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98聘

手把手教你写《承租合同违约》,(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2-07 23:27

手把手教你写《承租合同违约》,(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租赁合同违约相关作文时应注意的事项的文章:
"撰写租赁合同违约作文的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中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而合同违约则是对这份法律依据的破坏。无论是从法律角度分析,还是从社会实践角度探讨,租赁合同违约都是一个复杂且现实的问题。撰写一篇关于此主题的作文,需要我们既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又能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思考。以下是在撰写此类作文时应注意的关键事项:
"一、 准确理解核心概念,明确违约性质"
"界定“违约”:" 首先要清晰界定什么是租赁合同违约。明确指出违约是指承租人或出租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例如,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设施、拖欠水电费等;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非法收回房屋等。 "区分违约类型:" 租赁合同违约有多种类型,如:不履行(完全不履行、部分履行)、延迟履行、不适当履行(质量、方式等有瑕疵)和拒绝履行。作文中应尝试区分不同类型的违约,并分析其法律后果和实际影响。 "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核心。需要阐述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通常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罚

承租方单方提前解约退租又未合理“返还租赁房屋”,相关责任如何承担?

租赁期内,

承租方发出解约通知后自行搬离而未合理交接房屋,

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继续支付房租吗?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张某(出租方、甲方)与刘某(承租方、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用于开办饭店,租赁期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30年3月30日止,租金按季度缴纳,每季度租金7.5万元。乙方向甲方每季度支付装修款及酒店用品款5万元。逾期缴纳租金或装修款及酒店用品款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了其他内容。后刘某依约向张某支付了2024年7月1日之前的租金、装修款及酒店用品款等。2024年7月和10月,刘某均向张某转账8.75万元(包括每季度租金的一半即3.75万元、装修及酒店用品款5万元)。2024年12月30日,刘某所开办饭店的负责人顾某通过微信向张某发送涉案房屋内照片及拍摄的视频并告知:“钥匙给你放在门口花盆里了,老板刘某不租了,所有的东西我都给你录个视频。”12月31日,张某回复称钥匙未找到,顾某未回复。2025年2月,张某向顾某发送微信消息告知:“刘某还欠我房租呢,什么时候给?”顾某未回复。后张某多次催缴无果,遂诉至槐荫法院,要求被告刘某支付所欠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房屋租金15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装修款及酒店用品款5万元,以及违约金。

被告刘某辩称,其于2024年12月30日通知原告解除租赁合同,12月31日原告收回了房屋,后续不存在欠付租金。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刘某于2021年3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双方未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刘某在租赁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搬离涉案房屋,属于违约解除合同。刘某方作为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但2024年12月30日刘某通过其饭店负责人顾某拍摄涉案房屋照片、视频,发送并告知张某涉案房屋钥匙存放地,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张某于2024年12月31日作出回应,此时顾某发出的告知到达张某。故涉案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终止,合同终止不影响刘某违约责任的承担。经核算,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两个季度刘某共计欠缴房屋租金7.5万元,应向张某付清。

关于张某要求刘某支付所欠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房屋租金7.5万元、装修款及酒店用品款5万元的问题。涉案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因刘某单方退出租赁而终止,合同终止后的“返还租赁房屋”不仅仅是交还房屋钥匙,更重要的是及时清理搬走个人物品、做好房屋交接,以便张某恢复对涉案房屋的正常使用或收益。经法院现场查看,涉案房屋内留有大量物品,哪些属于张某交付给刘某使用的酒店用品,哪些属于刘某的个人物品,并不明确清晰,刘某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向张某明确作出了放弃个人物品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意思表示,故其应当支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房屋占有使用费。需要指出的是,张某作为出租方具有及时收房、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其不得以屋内有承租人的物品为由无限期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通过张某提交的证据看,其多次通知刘某及其代理人进行房屋交接但未果,为避免损失扩大,建议双方尽快协商处理。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向张某支付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所欠房屋租金7.5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房屋占有使用费12.5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未协商一致、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的情况下,承租方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解除合同。而在合同终止后,承租方负有及时与出租方妥善办理房屋交接的义务,应在合理期限内将租赁房屋腾空并返还给出租方。出租方也负有止损义务,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收房、采取措施防止房屋长期空置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案中,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未妥善“返还租赁房屋”,涉案房屋内留有大量归属不明的物品未及时清理处置,出租方多次联系进行房屋交接未果,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应支付在此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原标题:《承租方单方提前解约退租又未合理“返还租赁房屋”,相关责任如何承担?》

通州法院:住房租赁案件中合同违约类型多,违约责任判定难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丁睿文)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客提前退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吗?租客偷偷养宠物,房东能追责吗?租房遇到纠纷,房东和租客该如何依法维护权益?2025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面对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新要求,法院又有哪些新举措保驾护航?9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系统通报了2022年至2025年6月期间通州法院住房租赁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住房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2022-2025)》,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汉东通报了该院2022年至2025年6月涉住房租赁案件的审理情况,指出住房租赁案件审理面临三大挑战:一是诉讼主体不适格,程序空转提速,二是合同违约类型多,违约责任判定难,三是合同解除不规范,解约后果处理难。

陈汉东专委介绍,通州法院积极创新工作举措,针对住房租赁案件,通州法院在立案、诉前、诉中三阶段持续优化审理流程,持续提升纠纷治理效能。在立案阶段,法院采取递进式“三识别”机制,细化立案识别标准,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案件办理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实现住房租赁案件办理的“快慢分道”;在诉前阶段,法院深挖“多元调解+速裁”的集成效应,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有效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在诉中阶段,法院打通住房租赁纠纷“保质快审”通道,强化专业化审判、智能化诉讼服务,不断提升住房租赁案件审判质效。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刘梅针对住房租赁案件中的法律风险,向房东和租客分别提出三点建议:

对于房东而言,首先,出租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提供违法群租房、甲醛超标房,除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罚款的法律责任;其次,房东应积极履行提示说明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样能避免推诿扯皮,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最后,房东维权时应注意自力救济的限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维护自身权益应坚持合法、合理、必要原则,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对于租客而言,首先,租客应对承租的房屋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认真考察承租房屋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和房东沟通并保留沟通证据;其次,租客负有腾退租赁房屋义务,在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情形下,及时搬离并腾退屋内物品,避免承担房屋占有使用费用;最后,租客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注意区分押金和定金,定金在法律上更具特殊性,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且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热门标签

相关文档

文章说明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

为您推荐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