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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20 06:26

写作核心提示:
在天津工作、生活的外地朋友注意了
这项关乎在天津居住、落户的政策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
有效期延长一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外来常住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实现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重点内容如下
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积分以及入户(指入本市户籍,下同)管理等相关活动。
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费,工本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居住证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
申领
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津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
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
管理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的住房保障政策。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积分
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入户受理点申报积分入户;用人单位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由居住证持有人本人申报。需要落户在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为确定上、下半年积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入户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我市人口总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资源承载能力,负责制定年度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制定。
市人力社保局于每年6月、12月,依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期积分入户分值线和入户指标,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公安局出具准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同时,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将积分入户人员信息发送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发放至申请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对落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在下一申请期确定的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前,向市人力社保局反馈上一期落户人员名单。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其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子女投靠落户政策的,可以同时办理子女随迁落户手续。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机关注销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居住证持有人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利用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住证的;
将在服务管理过程中获得的境内来津人员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
在居住证登记和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侵害境内来津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
个人或者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的;
不按规定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的;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
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
伪造、变造居住证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居住证的;
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的;
使用、制造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实际情况,骗取积分入户资格的。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积分落户:
不具有合法户籍身份的(即:无户籍人员和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人员);
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积分入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
个人和单位认为有关行政机关在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 天津广播
来源:工人日报
“难产”的业委会
近日,海口两个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个是7月14日“12345+业委会——业主决策平台”系统启用,有了这个电子投票系统,召开业主大会商讨成立业委会将不再面临业主组织难、到场难等问题。另一个备受关注的是《海口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出台,今年7月底前要有50%以上的“三无”小区成立业委会,实行业主付费自治。
据《工人日报》记者走访了解,由于房屋高空置率、人口流动性大,加上成立程序过于繁琐等原因,目前海南小区的业委会成立比例不到三成。由于缺乏业委会作为沟通平台,小区业主的诉求无法统一,散沙式的小区管理方式也频频导致纠纷发生。
第五次调解失败
6月15日,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的某小区,部分业主家里停水停电已经好几天了。业主詹德高很是窝火:“海南这么热的天,没水没电,老人小孩哪受得住!”原来,今年4月,由于不满物业公司未及时公示小区公共空间水电费和电梯使用费,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起了纠纷,物业暂停了部分欠缴公摊水电费和电梯使用费的业主水电缴纳服务,不少业主家因此停水停电,多次投诉物业公司无果。
6月16日,在区、镇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下,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代表召开协调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业主代表同意缴纳自今年以来的小区公摊水电费和电梯使用费,物业公司需要恢复业主缴纳水电费服务,至于之前的物业费用纠纷,需要联系开发商协调。6月25日,事情的进展让詹德高欲哭无泪:“物业公司又反悔了,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提供小区公摊水电费的相关数据,我们不能补缴费用,到现在也没有恢复水电。这已经是第五次调解纠纷失败。”
类似这样的纠纷并不少见。根据海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计,2017年、2018年热线投诉类型数据排名,海口市民对物业纠纷投诉都排在前两位,大部分纠纷起源于小区管理不到位、收费混乱。
海口共有2868个小区,其中有签订商业物业管理的小区1573个。近年来,因物业公司不作为、乱作为而产生的物业纠纷话题不绝于耳。随着业主的维权意识增强,通过成立业委会监督物业管理、维护业主权益的诉求越来越大。据省业主委员会协会秘书长肖江涛介绍,自2018年6月该协会成立以来,业委会咨询微信群已经开了3个,800多个小区陆续成立业委会筹备组,迄今该协会已经指导100多个小区成立业委会。
“我们正在收集业主意见,成立业委会筹备组,希望通过业委会提出我们的管理诉求。”詹德高表示,小区筹备成立业委会,以业委会名义向物业公司要求公开所有管理支出,提高服务水平,如果服务仍不让人满意就终止合作,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最难的“三大关”
6月15日,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与海德路交汇处的某小区举行首次业主大会,为是否成立业委会投票。“筹备了大半年,终于忙到这一步了!”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王创国感慨,自去年6月物业公司要求提高物业费后,大家决定成立业委会对物业进行监督,从成立筹备组到召开业主大会,花了将近一年时间。
据统计,海口目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有386个,占比仅13.4%,而其它市县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占比更少,初步估计全省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比例不超过三成。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委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这需要达到“双三分之二”和“双过半”的规定,即“部分事项的决定程序要求应当经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且“部分事项的决定程序应当经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两个指标对于“候鸟型”小区而言,无疑难度很大。
海南省琼海市森海湾小区业主陆卫超告诉记者,成立业委会工作流程的第一步是需30%以上业主联名填写申请表向所在的街道办申请,小区有8000多户业主,现在仅有100多户常住,大多数都是“候鸟”。尽管志愿者们通过电话沟通,但也只搜集到1600多户的同意申请书。
对于业主来说,“弄懂吃透”有关政策法规也不容易。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城建办主任习以才说,由于成立业委会环节多,街道办作为监督指导部门,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组织协调,但目前街道办负责业主大会事务的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目前辖区100多个小区,仅有30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
此外,一些小区成立业委会还遭到物业的阻力,因为这意味着公共收益可以由业委会管理监督。
破解“投票难”
电子投票系统的上线使用,不仅为业委会成立提供了方便,也为政府部门指导和监管业委会成立提供了抓手。但是,找到业主后,投票又容易引发“暗箱”质疑,这导致海南很多小区业委会夭折。
今年1月份,在省“两会”期间,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设“物业云”电子议事系统,通过电子议事系统让业主参与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事项。
2018年5月,三亚市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开始上线试运行,成为海南首个试行小区电子议事系统的城市,但三亚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由于三亚部分小区业主数据信息搜集不全,且职能部门之间在信息系统导入上也有对接问题,导致系统信息录入进度比较缓慢,目前仅有10个小区完成了业主身份信息数据录入。
今年7月14日,由海南省业主委员会协会联合海口市信息中心共同开发的“12345+业委会——业主决策平台”系统在海口市海岸塞拉维小区启用,从发起成立业委会到备案,业主只需要3次投票即可。投票结果还可得到公证处公证,避免人为操作“投假票”的可能。目前海口正逐步在4个小区试点电子投票系统,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总结试点情况,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并在全市推广“12345+业委会——业主决策平台”。
成立后却陷入茫然
“电子议事系统可以解决业主召集难、身份确认难等问题。但解决不了业主议事意识低,业委会组织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习以才说。
对此,海口东盛名苑业委会主任张文君深有感触,“成立时万众一心,成立后一片茫然。”大部分小区是为解决物业纠纷成立业委会,但成立后发现治理一个小区的难度不亚于管理一家公司,大家全凭一股热情在干活,一旦不规范运作,就极容易激化矛盾,也打击成员积极性,业委会仍需要进行专业培训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业委会成立难,成立后运行更难。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客座讲师刘强认为,小区治理种种纠纷矛盾的背后,一方面是业主维权意识在提高,另一方面则是相关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存在立法空白、法规条例冲突等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业委会成立和执行工作没有具体的监管规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对业委会监管无法到位。其建议,政府应重视对业委会成立以及运行工作的相关资源支持,尤其是增加对直接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基层街道办事处的人力投入。
2018年6月,在海南省住建部门指导下,海南省成立全国首个省级业主委员会协会,对小区业主、社区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培训以及提供专业咨询,探索解决目前小区管理的各种“痛点”问题。
此外,刘强认为,在小区矛盾中,物业纠纷最为突出,这背后也暴露出物业行业服务能力和素质“双低”问题。相关部门也应该做好监管并逐步引导物业行业朝透明化、规范化发展。海口华宇名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楠认为,“物业行业的观念要从管理小区转变为服务小区。”(记者 吴雪君 通讯员 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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