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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产品代理合同书》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6-03-18 17:42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产品代理合同书》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供货方) 签订地点:

乙方: (代理方)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确认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为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总代理,有权在 等周边地区调整货物。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所生产产品( 系列产品),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量及时付款。产品价格按照乙方完成销售额度情况浮动,具体方案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 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客户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3、如果乙方连续30个工作日没有向甲方采购产品,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权。

4、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遇涨则涨,遇降则降),甲方应在价格调整前二十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共同协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销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促进销售。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故意造成的人为损坏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荐,销售其他品牌气瓶。

4、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5、在本协议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机密。

6、乙方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他类似产品生产厂家的市场价格和下个月销售计划,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售价和进行排产。

7、乙方享受甲方的最低出厂价,乙方须配备业务人员开拓甲方产品的市场。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

8、乙方如单方解除产品代理商资格,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代理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四、销售量:

(一)乙方承诺:

1、至 年底在指定地区销售甲方 支,确保每个月销售 支。如年终完不成全年销售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销售权。

2、协议签定后7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批货款,双方代理协议开始生效。

(二)甲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量供应产品,如不能及时满足供应,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应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如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后,签订每批次发货合同。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有误,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及时更换并负责运费。

3、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发货计划。发货计划包括:产品规格、数量。

4、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提出的销售计划发货,出首批次为款到发货,其余为货到付款。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七、换货:

因市场原因,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一个月内,可以向甲方申请对货物进行更换,更换货物所需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发出一个月后,不允许对货物进行更换。

八、其它事项: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拒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通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有效证明,予以确认。

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拒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合约.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内有效,届时如需续约,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重新签定代理协议。对本协议所发生的所有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不得转让。

、代理价格见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疑因集采生变,力生制药涉1845万诉讼判决风险

11月26日,力生制药发布公告,就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与北京金阳利康医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安瑞医药)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最新判决结果显示,中央药业涉1845万元诉讼判决风险。

涉诉风险共计约1845万元

事情最早可以追溯至2018年12月,中央药业与凯安瑞医药分别签订了合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的两份《头孢地尼分散片市场代理销售推广服务协议书》(以下分别简称《两年协议》《十年协议》)。

力生制药主要从事化学药片剂、硬胶囊剂、滴丸剂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协议中涉及的头孢地尼分散片(商品名为希福尼)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在《两年协议》履行期满后,凯安瑞医药又与中央药业在2021年1月签订了《关于头孢地尼分散片(希福尼)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不过,因双方在《十年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凯安瑞医药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中央药业签订的《十年协议》,请求中央药业支付推广费1646.45万元等多项费用,合计约2.03亿元。

2023年8月,中央药业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并在当年12月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津02民初298号一审判决书。不过,凯安瑞医药与中央药业随后均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中央药业近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双方签署的《十年协议》于2023年7月26日解除;中央药业需支付约1110.69万元推广服务费、奖励费及返还保证金等多项费用;凯安瑞医药则需赔偿中央药业未提货的损失113万元。总的来看,中央药业此次涉及的诉讼判决风险共计约1845万元。

力生制药表示,鉴于上述案件未终审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也将督促中央药业做好上诉相关工作,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该事项。

争议猜测:或与集采有关

关于合同纠纷原因,力生制药并未详细说明。但根据具体合同的时间,有业内人士猜测,这可能是一起因集采引发的官司。

在2020年开展的第三批全国药品集采中,头孢地尼片剂与胶囊两种剂型被纳入,最终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以11.63元/盒的价格中标头孢地尼分散片;头孢地尼胶囊方面,石家庄四药、豪森药业、倍特药业三家企业中标。但中央药业的头孢地尼分散片直至2021年11月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未能参与集采。

这意味着,双方在头孢地尼分散片被集采前,曾签署了两份推广协议,在该药被集采后修改了协议,价格调整被认为是协议修改的重要内容。业界猜测,可能是因为未能进入集采,凯安瑞医药并不想履行这份长达十年的销售推广协议了。

天眼查显示,凯安瑞医药成立于2003年,以批发业为主。该公司共与22个主体存在涉诉关系,除中央药业外,凯安瑞医药还与江西省滨江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与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与南京弘景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存在合同纠纷。

今年前三季度,力生制药实现营收10.24亿元,同比增长12.31%,净利润为1.69亿元,同比下降50.61%,扣非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22.50%。

11月26日,力生制药收于17.7元/股,下跌1.01%。

新京报记者 张兆慧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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