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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麦迪逊思想主张》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2-08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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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麦迪逊思想主张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文章的准确性、深度和清晰度:
1. "明确核心思想:" 麦迪逊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被誉为“宪法之父”,其思想主张博大精深,但有几个核心点需要把握: "权力的制衡与分立 (Checks and Balances / Separation of Powers):" 这是麦迪逊政治思想的核心。他主张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独立分支,并相互制约,以防止权力集中和滥用。 "联邦主义 (Federalism):" 他支持强有力的联邦政府,但也认识到州政府的必要性,主张中央与州政府之间权力的划分与制衡。 "代议制民主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他相信普通民众可能无法直接有效管理国家,因此主张通过选举代表来治理,并认为扩大选举权(相对于当时而言)和建立代议机构是保障民权的重要途径。 "对派系(政党)的担忧与认识:" 他曾担忧派系会将社会分裂,但后来又认识到派系是民主体制中不可避免的,甚至可能有助于平衡权力。 "宪法与修正案 (Constitution and Amendments):" 他坚信需要一部完善的宪法来规范政府权力,并认识到宪法需要具备适应性的修正机制(如后来的《权利法案

美国宪法言论自由权利之“麦迪逊原则”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诞生于1789年,是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部分,内容简短,“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翻译过来就是“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哈佛法学院春季学期有三位教授分别开设名字叫“《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课程,是同时开课数量最多的课程,也属于手慢无的热门课程,可见美国法学教育中对上述宪法自由权利和理念灌输的重视。

这个系列只谈言论自由。美国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短短十几个字,为公民的言论自由免遭国家机关、政府机构的压制提供了扎实的根基,更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然而,《第一修正案》十分简短,从字面来看,何为剥夺言论自由的法律并不清晰,美国则是在不断的立法和司法进程中逐步确立了保护言论自由的内涵和边界。今天,我们来看看《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遭受的第一次国会立法挑战——《反煽动法》。

《第一修正案》是在1789年9月被提出、1791年12月获得批准的,也即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任上,而随着华盛顿两任结束不再参加竞选卸任归田,美国政坛中联邦党和共和民主党的斗争日趋激烈。1798年,联邦党利用在国会中占据多数席位的优势,制定了《反煽动法》,规定“运用言论蔑视、丑化总统和国会,或煽动美国人民对总统和国会的仇恨,均为煽动骚乱”,并具体规定了该当如何对煽动骚乱的行为进行制裁。联邦党人想借助这部法律来制约那些与联邦政府政策持有不同观点的群体,让刑事制裁成为那些异见分子头上高悬的利剑,从而维护政权的稳定。

但是,《反煽动法》的内容显然与《第一修正案》的核心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在美国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让联邦党人内部也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后来成为美国第四任总统的詹姆斯·麦迪逊就是当时倒戈相向的众多联邦党人中的一员。由于联邦党人在国会中占据多数席位,在国会与联邦党人正面交锋必然是徒劳的,麦迪逊转而依靠州政府的力量,并推动弗吉尼亚州通过了一份反对《反煽动法》的决议。决议指出,《反煽动法》行使了宪法未曾授予、而且是《第一修正案》明确禁止的权力,约束了人民自由检视公众人物的权利,限制了人民自由沟通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是维系民众其他权利的唯一有效保障。最终,在以麦迪逊为首的反对派的不懈努力下,联邦党人意图利用《反煽动法》来禁锢言论的企图未能实现。

这个事件不仅仅代表了和联邦党人的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更为重要的是,麦迪逊在弗吉尼亚州反对决议中第一次掷地有声地提出了《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即言论自由的权利就是“人民自由检视公众人物和公共事务的权利”,这个核心内容成为了日后任何探讨与《第一修正案》相关问题的大前提,被称为“麦迪逊前提”。麦迪逊前提也对美国政治体制的运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麦迪逊前提的保障下,美国民众和媒体从此可以踏踏实实地对官员和政府事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避免让美国陷入言论禁锢的恐怖统治之中。

然而,麦迪逊前提固然伟大,但却不足以解决美国公民言论自由保护的所有问题,还有待联邦最高法院的一系列司法判决,不断解释和充实《第一修正案》的含义。明天我们一起来看看美国联邦法院在一系列案件中确立和发展的“明显而现实的危险”原则。

谨以柏拉图的名言结束本篇——“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美国国父︱宪法之父麦迪逊:小个子有大智慧

詹姆斯·麦迪逊,身高不到一米六,其“惯常举止态度就是简单、谦逊、温和、淡雅,远离人群,尽量不引人注目”。论声望,他不如华盛顿显赫;论名气,他不比杰斐逊响亮;论个性,也不及汉密尔顿、亚当斯张扬。然而,这位低调国父,早就以“宪法之父”之名,深深嵌入了合众国的历史与现实。

麦迪逊

小个子爆发大能量

麦迪逊的从政之路始于为家乡服务,后舌战制宪会议,又撰写《联邦党人文集》力促宪法通过,再走上白宫生涯,为初生的美国贡献良多。

初入弗吉尼亚政坛,他就敏锐地意识到,“官方宗教是对自由的极度威胁,当被明文禁止”;“以州议会规范宗教”是要“给饥饿的人丢石头,而不是面包”。他强调宗教只能靠理性和信念引导,决不能以外力和暴行强加于人。这一思想迄今保留在弗吉尼亚权利法案中。

任职邦联议会期间,麦迪逊目睹《邦联条例》对内无法有效管束商业不公和各州矛盾。1786年岁末的谢斯起义更显邦联在政治、财力和对外关系上的捉襟见肘。麦迪逊一再提醒各怀私心的十三个州:枝条必须捆在一起,火焰才能烧得旺。年轻的政坛新秀建立强有力联邦政府以保障民主自由的主张得到了华盛顿等人的关注。

修改《邦联条例》这一“唯一且特定”的任务势在必行。带着不一定能产生好结果的绝望和无论如何都要拼一回的希望,麦迪逊等人走进了大陆会议会址、独立宣言签署地。这就是被托克维尔感叹,包含了“新世界中所曾出现过的最精挑细选的天才和最崇高的心灵”的制宪会议。

舌辩制宪会议

1787年的酷热之夏,代表们怀着各自的信念和政治、经济诉求,在一幢近乎与外界隔绝的房子里,彬彬有礼地吵了116天的架,但始终未见掏枪见红,更无血光之灾。

55名代表进入制宪会议

乍一看,缺乏器宇轩昂体魄的麦迪逊并不是个有魅力的演讲者。不过,嗓音低沉不见得不能传递洪荒之力。平素沉默寡言、脾气温和的麦迪逊在辩论时会一反常日的木讷,不辩则已,一辩惊人,停不下来。他曾叮嘱朋友,在他发言过长或过于激动时拦他一把。不过,朋友只会对着他的忘情目瞪口呆:“我宁愿触摸闪电,也不敢阻止你辩论!”

麦迪逊早十天来到费城,会见富兰克林,与华盛顿等人交流,整理备好的资料。他设定了“政府不仅要强大,还必须尊重公民权利”这一要旨:财产权、纳税代表权与立法权,乃大众自由与公共幸福要义;而组成好政府的关键是控制权力。

5月31日,第一个议程“国家立法机关由两院组成”通过;对代议制亦无争议。而代表人选如何调配,则关系到对中央政府权力的控制。

面对小州顽固反对比例制的僵局,麦迪逊起身发言,以退为进,承认对强而有力的任何人和群体都不信任,乃人类天性,更是获得独立的殖民地人的天性;但当务之急是要构建新的替代系统,以免小州在强邻环伺之下,处境更不安全。尽管低调克制,从他时不时身体如跷跷板般猛地前倾的动作中,足见其激动情绪。即便如此,还是有人选择相信自己的经验,而不是他的劝说。扼住议题的奴隶制更如毒刺,戳痛着大家最敏感的神经。

直到7月16日,“大妥协”才落定:参院平均两席;众院依据人口比例。不同于参议员由州议员选举产生(1913年第17条修正案改为直选),麦迪逊坚持“建立民主政府,众议员必须从人民中直接产生”。无奈,在当时的局限性下,奴隶按五分之三算了人头。麦迪逊对此一生惆怅不安。必须承认,这也是最富务实色彩的妥协,严峻的现实迫使他们接受了这一荒谬的条款。

对于西部是否要“有条件加入”,麦迪逊强调,真正的不信任只应投向拥有权力的人和机构,而以罗盘针方位确定人性善恶,太不明智。他同意梅森的警告:一旦拥有同等自尊与感情的兄弟羽翼丰满,会叛出联邦。可以假想的是,倘若西部问题未达成共识,美国疆界很可能就只限于阿拉巴契亚山脉以东了。

眼看着“用什么好法子选出总统”这个麻烦事搞得大会又有失去方向舵之虞,麦迪逊适时梳理和评论了此前诸多发言,力荐选举人方案。

九月初,由他杂糅多方要素的总统制出台。在回忆录中,他说,当记下“一个单一的首脑”时,内心充斥着被威胁的感觉——君主制的阴影似乎在头顶徘徊。好在迄今为止,美国总统有险被弹劾的,也有被责为国王或骂为暴君的,但君主专制从未出现。不用说那还是个四轮马车的时代,即便是现在,世界上还有人仍在痴盼明君,指望救世主呢!

制宪会议

其后,会议确定了行政首脑否决权。不过,国会可以三分之二票数将其再行推翻——既要让总统拥有一定权力,又要防止行政、国会一权独大,麦迪逊真是操碎了心。

身兼主辩手、记录者的麦迪逊,时不时又像个修修补补的匠人,在州权和统一的中央政府权力、自由的革命理想和现存的奴隶制之间,在各州的猜忌、竞争乃至个人冲突中,做着各种调和工作;还要化解其时的同道汉密尔顿等人的激进主张和极端言辞,以免适得其反——这位奇才甚至提议行政首长和参议员终身制,这麦迪逊可就不乐意了。

后人普遍将美国宪法中的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归功于麦迪逊。的确,他坚持既要给予政府权力,又要以权力制衡、三权分立以及巧妙分散的批准权、否决权、弹劾权、宣战权、军队控制权等,把每项权力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政府开局后,他仍不遗余力警惕着包括令人尊敬的华盛顿在内的任何人的权力。

《联邦党人文集》执笔翘楚

制宪会议落幕后,坚持到底的39位代表友好道别。在崇高的理想主义和无奈的政治交易夹缝中,他们如两百多年前五月花号、阿拉贝拉号上的先辈一样,完成了于不可能中创建可能的伟大功绩。

宪法并不完美,但制宪者未因利益不均而内讧到底,也没让国家四分五裂。就这点而言,宪法亦堪称完美。

接下来还有道坎:各州的批准。为争取家乡州,麦迪逊深入民众举行树桩演说。时值隆冬腊月,长途骑行奔波,耳朵由于裸露在外被冻坏留下了疤痕,他自嘲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果实。

其实,宪法大论战在制宪会议三周后就爆发了。争执焦点是:中央政府是否值得信任,会否出现褫夺州权、侵犯民权的暴政?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因他写得少,被戏称为“上来客串帮忙添了几把柴火”)在纽约以“普布利厄斯”为名撰文人们所能追问的所有政治问题。后汇集出版,史称《联邦党人文集》。

麦迪逊写了85篇中的29篇。如果不是匆忙返回家乡促动宪法批准,他可能会写得更多。谁又比他更清楚宪法的大框架和小细节呢?加之为公众服务的热忱,他当之无愧成为最佳写手。于他而言,用手中的笔安抚抱怨、回应质疑,既是专长,也是兴奋点;既是传授知识,更是表达信念。

文集力求从人性的本质、历史的真实、理性的启蒙等角度阐释宪法。在被誉为美国政治心灵窗户的第10篇中,麦迪逊指出,新宪法下的联邦制能防止某派别占尽上风;而容许党派多元化发展,可稀释派别肆虐的危害。联邦与州两级政府功能分开、众议院两年一选等,皆可保证政府不会被一派长期盘踞。具有过滤器功能的代议制也能克服派别之弊,以间接参政弥补直接民主的缺陷和风险,从而有效解除派系政治中的有害成分。

第14和39篇继续阐述共和政体优势:人民选择代理人管理政府,适合广阔区域,且权力不易旁落到不值得信任的人或某单一阶层手中;同时,政府任期有限,且要让人民满意才行。

第45篇再次点明新生国家政治谱系平衡点:宪法授予联邦政府很少权力,且被明确规定;而留给州和人民的权力很大。

第46篇仍强调以人民为本、为尊。第47到51篇详细阐释权力制衡:行政、立法和司法既分立,也平衡,仿佛被无形的绳索捆绑在一起,彼此协调,各司其职。这一机制还内置某种和平的自我修复方式。概言之,有了精心设置的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权力不会被同一拨人占据;任何决策都非某部门垄断而出。

麦迪逊反复申明,要“用宪法的链条控制政府的暴力”。权力有慢慢渗透的天性;拥有权力的人,自恋和贪欲扩张倾向更甚、危害更大。为提防宪法中“羊皮纸栅栏”的不足,人民必须虎视眈眈地盯着掌权者。

除撰文劝导,麦迪逊还允诺并催促通过《权利法案》。凭着对宪法原理、框架、条款乃至缺陷的烂熟于胸,他亲自捉刀。1790年,《权利法案》通过。

与杰斐逊共谱政坛佳话

麦迪逊与杰斐逊的政治友谊,始于家乡的宗教自由法案。有人认为麦迪逊功劳更大——杰斐逊虽草拟了法案,但他赴法后,几乎是麦迪逊单枪匹马促成了法案的通过。制宪会议期间的麦迪逊,则是独立性和创造性大爆发的时期。

作为弗吉尼亚天赋之子,麦迪逊曾被指责在国家主义和独立革命信条间摇摆,史称“麦迪逊方式”。其间既有性格和地缘因素,也因了与杰斐逊的私交;部分也是从独立战争到立宪建国就暗藏的在宪法和立国原则上的张力所致。或许,只有务实的调和主义能解释这种“开明的模糊策略”。

在华盛顿任上,担任众议员的麦迪逊因偿还国债计划与汉密尔顿相持不下,立法几近瘫痪。他忧惧的是联邦政府会以帮助各州承担债务为名僭越州权。1790年6月中旬,时任国务卿的杰斐逊邀众议员和财长到家做客,杯酒交盏,言谈和煦,达成默契:麦迪逊同意由联邦接管州债务;汉密尔顿则同意建都波特马克河上——以补偿和安抚南部。

汉密尔顿

这顿斡旋晚宴,结局皆大欢喜。也有人斥之为“秘密交易”。然而妥协是必须的,没完没了纠缠,定是死局。在那个人们还无从想象互联网为何物的年代,建都之选不经意间还成功地将政治与经济中心隔断,从空间上有利于防范政商权钱交易。

杰斐逊辞职国务卿时,华盛顿曾有意让麦迪逊继任。他不仅拒绝了,还和杰斐逊共同办报写文章,创立新政党。二人进入无条件信任对方之佳境。

第二任政府期间,麦迪逊和杰斐逊共同反对亚当斯总统的《客籍法》和《反颠覆法》,谴责这是要复辟“政府官员是人民的主人,而不是人民的仆人”这一“已被驳倒的原理”。最终,不得人心的立法被宣布无效。

当亚当斯刻意削弱民主共和党时,麦迪逊婉言劝说,以执着的宪法逻辑,软化了杰斐逊萌生的退出联邦之意,坚定地将好友从迷雾中拉将出来。

在《弗吉尼亚决议》中,麦迪逊没有挑战联邦政府的权威,只诉诸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和联邦对州权的保障;且强调联邦法院才是宪法的最终裁判者。由此冲淡了分离的味道。如果非要找出两位政坛好友的细微差异和始料未及的后果的话,杰斐逊的思想被1861年的南方不当利用;麦迪逊的观点则为司法复审权以及宪法保障言论和新闻出版自由打开了一扇窗。

得益于麦迪逊具体又得体的工作,杰斐逊当选总统,赢得1800年革命,也正式启动了政党机制。比之好友,麦迪逊对人性和政治的认识更透彻、深远,考虑和处理问题更务实、更懂妥协,也更关注民主在宪法框架内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可贵的是,他并不在意谁占主导地位,外界亦未曾听闻他们有过冲突。

路易斯安那购买功劳归于总统,其实少不了国务卿的政治决策和大胆行动力。当反对者冷嘲热讽甚至横加指责时,二人共同担当、据理力争。在美国,哪怕是最功勋卓绝的立国者、最高权力拥有者;哪怕做的是有益国家和人民的事,都会有反对的声音。

杰斐逊第一任期内,欧洲相对安宁,英法少有挑衅。从白宫到民间,岁月静好;第二任期内的禁运法恶果延续到麦迪逊当选。第二次对英战争使他成为开国以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随着被不满的国人咒骂的“麦迪逊的战争”变成帮助国家赢得彻底独立的“第二次独立战争”,麦迪逊重获支持。

华盛顿、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Joseph J. Ellis, The Quartet

1826年,退隐权力的麦迪逊继好友后,担任他也有份参与创建的弗吉尼亚大学校长。他寄望“开明的选民”和后世“继承者”,经由教育熏陶和信念传播,有能力维护业已建立的制度,并负责任地改进美利坚合众国这一“伟大发现”。

当有人拿1827至1828年的分离运动宣言说事、指责杰斐逊难辞其咎时,尚在人世的麦迪逊以耄耋之年写就大量信件;生命最后两年,还另撰厚达30页的长文《论废除行动》,为作古的好友辩解。

毕生执念:合众国宪法

退休后的麦迪逊自然且迅速完成了角色转换——既不再为官,便专事“宪法理论家”之务。制宪时已确立了一大要义:总统从公民中选出;一旦任满,也将回归民间;国家不会再给予任何特权和俸禄。

78岁高龄之际,他还受邀担任弗吉尼亚大会联合主席,修改半个世纪前他曾主导定立的州宪法。

晚年光阴里,他一直对制宪会议笔记爱不释手,写回忆录时也有依有据;并参照笔记回复各地来信。

去世前一年,他拒绝了“美国宪法之父”的美誉,理由是:宪法“是众多头脑和双手努力的结晶”。他说,“我已经活很久,人们早该忘记我了。”然而,只要宪法不被遗忘,麦迪逊构筑宪法的功勋就不会被遗忘。

参考书目:

西德尼·霍华德·盖伊:《詹姆斯·麦迪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钱满素主编,《绅士谋国——美国缔造者》,东方出版社2017年版。

沃浓·路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陈永国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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