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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描写马的作文》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17 03:26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描写马的作文》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描写马的作文,并附带了写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作文:骏马颂"
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在尘土飞扬的赛道旁,在历史悠久的战场边,总有那么一种身影,令人心驰神往,它就是马——人类最古老、最忠实的朋友之一。它们矫健的身姿、蓬勃的生命力以及与人类深厚的情感纽带,都值得我们细细描摹与赞叹。
描写马,首先要抓住它的"外形特征"。一匹好马,骨骼匀称,肌肉发达而富有弹性。它的鬃毛和尾巴通常长而顺滑,随着奔跑或摇动,展现出一种动态的美感。眼睛是马的灵魂所在,它们明亮而有神,仿佛蕴藏着智慧与警惕,透过那双眼睛,你能读到它的情绪——或温柔,或坚毅,或好奇。耳朵灵活,能敏锐地捕捉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时刻保持对环境的警觉。鼻子宽阔,嗅觉灵敏,是它们感知世界的重要器官。整体来看,马给人的感觉是"优雅"与"力量"的完美结合。
其次,要着力表现马的"动态美"。当马儿静止时,它像一座雕塑,姿态挺拔;而当它动起来时,则展现出无与伦比的魅力。看!它轻舒四蹄,奔跑起来如风驰电掣,鬃毛和尾巴

一匹马,我与我的民族

很久没有读到这么大气磅礴、荡气回肠的诗了。这是我在阅读了高朵芬的诗歌《一匹马,以一条河的姿势跑来》后的第一感觉。为什么说它大气磅礴,因为这首诗用写意象征的笔法,写出了蒙古族的历史。为什么说它荡气回肠,因为这首诗读起来恣意汪洋,在历史与现实的时空中穿梭俯瞰,一气呵成,说明了作者酝酿已久,一种绵绵不绝的情思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与我的民族是什么样的关系?我的民族一路走来,有着辉煌,有着苦难,我们的经历对我们民族的未来有什么样的启迪。由于有着这样深刻的思考,终于,有一天才思犹如喷发的火焰,猛烈地燃烧起来,畅快淋漓地写出了这首诗。

马,是蒙古族离不开的交通工具、疆域守卫者。马在蒙古族的心目中,有着神圣的地位。马的驯化和使用,也是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有了马,人类的生存空间大大拓展。这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尤为重要。当我们知道了这些,对诗歌的解读就更加容易明白,对作者的象征手法也就豁然开朗了。

作者在诗歌的开篇写道:“我作为一匹马,要说出五谷杂粮的味道。”说自己就是一匹马,一匹草原上的马,就是用沉静的态度,回归自己马背民族的身份,说出五谷杂粮的味道,就是要说出自己民族的发展简史,让自己的思绪飞扬起来,犹如一匹腾飞的神驹。穿越时空的隧道,探寻走来的征程。随后,“一匹马,以一条河的姿势跑来。”马的奔腾像一条河流,让我们觉得这条河就是草原上那种弯弯曲曲的河流,像飘带一样的河流,有着欢乐,有着优雅,也有着曲折,这样的河流也是生命的源头。接着,作者进入了溯源的铺陈之中。作者站在当下的时空,用自己的视角,回望遥远的历史,感觉民族兴起之时,犹如一枚“小小的黑点”,这个黑点很快成长壮大。而此时的马,已不再是我,而是我的祖先,他们开始在马背上以一种昂扬的态势唱响了一支古老的牧歌。这支歌是他们的壮志豪情,在诧叱风云中必然包含着粗犷与忧伤,忧伤里就有了“奶汁般的月色”流淌着浓浓的乡愁。

奔驰在草原上的枣红马开疆拓土,似“一团火焰”,更是“我心中开出的一朵尊贵之花”,胜利的喜悦犹如“阳光绽开一层又一层的笑靥,”战马带给了一个民族自豪与强大。那些扣响大地的马蹄声震颤天空的云朵。踏花归来的骏马,“步态里闻得芳菲之韵”。而每一次的出征,亲人们都会默默的祝福,“你留下的每一个蹄印,都将成为我一声声祝辞。”这些祝辞无疑是祝福勇士们所向无敌,平安归来。在胜利者的后面,其实是普通家庭的忧虑与痛苦。这样的诗句描述在跳跃中看到了语言的张力,让诗句意蕴深厚,给读者极大的拓展空间,展示了诗人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力。

在回想历史的漫长进程中,诗人更多关注了古道西风中断肠人的悲苦,“我曾用厚厚的白茬子皮袄裹紧自己”,裹紧的就是一种疼痛,一种无奈。你看:“那宽阔的背影哪里去了?那端起海碗畅饮的高颧骨汉子哪里去了?”无疑,“勇士的弯刀往往是一气呵成的悲歌。”这其实是对战争的控诉。那些血腥的战争,带来的都是毁灭,即使是胜利者,也有孤儿寡母的哀泣。诗人深刻地体会到了荣耀后面的苦涩。于是“我叫停风的怒吼”“掏出比大风还富有诗意的真理,和我一起接受太阳的洗礼。”接受太阳的洗礼,就是接受和平,向往安宁,这个世界没有比和平更为珍贵的东西,所有的战争,带给人类的都是玉石俱焚的毁灭。我们的生活渴望朴实而简单:“燃起一堆牛粪火取暖。”

远离战火,才是一个民族的重生之路,才是普通民众的幸福开始。那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威风,那些气吞万里如虎的威猛,在时空里都“变成今夜鲜亮可人的虚拟质数。”而在战争中的草原,“你可知道一匹马的草原,究竟有多么寂寥。”演进的草原起起伏伏,曾经鲜活的勇士,万众敬仰的英雄,站在史书的扉页上,成了孤傲的蒿草,只有唐朝的月亮,仍然流淌着“奶汁般的月色”。

一匹马是我的族群,一匹马是我的草原,一匹马是我的灵魂,他们是三位一体的,他们时而分开,时而聚合,但是他们永远奔腾在诗人的血脉中。“马站在月落的地方,等待一个人,我站在日出的地方,等待一匹马。”我的灵魂等待着我回到草原,我在生活的城市,等待我漂泊的灵魂抚平生存的伤痛。我思念妈妈点燃的炊烟,熬出了香喷喷的奶茶,我思念阿爸高超的厨艺,给我煮出了美味的手把肉,我知道,我的灵魂,“我的马,被一根缰绳系在拴马桩,一动不动。”

一个人的出身不可能被选择,一个生命体的诞生总是带着文化基因的传承,当我在夏夜“咬破食指,听着英雄史诗”的时候,总会激荡起波澜壮阔的情怀,那些奋起反抗的东归英雄,无疑是民族史上永远的伤痛。可是,我们永远热爱草原,哪怕是荒漠戈壁草原,只要草原在,自由在,“马鞍上的一枚银钉,”就会“闪烁着太阳的光芒。”

草原上的汉子都是巴特尔,草原上的骏马从来不惧怕山高水长,高山是蒙古人的脊梁,草原是蒙古人的胸怀,那一条清澈的河流,就是蒙古人悠扬的欢唱。从历史深处走来的草原民族,北方广阔的疆域都是自己的牧场,长生天赐予的蓝天会让雄鹰都飞不出边界,我与我的祖先在马背上成长,在马背上驰骋,走到哪里,都记得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雷霆万钧。

诗人宏大的叙事,飞流直下三千尺般的激情,让人火热地感觉到了诗人做为蒙古人的自豪,同时也体现一个伟大民族的文化自信。假如有来生,还愿意回到草原,和草原的马群一起奔跑,一起驰骋在广袤的苍穹下做一个快乐的牧人。当我们解读了高朵芬的这首诗,喜欢诗歌,热爱诗歌的读者,一定会被高朵芬的诗歌感动,为她的才华叹服,为诗坛产生了这样的好作品而喝彩。

此时,我想起了白居易的一首诗: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好一个如听仙乐耳暂明。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诗坛是这样的,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在文化自信的引导下,一批有高度,有温度的作品犹如春风里的花朵一样,绽放了芬芳。我相信,高朵芬的诗就是在新时代里绽放在春天里的花朵。

农田里的野草茂盛了,一定是农夫的懒惰,花园里的花木枯萎了,一定是病虫的侵害。乌鸦的鼓噪热闹了,凤凰的清声也会被淹没。所幸,我们的道路没有滑入沼泽,中兴时代,我们热爱诗歌,底蕴深厚的诗人正在主导诗歌的走向,唱出了唐诗宋词般典雅的清韵。(张文彪)

散文|天马:牛年做牛人

文/天马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父亲是个“牛人”。我小时候,常听母亲埋怨父亲只会耍“嘴皮子”,换不来一两油米酱醋茶,我跟着母亲认为父亲“一无是处”。

我知道母亲恼怒的原因,是父亲总喜欢讲“段子”。比如,他曾经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小子,你知道如何记住十二生肖吗?且听我说:老鼠前面走,跟着老黄牛;老虎一声吼,兔子抖三抖;龙在天上游,蛇在地上扭;马过山沟,碰见羊点头;猴子翻跟斗,雄鸡叫加油;黄狗半夜看家门,肥猪总是睡不够。”

这段子琅琅上口,跟着念上一遍,我竟然一字不差学得有模有样。旁边的人赞叹父亲真有学问,父亲一脸得意,赶忙“虚伪”地说:“哪里哪里,都是顺口胡捏的。”

我其实喜欢父亲,很喜欢父亲上课回来给我讲故事。有一个关于牛的故事,父亲以考题的方式,让我和堂弟争论了好多年。故事大致如此:

一头牛把头钻进粮食罐里偷吃,出不来了,主人去请舅舅帮忙。舅舅说:“把牛头砍了不就行了!”大家把牛头砍了。但是牛头还在罐子里。舅舅又说:“把罐子砸碎不就行了?”罐子砸碎了。这时舅舅忽然放声大哭:“天呐,我年纪越来越大,以后我死了,你们怎么生活啊!”

父亲出的题目是:这舅舅的主意听还是不听?堂弟不假思索地说:“要呀,不杀牛,牛怎么出来呢?”父亲微眯着眼,轻言细语地问:“那么珍贵的牛,你舍得下手?”

父亲似乎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但他却不会那么直接——这就是他的“狡猾”之处,以致多年后,每每遇到重大选择,我都情不自禁会想起这个故事,会在心底嘀咕,杀牛还是砸缸?

父亲说:“娃,长大后努力做个牛人!”

什么叫牛人?《三国演义》有五虎上将——虎将虎将,名字响亮!我不做牛人,当牛做马,辛苦一生。

父亲笑而轻语:“时间会给你答案。”

不得不说,知道“牛人”代表别具一格出类拔萃的“英雄”,已是多年以后了。牛怎么演变成牛人,父亲没告诉我。后来懂得很多词语的内涵,其实有很深的渊源。理一理这其中的来龙去脉,倒有几分情趣。

其一:农耕社会,牛至关重要。因为重要,所以官府严加保护。有些规定,现在看来十分有趣——

西周,诸侯无故不杀牛;汉朝,杀牛要偿命;唐朝,牛主人擅自杀牛,判徒刑一年;元朝,杖责一百。唐宋时期,不管这牛是老得拉不动犁了,还是意外瘸了腿,都不能杀,除非等牛自然死亡。

其二:牛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是具有灵性的动物,可以通神。说来让人悲催和矛盾的是,正因为牛在人心目中的神圣地位,在重大的祭祀仪式上,也便做了祭品。不过,即便作为祭品,那也不是一般人用得起可以用的祭品。《礼记·曲礼下》记载:“凡祭……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就是牺牲,待遇也不一般。《史记·老庄列传》亦云:“祭祀之牛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

如此看来,自然之牛真是非同寻常,被称为“牛人”之人,理所当然会被附带上神秘的色彩。

那么,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西班牙才发明斗牛这个残酷的游戏?这个猜测应该有些着调。海明威看过1500多场斗牛比赛后,情不自禁地感叹:“斗牛为男人提供了一次展示智慧、胆识、技巧和意志的机会,胜利者被当作英雄受到崇拜,这就是荣誉,而荣誉总是远远超出生命。在追求生命和荣誉之间,男人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追求荣誉。而追求荣誉的最大乐趣,就是感受到在死亡的控制下产生的对死亡的反抗。”

面对这样的“牛人”,父亲却颇为不屑。他说,牛人应该孕育在平凡之间。父亲见我发懵,说:“我给你讲个牛人的故事。古时有一人叫羊祜,当他从青州刺史的官职调到别处任职时,依然骑着自己平日所乘之牛,而把这只牛生的小牛犊留在原地。众人不解,他笑说,这只小牛犊是我的牛在我的任期内吃官家的草料所生,不是我的个人财产,不能带走。”

后来,我知道这个故事被人叫做《清官留犊》,被当做清廉的典范。当然,我曾经对羊祜的故事不以为然,更认为父亲讲得“文不对题词不达意”——这样的故事怎么能证明他是牛人呢?大不了,就是与牛有关罢了。

不过,如今,我觉得父亲讲得特别在理。有人说,一个人能对事业全力以赴,自始至终心无旁骛,自然就会成为牛人。我不知道父亲读过这句话没有,但我知道父亲无非就是这个想法。

很多名人喜欢以牛自喻的故事,似乎也可以用来佐证这个道理的正确。齐白石自称“耕砚牛”,鲁迅将自己比作“孺子牛”。“老黄牛”更是对忠诚、模范人物的美称——那些“牛人”,内心都纯正而坚定。

关键是,牛年到了,我们该做怎样的一头牛,才能让自己“牛气冲天”呢?

【作者简介】

天马,本名廖天元,四川南充市散文学会副秘书长,四川省小小说学会副会长。爱好文学,业余创作,先后在《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农村日报》《燕赵都市报》《华西都市报》《武陵都市报》《贵州民族报》《重庆科技报》《西南商报》《成都晚报》《教育导报》等20多家报刊发表小小说、散文作品十万余字,有作品被《微型小说选刊》等选报刊转载并收入多种选集。有征文获得全市比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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