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98聘
更新日期:2025-12-07 23:57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测绘土地申请书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精准备案,规范书写:测绘土地申请书注意事项"
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管理日益规范的今天,无论是进行土地开发、工程建设,还是产权确认、规划调整,测绘土地申请书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份申请不仅是启动后续测绘工作的前提,更是申请人权利义务的初步体现。因此,撰写一份严谨、规范、清晰的测绘土地申请书,对于保障申请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以下是撰写测绘土地申请书时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一、 申请人信息与资质务必准确无误"
"身份明确:" 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人的法定全称或姓名,包括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等)。如果是单位,需同时注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地址详实:" 提供准确的注册地址或通讯地址,确保相关部门能够有效联系。地址应具体到门牌号。 "资质证明:" 如申请主体为企事业单位,可能需要附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合法经营或存在主体资格。个人申请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 测绘目的与范围应清晰具体"
"目的陈述:" 明确、简洁地阐述申请测绘的具体目的。例如,是为了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上
申请人:(家庭地址,签名并盖章,电话)
年月日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地籍图二份;技术报告;建筑物权属凭证等。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地籍图二份;技术报告;建筑物权属凭证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或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市级以上政府(含本市级)有关部门发出的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涉及股份制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6、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土地登记委托书;
8、地籍调查表(宗地相邻应加盖相邻单位公章);
9、宗地地籍图二份
10、有资质测量队伍出具的宗地测量技术报告;
11、地上有建筑物的,应提供建筑物权属凭证;
12、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你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具体流程是这样的,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后可办理更名过户。
人们在利用到土地的时候并不是说占用了没有公民正在用的土地就是合法的,因为只要是国家地区的土地都是国家名义占据的资源而必须在国家同意的基础上并得到相应的证件,如果手中有使用证想要改变一下使用的主体只需要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来源:齐鲁网
好消息!
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 关于印发《“交房即可办证”便民服务工作意见(试行)》 的通知
《意见》从完善合同、优化程序、规范流程、
协同配合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该文件的出台将加速
“交房即可办证”在青岛市全面落地实施。
快来具体了解一下
图源: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引导“交房即可办证”写入房屋买卖合同
《意见》提到,完善新建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预售、现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将物业交付、业主共有部位设施设备交付作为合同条款予以明确;将“交房即可办证”作为推广选择性条款写入买卖合同,倡导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选择使用,逐步引导实现新建房屋“交房即可办证”,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逐步推进新建房屋买卖合同电子化,推广开发企业使用电子印章。在签订新建房屋买卖合同时,通过采集开发企业电子印章、购房人电子签名的方式,形成新建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并将电子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交备案。
购房人可远程申请
不动产登记业务
商品房的住权和产权之所以不同步,很大程度上源于房屋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流程的不顺畅。对此,《意见》提到,开发企业完成房屋工程建设后,应当委托测绘单位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土地复核验收测量、房屋实测绘,一次性形成同时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土地复核管理及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测绘成果资料。各相关部门应同步完成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复核、房屋实测审核入库。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新建房屋首次登记。
新建房屋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或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可自愿选择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开发企业端,申请办理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申请所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发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购房人选择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在登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1小时办结。
登记材料电子化。新建具备电子签名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新建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一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应采集开发企业代理人和购房人电子签名,形成电子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记录;不具备电子签名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在申请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记录,并可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记录及房屋买卖合同盖章签字页拍照形成电子图片。
不动产登记远程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受理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后,通过系统提取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或材料电子图片),直接办理审核登簿手续。
税费网上缴纳。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网上计征税费,购房人可通过网上缴纳,缴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购房人的申请签发电子不动产权证书或缮制纸质不动产权证书。
各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意见》还提到要规范交房流程。明确新建房屋、物业交付程序,减少因新建房屋、物业交付产生的纠纷。开发企业在组织现场交房时,购房人申请领取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的,由购房人在交房现场直接下载领取;购房人申请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由登记机构在交房现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此外,相关部门在开发企业交房现场联动提供水、电、气、暖、网络、有线电视等开户“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要想实现“交房即可办证”,还需多部门通力合作。《意见》强调,要大力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纳税等信息互通共享,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在“交房即可办证”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加大新建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及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公安、民政、公积金、银行等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直接使用电子合同及电子证照。快转发告诉要买房的朋友吧~
来源:青岛日报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