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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合同法名词解释承诺》,(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6-03-18 03:42

手把手教你写《合同法名词解释承诺》,(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直播带货遇到“以次充好”,“播主”为何不能要求“三倍赔偿”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健 通讯员王利 叶春苗)先看效果再签合同,保证销量与优质货源,这样的直播带货承诺让不少电商经营者心动。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直播带货服务合同纠纷案,厘清了经营者之间的责任边界,为网络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指引。

新郑市乔某(化名)经营抖音小店期间,与郑州某传媒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郑州某传媒公司负责人荆某(化名)承诺提供爆款达人直播带货服务及优质诚信供货商,双方约定每场带货保证400单以上或7000元以上销售额,乔某先行支付100元定金。首场鸭蛋带货直播成交300余单、销售额9000余元,荆某以不付货款不发货为由施压,乔某为避免平台超时发货罚款,又与荆某签订1万元半年技术服务合同。

乔某与郑州某传媒公司的合作接连出现问题。鸭蛋直播结束后,消费者因商品与宣传不符纷纷退货,平台判定“以次充好”,触发退款不退货机制,乔某损失3000余元。荆某承诺再次带货弥补损失,推出的爆款外套虽成交400余单,但三天后又因质量问题大规模退货,退款金额达8000余元。乔某多次协商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荆某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荆某虽提供了技术服务,但其推荐的供货商产品质量不合格,与“诚信供货”的承诺明显不符,已构成违约,乔某对供货商产品也负有一定审查不严的责任。最终判决荆某退还乔某80%服务费,并承担两场带货残次品货物退款的8000余元。同时,法院明确,原告乔某与被告荆某均为市场经营主体,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关系,乔某主张的三倍退款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此案的判决,清晰界定了两个关键法律要点。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三倍赔偿”,适用前提是存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关系。若交易双方均为市场经营主体,其纠纷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本案中,乔某与荆某均为经营者,故三倍赔偿请求于法无据。其二,直播带货服务中,若服务商在合同中明确承诺“提供优质货源”或“保证产品质量”,则该承诺构成合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推荐的货源存在质量问题,服务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合作方的实际损失。

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律所不是公司!律师不是员工!这层关系90%的人都搞错了


你是不是也一直以为:律师事务所就是开法律服务的公司,律师就是律所的员工,按月领工资、受律所管理、被律所“开除”?

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全错!

2026年最新《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执行口径已经非常清晰:律所不是公司、不是企业、不是民办非企业;绝大多数律师不是员工、不拿工资、不受劳动法保护。这不是行业潜规则,是白纸黑字的法律定性,90%的普通人、甚至不少刚入行的年轻人,都被这个认知误区坑过。

今天我用最通俗的大白话、结合2026年最新官方规定和司法判例,把律所和律师的真实关系讲透。全文真实可查、不夸大、不造谣,不管你是找律师办事、还是想入行做律师,看完都能避开大坑、少走弯路。

一、先把结论说死:律所≠公司,一句话讲清本质

先看国家给律所的法定身份,这是一切关系的基础:

1. 律所不做工商登记,没有营业执照,不归市场监管局管;

2. 律所由司法局审批,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

3. 律所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4. 律所不适用《公司法》,只受《律师法》专门监管。

简单说:

- 公司:赚钱为目的,股东有限责任,受工商、税务监管;

- 律所:执业为目的,合伙人无限责任,受司法、律协监管。

公司可以随便开、随便关、随便股权转让;律所设立严、监管严、退出严,不能像开超市一样随便搞连锁、搞加盟、搞资本运作。

很多人找律师时,把律所当成“公司总部”,以为律所会对律师全程兜底负责。真相是:律所是律师的“执业平台”,不是老板;律师是“持证执业者”,不是打工仔。

二、第二个真相:律师不是员工!只有1类人算“员工”

这是最容易踩坑的地方。我直接按2026年最新司法判例,把律师分成三类,你一看就懂:

第一类:合伙人律师——律所的“主人”,不是员工

合伙所、个人所的合伙人,是律所的出资者、决策者、风险承担者。

- 不签劳动合同;

- 不领固定工资;

- 不打卡、不考勤;

- 自己找案源、自己办案件、自己担风险;

- 赚了钱分利润,亏了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上明确:合伙人与律所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不能要加班费、不能要经济补偿金、不能告律所“辞退”。

第二类:提成律师(占行业80%)——合作关系,不是员工

这是最普遍的律师类型,也是大家最容易误解的一类。

- 自己拉案子、自己谈价格、自己办全程;

- 律所只提供资质、盖章、开票、合规审查;

- 收入按比例分成,律所抽走管理费,剩下全是律师的;

- 社保自己出钱,只是挂在律所名下代缴;

- 不受日常考勤管理,来去自由。

法院判例一致认定:提成律师与律所是平等民事合作关系,非劳动关系。哪怕签了“聘用合同”、哪怕律所代缴社保,只要是自负盈亏、自揽案源,就不算员工。

第三类:授薪律师——唯一算“员工”的少数派

只有这类律师,才真正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员工:

- 律所发固定工资+底薪+绩效;

- 案源由律所统一分配,不用自己找;

- 必须打卡、服从管理、遵守考勤制度;

- 律所直接缴纳五险一金,承担全部用工责任。

但这类律师在整个行业里占比极低,大多集中在少数公司化运营的大型律所,绝大多数普通律所、中小律所根本没有。

总结一句扎心的真话:

你在街上遇到的10个律师里,8个是“个体户”,1个是“老板”,只有1个是真正的“员工”。

三、为什么一定要分清:搞错关系,吃亏的是你

很多人因为搞混律所和律师的关系,吃过大亏:

误区1:找律师打官司,律所全权负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真相:案件是律师个人承办,律所只负责程序盖章、收费监管,不直接承办案件。律师专业水平、责任心,才是决定案件效果的关键,不是律所越大越靠谱。

误区2:律师办砸案子,告律所就能赔

真相:律师违规执业,由律师个人承担主要责任;律所承担管理责任,不是无条件全赔。而且律所是非法人组织,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和公司“有限责任”完全不同。

误区3:律师不听话,找律所“开除他”

真相:除了授薪律师,其他律师根本不是员工,不存在“开除”。合伙人是律所的主人,提成律师是合作方,律所只能按规矩中止合作、注销备案,不能像公司开员工一样随意辞退。

误区4:律师没工资、没社保,生活很惨

真相:提成律师收入上不封顶,没有工资条、不代表不赚钱;社保自己全额交,只是挂律所账户,不代表没保障。很多提成律师年收入远超普通上班族,只是身份更自由、风险自担。

误区5:进律所当律师,就是“上班”

真相:对提成律师来说,进律所等于租个柜台做生意。律所收的是“管理费”,不是发工资;提供的是“执业资质”,不是岗位。你是来创业的,不是来打工的。

四、2026年最新规定:这5条红线,所有人必须知道

结合今年最新监管政策,我把最关键的规则整理出来,全是干货:

1. 律师不能私自接案、私自收费

所有案件必须所里统一签合同、统一开票、统一入账,律师个人收钱属于违规,严重的吊销执照。找律师一定要走律所正规流程,别私下转账。

2. 律所不得出租、出借、挂靠资质

今年重点严查“名义合伙人、虚假挂靠”,没有律师证的人不能操控律所,不能以律所名义对外揽案。

3. 劳动关系只看“实质”,不看合同名字

哪怕签了“劳动合同”,只要是自己找案、自己收钱、自负盈亏,法院照样不认劳动关系。别被一纸合同骗了。

4. 合伙人无限责任,风险比公司股东大得多

律所欠债、违规赔偿,合伙人要拿个人财产兜底,不像公司股东只亏出资额。这也是律所不敢乱搞的根本原因。

5. 投诉律师找司法局、律协,不找市场监管局

律所不归工商局管,遇到问题找12348法律服务热线、当地司法局、律师协会,才是正规渠道。

五、普通人找律师:记住3点,不上当、不吃亏

既然知道了律所和律师的真实关系,找律师时只要抓住这3点:

1. 看律师本人,不看律所门面

大律所也有新手律师,小律所也有资深专家。重点看执业年限、办案经验、同类案例,别被装修和牌子忽悠。

2. 走正规流程:所里签约、所里开票、公户转账

坚决不私下转账、不签空白合同、不口头承诺。所有约定写进合同,收费、服务、期限一清二楚。

3. 明确责任:谁办案、谁负责、全程对接

避免“大牌律师接案,新手律师办案”,提前确认承办律师固定不变,全程亲自跟进。

六、想入行做律师:先搞懂身份,再决定路怎么走

如果你正在考虑做律师,一定要先想清楚自己要走哪条路:

- 想稳定、想拿工资、想朝九晚五:尽量找公司化律所的授薪岗位,受劳动法保护;

- 想自由、想高收入、能扛风险:走提成律师路线,相当于自己做老板;

- 想长期发展、做管理者:走合伙人路线,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千万不要抱着“找个班上”的心态进律所,否则你会发现:没人给你发工资、没人给你派活、没人替你担风险,一切只能靠自己。

七、写在最后:专业归专业,商业归商业,别再混淆

律所不是公司,因为法律服务不能完全资本化、不能纯粹逐利;

律师不是员工,因为执业权利属于个人、责任归于个人、能力体现个人。

这层关系的本质,是国家为了保证法律服务的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特意设计的制度安排。它让律师不依附于资本、不依附于单位,只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

我们不妨静下心思考:在商业化越来越浓的今天,如何守住法律服务的专业底色?如何让当事人更放心、让律师更有尊严、让行业更健康?这是每一个找律师的人、做律师的人,都应该关心的问题。

最后提醒大家:以后再看到“律所公司化管理”“律师是律所员工”这类说法,你可以直接一笑而过——因为你已经知道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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