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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包括》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6-03-10 19:42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包括》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 编制依据
  • 施工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0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04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某地,由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10#楼总建筑面积为25845.17m2 ,建筑基底面积为678.84m2;11#楼总建筑面积为25937.52 m2,建筑基底面积为668.37m2,10#楼地上34层、吊6层;11#楼地上34层、吊7层。10#楼上层建筑高度为99.96m吊层建筑高度为18.19m,层高2.92m;11#楼上层建筑高度为99.96m吊层建筑高度为21.13m,层高2.92m。建筑设计等级为一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321.500米,建筑上部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主要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础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嵌岩条形基础、墩基、筏板基础,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结构抗震等级: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基础顶~±0.000)及非加强区抗震等级均为三级。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1安全组织管理

3.1.1组织机构

(1)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组长:XXX ; 副组长:XXX;

组员:XXX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3.1.2 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3.1.3 制度保证

(1)项目工程部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头。

(2)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各种规范、规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种专门的安全措施。

(3)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奖惩制度,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根据各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专业、区域、安全生产效果按月考核;工人班组在签订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贯彻落实奖惩制度,完工时由安全员签字兑现,同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奖惩制度。

(4)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到针对性强,签证手续完整,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制定增补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班组岗位日查、项目周查,(集团)公司每月查。(集团)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执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使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6)安全员、施工员,工人班组长认真填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记录,定期交安全员分类、保管、存档。

3.1.4 思想意识保证

(1)定期组织安全条例学习、宣传,使广大职工对安全工作从思想上有足够的认识,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新入场职工要进行认真的入场教育并形成书面资料,与施工班组签定安全施工合同。

(2)对职工安全生产的安全常识教育,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建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3.1.5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必须拴挂好安全带,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搭设脚手架、水平防护棚和安全立网防护。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3.1.6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3.1.7安全检查

(1)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3.2 项目工程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1)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2)必要时在施工红线内,作240围墙与周边隔离。外墙抹灰刷白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邻街工程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

(3)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4)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5)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6)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

(7)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圆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8)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

(9)工人进场,按身份证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防止作案人员混编入民工队伍中间。

(10) 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十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1)材料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模板、脚手架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1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13)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4)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设置厕所并派专人打扫。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建立食堂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生活垃圾的存放设有专用容器并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

(15)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16)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

4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4.1各分项工程及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4.1.1土方工程:

(1) 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相邻的基坑不能同时挖孔、成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后才能挖孔,以保证土壁稳定。

(2) 挖孔的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不可收拾。

(3) 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移动式活动安全盖板。当土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m左右(超过人高)推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操作人员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

(4) 桩孔挖土,必须挖一节土,做一节护壁。

(5) 挖孔、扩孔完成后,一律在当天验收并浇灌护壁混凝土,特别是孔壁是砂土、松散填土、饱和软土等更不得过夜再浇灌护壁混凝土,以免塌孔。

(6) 护壁混凝土拆模,要经过现场技术人员批准。

(7)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自离职守,要紧密配合。

(8) 挖孔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

(9) 上班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辘轳、支脚、吊绳、挂钩(保险钩)、提桶等设备,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10) 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应轮换工作。

(11) 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以及井中的空气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12) 施工人员上下井,严禁乘坐吊篮上下,除非吊篮安装有紧急吊绳和安全限位装置,孔内设置安全绳和应急爬梯,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逃生工具。孔内作业人员上下桩孔,手抓安全绳,还能防止提升架钢丝绳张力造成乘座吊篮的旋转应急爬梯应随桩孔开挖进度延伸至孔底人员便于攀爬的位置。

(13) 施工人员均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保证人身安全,特别是孔口提升架操作人员要求系安全带,防止意外坠落孔内。

(14) 挖孔达到一定的深度,须按一定距离在孔壁设置安全网,在最下一层设置蔽护板,防止孔内作业人员受坠落物的伤害。在提土作业时,要求孔内作业人员在蔽护板下临时躲避。提土桶严禁满载渣土。

4.1.2回填土工程

(1)装载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平土。

(2)打夯机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规定,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穿着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4.1.3模板工程

(1)模板施工前,先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批准。

(2)模板设计要有支撑设计和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详细注明。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4)经过体检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工作前要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6)安装与拆除2米以上的模板,要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和操作平台,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7)遇到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

(8)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示出工作区,暂停人员过往。

(9)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0)模板有预留洞者,应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要在模板拆除后立即将洞口盖好。

(11)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使用梯子,不得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12)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4.1.4钢筋工程:

(1)所有从事钢筋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劳保手套,不得穿拖鞋和皮鞋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钢筋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钢筋机械的接电、维修及保养也必须由专人负责。

(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处操作。

(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5)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后再摘钩。

(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钢筋不得一点吊。

(7)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8)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定,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9)高处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0)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4.1.5混凝土工程

(1)夜间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要有安全人员值班。施工照明充足,防护措施可靠,符合施工和安全要求。

(2)震动泵的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乱动,震动泵所用的电缆确保不破损、不漏电,所有漏电保护安全有效,灵敏可靠。

(3)所有操作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带齐全有效,尤其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防护服。

(4)用塔吊、料斗浇筑混凝土,在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离基础2米以上浇筑过梁、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6)使用震动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4.1.6楼地面工程

(1)操作时必须穿水鞋,以免水泥湿脚。

(2)晚上压光地面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

(3)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

4.1.7砌筑工程

(1)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基坑砌挡墙时,堆放材料应离开坑边1米以上。

(3)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材料不得超过使用荷载。

(4)施工脚手架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不准用模板做为站人板,同一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5)砖笼、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1.8脚手架工程

(1)整体提升外架搭设、提升、拆除前,必须在建筑物周圈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进行看守,防止人员、设备进入警戒线内。

(2)整体提升外架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装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3)严禁模板在整体提升外架钢管上支撑受力。严禁任何人员向整体提升外架抛丢工具或集中堆码钢管,砼、模板及建筑垃圾。

(4)严禁任何人拆卸脚手架、连墙杆、导向杆、预埋铁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它杆件。

(5)现场塔吊作业时不得撞击、牵挂整体提升外架及卸料平台。

(6)严禁在整体提升外架上拉结吊装缆绳(索)。严禁在整体提升外架上私自架设动力、照明电源线。

(7)整体提升外架上的建筑垃圾派专人经常清扫,以减少整体提升外架施工荷载。

(8)整体提升外架提升下降前(或拆除),提前1天负责做好整体提升外架上的清洁后,向整体提升外架施工方发送书面通知书,施工方接到通知书后方能按时作业,整体提升外架在提升时严禁其它班组垂直作业。

(9)整体提升外架使用期间,严格按JGJ59-99标准执行,严禁现场施工人员在外架底部上行走、作业,以及乱拆、乱揭底部防护。

(10)整体提升外架升到位后,必须经整体提升外架现场管理人员或班长检查无误,并与施工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施工方操作人员方可上外架作业。

(11)当整体提升外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五级以上大风后,整体提升外架施工方应对架体全面检查,并同施工方办理好书面手续后,土建方操作人员方可上外架作业。

(12)施工现场配置符合要求的电源,并将整体提升外架用电引入外架控制室内。

(13)严禁在整体提升外架上支撑施工架和搭设平台,禁止任意增加使整体提升外架向外倾的水平推力。

4.1.9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搭设平衡牢固,平台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要放平稳。

(2)搭设的平台不得有探头板,并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上或管道上。

(3)操作前要仔细检查操作平台是否牢固,发现有不安全的地方立即作加固处理,不准用模板作立人板。

4.1.10屋面工程

(1)防水卷材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带手套。

(2)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的围挡,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3)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落症及贫血等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上屋面前应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处作业。

(4)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谨防绊脚跌倒。

(5)屋面杂物等应集中清运,不能随意乱丢乱掷。

(6)其他安全事项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4.1.11油漆工程

(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强制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泵或电动工具清除铁锈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

(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

(4)在喷刷挥发性、易燃性溶剂和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

(5)高处作业需系安全带。

(6)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保健站检查。

(7)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的棉纱和擦手布不许随便乱丢。

(8)油漆仓库带火种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机。

4.1.12电焊工程:

(1)电焊、气焊,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额定电流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电气焊的电弧及火花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5)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6)氧气瓶严防沾污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7)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8)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身有无阻塞现象。

(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0)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4.1.13电气工程

(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严禁被车辗压。

(2)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损,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所有移动式电动工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4)人力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冲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6)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的灯泡,严禁使用点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8)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9)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损、漏电等现象。

4.1.14圆锯的安全使用: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止木料弹出伤人。

(3)锯片上方必须安装防护挡板和滴水装置。

(4)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5)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台150mm后,方可接拉。

(6)锯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7)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机后处理。

(8)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个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

4.1.15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1)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上,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

(2)搅拌机应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上班前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认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物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4)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脱落或松动。

(5)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应拉闸断电,并所好开关箱,以确保安全。

4.1.16塔吊的安全使用

(1)塔吊必须安装电铃、限位和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2)塔吊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一般技术性试验,无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经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安全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多塔作业应密切注意保持塔吊之间的操作距离,任意两台塔吊之间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5)塔司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动作前,必须鸣声示意。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担任信号指挥。作业时应与塔司密切配合,塔司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塔司可拒绝执行。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作业。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非常熟练“十不吊”规定,并认真执行“十不吊”规定。

4.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认真执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总平面管理和文明施工责任制,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实施“两型五化”“管理模式。

4.2.1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金属板进行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2)围挡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出入口,出入口处设置标准大门,明示企业名称、标志。

(4)出入口处设置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切实起到门卫作用。

(5)加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工作卡要佩戴整齐。

(6)进出施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门卫按制度对进出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登记。防止非现场人员随便进出影响施工,或现场机械、物资及临时设施等被损坏或失窃。

4.2.2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要合理,方便生产和生活,不得占据在建工程的施工位置,要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和消防距离。

(2)各类仓库按照材料的性质和贵重程度,分别采用库房、棚子、露天堆场三种方式。大宗材料直接运到现场,不设中间仓库或堆场,以减少二次搬运。

(3)对现场平面进行合理、规范布置。划分材料堆放位置时,充分考虑施工进入高峰时的堆放容量,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库等临时设施,道路、排水沟,高压线路等进行统筹安排布置。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库道路进行选择时,不得影响施工流水作业,以靠近使用地点的安全距离为原则,减少二次搬运。

(4)对施工现场的场地进行硬化,保证道路的平整、坚实、畅通,不得在干道上堆放构件和材料,保证现场运输和消防车辆的畅通。

(5)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均采用自然排水,保证场地无积水。

(6)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必须做到活完场清,脚下清。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杜绝因吸烟而发生的危险情况,为此在工地设置固定的吸烟室。

(8)在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及其他适合的部位进行绿化。

4.2.3加强对材料和料具的管理

(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及建设单位规定的位置放置。

(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按照品种、规格进行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

(3)各种材料堆放保持整齐,砂石成堆,砖成垛,钢筋、构件堆放要整齐,并用木方垫起。

(4)作业区应随时进行清理,建筑物楼层内混凝土凡是达到强度的要随拆随清理,运至施工现场分类集中堆放。

(5)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要根据材料的性能,采用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

(6)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放,要有专人的安全存放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存放,剩余的及时入库存放。

(7)水泥库要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潮措施,分品种和型号堆放,离墙不少于10cm,垛底架空垫高,保持通风,垛高不超过10袋,使用先进先出。

(8)加强对施工机具设备的保养:

a.及时对施工机具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对施工机械进行整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防锈、换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减少机械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机械完好率。

b.班前班后清洁机械零部件、补充燃油和润滑油,补充冷却水,检查并紧固零件,检查操纵、转向于制动是否灵活可靠,并作适当调整。

c.及时排除发现的机械设备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报部件,调整个别零部件。

d.新钢管在投入使用前,对其内外进行防腐处理,钢管外表面涂刷调和漆,钢管周转使用一定期限后,重新进行刷油漆防腐维修保养,对周转使用中检验出来的有问题的杆件,根据损坏情况或修复再使用或报废。钢管扣件每次周转使用后,进行防锈处理,并对螺栓、螺母进行润滑。

e.木模板使用后清除表面的砂浆、混凝土,集中按码存放,做好防腐、防潮措施。

4.2.4认真做好现场防火工作

(1)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保证灵敏有效。

(2)施工现场建立动火审批制度,进行明火作业前,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3)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尤其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施工前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4.2.5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

(1)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保卫人员。

(2)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3)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点部位防范,防止发生盗窃事件,

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如发生案件或灾害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6)对新工人入场后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杜绝扰乱社会治安和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4.2.6施工现场标志牌管理

(1)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五牌、二图“和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制作美观、大方、坚实耐用、标准化,日常保持清洁、完好。

(2)施工现场建立宣传教育制度,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内容新颖、健康。

4.3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

(3)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4)施工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5)施工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7)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4.4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主要的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4)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任意抛掷。

(6)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7)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8)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4.4.1防治水土污染

(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沐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4.4.2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BG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5环境卫生

4.5.1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的要求。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5)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6)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7)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8)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9)食堂因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窗下方应设不低于0.2m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10)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11)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12)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辅料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示。

(13)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14)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15)沐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沐浴喷头,需设挂衣架,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于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16)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17)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4.5.2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6)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现变质食品。

(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8)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5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5.1焊接、切割作业管理措施

(1)从事焊接、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资格证件,并取得相应焊接、切割的有效操作证。

(2)所有焊接、切割设备均应由项目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专业施工员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相应部件的焊接工艺、切割工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负责按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安全方案实施。

(4)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5)在交叉作业时,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必须设置设有防止静电、爆炸和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隔离措施,并应采取防止灼伤措施。

5.2高处作业管理措施

(1)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按照岗位培训的要求进行上岗前培训(或技术交底)和身体检查,经过理论考试或实际操作考核并取得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2)建立《高处作业人员登记表》,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①年满18周岁以上;②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③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件;④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5.3噪音控制措施

现场加强环境噪音的长期检测,指派专人负责实施噪音检测,检测仪器应检定合格。测定方法、条件、频率、检测点的确定等需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噪音管理规定,对噪音超标有关因素进行及时调整,发现不符合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并作好记录。

5.4节能降耗控制措施

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能源、资源,杜绝浪费现象。

用水管理: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生产的特点、进度计划及水电预算,制定月用水计划。

施工用水设施的出水口一律采用节水型截门或水龙头控制,胶管末端不得采用回折止流,水管衔接处要拧紧、绑牢固,防止滴漏。

设置沉淀池,以实现废水回收,再用于清洗、防尘等,提高水的重复利用。

在供水处或醒目位置设立节水标志,提醒大家时刻注意节约用水。

2024清单标准术语(八)

本篇主要分享合同相关术语,包括合同清单、合同基准日、合同图纸、合同规范和合同单价。

一、2.0.18合同清单

1、条文内容

承包人在投标时所填报并获得发包人接纳的已标明投标总价、合价及其综合单价,以及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修正价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用以说明承包人所报合同总价的详细构成及综合单价分析,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条文说明

“合同清单”应为单价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清单的综合单价和(或)合价可为总价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及数量不是总价合同的组成,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缺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3、条文内涵

合同清单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类型合同下,中标人所报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定会成为合同清单内容。

在单价合同中,中标价格是合同清单的组成部分。

在总价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可约定除合同总价外的中标价格不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综合单价和合价可以是合同清单,但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及数量不是合同清单,因为其正确与否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4、与2013清单条文对比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24清单计价标准中的合同清单与2013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体上基本一致。但操作层面存在区别。

总价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量清单缺陷由承包人承担,其报价中的清单项目设置、特征描述、清单数量等不一定能完整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所以不能作为合同清单对待。基于此,总价合同的综合单价也存在造价风险,能否作为合同清单对待,应视价格合理性,一是与清单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能否对应,二是与合理市场价格是否匹配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过十多年使用,已成为普及度较高的词语,因此新计价标准不再将其作为术语,而是用其解释合同清单。

5、应用要点提示

(1)合同清单的本质是可用于结算的中标价格资料

从本条文的条文说明可知,合同清单是工程结算时可使用的相关资料。不能使用的,不再作为合同清单,如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子项、数量、单价等(总价除外);当然,若发包人与承包人均认定总价合同中的清单报价完整、准确,也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资料是合同清单的组成部分。单价合同下的中标价格及组成内容,均是合同清单的有效组成部分。

(2)综合单价分析表是否为合同清单的组成部分

综合单价分析表是否属于合同清单的组成部分存在争议。

例如某管道安装清单项,管道及管件均为甲供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甲供材料不计入清单综合单价,中标清单单价构成中计算了管件的材料费,结算时双方对该单价中管件费用应否扣除产生争议。综合单价构成虽属于合同清单的组成部分,但因综合单价的准确性由投标人承担,故综合单价不因单价构成的缺陷而调整。如综合单价构成的缺陷可调整,将导致综合单价不稳定,违背清单招标的基本原则。

如结算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发生变化,如何执行该管道安装单价?这需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原则上相关责任由引起争议的一方承担。若工程量减少,中标单价不予调整;若工程量增加,增加工程量不再适用中标单价,合同数量内的中标单价受法律保护,不能调整;合同数量外的因公平前提缺失,失去执行合同单价的合理性基础,因此应执行合理的单价。

二、2.0.21合同基准日

1、条文内容

承包人在投标期内确定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其合价等价格的日期,该日期应作为执行物价变化价款调整、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价款调整的价格基准日。如招标文件(非招标工程为询价文件)及合同未约定,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合同签订日前28天。

3、条文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第28天,非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合同签订日的前28天。

3、条文内涵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物价变化”以及“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的情况,当确定“物价变化”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是否应当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幅度时,都需要一个日期来明确“报价时的物价”以及“报价时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这个日期就是本条规定的“合同基准日”,它作为执行物价变化价款调整以及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价款调整的价格基准日。

4、与2013清单条文对比

9.2.1基准日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基准日是《清单计价标准》新增的术语,但并非新设机制。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2.1条采用了“基准日”一词。《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1.4.6条定义了“基准日期”一词。实际上“基准日”和“基准日期”的内涵与本条文“合同基准日”的内涵一致。本条规定是对实践中相关内涵的提炼与丰富,用词更加准确,有利于形成行业共识、便于沟通,也有利于理解适用2024清单计价标准的相关条文。

5、应用要点提示

(1) “合同基准日”是物价变化价款调整的价格基准日

《清单计价标准》第8.7.1条规定,“合同约定因物价变化引起合同清单的分部分项项目清单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中的燃料动力费进行价格调整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市场价格信息来源所发布的合同基准日与调价时间区段相关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中的燃料动力费市场价格信息所反映的价格波动幅度,计算调价区段超出合同约定幅度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中的燃料动力费价差,并按本标准第8.7.2条~第8.7.4条的规定调整其价格”。

(2) “合同基准日”是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价款调整的价格基准日

1.“合同基准日”之后发生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是确定调整合同价格及(或)工期的前提

《清单计价标准》第8.8.1条规定:“合同工程实施期间,在合同基准日后发生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引起合同价款增减变化和(或)工期延误的,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和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及(或)工期:1新增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2修改原有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3废止原有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4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发生了变化。”

2.“合同基准日”是确定原增值税税率、税额的日期

《清单计价标准》第8.8.6条规定,“合同行过程中,如国家财税政策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调整税率实施后的工程计价及所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并与按原依据合同基准日税率计算的相应增值税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3) 新增的“合同”术语家族术语一览

除合同基准日这一新增术语外,2024清单计价标准还增设了合同图纸、合同规范、合同单价,这4个术语共同组成了2024清单计价标准的“合同”术语家族。合同基准日确定了合同造价的形成日期,合同图纸确定了合同造价的范围和数量,合同规范确定了合同造价的标准,合同单价确定了合同造价的计价基础。这4个术语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完善了合同造价体系的构成,体现了尊重合同的编制原则。

三、2.0.22合同图纸

1、条文内容

发承包双方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表达合同价款的工程范围及品质要求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设计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

2、条文说明

总价合同的合同图纸用以说明合同总价包括的合同工程的范围及品质,单价合同的合同图纸用以说明合同总价包括的合同清单所列合同工程的项目特征。

3、条文内涵

首先,合同图纸是表达合同价款的工程范围及品质要求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工程范围即建设内容及建设功能,顺带明确了建设规模;品质要求即建设标准、建设档次或性能。这些内容构成了建设需求的大部分,是合同价款的核心组成部分,因为造价=Σ数量×单价,工程范围确定了Σ和数量,品质要求决定单价走向,并与市场水平共同确定单价。

其次,合同图纸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构成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的4项因素,即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中,合同图纸直接影响工程范围、工程价款和建设工期,间接影响工程质量。如此重要的资料,必然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再次,合同图纸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中作用不同。总价合同中,合同价格是对图纸全面包干,图纸设计内容的对价就是合同总价;单价合同中,综合单价的项目特征和单价是合同图纸的对价,综合单价的名称与数量不完全是合同图纸的对价。

最后,合同图纸是招标过程中发包人发出的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和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品牌要求,以及施工图纸中引用的标准图集等。

4、与2013清单条文对比

2.0.17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

2013清单计价规范没有与合同图纸相关的术语定义,但在2.0.16条、2.0.17条、2.0.41条、8.3.2条、8.3.3条、9.4.2条、14.2.2条均提到“图纸”一词,每个“图纸”含义不一致。

其中部分条文含义与2024清单计价标准中“合同图纸”含义一致。2013清单计价规范对“图纸”内涵未明确阐述,导致工程实践中对“图纸”理解纷争多,增加“合同图纸”一词解释便于准确理解条文规范内涵。只有准确定义“合同图纸”含义,对合同总价、施工深化设计、工程量清单缺陷、工程变更、计价风险承担、发包人提供材料合理数量确定、承包人提供材料标准要求确定、认定不予计量工程(工作)、变更工作量确定等事项才能形成统一、无歧义理解。

5、应用要点提示

(1) 合同图纸有别于“设计图纸”

1合同图纸包含设计图纸

合同图纸非狭义理解的“设计图纸”,而是广义上能反映工程范围及品质要求的设计文件。

设计图纸是通常意义的设计成果文件,但能反映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品质要求的不限于设计图纸,还包括相关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2未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不能成为合同图纸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实践中存在设计图纸未经审查合格即用作工程施工的情况,但国家法律明确未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不得使用,即不能成为合同约定中合同图纸的内容。

(2) 未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约定为合同图纸内容的法律后果

1合同条款无效风险

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施工图审查是强制性规定,若合同直接约定未经审查的图纸为合同依据,该条款可能因违法而无效。

关联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3条: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2工程质量与安全风险

未经审查的图纸可能存在设计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安全隐患,发包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工),承包方需承担返工、修复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

3责任分担争议

若因设计问题引发纠纷,法院可能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分配责任。发包方明知图纸未审查仍使用的,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承包方未履行审查义务的,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4行政处罚风险

住建部门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对建设单位(发包方)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也可能处罚。

相关司法判例,详见下面第(三)部分内容。

四、2.0.23合同规范

1、条文内容

发承包双方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说明合同工程的材料标准或要求、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标准等的技术要求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

2、条文说明

“合同规范”包括合同工程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尚应符合招标及合同的要求。

3、条文内涵

首先,合同规范术语中的规范,涵盖了与施工、材料等技术要求相关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等。

其次,合同规范术语中的规范不包括设计规范和勘察规范。设计规范包含在合同图纸内,勘察规范包含在勘察报告内,而勘察报告是设计工作的依据,这两者均不属于合同规范的范畴。

再次,合同规范是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所有与施工、材料技术要求相关的技术文件,通常体现在招标文件、招标技术要求、施工图纸、招标答疑澄清等文件中。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加入合同的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开工后在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方案调整等工作中新增的规范、标准,均不属于合同规范。

最后,无论招标资料是否体现,合同规范均包括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以下简称“强制适用标准”)的时间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执行相关部门规定;没有合同约定和部门规定的按规范标准执行日期与合同基准日进行对比,执行日期在两者之间的执行新规范标准,执行日期在之后的执行原规范标准。

4、与2013清单条文对比

4.1.5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依据:……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2.1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2.1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复核:……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合同规范在2024清单计价标准中是新增术语,但其含义在2013清单计价标准中已基本体现。合同规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确定发承包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发承包双方应重视合同规范的审查,明确合同规范反映的事项、要求是否与签约意向一致,是否准确无歧义,在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签约后发包人变更的需承担相应费用、损失,承包人未按约定执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5、应用要点提示

(1)施工验收规范的特殊性

合同规范中的施工验收规范具有“双标要求”的特殊性。

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发包人的权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各级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均会发布各种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即“强制适用标准”。即使发承包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按“强制适用标准”执行,该“强制适用标准”仍具有兜底适用的性质。与“强制适用标准”相比,合同约定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标准可以更高,此时按约定标准执行。若合同约定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低于“强制适用标准”,则应按“强制适用标准”执行。

(2) 承包人交付工程与合同规范不符的法律责任

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范明确的材料标准或要求、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标准交付工程,则承包人不享有获取工程款的权益,需负责修理、返工改建,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接收该建设工程”。《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2.0.24合同单价

1、条文内容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所报的综合单价,以及承包人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中获得发包人接纳的修正综合单价。

2、条文说明

“合同单价”指发包人签订合同时接纳的综合单价。获发包人接纳的修正综合单价(包括漏报清单项目的补充综合单价)可应用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项目数量增减的计价及工程变更的计价。

3、条文内涵

首先,合同单价是综合单价。所谓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单位数量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费用。

其次,合同单价是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所报出的单价,涵盖单价合同、总价合同的分部分项清单与计日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这些单价是合同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在评标过程中,承包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澄清中的修正综合单价,同样属于合同单价。

最后,合同单价并非单价合同。合同单价是综合单价,而单价合同是施工合同的一种形式,是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与2013清单条文对比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8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合同单价在2024清单计价标准中是新增术语,可谓“新瓶装旧酒”。从定义来看,合同单价是2013清单计价规范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综合单价”的综合体。新清单计价标准已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从术语中剔除,但在实际工作中若遇争议,仍可使用2013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定义来判断。

5、应用要点提示

(1)修正综合单价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复核清算,包括报价算术性错误、缺漏项的核查,不平衡报价的分析,以及对综合单价、取费标准和报价的合理性与全面性分析等。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提出质疑并要求其澄清,那么投标人须对招标人的质疑予以书面澄清,澄清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即为修正综合单价。

(2)修正综合单价的适用情形

经过修正的综合单价有别于原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超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项目数量的计价。当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该清单项目的原有数量时,需用修正综合单价来合理计算超出部分的价格。这是因为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影响成本构成等因素,原有的综合单价可能不再完全适用。二是工程变更的计价。当工程发生变更,如设计变更、工艺变更等,导致工作内容、施工难度、材料使用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时,也需通过修正综合单价来反映这些变化对价格的影响,以确保计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此类变化均发生在施工阶段,而合同单价术语定义中仅限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过程中产生的修正。如此规定可使工程造价的计算更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约定,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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