兵把眼一瞪,“谁家姑娘拿自己的名声开这种玩笑?还是林晓燕那样的!她要是随便跟哪个男人拉拉扯扯,她妈能打断她的腿!这事儿,我看八九不离十,就是对你有意思!”

他越说越兴奋,开始给我出谋划策:“建军,你得主动点啊!你不能再像个闷葫芦了!你得找机会跟她说话,问问她这石头是啥意思。哪怕就问问她,‘昨晚的电影好看不’也行啊!你得让她知道,你明白她的心意了!”

王小兵的话,让我热血沸腾。是啊,我应该主动一点。一个姑娘家都做到这个份上了,我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那股燃烧起来的勇气,很快就被现实的冷水浇灭了。

我该怎么主动?我能跟她说些什么?说我家里穷得叮当响,哥哥为了我一身伤病?说我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每次见她都自惭形秽?说我除了会读几本书,什么都给不了她?

这些话,我怎么说得出口。

王小兵看我一脸的颓丧,叹了口气,语气也软了下来:“建军,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你家的条件……确实是难。林晓燕她妈那个人,眼光高着呢,村里谁不知道?她就盼着晓燕能嫁个‘吃公家饭’的,或者至少也是个富裕户,好让她后半辈子跟着享福。”

他顿了顿,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拉着,继续说道:“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事儿,难。就算晓燕自己愿意,她家里那一关,就跟咱们眼前这座大山一样,难翻。村长的儿子前两天还托人给她家送了台‘飞人’牌的缝纫机呢,她妈乐得见牙不见眼。”

王小兵的话,像一盆冰水,从头到脚把我浇了个透心凉。是啊,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缝纫机,那是多金贵的东西!而我呢?我连给她买一根带香味的雪花膏的钱都没有。

“那……那我该怎么办?”我茫然地问,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arc的颤抖。

王小兵看着我,眼神里有同情,也有无奈。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还能怎么办?两条路。要么,你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把这石头扔了,断了念想,安安分分过你的日子。要么……你就豁出去!你不是学习好吗?明年恢复高考的消息都传遍了,你去考!考上大学,当个‘公家人’,到时候别说林晓燕她妈,全村的人都得高看你一眼!你就有底气去她家提亲了!”

考大学。这三个字像一道光,照亮了我灰暗的世界。是啊,这是我唯一的出路,也是我唯一能抓住的希望。如果我能考上大学,成为一个有文化、有工作的国家干部,那我和林晓燕之间那道鸿沟,不就可以填平了吗?

可是,高考哪是那么容易的。我丢下课本已经好几年了,全靠晚上偷偷看那本《数理化自学丛书》。而且,谁知道这消息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我能考上吗?

一整个下午,我都在这种希望和绝望的交织中煎熬。收工的路上,我特意绕了点远路,从村东头走。远远地,我看见林晓燕正在河边洗衣服。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她蹲在青石板上,一下一下地捶打着衣服,辫梢随着动作一甩一甩的。

我躲在一棵大柳树后面,心脏怦怦直跳。我想走过去,哪怕只是打个招呼。王小兵的话还在耳边回响:“你得主动点啊!”

我攥紧了裤兜里的那颗石头,给自己鼓劲。我深吸一口气,刚要迈出脚步,却看到另一个人影朝她走了过去。

是村长的儿子,李卫国。他穿着一身干净的干部服,推着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车把上还挂着一个网兜,里面好像是两个大苹果。

李卫国走到林晓燕身边,满脸堆笑地跟她说着什么。林晓燕停下了手里的活,站起身,虽然没有笑,但也没有躲开。李卫国从网兜里拿出苹果递给她,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被抽干了所有力气。我迈不动步子了。我看着他们俩在夕阳下说话的样子,男的高大,女的秀美,那辆锃亮的自行车停在旁边,一切都那么和谐,那么“般配”。

而我,陈建军,穿着一身打补丁的旧衣服,躲在阴影里,像一个见不得光的小偷。

我默默地转过身,沿着来时的路,一步一步地往回走。手心里的那颗石头,不知何时,变得冰冷刺骨。我没有勇气,也没有资格。王小兵说得对,在没有考上大学之前,我连站在她面前的资格都没有。

第4章 压垮骆驼的那件新衣

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高考上。

从那天起,我像变了一个人。白天在采石场,我拼命干活,把所有的力气都耗尽,这样才能在休息时多一点喘息的时间,在脑子里默背几个公式。晚上回到家,不管多累,我都会点上那盏昏暗的煤油灯,贪婪地啃着那本已经翻得卷了边的《数理化自学丛书》。

煤油是定量的,用完了就得花钱买。为了省油,我常常把灯芯调到只有黄豆那么大的一点火苗,凑得极近,看得眼睛生疼。我哥陈建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什么也没说,但从那以后,他总会想方设法从工地上带回一些别人不要的蜡烛头。有时候,他还会把他那份本就不多的口粮省下来一些给我,让我晚上看书别饿着。

“建军,多吃点,脑子才能转得动。”他总是这样憨憨地说,把一个烤得焦黄的红薯塞到我手里。

我啃着红薯,看着他那张被岁月和劳累刻满了皱纹的、比同龄人苍老许多的脸,心里又酸又涨。我知道,我背负的不仅仅是我自己的未来,还有我哥的期望,我整个家的希望。

那段时间,我刻意躲着林晓燕。我怕看到她,会动摇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决心。我怕看到她和李卫国走在一起,会让我心痛得无法呼吸。我把对她的所有念想,都和那颗白色的小卵石一起,深深地锁在了心底,化作了学习的动力。

我以为,只要我埋头苦读,时间就会给我一个答案。然而,生活总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给你沉重一击。

那是一个深秋的下午,公社中学组织了一场学习经验交流会,了几个在地区报纸上发表过文章的知识青年去做报告。我们村的民办教师张老师特意跑来我家,点名让我去参加。

“建军,你脑子灵光,书读得好,去听听,对你以后考大学有好处!”张老师拍着我的肩膀,满怀期望。

能有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我当然是欣喜若狂。可是,当我要出门的时候,我看着自己身上那件洗得发白、手肘处还打着两个硕大补丁的旧外套,一股强烈的自卑感涌上心头。

去公社中学,会见到很多镇上的学生和老师,甚至还有县里来的干部。我就穿成这样去吗?像个要饭的?

我犹豫了。我不想给盘龙沟丢人,更不想在可能遇到林晓燕的场合,让她看到我这副寒酸的模样。

我妈看出了我的窘迫。她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建军,别急,妈给你想办法。”

她打开了家里那个唯一的、漆皮都掉光了的木箱子,在箱底翻了半天,翻出了一件衣服。那是我哥陈建国的衣服,他唯一的一件“新”衣服。说是新,其实也只是过年时才舍得穿一两次的,一件蓝色的卡其布中山装,虽然样式老旧,但至少没有补丁。

“穿你哥这件去吧,像样点。”我妈把衣服递给我。

我摇了摇头:“不行,这是哥的。他出门见人也得穿。”

“他今天不出门,就在家待着。你快穿上,别耽误了。”我妈不由分说地把衣服塞到我怀里。

我正推辞着,我哥从外面回来了。他看到我手里的衣服,立刻明白了。他二话不说,走过来拿起衣服就往我身上套:“穿!磨叽什么!我一个开山放炮的,穿那么好给石头看啊?你是要去见世面的,得穿得体面点!”

他的力气很大,我拗不过他。穿上那件带着我哥体温的中山装,我心里五味杂陈。衣服有点大,袖子长了一截,但确实比我那件破外套强太多了。

就在我准备出门的时候,邻居家的刘婶急匆匆地跑了进来:“建国!建国!不好了!你师傅在山上被哑炮给崩了!腿都炸了!快去看看!”

这个消息像晴天霹雳。我哥脸色“刷”地一下就白了,他扔下手里的东西就往外冲。我也急忙跟了上去。

我们赶到山脚下的时候,已经围了一圈人。我哥的师傅,王石匠,躺在地上,一条腿血肉模糊,场面惨不忍睹。有人已经跑去公社卫生院叫人了。

我哥跪在王石匠身边,一个劲儿地喊着“师傅”,眼泪都下来了。王石匠家里穷,只有一个老婆和几个未成年的孩子,他这一倒,家里的天就塌了。

人群里有人在议论。

“唉,这哑炮最害人,谁知道什么时候响。”

“王石匠这下完了,一条腿没了,以后怎么养家糊口啊。”

“建国这孩子也是命苦,跟着师傅学手艺,这下……”

我站在人群外围,听着这些议论,看着血泊里的王石匠和我哥那张绝望的脸,浑身冰冷。我忽然想起了我爸,他当年也是在工地上出的事,没撑几天就走了。那种家里的顶梁柱轰然倒塌的恐惧,再一次笼罩了我。

这时,我哥突然站了起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泪,对周围的工友们说:“各位叔伯兄弟,我师傅家的事,就是我的事。以后他家的活,我顶上!他家老的少的,我陈建国要是还有一口气,就绝不让他们饿着!”

他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在场的人都动容了。

然后,他转过身,看到了我。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那件蓝色的中山装上,眼神复杂。他走过来,声音沙哑地对我说:“建军,你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他顿了顿,抬起手,帮我整理了一下并不凌乱的衣领,一字一句地说:“你跟我们不一样。你得走出去。用你的笔杆子,走出这座大山。家里的事,有我。”

那一刻,我身上这件“体面”的中山装,仿佛有千斤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哥把养家的重担,把师傅一家的生计,全都扛在了自己肩上。他用他那并不宽厚的肩膀,为我撑起了一片可以安心读书的天空。而我,刚才竟然还在为一件衣服而自卑,为一点可笑的虚荣心而犹豫。

我脱下了那件中山装,递给我哥。

“哥,我不去了。”我低声说。

“胡闹!为什么不去!这么好的机会!”我哥急了。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哥,我想明白了。一件衣服的体面是假的。真正的体面,是靠自己挣出来的。我现在要去的地方,不是公社的会场,而是我的书桌前。”

我没有去参加那个交流会。我回到了家,把我哥给我的那件中山装叠得整整齐齐,放回了箱底。然后,我坐在那张吱吱作响的旧书桌前,点亮了煤油灯。

那晚,我没有再感到自卑和彷徨。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考出去。我一定要考出去。为了我哥,为了这个家,也为了……能有朝一日,堂堂正正地站在林晓燕面前,告诉她,我裤兜里还珍藏着她给的那颗石头。

这件新衣的风波,成了压垮我心中最后一丝懦弱的稻草。它让我彻底明白,逃避和幻想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唯有脚踏实地,用知识改变命运,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第5章 悄然响起的喜乐

日子在煤油灯的烟火和采石场的粉尘中一天天过去。

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中。那本《数理化自学丛书》被我翻烂了,我又托人从县城买了几本旧的复习资料。每天晚上,当整个村子都沉浸在睡梦中时,只有我们家那扇小小的窗户还透着微光。

我哥变得比以前更沉默了。自从王石匠出事后,他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他不仅要完成自己的活,还要替师傅那份也扛起来,挣两份工钱,一份给我妈家用,一份送到王石匠家里。他每天回来都累得像一摊泥,常常是端着饭碗就睡着了。我好几次半夜醒来,都看到他坐在床边,就着月光给我缝补磨破的衣服,或者搓着他那双布满了血口和老茧的手发呆。

我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脸颊和过早佝偻的背,心里像刀割一样。我能为他做的,只有更拼命地读书。

而关于林晓燕的消息,还是会零零星星地传到我耳朵里。王小兵成了我的“情报员”。

“建军,听说了吗?李卫国又去晓燕家了,这次扛去的是一袋白面!”

“唉,晓燕她妈昨天在村口跟人说,女孩子读再多书也没用,不如嫁个好人家。”

“晓燕好几天没出工了,听说是她妈不让她去了,让她在家学做针线活,准备……准备当嫁妆呢。”

每一个消息,都像一根针,扎在我的心上。我知道,时间不等人。李卫国的攻势越来越猛,林晓燕的母亲也显然已经被打动。而我,除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大学梦,什么也拿不出来。

我不是没有想过要去找她。有好几次,我甚至已经走到了她家附近那棵大槐树下。我把那颗白色的小卵石在手心里攥出了汗,想冲过去问她,你还记得那个晚上的电影吗?你给我的石头,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愿意等我吗?等我考上大学?

可是,每次话到嘴边,我又咽了回去。我凭什么让她等?我有什么资格让她在一个有缝纫机、有自行车、有白面的“好人家”和一个前途未卜的穷小子之间,选择后者?这种要求,太自私了。

我只能把这份焦灼和爱恋,更深地埋进心底,化作书本上一行行的公式和文字。

1979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高考正式恢复的消息,像一声春雷,终于传遍了全国。我的机会来了。

我第一时间报了名。拿到准考证的那天,我的手都在抖。我哥比我还激动,他特意去镇上割了二两肉,我妈包了顿饺子,算是给我提前庆祝。饭桌上,我哥把一杯酒一饮而尽,红着眼睛对我说:“建军,好好考!哥这辈子就这样了,你就是咱家的希望!”

就在我全力备考,做最后冲刺的时候,一个消息,毫无预兆地击垮了我。

那天,我正在家里埋头做题,外面忽然响起了唢呐和鞭炮的声音。那声音由远及近,喜庆又喧闹。我们盘龙沟是个小地方,谁家有红白喜事,半个村子都能听见。

我妈正在院子里缝补衣服,她探出头看了一眼,然后叹了口气,对我说道:“是林家的闺女……出嫁了。”

“轰”的一声,我的脑子炸开了。

林家的闺女?林晓燕?

我像被抽走了魂魄,丢下笔就往外跑。我跑到村口那条必经的黄土路上,远远地,就看到了一支迎亲的队伍。

走在最前面的是吹鼓手,卖力地吹着《百鸟朝凤》。后面跟着几个年轻人,抬着崭新的红漆木箱,上面用红纸贴着大大的“囍”字。队伍中间,是一辆披红挂彩的自行车,李卫国穿着一身崭新的中山装,胸前戴着大红花,满面春风地推着车。

而车后座上,坐着一个穿着大红嫁衣的姑娘。她头上盖着红盖头,我看不清她的脸。

可是,那身形,那辫梢,那股即使隔着很远仿佛都能闻到的槐花香……我不用看脸,也知道是她。

就是她。

我的林晓燕,成了别人的新娘。

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再也迈不动一步。我就那么傻傻地站着,看着迎亲的队伍从我面前经过。唢呐声刺耳,鞭炮声震天,周围是乡亲们看热闹的笑脸和道贺声。这一切的热闹和喜庆,都与我无关。我的世界,一片死寂。

当李卫国推着车从我身边经过时,他似乎看到了我,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而车后座上的那个红色的身影,微微动了一下,似乎朝我这个方向侧了侧头。

隔着那方红盖头,我仿佛看到了她的眼睛。那双曾经在电影院的黑暗中,亮得像星星一样的眼睛。此刻,它是在看我吗?它里面,又藏着怎样的情绪?是无奈?是诀别?还是……一丝不舍?

我不知道。

迎亲的队伍走远了,只留下一地红色的鞭炮碎屑和空气中尚未散尽的硝烟味。我依然站在那里,像一尊没有灵魂的雕像。

王小兵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我身边,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低声说:“建军,别看了。回去吧。”

我没有动,声音干涩地问:“为什么……这么快?”

王小兵叹了口气:“还能为什么。李卫国家里催得紧,彩礼给得足,一台缝纫机,一辆自行车,还有三百块钱的现金。她妈乐疯了,连夜就答应了。听说……晓燕跟她妈大吵了一架,把自己关在屋里两天没出门,最后还是……还是拧不过她妈。”

三百块钱……在那个年代,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

我明白了。我什么都明白了。

我不是输给了李卫国,我是输给了那台缝纫机,那辆自行车,那三百块钱。我输给了这个贫穷的时代。

我慢慢地转过身,往家的方向走。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我的心里空荡荡的,仿佛有什么最重要的东西,被永远地掏走了。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屋里。我没有哭,也没有闹。我只是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了那颗白色的小卵石。

我把它放在手心,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它还是那么光滑,那么冰凉。

我曾经以为,它是我们之间的一个秘密,一个希望。现在我才知道,它或许,只是一场梦的遗物。

那晚,我没有再看书。我对着那颗石头,坐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我把它重新放回了口袋,然后拿起了我的准考证。

林晓燕已经走了。但我的路,还要继续走下去。

第6章 一张车票与两代人的路

林晓燕的婚礼,像一场喧闹的戏剧,落幕后,村子很快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是对于我来说,有些东西,永远地改变了。

我变得更加沉默,几乎不再和人说话。我把所有的悲伤、不甘和绝望,都压进了心底,然后像一头偏执的牛,一头扎进了书本的海洋里。我不再去想什么儿女情长,我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离开这里。

离开这个让我伤心的地方,离开这座让我感到窒息的大山。

高考如期而至。我怀揣着那颗冰冷的石头,走进了设在县中学的考场。三天考试,我几乎是机械地答着题,脑子里一片空白,又似乎无比清晰。那些曾经让我头疼的公式和定理,此刻都乖乖地排列在我的笔下。

考完最后一门,走出考场的时候,外面阳光刺眼。我眯着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忽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茫然。我拼尽全力想要抓住的这根救命稻草,现在考完了,然后呢?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

等待放榜的日子是漫长的煎熬。我重新回到了采石场,和我哥一起,每天面对着冰冷的石头和震耳的炮声。我没有再碰过书本,也没有再和王小兵聊起过林晓燕。她的名字,成了我们之间的一个禁忌。

偶尔,会从去镇上赶集回来的村民口中,听到一些关于她的零星消息。

“听说林晓燕嫁过去日子不好过,她那个婆婆厉害得很。”

“李卫国当了个小组长,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在外面喝酒打牌,回家就跟晓燕吵。”

“唉,看着是嫁了个好人家,谁知道内里的苦呢。”

每当听到这些,我的心就像被针扎一样疼。我会在没人的时候,拿出那颗石头,紧紧地攥在手心。我多想冲到她面前,问她过得好不好。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呢?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而我,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陈建军。

终于,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那天,邮递员骑着绿色的自行车,一路喊着我的名字冲进村里。当那封印着“省城师范大学”红色印章的牛皮纸信封递到我手里时,我整个人都傻了。

我考上了。我真的考上了。

我妈当场就哭了,抱着我泣不成声。我哥陈建国从采石场飞奔回来,他抢过通知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读着读着,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也蹲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我们家,终于要出一个大学生了。

整个盘龙沟都轰动了。陈家的穷小子陈建军,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成了“文曲星下凡”。曾经那些对我们家避之不及的邻里,都提着鸡蛋、拿着红糖上门道贺。我妈脸上露出了多年未见的笑容,挺直了腰杆。

只有我知道,这份喜悦的背后,我付出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出发去省城的前一晚,我哥把我叫到了院子里。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手帕包得整整齐齐的小包,塞到我手里。

“建军,拿着。”

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沓用线绳捆着的钱,有大团结,也有一块两块的毛票,被抚得平平整整。我数了数,一共是八十六块五毛。

我知道,这几乎是我哥这几年来,从牙缝里、从血汗里,一分一分攒下来的全部积蓄。

“哥,我不能要!”我急忙把钱推回去。

“让你拿着就拿着!”我哥把眼一瞪,不由分说地把钱又塞回我手里,“去省城,哪哪都得花钱。你不能再像在家里一样,让人家看不起!到了学校,买两身新衣服,吃好点,别给哥省钱!”

他看着我,眼圈红了:“建军,哥没本事,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你不一样,你有出息。以后,咱家的门楣,就靠你来光耀了。”

他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

那是一颗石头。一颗黑色的、棱角分明的石头,是我从采石场随手捡来压书角的。

他把石头放在我手心,沉声说:“带着它。看到它,就想想家,想想这座山。别忘了,你是从哪里走出去的。”

我手里攥着两颗石头。一颗是林晓燕给我的,圆润光滑,藏着我整个青春的秘密和遗憾。一颗是我哥给我的,粗糙坚硬,承载着一个家庭的牺牲和期望。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

第二天,全村的人都来送我。我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里面装着几件旧衣服和那两颗石头。我哥一直把我送到几十里外的长途汽车站。

车子发动的时候,我看着窗外,我哥站在尘土飞扬的路边,不停地向我挥手。他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和身后那片连绵不绝的大山融为了一体。

我转过头,看着车子前进的方向。我知道,我的人生,将要驶向一个全新的、未知的远方。而那个叫盘龙沟的小山村,那个叫林晓燕的姑娘,都将成为我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那张薄薄的车票,隔开的不仅仅是城市与乡村,更是两代人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我哥留在了山里,用他的血汗继续供养着家庭;而我,带着他的期望和我的伤痛,奔向了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未来。

第7章 迟到三十年的答案

岁月如梭,一晃三十年。

我大学毕业后,留在了省城当了一名中学老师。后来,我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我妻子是我大学同学,一个温和善良的城里姑娘。我们的日子过得平淡而安稳。

我把我妈和我哥也接到了城里。我哥因为常年劳累,身体垮了,干不了重活。我在学校附近给他找了个看大门的工作,虽然清闲,但总算能让他安度晚年。

三十年里,我只回过盘龙沟几次。一次是处理老宅的地基,一次是村里修族谱。每一次回去,都感觉物是人非。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出去打工了,留下来的都是老人和孩子。那片曾经热闹非得打谷场,也长满了荒草。

我再也没有见过林晓燕。听说,她很早就跟着李卫国去了县城,后来又辗转去了更远的南方。王小兵也去了外地发展,我们渐渐断了联系。

关于她的一切,都和我那颗白色的小卵石一起,被我封存在了一个铁皮盒子里,放在书柜的最深处。我很少去触碰它,就像从不去触碰心底那个已经结痂的伤口。我以为,这个秘密,会永远地烂在我的心里。

直到去年冬天,我哥病重住院。

在医院的走廊里,我意外地遇到了一个来探病的同乡。他叫林建国,是林晓燕的堂弟,比我小几岁。我们已经很多年没见了,彼此都苍老了许多,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我们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聊起了家乡的旧事和各自的近况。聊着聊着,他忽然提起了他的堂姐。

“建军哥,你还记得我姐晓燕吗?”

我的心猛地一紧,表面上却故作平静地点了点头:“记得。她……现在还好吗?”

林建国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好什么呀。命苦了一辈子。”

他告诉我,林晓燕嫁给李卫国后,日子过得非常不如意。李卫国沾染了的恶习,输光了家底,还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她忍了很多年,直到孩子大了,才终于离了婚。后来,她一个人去了南方打工,吃了无数的苦,前些年因为积劳成疾,得了重病,已经……不在了。

这个消息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只觉得胸口闷得发慌。

林建国看着我失魂落魄的样子,犹豫了一下,又说道:“建军哥,有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是我姐临走前,特意嘱咐我的。她说,如果以后有机会见到你,一定要告诉你。”

我的呼吸瞬间停滞了。

“她说……当年看露天电影那晚,她坐到你旁边,不是偶然。她其实……一直都喜欢你。”

林建国的每一句话,都像惊雷在我耳边炸响。

“她说,她知道你家穷,也知道你心气高,更知道你偷偷在准备考大学。她觉得,你是村里唯一能懂她的人。那天晚上,她看你一直不敢看她,心里又急又气。她想让你知道她的心意,又怕被人看见说闲话。”

“所以……她就把她一直揣在兜里当护身符的一块石头,偷偷塞给了你。那块石头,是她在河边捡的,她觉得它像一颗心。她把她的心,给了你。”

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原来是这样。那不是“石沉大海”,也不是“情比金坚”,那是一颗少女滚烫的、毫无保留的真心。

林建国继续说:“后来,她妈逼她嫁给李卫国,她死活不同意,把自己锁在屋里。她妈就骂她,说‘你是不是看上陈家那个穷小子了?我告诉你,你就算死,也别想进他家的门!你跟着他,一辈子都得喝西北风!’我姐说,她不怕喝西北风,但她怕……怕耽误了你。她知道你那时候正在拼命读书,考大学是你唯一的出路。她怕因为她,让你分心,让你跟我妈对着干,最后把前途给毁了。”

“所以,她才点了头,答应了那门亲事。她说,她出嫁那天,在村口看到你了。隔着红盖头,她就那么看着你。她说,她当时就想,只要你能考出去,能过上好日子,她怎么样都值了。”

听到这里,我已经泣不成声。我捂着脸,任由积攒了三十年的泪水汹涌而出。

我一直以为,是我的懦弱和贫穷,错过了她。我一直以为,是我们之间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从来没有想过,在她那看似顺从的背后,竟然藏着如此深沉的爱和如此决绝的牺牲。

她不是选择了一个有缝纫机和自行车的富裕生活,她是为了成全我的未来,选择了一条最艰难的路。

而我,这个自以为是的傻瓜,却带着对她的误解和怨怼,走了半生。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从书柜最深处,找出了那个生了锈的铁皮盒子。我打开它,那颗白色的小卵石,正静静地躺在里面。

我把它捧在手心,仿佛还能感受到三十多年前,那个夏夜,它从她指尖传来的一丝温热。

它不再冰冷。

第8章 掌心里的两颗石头

我哥最终还是走了。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已经说不出话,但神志还算清醒。我每天都守在他床边,给他讲我学校里的事,讲我孩子的事,也讲我们小时候在盘龙沟的往事。

有一天,我给他擦拭身体的时候,从他贴身的衣兜里,掉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颗石头。那颗黑色的、棱角分明的采石场石头。他竟然也带了这么多年。

我捡起那颗石头,和我口袋里那颗白色的小卵石放在一起,摊开在他的眼前。

“哥,你看,这是你给我的石头,我一直带着。这是……她给我的石头,我也一直带着。”我哽咽着,第一次在我哥面前,提起了那个尘封的名字。

我哥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他吃力地抬起手,布满老年斑和针眼的手背,轻轻地覆在了我那两颗石头上。他的嘴唇翕动着,似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但我看懂了他的口型。

他在说:“值了。”

我的眼泪再次决堤。是啊,值了。他用一生的辛劳,换来了我的前程,换来了陈家的希望,他觉得值了。而她,用一生的幸福,成全了我的梦想,她也觉得值了。

我何德何能,能承受得起这样两份沉甸甸的爱。

我哥走后,我遵从他的遗愿,把他的骨灰带回了盘龙沟,撒在了那片他为之奋斗了一辈子的后山上。

站在山顶,俯瞰着这个生我养我的小山村,远处的田野,蜿蜒的河流,都和记忆中一般无二。仿佛时光从未流逝,仿佛我还是那个在田埂上偷看她的少年,仿佛她还会在槐花树下,对我露出那能融化冰雪的笑容。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那颗白色的小卵石。

我没有把它留下,也没有把它扔进山谷。我只是把它放在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重新放回了贴身的口袋里。

林晓燕,谢谢你。谢谢你在我最卑微的岁月里,给了我最纯粹的爱。也对不起,我用了半生的时间,才读懂你那颗石头的含义。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多想回到1979年那个夏夜。在放映机“咔哒咔哒”的声响中,在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银幕吸引时,勇敢地转过头,握住你那只正伸向我裤兜的手。

然后,在你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轻轻地说一句:“你的心意,我收到了。等我。”

只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如今,我已年过花甲。每天清晨,我都会去公园散步。我的口袋里,总是装着两颗石头。一颗棱角分明,提醒我从何而来,不忘我哥的恩情。一颗圆润光滑,告诉我曾经被那样深刻地爱过,不负那段青春的遗憾。

我常常会把它们拿出来,放在掌心。左手是亲情,是责任,是沉甸甸的现实。右手是爱情,是梦想,是回不去的过往。

它们一黑一白,一刚一柔,就像我这矛盾而又真实的一生。

它们硌着我的掌心,也温暖着我的余生。我知道,无论岁月如何变迁,这两颗石头,将永远陪伴着我,直到我生命的尽头。它们是我这一生,最宝贵的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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