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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07 17:41

写作核心提示:
申请人:XXX,女,1972年X月X日出生,汉族,市民,住XXX3单元303室,身份证号:XXX,电话:X。
申请人不服XX县医院司法鉴定所(2026)临鉴字第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申请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鉴定书第一页“(一)根据兴隆县人民医院急诊留观病历记载:张冉于 2025 年 12 月 9日 22:40 就诊。3 小时前被人用手打伤头面部、左手,伤后头痛、头晕伴胸闷恶心。查:神清,右侧颞部可见 2 厘米皮抓伤,渗出,触痛,右侧嘴角可见一长约 3 厘米皮抓伤,右下唇可见一长约 0.5 厘米皮抓伤,渗血,触痛,左手可见多处皮抓伤,最长约 4 厘米,渗血,触痛。诊断为:多发皮抓伤。脑外伤后综合征”,明确记载面部伤两处,一处是“右侧嘴角可见一长约 3 厘米皮抓伤”,一处是“右下唇可见一长约 0.5 厘米皮抓伤”,合计是3.05厘米。而在过了二十天后“2025 年 12 月 29 日被鉴定人张冉到承德县医院司法鉴定所检查所见:神清语利,步入检查室,查体合作。右侧面部可见 3.0 厘米、1.5 厘米皮肤抓伤痕,右眼角可见 1.5 厘米皮肤抓伤痕。左手背部可见散在皮肤抓伤痕”,面部多出来两处“1.5 厘米皮肤抓伤痕”、“右眼角可见 1.5 厘米皮肤抓伤痕”,这两处在兴隆县医院病历上无记载。
申请人认为,这两处面部伤痕在兴隆县医院病历上没有,可能是2025年12月9日后又受伤,也可能是为了达到轻微伤标准,医生故意作的假证。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州局申请鉴定。
此致
兴隆县公安局
申请人:
2026年1月27日
作者: 大徐 |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律师
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当合同约定“以审计为准”的政府审计报告与承包人申请的司法鉴定意见存在巨额差异时,发包人手持审计报告坚称“按合同办事”,承包人则面对不公审减无计可施。根据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案例的研读:法院不能简单二选一,而应履行审查职责,组织各方对差异部分进行专业核对,并综合认定造价。
基于此,一份精准、有力的《审计-鉴定差异事项专项核对申请书》便成为承包人将诉讼导向有利战场的关键战术文书。它不仅是程序申请,更是一份引导法官审理思路、将审计报告置于专业审视之下的武器。本文将提供该文书的实务指引与核心模板。
本申请书的核心目的,是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启动后,或在审计报告已作为证据提交的情况下,主动向法院申请启动“差异核对”这一特别程序。其价值在于:
一份有效的申请书,应逻辑严密、诉求具体、依据充分。其结构与核心要点如下:
(一) 标题
应直接、明确地反映核心诉求。
(二) 申请人与申请事项
(三) 事实与理由(核心部分)
此部分是论证申请必要性与合法性的关键,需分层论述,做到观点鲜明、依据充分。
(四) 语言与格式
语言需严谨、专业、简洁,避免情绪化表达。格式需规范,符合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结构层次序数使用正确。
以下为根据上述指引拟定的实战模板,括号内为填写说明或可选内容。
关于申请对(XXXX)民初XXXX号案件
审计报告与司法鉴定意见差异事项进行专项核对的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被告): XX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组织本案当事人、审计机构(XX市审计局)及鉴定机构(XX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对案涉《关于XX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X审投报〔2025〕XX号)与《XX项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书(初稿)》中存在重大差异的工程量、计价事项进行专项技术核对,以查明客观事实,为最终公正认定工程结算价款奠定基础。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审理(案号:(XXXX)民初XXXX号)。本案合同虽约定结算“以政府审计为准”,但因审计结论与工程实际严重不符,且审计周期长达数年,申请人被迫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鉴定。
目前,XX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定金额:XXX万元)与贵院委托XX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初稿(鉴定金额:XXX万元)结论迥异,差额高达XXX万元。若不能对此巨大差异进行专业、公开的辨析,本案核心争议将无法解决。
申请人认为,启动专项核对程序具有充分的法律必要性与现实紧迫性:
第一,组织核对是人民法院审理此类争议的法定职责与通行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再审案例中明确,当行政审计结论与司法鉴定意见冲突时,法院不应简单采纳其一,而应积极履行审查职责,组织发包人、承包人、审计及鉴定机构对差异部分进行专业核对,在审查审计结论合法性、客观性的基础上,综合认定工程价款。此规则旨在平衡行政监督与民事合同公平,确保裁判结果贴近工程实际。本案两结论截然对立,正是适用该规则的典型情形。
第二,案涉差异具体、可核对,且关乎基本事实认定。 经初步比对,差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亟需通过核对程序澄清:
第三,核对程序是查明真相、案结事了的有效路径。 闭门争论无益于解决专业争议。在法庭主持下,四方就具体分歧点进行聚焦对质,由审计方说明审减理由与依据,由鉴定方及我方进行质证与反驳,并由法庭记录在案,能够最直观地暴露审计报告可能存在的“不真实、不客观”之处,也能检验鉴定意见的可靠性。这远比法院在两份书面报告间艰难抉择更为科学、公正,也符合《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通过专业程序纠正审计瑕疵的精神。
综上所述,为协助贵院查明本案关键事实,公正裁决,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郑重提出本项申请。恳请贵院予以准许,并尽快安排组织专项核对会议。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律师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通过这份精心准备的申请书,你将不再是审计报告被动的承受者,而是诉讼程序积极的引导者,将决胜的战场,拉入你最熟悉的专业细节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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